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递快件监管
1. 快递公司这样,无部门可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五章 损失赔偿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第四十九条 用户交寄给据邮件后,对国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对国际邮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
查询国际邮件或者查询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边远地区的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询其他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用户。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邮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赔偿。
用户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查询期限内未向邮政企业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邮政企业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邮政汇款的汇款人自汇款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持收据向邮政企业查询。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查询之日起二十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汇款人。查复期满未查到汇款的,邮政企业应当向汇款人退还汇款和汇款费用。
[编辑本段]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五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国内快递业务,是指从收寄到投递的全过程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快递业务。
第五十二条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三)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
(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申请材料。
受理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
第五十四条 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五条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第五十六条 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应当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
快递企业不得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
第五十七条 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应当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要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报关数据。
第五十八条 快递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对尚未投递的快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
第五十九条 本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第十一条关于邮件处理场所的规定,适用于快件处理场所;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关于邮件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
第六十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2. ZIPPO火机如何邮寄
火机和油都是危险品!
不过,拆掉火石无汽油,确认无法打火就好了。
最好是发快递,自己先找个盒子包装好再寄,物品那里填上:礼品或者配件就可以了!
另外,最好是走陆运,航空件的话,可能会被安检查扣。
(2)邮递快件监管扩展阅读
邮政部门监管 不能收禁递物品
1、在新规里,邮寄香烟不能超过两条。原因是由于烟草局不允许异地售卖,所以为了防止异地销售,才限制每人的单份邮递品,只能寄两条。
2、白酒是可以邮递的,但是酒精不行,同时限制白酒不能超过56度。还有手机,也是不能空运的,只能陆运。此外,每家快递公司都在邮政局有考核指标,如果公司收了违禁品,也会受到邮政局的相应惩罚。
3、新规从适用范围等多方面对禁止寄递物品作出明确的规范性要求,同时发布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都属于禁止寄递物品范围。
快递禁寄 从58种增至188种
1、新规首次明确了禁止寄递物品的概念内涵,今后在寄递快件时当须留心,大家对哪些东西不能寄,哪些东西寄递数量有限制做到心中有数。
2、随着网络经济和快递业的迅猛发展,通过寄递渠道传递的物品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新生类物品层出不穷,其中不乏一些安全性较低、物理性质不稳定的物品掺杂其中,致使禁寄物品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发生深刻变化。
3、对此,国家邮政局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首次明确了禁止寄递物品的内涵:
(1)是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
(2)是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
(3)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4、据悉,新规中的禁寄物品种类从58种增加到188种,对于香烟寄递也有数量上的限制。此外,加大了对于违反禁止寄递物品的责任追究力度。如果寄递企业发生违规收寄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将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行政处罚。
3. EMS邮件已到俄罗斯联邦 莫斯科处理中心7天了,没有任何消息了,急急!
2010-11-29 20:56:00 广州速递快件监管中心 收寄
2010-11-29 23:38:00 广州速递快件监管中心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广州市
2010-11-30 20:10:00 广州市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广州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天河区经营部
2010-11-30 21:10:00 广州市 送交海关
2010-11-30 22:55:00 广州市 海关放行
2010-11-30 23:25:00 广州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RUMOWM
2010-12-16 01:57:00 俄罗斯联邦 莫斯科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中国
2010-12-23 18:41:00 俄罗斯联邦 莫斯科 送交海关
2010-12-24 02:01:00 俄罗斯联邦 莫斯科 海关放行
刚好被海关查货吧,不过既然显示放行就应该没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