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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把手的监督

发布时间: 2020-12-10 14:33:15

⑴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对一个地方和单位来说,党政“一把手”是“引擎”,是“总舵手”。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如何,一个部门工作开展得如何,党政“一把手”的思路和作风起着关键性作用。俗话说上行下效,党政“一把手”能正确行使权力,一个地方就能凝心聚力、蓬勃发展;反之,党政“一把手”不能正确用权,则会导致一个地方歪风滋长、发展停滞不前甚至后退。因此,必须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一把手”在抓班子、带队伍、干事业中的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当前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从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监督等方面切实加强了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在对党政“一把手”的日常教育培训方面还有差距。绝大多数党组织对选准配好“一把手”很重视,都要经过深入考察、民主推荐、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公示后方能选拔任用。而当这些干部就任后,上级组织往往认为“一把手”是精选出来的,思想政治素质可信赖,放松了跟踪教育培养,对他们的思想变化缺乏了解,批评帮助不够。有的被委以“一把手”的重任后,素质未能继续提高,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的素质反而下滑,工作没有起色。此外,也有一些属于选人用人上的失误,把个别素质较低、德才平庸的人推到了领导岗位,甚至少数德才俱劣的,靠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仍得以擢升,影响很坏。
(二)在党政“一把手”检查考核中重政绩、轻品行。有些上级党组织只重视检查下级“一把手”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而对其思想作风、道德品质方面的情况有所忽视,对下级“一把手”抓工作多,讲学习少;布置任务多,谈思想少。有的往往把一个单位的成绩全记在“一把手”身上。只看到其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看不到或容忍其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致使少数“一把手”自以为是、居功自傲、行为放纵、不注意自身形象。
(三)对党政“一把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方法。有的单位光强调干部自律,而忽视组织监督,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一年一次或两次的调研检查和听取汇报,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从而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部门和自身利益受到影响,这也严重影响了其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在群众监督方面,少数地方、部门以及单位决策过程、权力运作仍然不够公开透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无法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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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对一个地方和单位来说,党政“一把手”是“引擎”,是“总舵手”。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如何,一个部门工作开展得如何,党政“一把手”的思路和作风起着关键性作用。党政“一把手”能正确行使权力,一个地方,行业,单位(部门)就能凝心聚力、蓬勃发展;反之,党政“一把手”不能正确用权,则会导致一个地方歪风滋长、发展停滞不前甚至后退。因此,必须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一把手”在抓班子、带队伍、干事业中的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权力的二重性决定了对权力必须进行制约和监督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指一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根据其意志、愿望或者达到某种目标,对他人的行为加以控制或者决定的力量,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政治力量。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二重性,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权力,是因为人类社会需要权力来管理。一方面,权力是用来给人民当好公仆的,首先是表现为一种信任、责任和奉献;另一方面,没有约束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公共权力如果不受制约,就一定会导致腐败。
(二)腐败的发生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腐败行为发生的内在规律表明,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公共权力、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三个必要条件,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腐败行为发生的完整链条,而公共权力在其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如何将党政一把手所掌握的权力进行有效地规范和制约,对预防腐败,构筑权力防线具有重要意义。
(三)权力运行的现实问题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我国目前正处在历史转型期和矛盾凸现期,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完善,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权力的滥用还不同程度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分权制衡不足,专门监督机构独立性和职能发挥受限,民主监督作用还不能有效发挥、制约监督手段还很缺乏,这在党政“一把手”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人民群众对此还不是很满意,对由此导致的消极腐败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根基,损害了党的公信力。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置于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考虑,保证党政一把手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当前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乏力,导致自身不愿监督,上级不会监督,同级不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群众不能监督。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甚至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工作中作风霸道,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自身不愿被监督和制约;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过多地注重“选人、用人”,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育人、管人”,重“自律”,轻“他律”,重任用、轻管理,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年度工作考核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汇报,通过民主测评和征询意见建议,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受到打击报复“穿小鞋”,影响个人政治前途和利益,这也严重影响了其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在群众监督方面,少数地方、部门以及单位决策过程、权力运作仍然不够公开透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无法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二)离开权力授受关系谈监督 。 监督,归根结底,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制约关系,是权力授受关系的重要体现,也就是委托权对受托权的监督和督促。这是监督的实质问题。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往往离开这个实质问题来谈监督、抓监督,其结果,虽然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力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然而实际效果并不能是群众满意。要从根本上改变监督不力的状况,必须牢牢抓住监督的实质,调整和理顺权力授受关系,建立起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从基层选举产生党政一把手的依次选举的授权链,改变实际存在的由上层直接决定党政一把手人选的颠倒着的授权链。这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深层基础。首要的和最为基础性的是充分行使基层干部群众自己的民主权利,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选举产生党政一把手并实施授权。只有处理好这种权力授受关系,才能谈得上强有力的监督。
(三)过分强调支持和配合,忽视监督的相对独立性 。
长期以来,谈到监督问题时,往往强调监督与被监督的统一性或相互支持和“合作”,而忽视监督者及其监督的相对独立性,甚至讳言监督与被监督的“异体性”。受此思想观念的影响,一些专门监督机关常常被置于被监督者的控制之下,几乎在一切方面都受制于、依附于被监督者,使监督者实际上没有多少独立性。这就从根本上导致专门监督机关难以独立行使监督权,使“铁面无私的监督”成为不可能的事情。
(四)依赖于被监督者的“自觉”,而忽视监督的强制性 。由于监督主体的行为缺乏独立性,必然导致把加强监督寄希望于被监督者的自觉或主动。而理论和经验都证明,被监督者由于手中所拥有的权力的本性使然,几乎都不愿意接受监督,甚至竭力逃避监督。把加强监督寄托于被监督者的自觉或主动,是不现实的,靠不住的。正因为被监督者一般来说没有这种自觉性或主动性,才需要监督;反过来,如果被监督者能够自觉或主动接受监督,那监督也就没有必要而成为多余的了。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世界观,深刻理解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各级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深入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算好“人生大账”,在有限的人生,“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树立“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人生观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头脑常清醒、行为常规范、形象常保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作风蜕化这一“慢性病”导致贪污腐败的“致命伤”。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有效与否,不仅事关民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抓好制度落实,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针对党政一把手在单位中地位特殊、赋权过重的具体情况,要搞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行管理权与监督权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一是要落实考察制度。除了结合班子成员的个别调整和班子换届工作搞好对一把手的考察之外,还要结合班子年度考核和班子平时考察,加强对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考察时,既要注意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更要重视对其在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
二是要落实考核制度。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定期地对下属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与考核。考核中,不但要听一把手本人的汇报,也要多听其他副职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属党政一把手能经常处于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中。
三是要落实谈话制度。可采取分工负责、党政对口与交叉相结合的办法,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地找下级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重点指出党性党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凡下级党政一把手在提拔、调离或交流任职前,出现失误或挫折时,群众中有不良反映或发生、发现问题后,上级领导都要及时地找下级一把手进行谈话,有问题的还应认真进行调查,区别不同情况,或进行提醒,或提出戒勉,或作出处理。
(三)实行政务公开,强化干部职工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力度。干部职工的监督是一种最经常、最及时、最有效的监督,而实行政务公开又是实现职工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政务公开,把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内容和过程公开化,把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事项公之于众,从而防止权力的滥用,杜绝或减少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因此,要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提高工作透明度。要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特别是办理人、财、物等事项,要做到办事内容、办事条件、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五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公正。把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情况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单位的凝聚力。
二是要实行决策民主化。决策民主化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前提。要建立健全上级领导和下级领导及干部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逐步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避免因“一把手”个人主观武断而造成的决策失误。
三是要加大评议发言权。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依靠干部群众制约和监督领导班子的有效措施。干部群众与党政“一把手”工作、生活在一起,对他们的能力大小、功过是非、廉政与否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随着党政“一把手”工作透明度的提高,应让更多的干部群众或其代表在党政“一把手”的奖惩、任免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上级主管部门应将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党政一把手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只有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才能真正使“一把手”产生“怕群众”的心理,从而使自下而上的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四)发挥集体作用,强化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相互监督。要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要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作用。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正确对待班子内部的不同意见。来自班子内部的监督,目前主要靠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应当看到,领导班子内部相互开展批评、存在不同意见的情况,具有二重性,它既可能形成各执已见、互不相让的局面,也可以起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作用。作为党政“一把手”来说,要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善于集中不同意见。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来说,不能因为下级班子中有不同意见,就认为这个班子有“内耗”、不团结,关键要把握好相互制约的“度”。
二是要注意优化领导班子的不同结构。在领导班子的选配上,既要注意班子成员能力的多样性、文化的差异性、专业的多元性,也要注意班子成员年龄的层次性、性格的互补性、气质的协调性。既要选配好严于律已、宽以待人、知人善任、见贤思齐,能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的一把手,又要配备有意志坚强、思想开拓、锐意进取、勤政务实,勇于发表意见、敢于坚持原则的领导成员,以形成一个搭配合适、结构合理,既相互制约、又团结共事的班子,避免领导班子过于“铁板一块”、“一团和气”而失去相互监督的作用。
三是要坚持各项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括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等集体决定重大问题的有关工作制度,以及定期交心通气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用民主的、科学的、具有法规性质的制度管人、管事,防止“一言堂”和权力过分集中。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保证对一把手的监督有依据、有力度、有效果。
(五)把握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搞好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重抓好对“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具体到工作实际,主要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重大决策权的监督。只有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使决策做到民主化、科学化,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党政“一把手”只有在重大问题决策中,自觉让职工参与,主动接受监督,才能与干部群众同舟共济,共赴患难,减少失误,办好事业。
二是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权的监督。要积极探索选人用人新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扩大知人视野,公开用人程序,为群众参与创造条件,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干部选好用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选人用人上努力做到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道使用,切实改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用人”的状况和“选人不广、知人不深、用人不准”的弊端,坚决杜绝在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三是要加强对资金运用权的监督。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制度,原意是集体研究、一人签字,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制度发生了演变和异化,变成了一人说了算,且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导致财务审批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因此,要克服“一支笔”的弊端,健全和完善资金运用上、财务开支中的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建立重大开支“会签”制度,特别是要严肃财经纪律,杜绝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等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为,彻底解决好资金运用中“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行使工作职能,克服畏难情绪,要按照“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工作方针,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以实际行动履行自身职能。要积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惩防体系,加强党内监督;要加大惩治力度,开展执法监察,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各类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执纪水平;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探索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新途径。

参考: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
http://jxqf.chenggu.gov.cn/jyjl/37718.htm

⑶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

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世界观,深刻理解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各级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深入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算好“人生大账”,在有限的人生,“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树立“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人生观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头脑常清醒、行为常规范、形象常保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作风蜕化这一“慢性病”导致贪污腐败的“致命伤”。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有效与否,不仅事关民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抓好制度落实,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针对党政一把手在单位中地位特殊、赋权过重的具体情况,要搞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行管理权与监督权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一是要落实考察制度。除了结合班子成员的个别调整和班子换届工作搞好对一把手的考察之外,还要结合班子年度考核和班子平时考察,加强对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考察时,既要注意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更要重视对其在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
二是要落实考核制度。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定期地对下属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与考核。考核中,不但要听一把手本人的汇报,也要多听其他副职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属党政一把手能经常处于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中。
三是要落实谈话制度。可采取分工负责、党政对口与交叉相结合的办法,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地找下级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重点指出党性党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凡下级党政一把手在提拔、调离或交流任职前,出现失误或挫折时,群众中有不良反映或发生、发现问题后,上级领导都要及时地找下级一把手进行谈话,有问题的还应认真进行调查,区别不同情况,或进行提醒,或提出戒勉,或作出处理。
(三)实行政务公开,强化干部职工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力度。干部职工的监督是一种最经常、最及时、最有效的监督,而实行政务公开又是实现职工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政务公开,把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内容和过程公开化,把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事项公之于众,从而防止权力的滥用,杜绝或减少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⑷ 如何加强对企业'一把手'的监督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如何对企业一把手进行监督
一方面,要强化思想教育,使其不想为。对企业“一把手”的教育要把握重点,注重实效。其一,要强化职务责任教育,使其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只能服务于党的事业和职工群众。其二,要强化职务规范教育,使其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做到遵章守纪,依法办事。其三,要强化职务道德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风尚。另外,随着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进程的加快,还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相匹配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要采取年薪制、期股期权、风险抵押等分配形式,以体现个人价值与贡献成正比的关系,使那些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企业“一把手”,忠于职守,奋斗进取,不会因为个人收入与市场价位差距过大而(下转第13页)(上接第31页)出现工作分心,心理失衡甚至出现违纪违法的现象。

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监督,使其不能为。行政监督要体现在企业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上。首先,对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要实行及时监督。监督其是否体现所有者的利益和企业长远利益,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经济政策、法规和科学发展观。其次,是对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实行跟踪监督。重点监督企业重大投资、基础工程施工、技改等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重大采购和施工单位的选择是否通过招投标,项目的预决算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其三,是对企业重大资产重组活动实行捆绑式监督。审核企业在兼并、联合、破产、收购、出售、股权(产权)变动等资产重组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实施程序是否规范,国家利益是否受到损害,职工安置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其四,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实行规范监督。监督企业盈利是否真实,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投资收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第三方面,要建立健全制度,使其不敢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约束不规行为人的一道障碍。要使国企“一把手”规范行事,勤政为民,就是要加强国企廉政制度建设,使监督工作有法可依,增加约束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议事决事制度建设,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约“一把手”随意决策行为。要加强公开办事和规范工作制度建设,向职工群众公开敏感事项、热点问题,严格按原则、内容、要求、程序去工作,促使企业“一把手”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加强向职代会报告述职制度建设,将国企“一把手”置于职代会监督之下。尤其是将自身廉洁自律情况作为重点,向职代会公开,接受监督。要加强组织生活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设,使“一把手”的个人活动、组织生活、领导行为完全处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监督国企“一把手”使其不敢为的关键,是要抓好责任追究。只要违背了法纪条规,就要严格按制度办事,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对待“一把手”,更不能搞特殊化,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该处分的要处分,该撤职的要撤职,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只有这样,管理才有束缚力和威慑力,才能真正实现使其不敢为的目的。

⑸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

对一个地方和单位来说,党政“一把手”是“引擎”,是“总舵手”。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如何,一个部门工作开展得如何,党政“一把手”的思路和作风起着关键性作用。党政“一把手”能正确行使权力,一个地方,行业,单位(部门)就能凝心聚力、蓬勃发展;反之,党政“一把手”不能正确用权,则会导致一个地方歪风滋长、发展停滞不前甚至后退。因此,必须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一把手”在抓班子、带队伍、干事业中的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权力的二重性决定了对权力必须进行制约和监督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指一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根据其意志、愿望或者达到某种目标,对他人的行为加以控制或者决定的力量,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政治力量。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二重性,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权力,是因为人类社会需要权力来管理。一方面,权力是用来给人民当好公仆的,首先是表现为一种信任、责任和奉献;另一方面,没有约束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公共权力如果不受制约,就一定会导致腐败。
(二)腐败的发生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腐败行为发生的内在规律表明,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公共权力、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三个必要条件,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腐败行为发生的完整链条,而公共权力在其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如何将党政一把手所掌握的权力进行有效地规范和制约,对预防腐败,构筑权力防线具有重要意义。
(三)权力运行的现实问题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我国目前正处在历史转型期和矛盾凸现期,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完善,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权力的滥用还不同程度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分权制衡不足,专门监督机构独立性和职能发挥受限,民主监督作用还不能有效发挥、制约监督手段还很缺乏,这在党政“一把手”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人民群众对此还不是很满意,对由此导致的消极腐败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根基,损害了党的公信力。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置于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考虑,保证党政一把手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当前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乏力,导致自身不愿监督,上级不会监督,同级不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群众不能监督。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甚至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工作中作风霸道,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自身不愿被监督和制约;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过多地注重“选人、用人”,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育人、管人”,重“自律”,轻“他律”,重任用、轻管理,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年度工作考核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汇报,通过民主测评和征询意见建议,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受到打击报复“穿小鞋”,影响个人政治前途和利益,这也严重影响了其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在群众监督方面,少数地方、部门以及单位决策过程、权力运作仍然不够公开透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无法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二)离开权力授受关系谈监督 。 监督,归根结底,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制约关系,是权力授受关系的重要体现,也就是委托权对受托权的监督和督促。这是监督的实质问题。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往往离开这个实质问题来谈监督、抓监督,其结果,虽然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力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然而实际效果并不能是群众满意。要从根本上改变监督不力的状况,必须牢牢抓住监督的实质,调整和理顺权力授受关系,建立起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从基层选举产生党政一把手的依次选举的授权链,改变实际存在的由上层直接决定党政一把手人选的颠倒着的授权链。这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深层基础。首要的和最为基础性的是充分行使基层干部群众自己的民主权利,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选举产生党政一把手并实施授权。只有处理好这种权力授受关系,才能谈得上强有力的监督。
(三)过分强调支持和配合,忽视监督的相对独立性 。
长期以来,谈到监督问题时,往往强调监督与被监督的统一性或相互支持和“合作”,而忽视监督者及其监督的相对独立性,甚至讳言监督与被监督的“异体性”。受此思想观念的影响,一些专门监督机关常常被置于被监督者的控制之下,几乎在一切方面都受制于、依附于被监督者,使监督者实际上没有多少独立性。这就从根本上导致专门监督机关难以独立行使监督权,使“铁面无私的监督”成为不可能的事情。
(四)依赖于被监督者的“自觉”,而忽视监督的强制性 。由于监督主体的行为缺乏独立性,必然导致把加强监督寄希望于被监督者的自觉或主动。而理论和经验都证明,被监督者由于手中所拥有的权力的本性使然,几乎都不愿意接受监督,甚至竭力逃避监督。把加强监督寄托于被监督者的自觉或主动,是不现实的,靠不住的。正因为被监督者一般来说没有这种自觉性或主动性,才需要监督;反过来,如果被监督者能够自觉或主动接受监督,那监督也就没有必要而成为多余的了。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世界观,深刻理解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各级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深入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算好“人生大账”,在有限的人生,“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树立“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人生观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头脑常清醒、行为常规范、形象常保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作风蜕化这一“慢性病”导致贪污腐败的“致命伤”。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有效与否,不仅事关民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抓好制度落实,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针对党政一把手在单位中地位特殊、赋权过重的具体情况,要搞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行管理权与监督权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一是要落实考察制度。除了结合班子成员的个别调整和班子换届工作搞好对一把手的考察之外,还要结合班子年度考核和班子平时考察,加强对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考察时,既要注意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更要重视对其在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
二是要落实考核制度。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定期地对下属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与考核。考核中,不但要听一把手本人的汇报,也要多听其他副职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属党政一把手能经常处于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中。
三是要落实谈话制度。可采取分工负责、党政对口与交叉相结合的办法,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地找下级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重点指出党性党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凡下级党政一把手在提拔、调离或交流任职前,出现失误或挫折时,群众中有不良反映或发生、发现问题后,上级领导都要及时地找下级一把手进行谈话,有问题的还应认真进行调查,区别不同情况,或进行提醒,或提出戒勉,或作出处理。
(三)实行政务公开,强化干部职工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力度。干部职工的监督是一种最经常、最及时、最有效的监督,而实行政务公开又是实现职工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政务公开,把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内容和过程公开化,把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事项公之于众,从而防止权力的滥用,杜绝或减少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因此,要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提高工作透明度。要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特别是办理人、财、物等事项,要做到办事内容、办事条件、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五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公正。把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情况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单位的凝聚力。
二是要实行决策民主化。决策民主化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前提。要建立健全上级领导和下级领导及干部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逐步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避免因“一把手”个人主观武断而造成的决策失误。
三是要加大评议发言权。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依靠干部群众制约和监督领导班子的有效措施。干部群众与党政“一把手”工作、生活在一起,对他们的能力大小、功过是非、廉政与否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随着党政“一把手”工作透明度的提高,应让更多的干部群众或其代表在党政“一把手”的奖惩、任免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上级主管部门应将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党政一把手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只有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才能真正使“一把手”产生“怕群众”的心理,从而使自下而上的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四)发挥集体作用,强化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相互监督。要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要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作用。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正确对待班子内部的不同意见。来自班子内部的监督,目前主要靠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应当看到,领导班子内部相互开展批评、存在不同意见的情况,具有二重性,它既可能形成各执已见、互不相让的局面,也可以起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作用。作为党政“一把手”来说,要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善于集中不同意见。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来说,不能因为下级班子中有不同意见,就认为这个班子有“内耗”、不团结,关键要把握好相互制约的“度”。
二是要注意优化领导班子的不同结构。在领导班子的选配上,既要注意班子成员能力的多样性、文化的差异性、专业的多元性,也要注意班子成员年龄的层次性、性格的互补性、气质的协调性。既要选配好严于律已、宽以待人、知人善任、见贤思齐,能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的一把手,又要配备有意志坚强、思想开拓、锐意进取、勤政务实,勇于发表意见、敢于坚持原则的领导成员,以形成一个搭配合适、结构合理,既相互制约、又团结共事的班子,避免领导班子过于“铁板一块”、“一团和气”而失去相互监督的作用。
三是要坚持各项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括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等集体决定重大问题的有关工作制度,以及定期交心通气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用民主的、科学的、具有法规性质的制度管人、管事,防止“一言堂”和权力过分集中。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保证对一把手的监督有依据、有力度、有效果。
(五)把握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搞好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重抓好对“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具体到工作实际,主要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重大决策权的监督。只有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使决策做到民主化、科学化,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党政“一把手”只有在重大问题决策中,自觉让职工参与,主动接受监督,才能与干部群众同舟共济,共赴患难,减少失误,办好事业。
二是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权的监督。要积极探索选人用人新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扩大知人视野,公开用人程序,为群众参与创造条件,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干部选好用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选人用人上努力做到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道使用,切实改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用人”的状况和“选人不广、知人不深、用人不准”的弊端,坚决杜绝在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三是要加强对资金运用权的监督。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制度,原意是集体研究、一人签字,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制度发生了演变和异化,变成了一人说了算,且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导致财务审批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因此,要克服“一支笔”的弊端,健全和完善资金运用上、财务开支中的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建立重大开支“会签”制度,特别是要严肃财经纪律,杜绝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等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为,彻底解决好资金运用中“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行使工作职能,克服畏难情绪,要按照“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工作方针,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以实际行动履行自身职能。要积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惩防体系,加强党内监督;要加大惩治力度,开展执法监察,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各类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执纪水平;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探索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新途径。

⑹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如何解决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选准用好干部,形成监督的超前性。“一把手”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要求我们在选拔“一把手”时,必须十分慎重。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选人用人的眼光更多地投向那些在艰苦环境和岗位上做出政绩的干部。要切实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人用人,大力选拔那些埋头做事、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要形成科学的用人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看待干部,科学准确地识别干部,保证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能够进入组织选拔的视野。要改进民主推荐工作,搞好民意调查工作,积极扩大群众参与,认真贯彻中 央 纪 委、中 央组 织部提出的换届选举“十个严禁”和《关于深入整治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要求,使那些一心干事、实绩突出的老实人能够推荐得上来。在选拔“一把手”时,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确实把好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质关,为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确立一个较高的起点,做到超前防范。
加强思想教育,形成监督的自觉性。一是要加强权力观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受人民的委托来行使公共权力,增强实心实意为人民谋福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二是要进行监督教育。要使掌权者明白,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既是新形势下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必要条件,又是一种防范,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三是要搞好正反典型教育。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还要大力宣扬本地公正用权的典型,并且委以重任,给广大领导干部以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正确导向。同时,抓好反面典型教育。如让领导干部到监狱接受教育、听服刑人员忏悔等。通过对典型案例采取深刻剖析、以案说纪和公开曝光等方式,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建立分权机制,形成监督的主动性。在现阶段,反腐倡廉的工作成效令人不是很满意,这并非是腐败这个毒瘤不可清除,而是我们目前的措施未能击中腐败者的要害部位。因为腐败的根基在于权力的滥用。没有权力的人即使想腐败也无能为力,而拥有权力的人想要腐败则易如反撑。所以惩治腐败的要害在于有无权力。必须从权力的获得处着手,建立分权机制。因此,建立分权机制对于腐败者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要实行党 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和人事工作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只对财务开支和人事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不得在人事管理工作会议特别是干部任免会议上首先表态作导向发言。实施“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集体决策制度。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和约束“一把手”行为,保证执纪执法部门有的放矢地进行监督。只有把监督的着力点从“盯人”转移到“盯权”上来,才能有效杜绝权力滥用的现象,从而达到防腐的目的。
完善监督制度,形成监督的可行性。各级党 委政府应该建立有关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若干规定,对监督内容、责任、程序及处理办法做出具体规定。要建立“一把手”事务公开制度,党政各级“一把手”的哪些工作必须向社会公开、什么时间公开,都要制定严格规范的制度。要建立起严格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动真格。只有这样,才能向社会提供监督依据,才能切实监督“一把手”。
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的广泛性。从监督内容看,着重抓好对“一把手”重点时间段(得到提拔重用时、换届选举时、工作取得成绩上级表扬时和个人及家庭遇到婚丧嫁娶、逢年过节、生病住院、出国考察时)和重点环节(工程招标、项目审批、贷款、减免税收和其他收费环节)进行监督。从监督渠道看,主要应强化上级组织、班子成员、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等四个方面的监督。上级组织要增强监督意识,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诫勉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有效行使监督权力。同时,上级组织要支持班子成员行使监督权力,在班子内部培养一种积极健康的权力制衡机制。要重视群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日制度,高度重视人民信 访和群众举 报。要重视舆论监督,为惩恶扬善优化环境。要由重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会圈监督并重转变。
狠抓监督落实,形成监督的有效性。要解决好制度落实不够的问题,使已经建立的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在制度建设中要突出责任追究的内容,明确制度不落实时监督管理者和被监督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解决好对制度落实的督察问题。必要时上级应派人蹲点督促抓好落实。这样就可解决制度的执行主观性、随意性大的问题,使得“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得到有效监督。

http://news.sina.com.cn/o/2008-10-27/115614636222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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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如何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监督

如何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监督?
(一)、加强教育,切实提高“一把手”廉政意识
一是加强预防教育。二是加强自省教育。三是加强纪律教育。
(二)、落实制度,严格规范“一把手”从政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四是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制度。五是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三)、强化监督,有效牵制“一把手”手中权力
一是强化对用人权的监督。二是强化对财务审批权的监督。三是强化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监督。
(四)、严肃纪律,严厉查处“一把手”违纪行为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哪一级“一把手”,也不管其功劳大小,只要违反了纪律,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
(五)、拓宽渠道,健全“一把手”助廉网络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舆论的作用。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
强化对“一把手”监督问题的基础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如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这项工作,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探索。

⑻ 如何加强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就可以了。

⑼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世界观深刻理解加强对权力制约和内监督的重容要性。
(二)抓好制度落实,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
(三)实行政务公开,强化干部职工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力度。
(四)发挥集体作用,强化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相互监督。
(五)把握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

⑽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

党政“一把手”对所在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负总责”,从而责重权大,如何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用权谋私、用权谋利的现象发生,成为全党面前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
端正思想认识,强化自我监督。尊重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将“加强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视为党的历史性课题,通过反面教材的学习,以反面典型案例的探讨和分析,加深“一把手”对违纪违法惨重后果的印象,同时通过交心谈心活动的常态化,对“一把手”开展心理辅导、沟通交流和思想汇报,给“一把手”打预防针,实现对行使权利的自我监督。
创新纪检模式,深化同级监督。首先,“一把手”不直接管理人、财、物,将决策权交由班子集体,涉及人、财、物的重大事项须由班子集体讨论表决通过。其次,推行同级监督制度,以纪检组织列席班子会议的形式,赋予纪检组织“重大议题预审权”、“暂缓表决权”,会前对重大议题进行预审,会中可对存在异议、问题的议题提出暂缓表决,以此加强纪检组织的监督力度,深化同级监督。
健全分权制衡,优化群众监督。切实践行群众路线,可探索在群众和干部职工中聘选监督员,成立监督组,开展信任投票现场会,将班子会表决通过的重大议题交由监督组“二审”,投票决定是否通过此项议题,以此将监督权力放到群众手中,为重大议题装上第二把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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