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保险监管
⑴ 美国 再保险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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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再保险公司涉嫌在本世纪初与AIG进行回虚假交易欺诈投资者答。在2000至2001年间,通用再保险公司通过向AIG进行一笔约5亿美元的转账,协助后者增加了保险储备金,从而令AIG的股价大涨。
美国监管当局认为上述两公司故意欺瞒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构成合伙诈骗,并于2005年开始着手对此展开调查。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在去年11月6日发表的一份文件中表示,政府仍在调查“通用再保险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与其交易对象串谋粉饰报表、支持或者纵容此种虚假情况的行为”。该文件称,“通用再保险公司正对政府的调查持以合作的态度。”
⑵ 美国和英国对于保险公司监管的机构是那些机构,基本的监管方针是什么
美国联邦政府为适应监管的需要,逐渐加强了对保险业的监管,建立了以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和州保险监督机构为主的保险监管体系。
长期以来,英国实行由贸工部根据议会立法全面监管,并与保险行业自律机构自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英国实行的是松散监管模式,他强调对保险人的偿付能力进行监管,而相对放松对保险费率、保险产品、保险业务甚至市场准入条件的约束。
参考:http://www.lwlm.com/html/2008-06/86387.htm
http://www.timesfinance.net/nbarticle/article.asp?articleid=200
http://qingnianbbs.hwcc.gov.cn/content.asp?NewsId=54
⑶ 国外保险监管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好像,毕业论文有这个,我的结论是,任何保险市场都是由粗到细的,美国市场、日本市场都是这样的!没有详细到位的监管制度建立,保险业会引导社会对整个行业的信心缺失!
⑷ 社保资金的国外监管
国外如何监管社保资金
美国社保金:不得投资股市房市
相对于美国各种金融投资手段,社保基金实行的是最审慎和最保守的管理方法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日前访美时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需要借鉴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国家成功的经验。”那么,美国的社保基金都是如何运作的呢?
“最保守的”管理方法
美国的社保基金产生于上个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当时老年人贫困率超过50%,迫切需要政府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罗斯福总统为此制定了一个初步的社会保障机制,后迭经改革。美国的社保基金主要指强制征收工薪税形成的“联邦老年、遗属和伤残人保险信托投资基金”(OASDI),简称为联邦社保基金。该基金交给专门的信托基金来管理,其信托人(理事)有6人,其中4个成员由他们在联邦政府中的位置自动担任,分别为:财政部长(管理托管人)、劳工部长、卫生署长、社会保障署长。另外2名成员由总统指定,并经参议院同意,任期4年。在田成平和美国劳工部长赵小兰会谈时,赵小兰向田成平介绍了美国社保基金的运行规则,再三强调美国对社保基金管理相当审慎。根据法律规定,信托基金不仅由联邦政府统一集中管理,而且收支节余必须投资于联邦政府连本带利担保的证券,所获利息也被存入信托基金。也就是说,社保基金根本不允许投资股票或房地产开发。当然,不允许社保基金进行股票和房地产投资,除了规避风险外,还在于社保基金金额庞大,一旦介入经营性活动,将可能对股市和房市造成重大冲击。但这种投资,也注定社保基金收益率极低。按照2005年美国社保基金的报告,到2004年底,社保基金覆盖全美1.57亿人,有4800万人领取社保基金,全年支出金额为4930亿美元。当年联邦社保基金的收入为6580亿美元,总资产达到16870亿美元。而截至2004年底,社保基金全年投资收益率为6.0%,所持有的资产都是年利率为3.5%~9.25%的理念特种国债和国债有价证券,没有任何股票资产。
选举话题聚焦社保改革
但随着美国战后“婴儿潮”步入老年,社保支出压力增大,美国社保基金正面临可能入不敷出的境地。美国总统布什发布国情咨文时就称,美国社保系统正面临破产危险,必须对此进行重大改革。根据布什的思路,美国社保基金将实现“部分私有化”,社保基金也同私人基金一样可以部分用于股市投资。这一举动被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将会有效改善社保基金的经营状况,但也有不少人认为,这将加剧“救命钱”的风险。如何对社保基金改革,是美国选举中的一个主要焦点问题。
企业资助是第二“保险锁”
除了国家主导的社保基金外,许多企业还有相关的养老金制度,或者叫企业年金。这种社会第二“保险锁”的特征是企业资助,个人自愿,政府给予税收优惠。随着美国社保领域改革的深化,政府正对企业养老金给予更高的要求,希望其能有效减轻国家财政的社保负担。比如上月17日,布什就签署新的退休金改革法案,严令美国企业拨付足够年金确保员工退休福利。根据新法案,美国企业必须为员工退休金计划承担更多责任,承担的90%的拨付比例提高到100%,并在未来7年内补交完拖欠的退休金。拨付不足的企业将被予以严惩,拨付比例不足80%的企业将被禁止提高的福利待遇。对于新法案,支持者认为至少填补了退休保障体制的漏洞,有助于向美国人提供更稳定的退休福利。布什称此法案是“美国30多年来对退休金法律体系最为广泛的一次改革”。参议员迈克·恩奇表示,这项法案将是未来美国退休保障机制的基石。但批评者也认为,此举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将削弱企业的竞争力。
新加坡社保金:严禁政府挪用
新加坡是一个人口仅有400多万的小岛国。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加坡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独树一帜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就是被誉为目前世界上运作最成功的养老保障制度——“中央公积金制度”。这是一个全面的社会保障储蓄计划,为数百万新加坡人提供退休以后的生活保障和信心。
1955年7月1日,新加坡制定了中央公积金条例,开始实施中央公积金制度,并设立了中央公积金局,负责处理相关事务。在过去的50多年里,为满足新加坡国民在住房、医疗、家庭保障以及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需要,中央公积金局实施了多项创新性的措施,使这项制度由成立之初的单一养老功能拓展到社会生活的几个主要方面,这主要包括退休、保健、拥有房地产、家庭保障和公积金储蓄增值等。
社会保障之基石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是政府、雇主和雇员共同参与的强制性储蓄保险。作为新加坡最重要的防护网和社会保障之基石,中央公积金规定,55岁以下会员的个人账户分为普通账户、保健储蓄账户和特别账户。
其中,普通账户的储蓄可用于住房、保险、获准情况下的投资和教育支出;保健储蓄账户用于住院费支出和获准情况下的医疗项目支出;特殊账户中的储蓄则用于养老和紧急支出。55岁以后,其个人账户变更为退休账户和保健储蓄账户两个,其成员在中央公积金计划账户内的数额达到最低规定后,可以提取部分积蓄。
政府千方百计保证公民利益
由于公积金制度规定其会员可以将一部分积累额购买住房、股票和支付教育及住院医疗费用等,因此,为了避免公积金过多用于其他支付而影响养老保险,从1987年1月起,新加坡政府开始实施最低存款数额计划,规定达到55岁后必须在其公积金账户(另行开设之退休账户)中保留一笔最低存款额,以供62岁退休后生活之需。每年的7月份,公积金局将调整最低存款数额,以达到所预定的目标数额为止。目前的最低存款数额约为9万新元(约合5.7万美元)。
此外,为了鼓励新加坡人为无工作的配偶或父母储存退休金,公积金局于1987年开始实施填补最低存款额的规定,即会员可以在他们的父母或配偶在55岁时达不到最低存款额的要求时,选择以现金或公积金储蓄转移填补,而会员则可以享有每年最高7000新元(约合4440美元)的免税扣除额。与此同时,年龄在55岁以下的会员,可以选择把公积金储蓄从其普通账户转到特别账户,其目的是填补特别账户最低存款额所需要的现金数额,这也是帮助会员为他们在退休时累积足够的现金储蓄和享有特别账户较高的利率。
在达到55岁和在退休账户达到最低存款额的要求后,会员可一次性地提取其公积金,也可在下列情况下提取其公积金:永久离开新加坡或终身残废或神志不清。若会员死亡,其公积金也可以作为遗产,由指定受益人申请提取。
健全法令保障公积金安全性
新加坡政府认识到公积金在管理国家薪金政府和整体经济方面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工具。面对数额庞大的公积金存款,政府并没有挪用去修建办公楼、市政建设等,而是在加强管理和服务上加以规范。
国家制定了公积金法令,公积金局为法定机构,财政和行政自主,总统有权检查公积金账目。公积金局主要由雇主代表、雇员代表、政府代表组成。相对独立的机构设置、规格较高的监管以及代表三方利益的管理模式,为加强公积金的管理,保障其可靠性、安全性奠定了基础。
为方便会员能够及时领取到公积金,政府在居民比较集中的地方增设了服务网点,并利用电子手段方便会员查询并管理他们的公积金存款。严格的管理,真诚的服务,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运作原则,保证了公积金的安全运转,促使参加会员的存款数量不断上升。
新加坡的公积金会员超过了300万人,公积金总额超过了千亿美元,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的健康与福利。
⑸ 美国保险公司谁监管
因为美国的人均寿命比中国高,所以在保险精算时,客户利益会稍稍高一点。
但中国人在美国买保险,客户承担的风险会比国内大很多,失去了保险的意义,建议不要到美国买保险。
美国保险的五大风险:
法律方面:首先,国内居民投保美国保险,需亲赴美国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在境内投保美国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美国法律保护。其次,内地居民投保美国保险适用美国地区法律。如果发生纠纷,投保人需按照美国地区的法律进行维权诉讼。与内地相比,美国法律诉讼费用较高,可能面临较高的时间和费用成本。
外汇方面:内地居民在美国购买的保单,赔款、保险金给付以美元等币种结算,消费者需自行承担货币汇兑风险。
收益方面:内地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是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的项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退保方面:美国保险是完全市场化的,没有“保底”设置,保险公司一旦破产,投保人很可能“血本无归”。如果想要中途退保,投保人只能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美国监管部门对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无具体要求,大多数长期期交保单在保单前期现金价值很低,前2年甚至为零。
具体条款方面:美国保险产品条款使用英文,表述方式与国内不尽相同。投保人需认真阅读保险条款,避免因对条款理解不准确而引发合同纠纷。
给大家的忠告:
买保险就是把保费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把风险拿走。我们购买保险的初衷是规避风险,希望风险出现时能有人替自己顶着。保险,让不幸的人幸福起来,让幸福的人一直幸福下去。
如果我们去购买美国保险,保险的这些意义还在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⑹ rbc由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于什么时候建立
在过去,美国各州对保险公司资本金的要求是划定一个明确的最低标准,包括法版定资本金权(required capital)和超额资本金(surplus capital),其中法定资本金通常是100万或200万美元。对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和小型保险公司来说这是个很高的标准,但对全国性的或跨国的大型寿险公司来说就是一笔小数目了。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为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在1993年,1994年分别对财产责任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实施风险资本(RBC)监管要求。它的设立就是要采用更加主观的标准取代以前那种简单而客观的标准。
⑺ 美国和英国对于保险公司监管的机构是那些机构,基本的监管方针是什么
一、监管的职能及目标保险监管,通常是指国家保险监管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保险机构及其活动进行强制性的监督与管理。就监管体系来讲,国家对保险机构的监管是最高层次的刚性监督形式。经国务院批准,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成立。根据国务院规定,中国保监会是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监管职能,依照法律、法规集中统一监管保险市场。中国保监会的基本职能:一是规范保险市场的经营行为;二是调控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体分为四个方面:1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2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3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竟争;4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上述职能,我国内地保险监管的主要目标是:加快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努力建设一个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要素完善、具有开放性的保险市场体系。其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监督保险企业规范经营、具有充足偿付能力,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最终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二、监管的方式目前,由于我国内地保险业还处于发展中的初级阶段,市场发育不够成熟,保险法制还不健全,企业自我约束能力不强。因此,中国内地的保险监管必须实行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方式,即不仅要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产品及费率等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可以说,中国内地保险监管采取的是较为严格的实体监管方式。同多数国家一样,目前中国内地的保险监管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进行。一是立法途径。中国的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颁布实施了中国第一部《保险法》,这是一部集保险业法和保险监管法于一体的法律,是规范保险业的基本法律,也是中国内地保险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二是行政途径。行政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环节。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法对保险业进行日常监管,并根据《保险法》制定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等行政规章,规范、引导保险业健康发展。三、当前监管的主要任务针对当前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考虑到保险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只能在其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中国保监会将监管的重点放在各保险公司总公司,确立了“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整顿市场秩序为突破口,完善内控,加强监管,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保险监管指导思想。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一)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一是大力整顿保险市场秩序。主要通过整顿非法保险机构和保险业务活动、坚决制止恶性竞争、清理保险中介市场等,力争使保险市场秩序在今年有一个明显好转。二是引导保险公司树立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指导思想,督促保险公司走集约化经营的路子。三是加强对保险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经营,堵塞管理漏洞。(二)健全保险政策和法律体系。一是抓紧制定与《保险法》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完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对现行的保险法规、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修改、完善和补充。三是建立健全保险监管指导体系和风险预警系统,完善监管报表格式和管理办法。四是制定《中国保险业中期发展规划》,明确保险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并制定相应的保险产业政策。(三)积极推进保险体制改革。一是加强中国保监会的自身建设,健全内部运行机制,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确保公正、公平地履行保险监管职能。同时,抓紧设立保监会派出机构,健全基层保险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量。二是进一步落实分业经营原则,适时成立政策性保险机构,继续深化国有保险公司机构体制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能力。三是推动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目前我国各省已有20多个行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在积极的筹备之中。(四)进一步对外开放保险市场。自1992年9月国家进行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试点以来,截至1998年底,共有来自美国、加拿大、日本、瑞士、德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8个国家的9家保险公司,在上海和广州设立了12家营业机构。最近,中国保监会又批准4家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实践证明,对外开放中国保险市场的试点是成功的,效果是好的,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改革开放是中国政府的一贯方针,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中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政策。金融业开放是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核心,开放保险业是金融业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开放保险市场,是中国坚持改革开放的总体需要,有利于改善整个宏观经济环境,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进一步开放保险市场,是中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有利于提高中国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开放保险市场,也是加快中国保险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培育市场主体,进一步发展中国保险市场。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日益成熟,保险法律、法规的逐步建立和健全,我国将准入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开放更多的试点城市。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保险监管的法制化、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将不断提高。经过监管部门和保险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国保险市场秩序将会得到根本好转;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将明显增强;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将加快。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体系必将在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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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为什么国外的金融业是人民银行在监管,而我们国内保险归保监会管,证券归证监会管,行归银监会管
国外的中央银行大多是私有银行(法国等除外),私有的性质决定了其经营版范围的广泛性和市场性权。我们国家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是国家所有银行,属于公有的,各个金融的分支也是以国有的机构为主体,所以我国的监管机构为相关的局和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