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执法监管
林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就是依法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林业行政管理是包括森林资源的保护、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加工利用等整个过程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是林业建设的一项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基础工作。
Ⅱ 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是什么系统
涉林林业行政案件的综合执法(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野生动物保护、违法运输木材、违法占用林地等)等,应当属于林业局自已成立的事业部门(内设),从林业局中各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Ⅲ 林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林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执法是否持有有效的执法证件;
(二)受委托组织是否在委托范围和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案件的办理人员是否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四)执法人员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包庇纵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
(五)案件是否依法受理;
(六)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七)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八)案件的办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九)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十)案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十一)其他应当监督的执法活动。
Ⅳ 林业执法管理年心得体会
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相对行为人,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国家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具体实现的活动过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将依法治林作为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的确立,体现了依法治林的重要性,赋予了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更加神圣的使命。林业行政执法机关能否依法行政是确保林业跨越、持久发展的根本保障,是依法治林的关键所在。《决定》将林业行政执法作为林业的四项改革之一,说明目前林业行政执法在相应的环节已制约着林业的发展,林业行政执法改革势在必行。
1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1多头执法,杂乱无序
从目前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状况看,除林政部门作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代表其执法外,其他如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在执行林政处罚时都需要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由于这些单位大都是事业单位,办案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未取得合法委托或超越委托职权、职责范围的情况下,查处涉林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于打击违法行为,有损于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1.2相关部门执法职权重合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业的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其享有林业刑事侦破权和森林法授权的林政处罚权。林政部门是林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是林业综合执法部门。林木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都是按照各自的职权,根据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履行各自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均有超出管理、委托职权范围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为,即使发现本不该属自己部门管辖的林政案件,也不按林政处罚程序的规定移交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处理,而是违规行政,降低处罚标准。有的单位为了本部门小团体的利益相互之间不是互相补台,而是互相拆台,不能形成合力,从而失去了战斗保垒作用,不能够起到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目的,从而失去了“严管林”的真正意义。
1.3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机构不健全
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确立1个内部机构,统一管理林业行政处罚工作。林业行政案件在调查结束后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送至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意见后,由本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而实际中,因政府机构改革,大部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未设立专门统一的林业法制机构,现行的林政股没有确实起到真正的审查把关、监督作用,致使林业各执法部门执法的自由裁量权随意性扩展,使得林政执法的标准质量降低。
2治理对策
2.1建立健全林业综合执法机构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要求建立、健全林业执法机构,统一负责林政案件的把关、审核、监督工作,统一执法标准、程序,以从根源上堵塞执法漏洞。通过考核、测评的方式,成立以森林公安为龙头、由林业主管部门的各股、站、室业务骨干组成的林业执法综合队伍,以更加有效地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这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的作用。
2.2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一是林业行政机关要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过错追究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二是上级机关采取明查、暗访,结合查阅卷宗、开座谈会等方式,查摆、指导基层林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优缺点,使林业行政执法制度日趋合理。
2.3完善执法体系
一是要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林业行政执法的手段包括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奖励、林业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罚只是行政执法手段之一,要改变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应对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进行规范。如通过税制改革,将必须征收的行政事业费纳入国家或地方税收,使行政执法不受利益驱动。二是要提高林业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教育、培训和资格认证等形式,使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执法权限、范围、种类、程序等;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经考核后持证上岗;要把好进入关,对执法人员进行制度化的考核考评,监督其执法行为。三是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执法行为与经济利益挂钩的现象,执法队伍所需经费全部由财政列支,不得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也不得以返还和奖励等方式变通补充经费,彻底改变“以收抵支 ”和“以罚养队”的做法。
Ⅳ 林业执法要配备哪些林业执法装备
自发电强光照明灯、不倒翁路锥、伸缩式破胎器、防刺服、执法头盔、执法记录仪、防暴盾牌、反光
林业执法职责:
1、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
2、负责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3、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
4、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种子工作。
5、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木材运输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木采伐利用活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和森林公园的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10、负责全市森林火灾的预防和组织扑救工作。
11、负责执行植物检疫任务。
雨衣、录音笔、喊话器、强光手电、车轮锁、肩灯等。
Ⅵ 请问林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急急急!!!
你好!林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如下:
1.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版执法是否权持有有效的执法证件;
2.受委托组织是否在委托范围和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案件的办理人员是否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4.执法人员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包庇纵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等违法行为;
5.案件是否依法受理;
6.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7.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8.案件的办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9.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0.案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11.其他应当监督的执法活动。
希望能帮到你,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Ⅶ 林业执法是做什么的
是查处无证经营(加工)木材、违法运输木材;乱砍滥伐木材;查处乱捕滥杀野生动物和违法收购、加工、销售、运输、携带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
Ⅷ 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业行政执法稽查队是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它具有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林业回法律、法规、规答章和政策。监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
三、实施对基层单位林政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对从事森林资源利用的各种活动进行检查与监督。
四、对全市森林(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进行稽查。
五、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加工、利用、运输进行稽查。
六、依据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和市林业局委托,行使授权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处罚权。
七、依法对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违法征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查处。
八、承办各种林业行政案件的受理与查处。
九、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它是属于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
Ⅸ 林政资源执法稽查大队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林政资源执法稽查大队(也称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是属于林业局下设行政单位,具有执法权
以长沙市为例
长沙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执法支队为长沙林业局直属单位
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园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和实施本市有关林业、园林的政策法规;
2、受长沙市林业局委托,承担城区(不含望城区和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林业、园林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年度计划、绿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侵占园林绿化用地、损毁园林绿化及其设施、改变绿化规划用地性质等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对违反全民义务植树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城区内非法移植、损坏、砍伐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城区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毁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城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设计方案施工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不具有相应资质而承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行为进行查处;
6、负责对补绿还绿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和望城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的林业、园林行政执法工作。
(9)林业执法监管扩展阅读
森林公安局机构职能:
1、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2、负责直接侦破、查处市五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
3、协调、督促和直接查处全市重特大森林案件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重大案件;
4、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发布森林火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