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什么时候取消
⑴ 为什么城管那么坏,还不取消这个部门呢
一个城市如果无法无天,没有人管理,看看变成怎么样了,城市管理需要工作人员。同样需要老百姓配合,到处乱摆乱卖,挡着路口,占道经营,有事情发生根本不知道怎么样解决,所以严格要求管理是很需要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这个部门以后不会被取消。
原因是:
1、至少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被取消,因为有存在的必要,是个不可缺失的部门。
2、只有出现有这种职能的替代部门才有可能被取消,仍要国务院上报到全国人大进行表决才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和规章制度。
(二)编制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制定城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报区政府审定颁布。
(三)综合协调落实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城区管理工作方面的关系。做好监督、检查、裁决、服务工作。
(四)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它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对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辖区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不含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管的道路和重点部位)
(八)负责辖区内所有匾牌字号的管理和查处。
(九)负责对辖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居民、村民私有住房(含村民自建楼房)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的查处。
(十)负责对辖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查处。
(十一)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培训,监督检查考评。
(十二)负责对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全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普法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以上职责是目前其他机构不能代替的,因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有存在必要的。
⑶ 城管何时取消
百万城管大军,以后只能越来越壮大,越来越正规,看看城管的改革方案,到2017年底就会实现正规
⑷ 城管拍照的工作以后会取消吗
城管拍照的工作以后不会取消,因为拍照是合法取证的手段之一。
⑸ 城管要取消吗
城管这个垃圾产品,因为政府的支持而不会取消,但它是把共产党变成刮民党的伟大工具,被全国百姓所唾弃。
⑹ 谁有权利取消城管这个部门
城管是来地方政府承担的,自如果取消的话,国务院下文,要求各地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本行政单位的城管队伍,然后逐级取消。
但是城管是相对集中处罚权的产物,什么意思?就是其他好几个部门不想管的烂摊子,丢给城管来管。比如小贩,工商也可以管(理由是无证设摊),但是工商喜欢管企业注册这些油水多的许可证项目。交警也可以管小贩,(沿街设摊妨碍交通),但是交警喜欢给轿车贴条子,罚款数额比较大,而且都开轿车了,都是有钱人,不会抗法。。。。。。还有路政、市政、税务、绿化、卫生等等部门,他们也不会同意取消城管的,因为城管取消了,他们就不能全心全意投入到自己油水丰厚的事业中去,而要去管烂摊子了
⑺ 最近,新闻上看到了综合执法的体制改革问题,不是很懂,难道城管执法部门要取消吗求解
恰恰相反,就是把一些比较糟糕和难处理的职能增加给综合执法部门。
比如,
超限超载是交警专的,非机动车道违属停是交警的,
人行道违停划转给综合执法局,城管要管停车。
工业园区排放废气、废水达标是环保局的,餐饮油烟排放达标划转综合执法局,
也就是说城管要去管炒菜的。
如果环保局去查工厂,估计会获得大力支持,
如果城管局去查餐饮店排放油烟问题,应对饭店周边居民油烟投诉
要求饭店整改,然后其实投诉的人也去饭店吃饭,
有没有感觉,城管要比以前更“坏”了,
以前买菜马路菜场不安生,现在连吃饭都不安生了?
⑻ 何时取消城管这一职业
那你看看城里有些黄金位置不要租金只要关系,你要关系好你想摆哪里就哪里,城管给你划个框框就是关系户的了,不但不给租,而且没人会管你,其他人也摆不了你的位置。关系过硬的还可以在这里建个门面都可以!!往往受欺压的是没关没系的人!这社会你看清楚没有至于取消那是不可能的事,建议早日规范就是了
⑼ 城管能取消吗,做为一名新进城管,觉得取消了
城管取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会管一些不该管的事。
⑽ 事业单位改革,城管会怎么改呢是不是改成公务员
逐步将其行政职来能划归行政机构或源转为行政机构,将参公。
依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说明: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10)城管部门什么时候取消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改革要求规定:
1、为配合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促使公共事业社会化和市场化,从根本上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财政应区分不同公共事业的性质和特点,对现有的国有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
2、改变现有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与经营范围,促使其逐步转向市场,开展自主经营,并打破各种行政性的市场垄断,取消各种不合理和不必要的经营限制。
3、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的科学技术市场、教育市场、文化市场、体育市场、卫生市场以及其他各类相关市场,以实现公共事业服务方向的社会化和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