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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20-12-08 16:10:07

A. 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党的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缺乏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

领导体制方面,一是在现行领导体制下,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工作机制方面,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职能发挥方面,一方面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另一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

队伍建设方面,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存在不满情绪。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畏难思想抬头。
三是纪律约束不够严明,自律意识不强。
四是业务培训不够全面,自身素质不高。
五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权威监督不强。

二、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使用等引发的问题突出。
1、承包合同不规范,给以后生产发展过程中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2、决策运行程序不健全,时有损害村民利益或集体利益的事件发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往往不完全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进行,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发生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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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查办案件力度不够,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有待进一步深入;腐败预防难见效果,腐败大案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和惩治腐败工作的信心。
三、作风建设存在哪些问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上浮躁,理论学习松懒。
二是公务消费上奢靡,铺张浪费严重。
三是干群关系上“疏离”,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采取措施:
(一)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先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
(三)以严肃党纪政纪为关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以强化监督制约为保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存在哪些症结,有什么解决办法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热情有待提高。
二是管理制度不尽完善,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工作责任心有待增强。
四是考核制度不尽合理,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解决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确保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入。
(二)强化教育,熟练技能,使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四)明确职责,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督促效能建设在工作中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察,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效能建设抓出成效,形成机制,影响长远。
四、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
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干部思想认识比较模糊,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
二是少数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时有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B. 如何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方式方法创新

纪检监察调研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现象等客观情况,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及各种技术手段,收集有关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加工和分析,予以全面、准确的概括、阐释,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方案和建议的实践活动。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利用调查研究这一行之有效的工作手段,不断创优创新,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总结新经验,才能有力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一、创新路数,找准位置,善于在服务全局中谋划调研工作。做好调研工作关键要定准位、谋好路。要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放到党的中心工作、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全局工作提供服务。注重对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政策性重大课题的研究,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动各项工作的对策和建议;紧密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加强对策性研究;及时抓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新鲜经验;及时反映反腐倡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提供有参考价值的综合性信息材料。一是着眼于服务发展,在开展全局性调研上下功夫。服务和推动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是纪检监察部门调研的首要任务。因此要始终坚持把服务和促进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调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纪检监察工作在促进和服务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全局性调研。比如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研究,客观地评价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绩效。二是着眼于决策咨询,在开展对策性调研上下功夫。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给予回答和解决。要将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开展调研工作的重点,力求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参考资料。比如,如何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的研究;如何依法依纪办案问题的研究等,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着眼于与时俱进,在开展创造性调研上下功夫。时代在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内涵、工作的对象、工作方式方法等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些新课题、一些新领域都还是空白区、边缘区、交叉点。因此,我们要着眼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创优,抓住事关纪检监察工作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住还没有被发现、或已发现还没有具体解决办法的问题开展调研,进一步开创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比如,党内一些不良风气依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趋于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不断增加并且花样翻新,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重,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反腐败工作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腐败问题与其他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反腐败斗争形势更加复杂,等等。 二、创新方法,加强锻炼,善于在能力提升中提高调研工作。衡量调研工作水平关键要看形成的调研成果能否有效地解决问题和推进实际工作。必须重点从提升调研能力、强化实践锻炼、加强成果运用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者的调研水平。一是注重学习提高,在理性思维中提升调研水平。思路决定出路,思维水平决定工作水平。要加大对调研工作者的培训教育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进行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着力加强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调研能力的培养。二是注重探索规律,在开拓创新中推进调研深度。纪检监察工作的活力源自改革、发展和创新,纪检监察要善于把握调研规律,掌握调研技巧,创新调研的方式方法。三是注重联系实际,在实践锻炼中检验调研成果。社会实践是获得正确认识的不竭源泉,也是检验和深化认识的根本之道。要通过交流、跟班学习、通过到先进地区和基层学习考察等方式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锻炼的机会,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提高工作水平。 三、创新机制,立体推进,善于在全员参与中落实调研工作。做好调研工作必须有一套良好的调研机制作保障。要在调研实践中积极建立健全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的科学的立体化管理体系。一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实施项目式推进。在实际工作中,可针对调研工作的推进,建立“定课题、定人员、定时间、定考核”的目标管理机制。要把调研工作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年度考核之中,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将调研课题进行项目式的分解落实。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机制,使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带头出调研成果。二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实施督导式推进。坚持把调研的全过程纳入到考核管理中,可在实行年初课题选报的基础上建立年中课题督查制、年末考核评优制。积极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调研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对获奖成果和完成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调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建立重点协调机制,实施攻关式推进。在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相关室主导作用的同时,要注重发挥其他各室的作用,形成合力,整体联动。对重点、难点课题,成立联合调研工作小组集体攻关。在调研中遇到疑难,及时召开“诸葛亮”会议,集体攻关,破难解惑。

C. 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如何优化思路创新方法

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等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而复杂,必须与时俱进优化工作理念和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以构建惩防体系为统领,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统揽协调为基本,科学系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以构建惩防体系为统领
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应当以构建惩防体系为统领,要做到:
从组织领导上统领。在工作机制上,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工作方式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保障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执行到位、重要部署实施到位、重点工作推进到位;在工作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从规划建设上统领。在惩防体系建设规划上,坚持分层设计,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分层设计就是分市、县、乡(镇、街道)、村(居)等层面,分层设计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分类实施就是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业园区、“两新”组织五类,结合实际,构建和推进具有行业、系统特色的惩防体系;突出重点就是重点突出党政机关、行业系统和城乡基层,尤其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构建;点面结合就是认真归纳梳理和总结先进典型的做法,从中提炼出不同层次和类别的范例,在面上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好一点,构建一线,带动一片;整体推进就是全面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落实,系统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从体系内容推进上统领。在教育上,坚持从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入手,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夯实思想道德防线;注重教育方式创新,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教育科学评价体系。在制度建设上,坚持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入手,不断推进制度配套建设,并加大制度执行力,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在监督上,扎实推进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同级监督与上级监督、下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真正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在惩治上,正确把握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案件治本功能,注重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制定有效防治腐败的措施办法,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要把握几点:
坚持“一岗双责”。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监督党政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手段,作为调动广大干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载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实。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全面结合,做到一起安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内容就是明确责任,谁的责任、什么责任、责任有多大,都必须非常明确具体。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防止发生“齐抓共管都不管、人人有责都不负责”现象。要明确责任重点内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工作计划、制度办法、实施措施,加强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等。要明确责任追究的标准,做到责任追究到人、量纪轻重分明。
严格奖惩。实行责任分工项目化管理,运用项目化管理的思路和方法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重大项目推进、重要活动开展、重大资金使用等内容,以项目形式下达牵头部门,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节点和责任领导,年底集中组织项目评审。着力开发应用党风廉政监控管理系统,实现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的动态监控、适时评分和智能考核。在抓好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注重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增强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在责任追究上,既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真正解决责任追究不力、不到位的问题。
坚持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支撑
在规范权力运行上,通过充分运用信息科技,充分体现公开性、制约性、规范性、科学性,从而实现对权力运行的立体动态监督。反腐倡廉工作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要开启科技反腐的新思路。在制度设计上,将科学的理念贯穿于制度理念、组织方式、体制机制等各个方面,通过信息科技的运用避免制度设计的随意性或者与现实脱节的状况发生,最大限度地压缩制度中存在的自由裁量空间;在制度执行上,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技术、传媒技术等手段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在制度落实效果监督评价上,运用信息科技研发科学的评价系统,重点围绕权力运行、资源配置、资金监管、公开透明等方面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评估,将评估结果进行定期、定性、定量分析,与教育、督查、惩处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进而促进科技、制度、执行和创新的有机融合,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要推进科技反腐“全覆盖”。推进防控内容的全覆盖,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各方面内容,建立相应的信息科技平台;推进行业领域的全覆盖,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推进应用层面的全覆盖,把信息科技应用到工作的各级层面,延伸至工作末端。
要实现反腐效能的新突破。要坚持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同步推进,防止“两张皮”。从强化权力公开上求突破,加强对外信息公开和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通过电子监察实施全程监控,通过自动风险提醒、预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从强化刚性约束上求突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标准严格、程序严密、客观公正等特性,最大限度地保证业务操作和制度执行的刚性,缩小制度设计与执行之间的差距;从强化动态监控上求突破,通过优化细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定人、定责、定时、定质量”应用到系统平台,使权力运行每一步操作都留下痕迹,实现权力运行可追踪,结果不可逆;从强化精细化管理上求突破,充分运用信息科技,整合各种信息和资源,对大量数据进行收集、甄别、分类和分析,变分散管理为集约管理,变封闭管理为共享管理,变粗放管理为精细化管理;从强化倒逼制度机制创新上求突破,通过信息科技的应用,倒逼权力运行、资源配置、资金监管、公开透明等制度机制创新。
坚持以统揽协调为基本
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统揽协调,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会战”,形成整体合力,这是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统揽协调关键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善于牵头抓总。充分调动各机关、各部门、社会群众的积极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建立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大格局。要健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对跨部门、跨行业的重点工作,需成立相应组织协调领导机制,明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合作,建立组织协调、日常沟通、案件移送、共同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形成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机关、税务金融“四位一体”的反腐败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统揽不代替、牵头不包办、协调不越位。
善于借力择机乘势。要主动协调沟通,借助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和资源,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健全激励和督导机制,通过考核考评、评先评优、通报督查等方式,充分调动下级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要紧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强化整体调度与协调,提高组织协调的权威,推动责任单位工作落实。
善于整合工作合力。在统揽协调反腐倡廉工作中,注意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整体优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进行力量联合,按需吸纳,提升组织凝聚力,实现各种职能和力量的优势互补。(作者 邓修明 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D. 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调研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调研工作,推动出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省国资委纪委决定在出资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综合调研工作及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对调研工作的认识。要深入学习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纪检监察调研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加强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调查研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抓好调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强化对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切实把调研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深入基层,带头深入群众,带头深入反腐倡廉第一线,要确保调研经费落到实处。 3、要不断改进调研作风。要深入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领域,深入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地方,深入到那些创造了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地方,深入到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地方组织深度调研,切实做到察实情、说实话、献实策、出实招。 4、调研成果要力求具有实效性。调研报告破题要小,观点要新,论述要透,指导要强,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问题,切忌假大空。要少写官样文章,多求创新实用,提出的对策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撰写的文稿要讲究科学性,文字表达要体现准确性。

E. 如何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

  1. 考核时间:实行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到下年1月,与局党政对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同步进行。

  2. 考核方法:局纪委、监察处采取直接检查各基层单位的方式进行。在局组织检查考核前,各基层单位应先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局纪委、监察处。

  3. 考核依据:考核依据本《办法》制定的各项指标,采取单位自查与专门检查、平时检查与年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一听(听汇报)、二看(看资料)、三谈(组织座谈)、四测(民主测评)、五评(量化评分)的步骤进行。

  4. 计分办法:标准分满分为100分,总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达标单位,80分至89分为达标单位,60分至79分为基本达标单位,60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单位。

F. 纪检监察工作

一、概况

2012年,学校纪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方针,认真落实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党风廉政建设

学校坚持把落实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龙头,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力度。2012年年初,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和学校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学校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2年度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共分解37项任务,涉及60个部门。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大报告、中纪委报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实行领导干部按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2012年党委书记、校长与7位副校级领导签订了责任书,9位校领导分别与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并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班子成员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年终考核述职述廉等形式切实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大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加强对学校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做出决定。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了决策的民主科学。接受教育部对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得到检查组充分肯定。

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

认真落实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纪委按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认真开展招生监察,监督高考招生录取过程,重点对艺术类学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以确保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2012年7月19日,学校接受了北京市2012年高校招生巡视检查,高考招生工作得到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加强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严禁校内单位及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班。按照“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要求,加强对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校内基建、物资设备采购、维修等领域全部招投标项目评标过程,参加处理废旧物资竞价拍卖过程,并根据需要参加重大项目的前期考察和重点工程验收工作,促进了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进一步规范。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加大学校科研经费监管力度。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校教师中开展学术道德教育,发放《科研诚信——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程与案例》一书。

五、惩防体系建设

1.加强宣传教育。2012年开展了以“保持党的纯洁性,构筑廉洁校园文化”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编发《中心组理论学习参考——党风廉政建设专辑》,组织领导干部参观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发放《高等学校教职工廉洁教育读本》、《大学生廉洁知识读本》各800册,举办《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图片展。

2.加强制度建设。2012年新制定或修订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8个反腐倡廉相关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学校现有反腐倡廉相关制度248个,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进行了学校制度清理的相关准备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对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上交、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等工作进行监督,对学校重大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和学校管理的规范化。

4.加强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信访办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提高信、访、网、电一体化水平,依法保障群众信访举报的权利。加强信访监督工作,对有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行为的干部,早提醒,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参加北京高校纪检监察信访业务培训及考试,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专项治理

1.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校坚持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持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学校各种收费行为。2012年5月召开了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学习贯彻2012年教育部、北京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治理“小金库”会议及文件精神,并对学校工作进行部署。春季、秋季两次开展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2.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自查自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专项检查,论坛、研讨会、庆典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等,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了学校各项管理。

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学校纪委2012年召开全委会议2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上级工作部署,深入研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认真落实纪委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按要求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及会议,切实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工作交流,承办了教育部直属高校纪检监察第六片组会议。贯彻落实《北京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认真对照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八、其他工作

1.起草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

2.完成学校迎接北京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达标检查相关工作。

G.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这是历史赋予纪检监察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人们生活方式,价值取向的变化,各种思想观念相互碰撞,矛盾斗争错综复杂,使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因此也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对行政执法的税务部门来说,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服务于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如何大胆解放思想、提高素质、调整思路,做好税务纪检监察工作,已成为摆在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面前需要思考和理清的问题。一、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紧扣税收主线,把促进税收中心工作作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一)服从服务于税收中心,找准切入点,把监督工作渗入税收业务之中,对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还可参与税收执法检查、内部财务检查、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型办公设备购置和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从中发现违纪问题和制度上的漏洞,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错堵漏。
(二)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局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积极当好配角。
(三)注意工作方法。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要使工作有特色、出成效,必须集中力量把行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项工作抓紧抓好,在查办案件、处理人时,注意工作方法,综合考虑政治影响和经济效果,趋利避害,不凭主观愿望办事,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并贯穿日常工作中。二、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制度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具有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双重功能,是惩治和预防的有机统一。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行为,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在完善制度上,特别要健全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环节的制度建设,不断地完善管理办法。
(一)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必须把职能部门主导作用与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作用结合起来,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二)规范权力运行,实施阳光工程,加大税收管理,巡查和内部审计力度,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岗位责职、公开办税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纳税定额、公开违章处罚、拓宽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
(三)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通过行政效能监察,以解决行政不作为为重点,认真解决好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敷衍拖拉、效率低下、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问题;认真解决好好大喜功、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搞虚假政绩的问题;认真解决好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认真解决好不依法行政、乱作为、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三、加强两权监督工作,优化权力运行机制
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一)建立两权监督工作责任制。将两权监督的内容细化,按照科室工作职责分解到各工作岗位,建立权责一致的两权监督运行机制,将两权监督融合渗透在两权实施的全过程中,与两权的实施相互结合、同步运行。各职能部门针对分管的业务工作,在行使两权的同时,制定出两权监督的具体意见,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检查和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规范、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确保两权监督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
(二)加强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要把监督从八小时以内拓展到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进一步优化八小时之外监督方式,积极开展家庭助廉、群众评廉活动,形成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群众评议、纳税人反馈、家庭助廉相结合的监督网络,加大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力度,使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
(三)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继续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纳税户、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质量。四、强化税收执法监察工作,将执法监察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税收执法监察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经济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直接参与税收执法检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中,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掌握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第一手材料,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改变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
(二)纪检监察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对征、管、查各环节和税收法律、法规、涉税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宽和挖掘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克服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分工原因对税收业务的熟悉程度不高之不足。
(三)通过执法监察,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税务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各项税收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税收业务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税收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
(二)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
(三)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
(四)要做到三勤。即: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科室,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实践。

H. 如何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中的作用

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组织的延伸,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但从目前各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情况来看,工作方法不够完善,监督效果不够理想,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较多。笔者认为,确保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责,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促进驻在单位和部门各项工作落实,必须增强派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一、增强派驻意识,解决“为何干”的问题 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所驻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工)委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派驻机构首先要充分认识实行统一管理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派驻意识,既要着眼于解决所驻单位和部门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考虑长效管理和超前规范,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采取传统的、有效的监督方式,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制度、新方法,采取更加有力的监督措施,实现有效监督,推动所驻单位和部门工作的发展。 二、明确岗位职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 派驻机构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监督检查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
二是督促检查所辖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对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受理对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查办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四是在所辖单位及系统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五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指导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六是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改进工作方法,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思路决定出路,关键在于落实。派驻机构开展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停留在过去的等靠观望上,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发挥派驻职能。一是处理好与所驻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关系。派驻机构与管辖单位及系统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所辖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通过评析部门单位日常工作报告、开展专项督查、常驻部门单位督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二是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构不参与管辖单位及系统的业务分工,但可适当参与个别有关业务工作检查,通过参与检查,了解掌握情况,熟悉业务技能。三是正确处理与县纪委、监察局的关系。派驻机构工作直接受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但又不能等同于机关的业务科室。派驻机构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各项监督工作融合、贯穿于驻在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之中,驻在单位和部门发生的重大腐败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县纪委、监察局,切实增强政治观念。
四、健全工作机制,解决“干得好”的问题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要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领导方式、工作制度、保障制度,认真落实派驻机构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特别是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制度,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有效履行职能。同时,要探索建立针对派驻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强化内部管理,明确派驻机构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发挥派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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