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坚持党的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㈡ 如何抓好企业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建设
机关各部门、各村(居)、支两委会、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应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主动接受监督,配合社会监督员了解和调查有关情况,查询有关文书、材料。对发现的问题,社会监督员可以直接向党委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确保监督员反映的事项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由镇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专门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传递的群众意见进行集中登记、梳理,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属一般问题的,有关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属复杂疑难问题的,在30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或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