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委员会
A. 当前试点的监察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机构
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因此,监察委员会将是专门的国家监察机关,与同由立法机关(人大)产生的行政机关(政府)、司法机关(检察院与法院)并列。监察委员会行使的监察权,将是传统国家权力“三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外一类新型的权力。
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与之前监察体制最大的区别是,监察机关将是与政府并列的国家机关,而非政府的组成部门,从而实现监察权和行政权的并列和分立。
将监督性质的监察机关与执行性质的行政机关并列,符合“执行和监督分设”的现代组织机构设置原则,有利于增强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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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的设置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监察工作,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具体规定,军队组建了新的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军委监察委员会),由中央军委直接领导,向军委机关部门和各战区派驻纪检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监察委员会
B. 建议成立人民监督委员会来监督政府官员,怎么样
在现行的体制下成立什么机构都不能对领导层的权力进行监督,为什么,一切都必须按党的要求来办理,即使错了也要执行,所以监督不起任何作用。
C. 国家监督委员会是我国的什么机关
国家复监督委员会是我国行使国家监察制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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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D. 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监督
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内国监察法》容第五十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监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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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十六条监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熟悉监察业务,具备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和调查取证等能力,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十七条对于监察人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发现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未经批准接触被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知情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
E. 人民监督调查委员会剡根龙有此人吗
人民监督调查委员会是一个子虚乌有的单位,既然就不存在这样一个单位,那么这个单位是否有剡根龙就不必要再求征了吧?
F. 建议成立人民监督委员会,让人民监督委员会来监督政府怎么样
那谁来监督人民监督委员会?靠所谓的监督不能解决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才是根本。
G.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人民政协吗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主要是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由其选举产生的政府和法检两院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而政协不属于国家机构体系内的国家机关,而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委员,人大对政协没有监督职能。
H.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工作分为哪些
您好!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谢谢阅读!
I.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不受什么机关监督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J. 我国的监察机关有哪些都有哪几种监督方式
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其中外部权力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行政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
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行政监督;社会群众及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团体(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内部监督可以划分为专门监督和非专门监督两类。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物价监督和质量监督等专业性行政监督。
内部非专门监督,包括:上下层级监督,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管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直线监督;平行部门监督,即政府职能部门就其所辖事务,在自身权限与责任范围内对其它相关部门实施监督 。
(10)人民监督委员会扩展阅读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统筹协调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反腐败国际条约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