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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遇到暴力抗法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0-12-07 01:47:44

『壹』 关于城管执法

我对城管有些了解,但是我不会反感他们,只是用一个客观的观点来看。选择职业和人无关,不排除个别现象。我身边也有干城管的朋友,看他们工作的时候和平身和一起玩的时候感觉到,为了只口饭都不容易。为此我想说只有我们做好了城管也不管我的事情。
你提出的几个问题我想我简单点给你回答一下:
1: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应该出示相应证件?
答:城管在执法过程中要两人以上,必须出示执法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第三款。
2:遇到拆除违章建筑时,是否应该提前下达书面通知?口头通知能算数不?
拆除违法建设的过程中,必须依法拆除,依法下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口头通知无效,首先确定是否属违法建设一般有规划局认定或由行政执法机关调查取证为准。其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书》,最后由执法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建设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行政执法机关提起上申和申请行政复议或听证,在此过程中执法程不中断,继续执行。你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3:在没收或暂扣相关人的物品时,是否应该出具相关手续?
答:在没收或暂扣相关人的物品时,应该出具相关手续,你可以查阅当地省法制部门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制文件。
4:对于被没收物品的处理,是否应该公开?并出具书面材料?
答:没收物品的处理,由当地执法机关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拍卖充抵处罚款或收入国库;对于易腐败、变质的物品应公告的行式告知当事在规定的时候内认领并接受处罚。
5:对面所谓“由于暴力抗法引起的暴力执法相关人的处理”后,是否可以仅仅一个小小的“行政警告”就算结束?
答:行政警告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一般是比较轻的处罚方式。但是暴力抗法照成一系列的严重后果,应该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贰』 摆地摊遇到城管怎么办

城管是你们的天敌,所以啊,你要执行敌来我撤.. 一定要跑的快

我不建议你准备红包,因为你惯坏了他们,以后你生意更不好做,他们会到处“卡”你

如果想做好生意,就练习一下 逃跑的速度吧

『叁』 我是城管,怎么才可以转变在百姓心中的错误看法

1、拒绝暴力执法
2、执法时态度要诚恳不能态度恶劣
3、不要把自己放在上帝的位置因为你们是人民的公仆不是老板。

『肆』 城管不作为该如何处理

可以拨打当地的城管投诉热线,也可以登录当地的城管举报网站。
一、城管执法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的界定
城管执法行政不作为主要表现为时间上的不为和内容上的不为,有形式上的“为”和实质上的“不为”,城管执法人员缺乏主观能动性和强烈的责任感,在一般情况下虽然没有明显的违法表现,但其本质就是一种渎职;而行政乱作为却具有明显违法性,其主要是“法律法规未予授权”,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目前,城管执法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行政主体赋予的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职责,对违法、违章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的行为即属城管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简而言之,就是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
二、解决城管执法“不作为”与“乱作为”问题的意义
一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作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法律赋予了积极作为的行政义务和工作的职责,为人民管好城市,为市民营造一个宜居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市民所需,领导期盼。广大市民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干净整洁的城市家园,一个好的环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一个城市有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城管执法队伍,又能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影响市容和市民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市民提供一个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这是市民的需求和领导的期盼。
三是队伍建设发展需要。队伍建设主要指思想、作风、纪律方面的建设,是指队员在工作、学习、法律等方面的一种外在表现。作为一支肩负城市管理重任的执法队伍,就要有所作为,认真履行职责。如不注意及时纠正队员事业心、责任感不强问题,队员在岗不作为,工作失职,影响执法效果,影响队伍形象。
四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需要。如不注意纠正城管人员“不作为”现象,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多,使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久拖不决,就管理不好城市,这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也给政府形象带来一定影响。
三、城管执法人员“不作为”与“乱作为”的主要表现
从某种意义上讲,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是一种行政腐败行为,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行政乱作为其实质就是目无法纪,就是自由主义、利己主义的膨胀。具体到城管执法部门,有一个具体的案例很有典型意义。2009年11月29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阻止政府部门拆迁而自焚。根据央视报道,违章建筑是1996年建起,直到2005年才被告知是违法建筑。显然,当地执法部门并没有及时履行其职责,当对方要补办相关手续时也没有及时给予答复,这明显是一种行政不作为的表现;如果没有当时的行政不作为,就不会逐渐演变成日后付出生命代价的后果。金牛区将此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但在此事件中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既是拆迁行为的实施者,又是事件的最终定性者。金牛区政府超越行政职权,不遵守法定程序即作出有关行政结论的行为,又是一种行政乱作为。城管执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是对于比较普遍的违法违章行为制止不力,导致违法违章事实长期存在;二是对巡查中发现违法、违章现象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巡线制度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三是对难点顽症不去调查和思考解决的办法,使问题久拖不决;四是上岗时两手空空,不带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没有处理违章的准备;五是经常迟到、坐岗、溜岗。在休息点的时间过长,休息时没有分时分批,更有甚者打牌、喝茶、聊天;六是随大流,出勤不出力,怕惹麻烦,有一天混一天,工作不求上进;七是工作缺乏主动性,有利则做,无利则推;八是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行为。
四、形成城管执法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的原因
随着法治化进程的推进,将有更多的社会事务纳入行政管理范围,在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的同时,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立法层面的原因。首先,我国大量的法律、法规未对行政行为的方式、时效等作出明确规定,加之我国《国家赔偿法》未明确规定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带来的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行政执法不作为与乱作为产生的一个根本原因;其次,有些法律、法规或规章之间出现规范冲突或职权交叉,令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无所适从。
2、利益趋动的原因。一是执行政策不力或是变通执行,敷衍塞责,形式主义严重,对自身有利的就管、乱管,对自身无利的就不管,导致出现无人管地带或是争权夺利现象。二是行政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或行政措施时,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缺乏全局意识,为了地方或部门的一点眼前利益而严重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乃至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三是部分执法人员由于个人利益的驱动和人情世事的驱使,对于违法行为难免出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
3、思想观念和素质方面的原因。每个执法队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素质都有差异。多数城管执法人员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提高,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而有的人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主观上表现为无所事事,或是以权谋私,有利上,无利让,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客观上表现为业务素质不高,对职权的理解出现偏差,对法定职责,或是对法律、法规缺乏应有的了解,不能及时正确地履行。
4、监督缺失的原因。权力失去制约就会产生腐败,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是一种对社会危害极大的腐败。在执法权不断集中的趋势下,缺少相应的监督措施,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致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联系最密切的行政权也成为最缺乏监督和制约的特权,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凭其好恶任意行使权力,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现象也由此大量产生。

『伍』 如何提高城管执法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当前,我国正处于在加快城市发展转型的主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高发期,而城市的发展离不开管理,“三分在建,七分在管”。应运而生的城管执法工作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新兴事物。全国各地3000多个县市建立了城管执法队伍。作为政府形象的代言人,城管执法队伍形象显得尤为重要。
城管执法队伍形象是城管执法队伍给予公众的直观的具体的形象化的看法、印象和感受。也既是社会公众对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评价,它是城管执法人员的价值观念、职业素质、道德修养、廉政意识、服务作风、办事效率、队容风纪的综合反映。城管执法队伍形象体现了执法人员的精神风貌,是内在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
目前,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涉及城管的新闻报道以负面报道居多,公众眼中的城管执法队伍形象还不尽如人意,还存在一些与构建和谐城管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执法中还存在一些不文明、不规范现象,执法过程中少数队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城管执法队伍也无一例外的都遭遇过暴力抗法事件,执法人员屡屡受伤,违章者暴力抗法绝非个别现象,而是个普遍性的问题。
“城管”怎么样呢?城管的形象为什么不佳?我以为,可以从内外因两个方面来分析一二:
内部因素有:(一)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良莠不齐。在城管执法队伍的沿袭和变更中,有少数素质较低、形象不佳的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混进执法队伍,从而影响了队伍整体形象。(二)思想工作薄弱,管理制度不全。每天繁重的工作任务给一线执法队员造成巨大身心压力,再加上公众不理解、不支持导致部分队员面对困难,缺乏斗志,得过且过。在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上,督查考核,奖优罚劣,群众监督上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导致影响队伍形象建设。(三)执法欠规范,技巧和技能缺失。从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少数执法人员不按规范进行,导致行政案件错误、漏洞层出不穷,且重罚款轻教育,群众对此不满情绪激增,队伍形象不好。
外部原因有:(一)市民对“城管”认知有限,导致偏颇误解。对于与城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有限,对城管职能职责的理解偏差,市民把城管职能无限扩大化,经常提出许多超越职权范围的难题,一旦无法及时得到解决,消极看法产生后转化为负面效应,对城管的抱怨增多,认为城管“不作为”。而对属于城管的正常执法措施,如暂扣流动摊担经营工具,请其到队里接受教育或处罚。许多市民简单认为,这是“收缴行为,是砸弱势群体的饭碗”等,是城管“乱作为”,由此产生不满和对立情绪。(二)体制机构不顺,没有牵头主管部门。从中央到省一级地方政府,暂未设置主管部门管理全国城市管理工作,而地方由于实际工作的需要,全国各地3000多个市县却无一例外组建了城管执法队伍,从而造成“城管”师出无门。由于城管工作性质决定了城管处在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多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都与城管工作相关联。市民一有不满,就认为城管工作没做好,因此城管的形象大打折扣。(三)缺乏舆论正面引导,交流渠道不通。各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偏差比较大,普遍以报道城管执法队伍的负面新闻为噱头,而对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宣传十分欠缺,造成对事件片面了解,导致群众意见大、反映差。同时影响执法人员工作情绪和积极性,以致形成恶性循环。
因此,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是新时期城管执法队伍完成新的历史使命的需要,是依法行政的需要,更是树立新形势下城管公共关系理念的需要,对维护政治稳定,维护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俗话说思路决定出路。我们应着眼长远,探索对策,勇于创新,结合城管执法队伍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以下几项工作,从而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只有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形象美的执法队伍,才能保证各项城管法律法规的顺利且正确地实施,才能完成党和政府赋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任务。
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坚实保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人性化执法的重要基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做到三点:一是内强素质,学会“宽容”;二是讲究艺术,善于“说理”;三是,严肃队容队纪,用好的制度管人,树立公仆形象。队伍的素质教育包含两个方面:首先,城管队员必须坚持学习党的理论,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次要注重加强队员专业知识的学习,为准确执法、依法行政打下良好的业务基础;再次严格进人机制,始终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严格标准,向社会“公开、公正、公平”招考,广纳人才。只有严把“进口关”,才能确保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并且要建立一种竞争机制,使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创造一种“让真才实学的人有位子,让认真工作的人不吃亏”的环境,形成一种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突出法制建设,强化法制意识。
通过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国理念,提高城管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学法

『陆』 城管队员遭遇暴力抗法接受电视台采访该说些什么

应该用证椐,如实介绍当时情况,争取大众对你的同情与支持。

『柒』 如何解决城管执法难的问题

现在一般采取人海战术。
按正常程序没收物品后,让他在规定时间内去专指定的地点交罚款。属不交就不还东西呗。这个是受到法律法规保护的。如果执法人员多,就不容易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了。遇见暴力抗法,可以报警,他涉及到妨碍执行公务。但是警察一般都不管,指望他们太难。
回其他回答者,现在城市基本都有可供他们去的免费市场或廉价市场,但是他们不去,大道上卖的比市场里快。这从另一个侧面也能反映出当地市民的素质。

『捌』 如何破解城市管理中的困局

一段延安城管用脚跺头的视频,激起了网民的愤怒。不出意料,这些粗暴执法的城管队员马上被宣布为是临时工,得到了处理。延安城管的负责人还专门到病床前给当事商户赔礼道歉,但网民的愤怒却并没有平息。
城管是网上热门的话题,每隔一段时间,总会出一些新闻。多数都是城管粗暴执法,殴打小贩。街头小贩走街串巷,养家糊口生活不易,遭遇城管的粗暴执法,人们下意识总会同情小贩一方。经年累月,城管的社会形象越来越差,连带整个政府的公信力都受到影响。但是,我想问的是,同样是政府的执法部门,为什么惟独城管总是屡屡粗暴执法,其他执法部门相对就少一些呢?在我看来,这是目前城管制度设计的必然结果。
按照法律规定,城管没有限制被执法对象人身自由的权利,但在执法过程中,并非所有的小贩或者商户都会积极配合,可一旦对方不配合,城管该怎么办?开罚单?开罚单要是也不执行呢?理想的形态,遇到暴力抗法的,城管必须求助于警察,而警察也必须迅速积极介入,平息事态。遇到开罚单拒不执行的,法院必须积极介入,保证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但可惜,目前警方和法院,对于城管和小贩之间的纠纷,都避之唯恐不及。这样一来,法律要求城管处理的事物,就变成了一件几乎不可完成的工作。要么面对暴力抗法,要么出现暴力执法,循环往复。这是个死结。
这一制度困境的解决思路有二:第一,维持现有的制度设计不变,但要求公安和法院面对城管管理纠纷时必须及时介入;第二,适当给城管一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两条路径各有利弊。前一个设计符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城市管理模式,但中国目前正处在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尖锐,城管管理的小贩或者商户,多属于“弱势群体”。警方和法院的介入,要么容易激起群体性事件,要么执法成本及其高昂。第二条路径的代表是美国模式,由治安警察管理类似事物。好处是人们对警察的执法抗拒较少,但麻烦在于一旦形成冲突,就变成了民众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冲突,烈度会更大。
我的建议是,考虑到执法成本的因素,第二条方案可能更符合中国的现实。从长远看,将全国百万城管纳入到警察系统,成立治安警察队伍,将有助于城市管理中矛盾的解决。但这一方案有一个前提,就是城管自身的素质必须提高。
城管当初成立时,成员多数来自于社会招募,良莠不齐。近些年许多地方开始逐渐改革,将城管纳入到公务员系统,成员也只通过公务员考试系统招募,成员素质大大提高。但囿于公务员编制的限制,正式编制的城管远远无法满足城市管理的需要,现实演变当中,不得不招募许多临时人员。荒谬的是,在许多地方,城管队员的招募并不是由城管来进行,而是人员由街道招募,然后派到城管里去执法。这样的制度安排麻烦多多,因为这些临时工不是城管招募的,对他们的约束力也就很弱。而这部分人员由于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法规意识淡漠,也最容易在执法过程中铤而走险,暴力执法。从这个角度讲,在城管的问题上,临时工容易出事,也的确事出有因。
合理的做法是,将目前城管队伍中的临时人员分阶段全部解聘,一律改为正式人员执法。与此同时,正式城管人员扩编,一律考试招聘。将城管正式纳入公务员系统,提升人员素质。待条件成熟后,可参照美国体质,将城管全部归入治安警察系统。果真如此的话,城管和小贩长期存在的冲突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玖』 城管执法人员如何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A 城管执法人员如何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首先城管人员,要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观念。要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文明执法是城管执法队伍的生命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做到有理、有据、有节,才能使暴力抗法者无法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寻求借口。

其实要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在各类重大执法行动前,应主动邀请各类媒体参与,对执法行动进行全程报道,通过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曝光,让违法者和广大市民都认识到对这类行为进行处罚的必要性以及暴力抗法的危害性,以达到打击违法行为,教育人民群众的目的。

再次要加强与公安部门之间的协调。要建立由公、检、法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组,使执法人员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能及时的在应急组协调下,调动有关部门力量及时将暴力抗法者或围观起哄者“清”出现场,在保障执法安全的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可缓解城管执法人员的不足。

最后要加大对暴力抗法者的惩罚力度。警示和威慑违法者,对那些屡教不改的违法者应予以重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要做到:

(一)要讲究执法技巧。尽量化解矛盾,缓解对立情绪,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变当场取缔为当场取证,通过拍照、录像进行取证后,变被动为主动,同时要理智应对暴力行为,适当时刻可采取“中止执法”等措施,先取证,后处罚,避免激化矛盾。

(二)防护装备不可少。 应加大对一线执法队员防护装备的配置,如防割手套、防暴头盔,专业执勤服或特种防护服(例如对人体四肢、颈胸腹等部位进行强化防护)、各类取证设备(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现场执法记录仪)等,如果条件许可,尽量装备到人,对于取证设备,则以小队或分队为单位进行配备。遇到执法行动,在出发前务必整队核查装备情况,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挥各类装备最大的功用。

(三)强化练兵增强执法队员体质。如果条件许可,可以经常性地开展“大练兵”活动,邀请军人、特警等专业人员进行防身术、擒拿术训练,不仅能提高执法人员单兵能力,同时还能强身健体,一举两得。

(四)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通过对已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及时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应对策略,明确人员分工。平时应多进行防控预演,一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发生暴力抗法,可以做到应变有序,临危不乱。

(五)增强现场判断应变能力,及早布控,消除隐患。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应尽量加强执法力量配置,发现行政相对人有暴力抗法倾向时,应及早布控,缩小其活动半径,降低其寻找“帮手”的几率;执法过程中可先行对部分可能产生威胁的工具、器械进行必要的隔离或直接暂扣,最大程度上减少执法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的几率。

城管执法工作,需要不断的在实践中探索和研究,执法中遇到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怎样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以促进工作向前迈进。希望全社会能对城管执法人员多些理解,多些支持,让大家共同努力,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让暴力远离城管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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