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监督机制
❶ 强化社会监督的内容有哪些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35)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
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36)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37)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改革会议公文制度,从中央做起带头减少会议、文件,着力改进会风文风。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探索实行官邸制。
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❷ 试述社会监督具有哪些功能
社会监督的功能是指社会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的政治生活进行的监控和督察活动所产生的社会政治功效和价值。一般来讲,社会监督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功能:
(1)社会监督的预防功能。社会监督是遏制政治生活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效手段。腐败现象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其本质就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使用,产生的危害则是相当严重的,腐败会扰乱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政府的管理效能,损害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影响政府的权威,直至危害社会的稳定以及政权的更迭。而社会监督是一种针对公共权力主体的无所不在的、严密的监控机制,这种机制使得权力主体的用权行为完全处于一种透明化的状态之下,没有滥用权力的条件和机会,从而体现了社会监督的预防功能。严格的社会监督,能有力地促使一切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用权。社会监督不仅具有外在的对权力主体在支配权力过程中各种行为的约束功能,而且还能通过把权力与责任联系在一起,建立起权力主体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权力主体必须承担行使权力的后果与责任,这样也促使了权力主体审慎地运用权力;
(2)社会监督的矫正功能。对权力主体的防范不可能天衣无缝,对其的约束也难以保证每一次权力运用都得当。但是社会监督的可贵之处在于能够对不当或越轨的权力行为予以及时的矫正和补救。另外,通过社会监督还可以及时发现国家在管理机构、管理方式、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缺陷,逐步完善整个政治体制的建构;
(3)社会监督的惩戒功能。由于社会监督对滥用权力的行为及其责任者有要求国家对其进行法律制裁的权力,由此体现了社会监督的惩戒功能。当出现政治决策失误,决策执行过程中失职,或由于工作中的官僚主义等导致不良的后果时,社会公众有权要求追究发生事故的权力部门或公职人员的政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有利于吸取教训,以儆效尤;(4)社会监督的保健功能。社会监督的功能不仅在于它对社会政治生活中所出现的弊病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的治疗,更重要的是通过全面监督,可以为民主政治的建康发展起到保健的作用。社会监督是推动一国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在一定意义上,一个社会的政治民主水平是与社会监督水平成正比的。社会监督既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有助于民主政治建设;
(5)社会监督的教育功能。社会监督不仅能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对监督者也是一种极好的民主教育和训练,通过参与监督,可以提高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素质。通过社会监督可以使社会公众的种种意见、批评和不满宣泄出来并要求执政者感知到和做出相应反应,真正体验到宪法所规定的自由民主权利,从而进一步激发公民意识和积极参政热情,也有助于实现政治认同。随着社会监督的有效实现,公民的政治责任感、政治参与热情和积极性普遍提高,进而也必然提高自己的行为能力。随着公民监督行为能力的增强,他们也就更愿意参与政治,使自己的监督更有效、更有力度。
❸ 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是什么
应该明确权利与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一回个层次:答权利对权力的消极监督和制约;(2)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被认为是权力的来源,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二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积极监督和制约;(3)考虑到权力具有制约性和强制性,当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作为原子化个体的公民往往显得十分弱小,很难与之相抗衡,公民权利常常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实现,因此在现代社会,公民还可以依据其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团体(一般来讲是各种政治社团)、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等方式来监督权力主体,管束其权力的运行;(4)在作为同体监督的政治监督机制中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其背后仍然是权利在起作用,这使得人们能够进一步深化对社会监督内在机制的本质理解和准确把握。
❹ 政治学原理论述题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
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
1、应该明确权利与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一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消极监督和制约;
2、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被认为是权力的来源,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二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积极监督和制约;
3、考虑到权力具有制约性和强制性,当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作为原子化个体的公民往往显得十分弱小,很难与之相抗衡,公民权利常常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实现,因此在现代社会,公民还可以依据其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团体(一般来讲是各种政治社团)、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等方式来监督权力主体,管束其权力的运行;
4、在作为同体监督的政治监督机制中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其背后仍然是权利在起作用,这使得人们能够进一步深化对社会监督内在机制的本质理解和准确把握。
5、考虑到权力具有制约性和强制性,当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作为原子化个体的公民往往显得十分弱小,很难与之相抗衡,公民权利常常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实现,因此在现代社会,公民还可以依据其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团体、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等方式来监督权力主体,约束其权力的运行。
❺ 社会监督的内在作用机制是什么
第一应该明确权利与权力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一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消极监督和制约;
第二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被认为是权力的来源而这就构成了社会监督机制的第二个层次:权利对权力的积极监督和制约;
第三考虑到权力具有制约性和强制性.当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作为原子化个体的公民往往显得十分弱小很难与之相抗衡公民权利常常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实现因此在现代社会公民还可以依据其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团体、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等方式来监督权力主体约束其权力的运行;
第四在作为同体监督的政治监督机制中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其背后仍然是权利在起作用这使得人们能够进一步深化对社会监督内在机制的本质理解和准确把握。
❻ 非营利组织应当建立怎样的社会监督机制
1、政府监督 2、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制度 3、社会监督与环境约束 4、外部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目 退 录 出
❼ 中国的政治监督机制是什么
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机关在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是政协组织三大职能之一,分为上行、下行两种。
在政治管理过程中,为保证社会公共权力机关在所担负的职权的正当范围内和轨道上运行,而对其进行监视、检查、控制和纠偏的各种活动。政治监督本质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其目的在于抵御权力的腐蚀性,避免普遍利益受到特殊利益的干扰,以保证政治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在政治管理过程中,政治监督的主要任务就是防止和惩治腐败。从行为方向看,有上行、下行两种。
我国的政治监督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属于国家性质的体制内监督。体制内监督是在国家机关系统内部或者国家机关各系统之间进行的,包括上级监督,主要是以党委为领导中心的权力辐射体制;党内监督,这是一种来自政党内部的对政党自身的监督;人大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属于立法监督的范畴;司法监督,即审判监督和检察监督;行政监督,由于行政机关与群众直接打交道,腐败几率高,直接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行政监督尤为重要。
另一类属于非国家性质的体制外监督机制,又称为社会监督机制。体制外监督来自个体公民或者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包括公民或者政协、新闻传媒等对政治权力主体的监督活动。体制外监督的主体是个体公民或者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监督的客体则是拥有法定政治权力的执政党或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❽ 广告社会监督的监督的运行机制
简单的说,我国广告社会监督的运行分为三个层次,由上而下,逐层推进,构成一个有序的整体,并自成体系。这三个层次是:广告受众对广告的全方位监督;广告社会监督组织的中枢保障作用;新闻传媒、政府广告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对虚假、违法广告及其责任人的曝光、查禁、和惩处。
(1)广告受众对广告的全方位监督
每一位能够接触到广告的社会成员,只要其生理和心理没有什么缺陷,都有权对广告进行监督。由于广告社会监督队伍庞大,其成员的性别、年龄、出生、兴趣、爱好各不相同,因而其对广告的要求也不尽一致;有人要求内容真实,有人要求蕴含深厚,有人要求风格朴实……这许许多多的各不相同和不尽一致,便构成了广告社会监督主体——广告受众对广告的全方位监督。广告中任何违法、虚假的成分都逃脱不了广告受众“雪亮”的眼睛。广告受众这种对广告的全方位监督,构成了广告社会监督的第一个层次,它是广告社会监督的基础。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如此庞大的广告社会监督队伍,以及他们对广告的自觉监督,那么,仅凭数量有限的各级消费者协会,无论其怎样努力工作,都无法完成对纷繁复杂、数量众多的广告的监督。正因为有广告受众对广告全方位监督这样坚实的基础,故广告社会监督才得以顺利进行。
(2)广告社会监督组织的中枢保障作用
广告社会监督组织在广告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中介于新闻传媒、广告管理机关、人民法院与广告受众之间,处于第二层次。对商品或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这是由消费者协会的性质所决定的两大任务。与此相应,广告社会监督组织也有两大任务:一是对商品或服务广告进行社会监督,二是保护广告受众接受真实广告信息的权利。为了完成这两大任务:
一方面,广告社会监督组织要积极宣传,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包括来自个人,或来自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力量,对广告进行全方位的社会监督;
另一方面,广告受众对虚假、违法广告的举报与投诉,广告社会监督组织有责任与义务向大众传播媒介进行通报,并让新闻传媒对其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并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广告社会监督组织还应向广告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广告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中,广告社会监督组织上接新闻传媒、广告管理机关、人民法院,下连广告受众,起着重要的中枢保障作用,并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新闻传媒、政府广告管理机关、人民法院对虚假、违法广告及其责任人的曝光、查禁和惩处。
由广告社会监督组织“官意民办”的特点所决定,其无法独立完成对商品或服务广告进行社会监督和保护广告受众接受真实信息的权利这两大任务;在通常情况下,它不得不借助于新闻传媒、政府广告管理机关、人民法院对虚假、违法广告及其责任人的曝光、查禁和惩处。因此,新闻传媒、政府广告管理机关、人民法院对虚假、违法广告及其责任人的曝光、查禁和惩处,便构成了广告社会监督运行机制的第三层次,也是最高层次。在该层次,对广告受众投诉与举报的虚假、违法广告,最常见的做法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监督组织,向新闻传媒进行发布,然后再由新闻传媒对其进行曝光,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防止虚假、违法广告的出现和出现后的进一步蔓延。所以,新闻传媒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曝光在广告社会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替代的。可以这样说,广告社会监督的任务完成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闻传媒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这种舆论监督作用是否发挥出来了。除此以外,政府广告管理机关、人民法院对情节严重并造成了重大伤害的虚假、违法广告的查禁和惩处,也是广告社会监督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保证。当然,这已不是广告社会监督,而是属于广告行政管理的范畴了。
❾ 如何完善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
为切实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优质服务的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 进一步强化“12369”环保举报热运行管理,确保环境污染投诉和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渠道畅通。一是提升配备,解决运行技术问题。对系统升级调试,由模拟终端线路4条升级为8条。同时,新增4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专用电话端口,从根本上解决了系统运行不稳定的技术问题。
二、 是重申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举报热线“12369”工作的通知》,再次在全市环保系统重申“12369”环保举报热线值班制度和有关规定,每天安排专人对全市“12369”环保举报热线进行抽查,确保“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号稳定、电话畅通、值守人员耐心热情受理投诉并及时跟进处理。
三、 强化管理,畅通环保投诉渠道。通过徐州日报和电视台,再次向社会公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及环保投诉备用电话(号码:18990918210),畅通群众投诉和举报渠道。
四、 四是强化学习,全面提高值班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政治和业务学习,强化品行修养,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值班人员文明意识,强化考评制度,打造综合素质过硬的环保铁军。
五、 五是强化保障,加强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对环境投诉案件环境监察频次,加强联合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的环境污染问题。
六、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环境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根据省环保局“四个监管办法”和市环保局〔2007〕86号文件要求,参照省环保局对全省重点监管企业定期联合检查办法,结合我市目前淮河迎查的实际情况,市环保局将建立定期联合监督检查制度,采取白天突击检查和夜间暗访暗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检查。
定期联合检查重点查处擅自闲置或故意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向外界环境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故意不正常使用在线监测设备、地瓜淀粉等“土小”企业违法建设生产及城市污水处理厂随意处置或倾倒污泥等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每月将对全市重点水污染企业检查2次;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检查1次;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每月检查3次。其中,对重点水污染企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每月夜查不少于1次,国家淮河核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夜查的次数。
❿ 法律监督体系的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以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公民为主体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主体范围十分广泛,民主性比较突出,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社会组织的监督在我国包括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监督等。
①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在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保证政令畅通,监督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防止滥用权力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的重要作用可以从两方面实现。首先,中国共产党作为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领导人民共同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运用对人民群众的领导机制,领导与动员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组织去依法对所有监督客体,特别是执政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广泛的监督。中共中央于1987年提出,要建立“一套制度制约和监督党和国家的高级领导人、特别是职权最高的领导人都能严格遵守宪法、遵守党纪,不至于不受任何限制而自由行动,使我们党和国家的治理基本上靠制度而不是靠个人。”其次,按照“党要管党”的原则,运用党内民主监督与制约机制,加强对从政的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严格监督。一方面,通过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以充分发挥全体党员与党组织在党的监督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有关党内监督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机制的功能。中共中央1997年3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是有关党员廉洁从政的一个基本党规,其中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诸多行为规范及监督处分办法。此外还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等党规。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是实现党的监督的重要职能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自己的党员和党组织的活动实行全面的监督,有权对违法乱纪者实施党纪处分。当然,党纪不能代替国法。对违反法律者,还应由有关国家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要对国家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法令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加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长期以来,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政协会议与全国人大会议同时召开,共商国是,已经成为习惯。政协委员以视察、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的法律监督,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③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人民内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的人们,由于经济利益、生活方式、文化素养和觉悟程度的不同,政治要求也不尽相同,他们必然要通过一定的政治组织或社会团体反映自己的观点和愿望。我国的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他们作为参政党,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积极地开展法律监督的工作,是法律监督的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④社会团体的法律监督,主要是指由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协会等社会组织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着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消费者协会等社团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进行自我保护的利益集团。这类监督作为一种集体监督,可以在某些特定的领域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 社会舆论的监督主要指借助传媒手段进行的新闻舆论的监督,是最能体现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和民主性的监督,能够十分有效地影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起到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作用。
新闻舆论的法律监督,是由新闻媒介进行的法律监督。它既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在法律监督领域的具体应用,也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新闻、出版领域中的体现。在现代社会,新闻工作者是以自己对社会事件的报道和评价,参与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的;新闻工作者以自己的职业敏感,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生活进行广泛的、甚至是无孔不入的报道,因此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些国家甚至称新闻舆论为“第四政府”。新闻舆论监督因其反应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泛,而具有相当大的道义影响和震撼力。同时,新闻舆论监督,可以在法律监督方面起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所有严重、恶劣的腐败事件和腐败分子,都有一个从小到大、由轻至重的发展过程。如果存在一个有效的舆论监督机制,将尚不严重的、见不得人的权钱交易等腐败丑闻及时公诸于众,使其成为众矢之的,那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遏止腐败的滋长和蔓延。中国古人讲:“民之有口,尤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尤其原隰之与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国语·周语上》)这里讲的是人民群众言论的益处,其中也包括舆论监督的作用。 人民群众直接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和力量源泉。公民有权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监督国家机关运用公权力的行为。
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指由人民群众直接进行的法律监督。这种监督的主体是公民个人;客体是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大众传媒。监督内容包括:国家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其他职权的行为,国家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的行为,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各政党依法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行为,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行为,以及普通公民的法律活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根据我国宪法,人民群众法律监督的权利是我国人民所拥有的国家权力的必不可少的表现形式和组成部分。人民群众的监督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它或者直接促使监督客体纠正错误、改进工作,或者可以启动诉讼程序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任何破坏或阻止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