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室
❶ 信访室如何配合党风政风监督室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幸好史配合党风政风监督室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最主要的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更好的信访线索加以解决。
❷ 公安机关政工监督室与党委办公室的区别
政工监督室是监督党委办公室和下属派出所的政工工作的,区别大了去了,一个是监督,一个是干活
❸ 机关监察室职能、工作流程
纪检组监察室职责
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财政厅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情况。
具体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2、受理对财政厅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受理财政厅及其所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3、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批准,初步核实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处理财政厅及所属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财政厅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开展由财政厅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
6、有计划、有重点地会同财政厅职能处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督促检查财政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7、指导全区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8、承办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财政厅交办的有关事宜。
纪检组监察室工作程序
一、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工作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的程序:
(一)办理批办单。接到的上级相关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进行签收登记、办理批办单。
(二)制定落实方案。纪检组监察室研究拿出落实方案,与财政厅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沟通。
(三)组织实施。对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四)结果报告。将落实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五)资料归档。
二、实施监督检查的程序:
(一)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临时专项检查需要实施监督检查。采取的方式有:独立监督检查、联合监督检查、参与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情况、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情况、行风建设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目的、依据,检查原则、工作程序和要求,检查内容、时间,检查组领导及人员情况等。
(二)实施检查。检查组按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三)撰写检查报告。检查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撰写检查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及时报告。按照《驻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纪检组监督室将检查报告及时报送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五)资料归档。
三、实施会议监督的程序:
(一) 按职责参加有关会议。
(二) 认真听取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关人员的发言,收集资料,做好纪录。
(三) 将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四、实施谈话监督的程序:
(一) 制定谈话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原因、谈话的目的、谈话的内容、参加谈话的人员。
(二) 按方案要求实施谈话,对谈话记录并签证。
(三)撰写谈话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基本情况、谈话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有关建议。
(四) 谈话方案、谈话记录、谈话报告及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五、办理信访案件的程序:
(一)登记。对反映纪检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来信、电话、电子邮件和来访进行登记。
(二)分类处理。根据举报、控告、申诉、批评建议等内容进行分类后,按照职责送交责任处室具体办理。涉及处级以上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组监察室办理;涉及一般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送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办理;涉及业务工作的送交有关业务处室办理。有关处室将办理情况报纪检组监察室备案。
(三)实施信访监督。信访监督的原则:实名举报优先办理;教育为主、积极审慎、严格保密;思想教育、干部管理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相结合。信访监督的任务:对信访内容的真实性、反映问题的严重性进行甄别梳理,调查核实。对核实出的违纪情节较轻的问题,根据情况采取“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与组织部门联系沟通”“定期通报、集体警示”等方式实施信访监督。对核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转入查处违纪案件程序办理。
(四)回复处理结果。对实名信访,实施信访监督后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信访人。
(五)资料归档。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六、查处违纪案件的程序:
(一)受理。对受理材料进行登记,对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的意见,报分管领导或上级部门审批。受理材料的主要来源:通过信访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通过纪检组监察室实施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上级部门交办的或转办的核实、查处案件;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
(二)初步核实。查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对经初步核实结论的处理:1、对反映问题不实的,向被反映人所在党组织和单位说明,并按有关规定消除影响。2、对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求被反映人纠正违纪行为、退还违纪所得,并通过谈话诫勉警示、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调整其工作或职务、一定范围内通报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3、对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报批立案。4、对认为有犯罪嫌疑的,将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司法机关。
(三)立案调查。立案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对经初步核实,认为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按权限报批立案。经批准后拟定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小组,按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终结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定性处理意见。
(四)移送审理。对调查终结,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移送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审理,对调查案件的活动及其结论进行再审查。审理小组由非审案人员组成,必要时可请纪委监察厅有关人员参与审理。
(五)下达处理决定。纪检组监察室对查处权限内的案件下达处理决定;对查处权限以外的案件,将核实资料和处理意见报送纪委监察厅或有关部门。
(六)复议复查。受处分人对纪检组监察室做出的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对纪检组监察室复议、复查决定不服的,可向纪委监察厅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纪检组监察室将复议、复查决定及有关资料一并上报纪委监察厅审查复核。纪委监察厅的复核决定是最终决定。
(七)资料归档。对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纪检组监察室岗位职责
纪检组长(监察专员):主持财政厅纪检组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是: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参加财政厅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通过参与财政厅重大决策、重点政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检查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厅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按廉政谈话制度的规定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受理对财政厅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受理财政厅及其所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组织初步核实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批准的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调查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财政厅及所属单位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财政厅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财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开展由财政厅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做好财政厅党组分工内的各项工作,办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财政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协助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工作。具体职责是:列席财政厅有关行政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负责组织召开全区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组织座谈会及草拟领导讲话;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对财政厅重大事项的分析报告,对财政政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情况的分析报告;负责组织协调案件检查、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源头治理腐败等工作;负责组织财政纪检工作的调查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和其它工作任务。
处级检查员:负责纪检组综合性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公文运行,信访举报材料的登记受理,档案和印鉴的管理;负责草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纪检组会议和有关会议的纪录、整理,以及会议材料的印刷和发放;《内蒙古财政年鉴》的联络工作;纪检组的环境卫生、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
主任科员:具体职责是:负责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的年度考评指标、方案的设计和考评结果的统计;负责办理财政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源头治理腐败等项工作的具体事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办;纪检组内的党务工作和信息工作;纪检组财物的领用购置和使用保管;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
❹ 中纪委一,二,,三,四五室的职能分别是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
第一至第十一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二至第十六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省(部)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中央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国家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4)监督室扩展阅读: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的产生: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中国共产党最高纪律检查机关。1949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设立。
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决定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被冲垮,九大正式取消纪律检查机关。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重新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❺ 如何有效发挥干部监督室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职能
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组织的延伸,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但从目前各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情况来看,工作方法不够完善,监督效果不够理想,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较多。笔者认为,确保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责,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促进驻在单位和部门各项工作落实,必须增强派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一、增强派驻意识,解决“为何干”的问题 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所驻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工)委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派驻机构首先要充分认识实行统一管理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派驻意识,既要着眼于解决所驻单位和部门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考虑长效管理和超前规范,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采取传统的、有效的监督方式,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制度、新方法,采取更加有力的监督措施,实现有效监督,推动所驻单位和部门工作的发展。 二、明确岗位职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 派驻机构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监督检查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
二是督促检查所辖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对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受理对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查办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四是在所辖单位及系统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五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指导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六是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改进工作方法,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思路决定出路,关键在于落实。派驻机构开展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停留在过去的等靠观望上,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发挥派驻职能。一是处理好与所驻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关系。派驻机构与管辖单位及系统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所辖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通过评析部门单位日常工作报告、开展专项督查、常驻部门单位督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二是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构不参与管辖单位及系统的业务分工,但可适当参与个别有关业务工作检查,通过参与检查,了解掌握情况,熟悉业务技能。三是正确处理与县纪委、监察局的关系。派驻机构工作直接受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但又不能等同于机关的业务科室。派驻机构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各项监督工作融合、贯穿于驻在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之中,驻在单位和部门发生的重大腐败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县纪委、监察局,切实增强政治观念。
四、健全工作机制,解决“干得好”的问题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要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领导方式、工作制度、保障制度,认真落实派驻机构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特别是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制度,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有效履行职能。同时,要探索建立针对派驻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强化内部管理,明确派驻机构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发挥派驻作用。
❻ 公安局监督室科员是什么的谁知道,详细点
监督室,也有叫监察室,也有叫警务督察大队,主要是对公安内部人员的工作进行自我监督和检查的部门。科员就是这个科室的一般工作人员而已。
❼ 县城政工监督室主任是什么级别
县是正处级单位,部门的室主任只能是副科级职位,副主任是正股级职位。也有正科级人员担任室主任的,但其职位仍属于副科级。
❽ 政工监督室主任和政治部主任哪个职位大
一般来说,办公室都是排在第一的位置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