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监管
1. 日本养老监管的第三方机构有具体名称吗
失去有效监管的政策性补贴,很容易让不法民营养老院只拿补贴不干事,要在严格监管下进行明补------补给入住民营养老院的老年人,而不是民营养老机构!
2. 宁波市怡康院电梯停用5天给给老人极不方便 不知哪个部门监督管理
找民政投诉啊
3. 民办非企业养老院有谁监管
一般是当地民政部门。像日月潭养老中心是公办民营,当地的办事处就在园区内
4. 养老院归政府那个部门管理
1、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养老院是指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专组织。目前公办的养老属院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
敬自由的原则。
2、养老院的主管单位是所在地地的民政部门,即:民政局等。
5. 如果养老院是所有老人的归宿,老人会寒心吗你怎么看
目前我国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正在快速加重,如何养老?不仅考验着上亿的老人,以及他们的家属子女,更是严峻考验着整个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推进,确实令人堪忧。据有关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又将迎来一个高峰,预计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其中80岁以上老人将达到3067万。2025年60岁以上老人将达到3亿,成为超老年型国家。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因素,204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将迎来最高峰,然后逐渐进入减速期。如果养老院是所有老人的归宿,老人们会心寒吗?从当前社会实情分析,确实很多老人会心寒,包括他们的子女也很难接受,能够坦然去养老院养老的人很少,“养老院”好像就是一个贬义词。为什么会造成如此局面?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好在这一现状已经引起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已经陆续出台了关于支持建立社会化养老机构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事业,以促进养老方式的多元化,合理化解当前社会面临的重大难题。不过政策的落地生效,还是需要大多数老人和家属先过“心理”关,这道坎迈不过去,国家和民营机构再给力,也是一厢情愿,效果也会打折扣。
说实话,现在的老人几乎都是30/40年代的老人,那个时候都是多子女时代,现在他们老了,几个子女轮流照顾也是有时间的,经济发展了富裕了,实在没有时间请个家庭护理也是可以承受的。但是50/60/70年代的人,10年以后我们也会变成老人,而且多是独生子女,怎么陪你养老?
从时间上,现代社会是高强度高节奏时代,除了节假日,平时要抽出时间陪伴确实很困难;从经济上,一个家庭将面临照顾四个老人现实,如果老人没有一定储蓄基础,仅靠子女收入,很多家庭是无法承受的。未来的现实就是这样,你不需要回避,也回避不了,只要养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上去了,有家的感觉,又为何不可?
6. 如何加强养老院的监督管理
1、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要根据养老服务业的实际,组建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功能。采取持证经营,明码标价,公开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养老院工作人员,特别是法人代表的业务素质,加强行业自律。
2、制订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养老院的规章制度要上墙,工作人员持证、佩证上岗。要突出对入住老年人的健康检查和保健服务,并对老年人要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医疗护理保障。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进行饮食起居照料。要通过各种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养老院与入住老年人要签订入住协议,告知老年人的权利和义务。对患有老年痴呆等对他人人身安全有威胁的老年人,要劝其到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这是对老年人最好的保护。
3、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管理水平。要公开投诉电话,加强对入住老年人的回访,对养老院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对不文明不规范的服务行为要进行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养老服务示范活动,争先创优,树立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养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入住率。过去一提老年人进养老院,人们就很容易联想到这位老年人在家一定过得不是很好。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新的养老理念,转变传统观念,让老年人自愿去养老院,让老年人在养老院感受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愉快与舒心,安享晚年。
5、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公办敬老院与民办养老院互补结合工作环境。要充分利用公办敬老院的资源优势,把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要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引导社会闲置资金以及外来资本、民间资本投向社会养老服务事业,以形成多方合力,资源共享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新局面。
7. 请问,如果养老院失火,住院部没有消防栓,消防大队是否有监管责任
市场没有消防栓,市场管理者应当承担责任,市场的产权单位也应当承担责任,政府消防部门检查指导不力也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8. 养老院属哪个部门管
养老院分为公办和民办两种形式,分属不同到部门管理。
具体如下:
1、公办形式的养老院由政府民政部门设立,归民政部门管理;
2、民办形式的养老院有两种:
(1)由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按归属地管理形式,基本由区(县)一级民政部门管理。
(2)在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批准成立,这就归工商部门管理。
(8)养老院监管扩展阅读
一、民政部职责如下: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拟订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及计划,拟订烈士褒扬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4、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5、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6、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
7、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二、民政部机构设置
1、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下设:综合处、福利彩票处、慈善和社会捐助处、老年人福利处、残障人福利处
2、社会事务司
拟订婚姻、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边民婚姻管理;承办政府间儿童收养政策协调事宜;协调省际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
下设: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综合)处、殡葬管理处、儿童福利和收养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婚姻管理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民政部
9. 社会福利院的单位性质是什么
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指集中收养社会孤老、残、幼的机构,包括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和城镇集体举办的福利院及农村集体举办的敬老院以及优抚医院和具有收养能力的社区服务中心等。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主要类别是: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包括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等;康复事业单位,包括干休 所、荣军院、疗养院、休养所、伤残军人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用品供应站等;殡葬事业单位,包括殡仪馆、火葬场等;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9)养老院监管扩展阅读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其主要特征是:
(一)服务对象主要是社会公众中的特殊层面,即需要给予特别帮助、救助、援助的人;
(二)以国家举办、财政投入、政府管理为主,鼓励多渠道投资,社会各界资助;
(三)一般按行政区划设置,划分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实行分级管理。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主要类别是: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包括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等;康复事业单位,包括干休所、荣军院、疗养院、休养所、伤残军人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用品供应站等;殡葬事业单位,包括殡仪馆、火葬场等;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10. 养老院门槛费国家监管吗
国家市场监管局只管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按规定通过合法有效合同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