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监督
1、 公安法制机构是法制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回管部门,还承担着办理劳答动教养审批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等繁重执法办案任务,在本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对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2、主要职责是:研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协调起草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调查、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指导、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参与刑事司法协助、引渡条约、国际警务合作和重大涉外案件处置等法律事务;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
3、各级公安机关决定由法制部门承担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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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是什么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法制的概念不包含价值;法治包含了价值内涵,强调了人民主权。
二,法制只是强调形式意义方面的内容,而法治既强调形式意义的内容又强调实质意义的内容。
三,法制更偏重于法律的形式化方面,强调“以法治国”的制度、程序及其运行机制本身,它所关注的焦点是法律的有效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2)法制与监督扩展阅读: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当前,社会上对执法司法状况意见还比较多,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公正司法的目标,强调了“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明确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面部署。
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让人民群众感到不公时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评理、有地方处理,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为社会撑起公平正义的天空。
参考资料:网络:法治
C. 怎样做到法制与执法面对面监督
一、整合监督力量,搭建法制监督平台。
将整合监督力量,搭建监督平台作为法制工作的着力点。通过建设“三个平台”,克服内部监督利益关联、相互礼让,外部监督主体众多、难成网络的弊端,确保监督公平有效。
1、搭建层级监督平台。
加强行政复议监督,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受理案件,不拖延、不推诿,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强化复议调解,将依法办案与说服教育相结合。
2、搭建民众监督平台。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确认后的行政执法依据、岗位、职责、程序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设立行政执法投诉信箱,搭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启动法定监督程序,实行“受理、批办、回复”一条龙式服务,依法纠正各类违法执法行为。
3、搭建媒体监督平台。
凡是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吃、拿、卡、要”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均纳入依法行政量化考核中,并将违法违纪人员移交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处理。同时要求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主动接受媒体监督,每个执法单位要与1至2家新闻媒体“结对子”,明确媒体对本单位监督的目标,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
二、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法制监督实效。
该办着力加强同司法、监察、信访、效能等部门监督力量的有效配合,建立四项联动机制,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1、建立政府法制与司法机关联动机制。
通过建立和实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政府法制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等制度,会同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沟通信息、移送案件,依法重点打击了一批制售伪劣食品等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行为。
2、建立政府法制与监察机关联动机制。
通过联合实施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行政执法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通报制度、问责移送等方式,建立完善了政府法制和监察联动机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3、建立政府法制与信访工作联动机制。
积极参与重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合法性审查把关工作,每年审核信访事项均在50件以上,确保信访事项依法合规办理,多数案件做到了人走事结,息诉罢访,有效化解了行政纠纷和社会矛盾。
4、建立政府法制与效能纠风部门联动机制。
该办将效能建设和行政执法评议情况纳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比重。先后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依法行政情况督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社会测评,提升了法制监督的实效。
三、发挥监督作用,履行法制监督职能。
1、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创新中履行法制监督职能。
在推进城市管理、国土资源、文化市场、海洋渔业、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创新中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依法履行法制监督职能,从法律层面保障了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顺利组建。
2、在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中履行法制监督职能。
该办积极梳理区级、镇(街道、园区)级的职责关系,不断整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职能作用,加大对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及时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3、在依法向各大功能区赋权中履行法制监督职能。
对《关于赋予各大功能区行政审批权限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障各大功能区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进行了审查把关,确保向各大功能区下放的有关产业发展、投资、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行政审批权限合法有效。对委托各大功能区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委托协议、行政审批专用章印模等手续的备案工作,确保赋权到位、落实到位、监督到位。
D.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1、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
2、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的多。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而法治的内容就要丰富的多。
3、一般讲,法治所体现的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状态至少应包括这样一些内容:
一是这个国家要具备完善而良好的法;
二是这种法要得以普遍而自觉的遵守;
三是已建立健全完备的使这种法得以正确适用与遵守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而且这种权力体系是以权力的互相制约、监督为前提条件的。
法治就是在法及其司法体制健全的情况下,在完全地服从于和体现了社会的整体利益与群体意志的前提条件下,能最大限度而充分地发挥个人的意志与行为的自由的一种社会状态。
(4)法制与监督扩展阅读:
1、“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2、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3、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4、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
5、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任何国家都有法,但并非有法制。
E. 监督是一种法制监督,以什么为基础
法律监督,指的是统治阶级出于维护整个阶级的整体利益需要,对执法、司法过程进行的一种制约,使其不能恣意妄为的措施。
在封建社会里,皇帝为了巩固皇权,加强中央集权,一直都重视法律监督。例如,从汉朝到元朝,中央都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关----御史台,负责对百官不法行为的纠弹,并且监督司法,参与重大案件的审判。到了明代,御史台改称都察院,其职权基本上沿袭了历代御史台的职责。同时,在封建社会里,还有多种其他的监察措施,比如说言官制度等。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受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影响,当今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即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和法院行使,三者互不隶属而又互相牵制。这种政体虽然有利于监督,也有利于遏制腐败,但是却造成了国家机关权力的过于分散,不利于提高政府效率,也不利于政府的决策。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执法者和司法工作人员都只是代行人民的权力,因此他们理应受到人民的监督。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级政府和法院都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所以说,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具体来说,包括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对法院一些案件审判的监督,而且各级法院在人大开会期间,都有义务向人大报告自己的工作。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因此法院监督自然离不开执政党的监督。我党的纪检机关负有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职责,当然也包括了查办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当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职责。所以说,党的监督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监督。
我国的行政机关除了那些垂直领导的部门以外,大多是双重领导原则(就是同时受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的行政机关的领导,比如说,县工商局同时受县人民政府和市工商局的领导)。因此,上级行政机关领导下级行政机关,也就意味着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约束其违纪违法行为的职责。这就是行政监督。
我国的检察机关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负责对案件侦查、审判和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有权查办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中存在的职务犯罪行为。而且检察机关通过抗诉职权,监督人民法院的民事和行政审判活动。而我国行政审判制度的设立,也实现了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的司法监督。这些都是司法监督。
以上说的四种监督(人大监督、共产党的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都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执法司法人员的监督,因此又叫做正式的法律监督。
除此之外,各级媒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执法和司法过程的监督,属于非正式的法律监督。
由此可见,我国的法律监督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指导原则为基础。
F. 法律监督的概念,内容
法律监督的概念?
法律监督又称法制监督,有广、狭两种理解。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法律监督的内容?
法律监督的内容,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的合法性。这里的合法性包括两个方面:行为内容是否合法与行为程序是否合法。根据国家机关的性质及其权力操作的方式和内容,法律监督内容的范围包括: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法性的监督、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的监督,每一个方面都包括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
从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看,法律监督是指运用国家权力,依照法定程序,检查、督促和纠正法律实施过程中严重违法的情况,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律正确实施的一项专门工作。
G. 什么是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
监督权是我国宪法、组织法和监督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充分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人民行使国家管理的权力、实现国家机构之间相互制约、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不可替代的。人大监督的实质,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从制度上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人大监督其特点是具有法律性、事后性、间接性、权威性,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既有监督,又有支持;既要依法监督,又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人大依法搞好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府两院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人大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等方面。
法律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是指对一府两院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进行监督。主要内容可分为:一是立法监督,即对上述机关制定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二是执法监督,即对被监督对象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情况、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进行监督。
人大法律监督的主要方式:1.听取和审议执法工作汇报;2.提出询问、质询和罢免案;3.执法检查;4.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5.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命令;6.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
工作监督。人大工作监督是指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否正确执行宪法法律、是否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一府两院的组成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一是全面的工作监督。就是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以及党和国家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全面工作进行的监督;二是计划和预算监督。就是审查和批准国家或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审查或批准国家或地方的预算及其执行情况;三是人事监督。就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的监督。
H. 社会与法制监督网的成立
《社会与法制监督网》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指导支持下,经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综合类门户网站,由社会与法制报道杂志社、《中国经济报道》经济与法栏目主管、正洁法律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主办,社会与法制监督网编辑部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090807号。
I. 名词解释:法制主义监督思想
法治主义监督思想
是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也成为很多国家宪法至上原则和有限政府理论的直接基础。法治主义监督思想所表达的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服从法律、以法监督、以法制约等思想也成为西方各国监督制度的重要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