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在
卫生监督人员开展案件调查中应2人以上,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检内查应制作容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1、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3、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② 目前中国政府监督部门到底在干什么
多数都在研究法律,还有一个宁愿少做都莫要做错的思想,没有强硬的证据就置之不理,如果国家不建立一个不作为的问责办法和只要有事实就展开调查的办法,百姓所期待的就永远也别想实现。
③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什么职权
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四)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五)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六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四)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五)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六十二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④ 房屋质量问题投诉监督部门应在多长时间解决
投诉了,能不能解决还是个问题,更不要说多长时间了,如果问题能解决,那就太好了。
一、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多少年?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二、建设工程的保修期如何计算?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住宅的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三、房屋如何申请保修?
直接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并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施工单位不按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保修完后,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
四、对建设工程质量有异议怎么办?
根据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或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组织专家重新鉴定。对建设工程质量有异议、对检测结论有异议,以及对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居民遇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可通过哪些渠道投诉?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市民可以找开发商(建设单位),按购房合同中有关质量问题处理的途径进行处理。也可拨打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还可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信访部门投诉。若开发商(建设单位)对质量问题不予解决,市民可直接按照购房合同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⑤ 监督检察部门在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提供资料的主题包括什么
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进行监督检查,查询、复版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权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法条链接:《反正当竞争法》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三)检查与本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该财物。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⑥ 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义务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的主体
答案是:证明人
⑦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
应当自复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制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五十九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办理本法规定的许可时,其受理、审查、许可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⑧ 有谁知道,是什么部门在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监督的权利
有谁知道,是什么部门在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监督的权利
凡是针对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权限,目前都已经划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了。
⑨ 安监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安监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章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享有如下权力:
(1)检查权;
(2)书面调查权;
(3)询问权;
(4)查询资料权;
(5)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
(6)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予以查封或扣押;
(7)对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⑩ 4.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职权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没有备选项。你自己对着选。
第十七条 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 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三)检查与本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