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Ⅰ 如何在新形势下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随着施工环境的不断变化,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所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要求更高,责任更重。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如何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成为群众的贴心人,是摆在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扎身基层,无私奉献,从大局出发,从点滴出发,从要处出发,忠实地履行职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知民情、解民意、办民事,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是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必备素质。
一、立足本职岗位,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纪检监察是个特殊的岗位,纪检监察组织担负着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使命,使命意味着奉献,特殊需要付出。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腐败与反腐败斗争的考验,必须立足本职岗位,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执行力,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标准;多一点谦虚,少一点盛气;多一点自励,少一点自负;多一点奉献,少一点报怨,不讲条件地干好本职工作,出色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纪检监察是个众人关注的岗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维护党纪、政纪为天职,以宽广朴实的胸怀、认真负责的思想、求真务实的作风、服从大局的意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标准、严要求、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树立党风建设无小事的思想理念,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教育处理好违纪者,保护好被冤枉的领导干部,事事起到表率作用,起好带头作用。每做一项工作,首先明白是对自己能力的锻炼;每遇一次困难,首先清楚是对自己水平的考验;每听一句夸奖,首先提醒是对自己工作的鞭策,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企业的一流工作业绩。
二、努力学习知识,全面提高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没有过硬的素质,没有较为全面的知识结构是难以胜任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绝不能停留在固有的知识水平,而要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为一个杂家。要懂得学无止境,学海无涯,学习是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基本途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持久的学习理念,才可以不断地接受新事物,领会新精神,确立新思路,增长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只有在学习上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才能使自己聪慧,才能高屋建瓴、把握全局,才能在本职岗位上游刃有余,才能不被企业所淘汰。
学习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向书本学,也可以向他人学;可以进修学习,也可以参加业务培训;可以走出去到兄弟单位取经,也可以请专家来单位进行授课。以学习为本,使学习工作化,使工作学习化,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学习的范围也很广,有理论方面的知识,也有实践方面的知识。在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党纪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丰富的内涵,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党风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加强企业和其他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学习经济财务、工程技术、法律法规、计算机网络等知识。
通过全面学习,切实打好政治理论功底,不断提高理论修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把学习当作一种需要、一种责任、一种追求;把学习成果转化成为有效监督职责的能力,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加强党风建设的能力,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让学习成为一种自觉性,全面打造成学习型的纪检监察干部。
三、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个人修养
中纪委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周富提出了“四忠诚、五敬畏”,公司党委书记王树文提出了“四条底线”,纪委书记黄小军提出了“干事干净,干净干事。”这些具体实在的要求是对所有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日前,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暨加强自身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责,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时刻提醒自己,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必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一个政治坚强、勤廉有为、实事求是,踏实肯干的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做。
一要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牢记“两个务必”,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誉所喜,不为失所悲,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只有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才能有威,才能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要坚持正义、言行一致。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断提高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忠诚于党、忠诚于企业,坚持原则,履行职责,不循私不枉法,自觉同好人主义和不良风气作斗争,与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斗争到底,摆正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局部与全局之间的关系。
三要管住自己“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纪检监察干部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凡事要有节有度,慎独慎微,八小时之外,在远离单位、远离组织、无人监督的情况下,时刻不忘自己是执法者,自觉用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监督自我,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守做人之本。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该想的不想,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交的朋友不交,算好人生“七笔账”,即“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健康账”、“友情账”,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四、增强创新意识,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企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任何事情仅靠默守陈规、按部就班是远远不够的,是没有活力的,必须注入创新因素,才能显示出它的活力。纪检监察工作亦如此,必须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加以创新。当前,施工企业的腐败现象依然存在,反腐倡廉的任务依然艰巨,抓本治源的工作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式方法都需要进一步创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冲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的束缚和影响,自觉把思想观念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体制、做法中解脱出来,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思想上树立创新理念;在精神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继承中创新纪检工作,在创新中发展纪检工作,使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活力,以推动党风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
企业在每个时期有每个时期的新情况,有每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而纪检监察在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常项工作的同时,更要立足本职岗位研究如何应对新时期的新情况。当前,加强工程队建设、严把安全质量关、狠抓责任成本管理是企业的重点工作,如何有效发挥工程队超额利润实现与分配监督自治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是个新课题,安全质量事故频发,责任成本管理浮在表面,如何抓好这些工作将是需要深思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实干,也要善谋,要有跳跃式思维方式,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和专业的角度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尤其在源头预防,案例剖析,制度建立等方面多下功夫,创造性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建议和对策,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适应复杂多变的新环境,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Ⅱ 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促进企业发展
一)深入落实效能监察职责,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在国有企业中,各级纪委作为党组织的组成部分,也要和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除上述常规工作外,纪检监察工作还要对企业的效能进行监察,以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与效果。一是强调制度的前瞻性。必须在各项效能监察项目立项前和关系企业发展、职工利益的制度、政策出台前,把效能监察的制度措施一并考虑进去,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二是注重制度的创新性。坚持以预防体系建设为主线,深化效能监察机制,围绕人、财、物管理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不断完善新的效能监察制约机制,讲求实效。通过构建并执行上述效能监察的制度体系,以达到立足供电企业实际,科学统筹、细化量化,不仅合理,更要容易操作,便于监督,以真正促使企业通过效能监察管理,充分实现经营目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搞好统筹兼顾,强化纪检队伍素质
1.提高人员素质,转变工作观念
纪检监察人员要始终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做贯彻“三个代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表率,坚持“从严治党”的观念不动摇。要善于学习政策,掌握政策,才能正确执行政策;要提高思想引导能力,深入把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的新变化,注重现代社会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坚决杜绝纪检监察工作走过场的思想,在党务工作中充分体现纪检工作的重要性。以纪检工作促党务工作,努力从全局的、宏观的高度分析和解决问题,促进企业全面工作的正常开展。
2.改进工作方法,强调工作效果
纪检监察队伍担负着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重托,必须切实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首先,要认真学习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并用其基本精神来指导工作实践,以联系的、发展的、矛盾的观点分析和观察事物,同时又不能照搬教条。其次,注重工作的实效性,既注意对腐败结果的治理,又强化对源头的治理,既注意对个案的处置,又注重打组合拳,在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更加自觉、更加正确地处理好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廉政与勤政、政策与策略的关系。再次,在工作方法上,注意考虑寓教于乐的多种模式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适应社会和企业的发展变化,做好信息收集、加工和利用工作,努力建成渠道畅通、快速便捷的信息网络。
Ⅲ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这是历史赋予纪检监察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人们生活方式,价值取向的变化,各种思想观念相互碰撞,矛盾斗争错综复杂,使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因此也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对行政执法的税务部门来说,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服务于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如何大胆解放思想、提高素质、调整思路,做好税务纪检监察工作,已成为摆在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面前需要思考和理清的问题。一、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紧扣税收主线,把促进税收中心工作作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一)服从服务于税收中心,找准切入点,把监督工作渗入税收业务之中,对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还可参与税收执法检查、内部财务检查、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型办公设备购置和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从中发现违纪问题和制度上的漏洞,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错堵漏。
(二)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局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积极当好配角。
(三)注意工作方法。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要使工作有特色、出成效,必须集中力量把行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项工作抓紧抓好,在查办案件、处理人时,注意工作方法,综合考虑政治影响和经济效果,趋利避害,不凭主观愿望办事,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并贯穿日常工作中。二、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制度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具有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双重功能,是惩治和预防的有机统一。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行为,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在完善制度上,特别要健全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环节的制度建设,不断地完善管理办法。
(一)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必须把职能部门主导作用与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作用结合起来,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二)规范权力运行,实施阳光工程,加大税收管理,巡查和内部审计力度,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岗位责职、公开办税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纳税定额、公开违章处罚、拓宽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
(三)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通过行政效能监察,以解决行政不作为为重点,认真解决好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敷衍拖拉、效率低下、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问题;认真解决好好大喜功、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搞虚假政绩的问题;认真解决好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认真解决好不依法行政、乱作为、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三、加强两权监督工作,优化权力运行机制
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一)建立两权监督工作责任制。将两权监督的内容细化,按照科室工作职责分解到各工作岗位,建立权责一致的两权监督运行机制,将两权监督融合渗透在两权实施的全过程中,与两权的实施相互结合、同步运行。各职能部门针对分管的业务工作,在行使两权的同时,制定出两权监督的具体意见,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检查和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规范、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确保两权监督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
(二)加强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要把监督从八小时以内拓展到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进一步优化八小时之外监督方式,积极开展家庭助廉、群众评廉活动,形成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群众评议、纳税人反馈、家庭助廉相结合的监督网络,加大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力度,使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
(三)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继续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纳税户、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质量。四、强化税收执法监察工作,将执法监察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税收执法监察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经济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直接参与税收执法检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中,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掌握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第一手材料,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改变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
(二)纪检监察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对征、管、查各环节和税收法律、法规、涉税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宽和挖掘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克服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分工原因对税收业务的熟悉程度不高之不足。
(三)通过执法监察,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税务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各项税收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税收业务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税收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
(二)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
(三)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
(四)要做到三勤。即: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科室,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实践。
Ⅳ 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党是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指导经济科学发展。这对我们从事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如何在指导经济科学发展的征途上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加强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从机制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队”方针,就需要“一手抓税收工作,一手抓预防犯罪”,齐抓共管,把监督和预防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保证税收工作、队伍建设同步前进,真正做到两个文明建设双丰收,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根据纪检监察职责和任务,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要重点监督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1、税收执法监督 (1)征收环节,主要是税收征收、入库、上解、提退的监督,防止出现应征不足、少征或者收人情税、关系税和过头税、混淆入库级次、截留贪污税款、擅自变动税收法律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2)管理环节。主要是对各类发票、票证的管理使用,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收定额核定,减免税、税前弥补,亏损、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的管理,防止为税不廉行为的发生。 2、行政管理权监督 (1)人事管理的监督,包括干部任免,干部调配交流两个方面,主要以服从上级、服从管理的原则进行。 (2)财务管理权监督,要从财务收入、财务支出、财产物资、基建工程等四个方面进行监督,主要对象预算内、外收支管理使用,大宗物品采购、使用管理等的监督、防止乱收乱支,挥霍浪费欠款、贪污、挪用公款等问题发生。 二、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教育、增强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及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党政纪律条规教育,正反典型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税务干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权力,自觉接受监督、请求监督,变组织监督,我要监督的监督氛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实施阳光工程,加大税收管理,巡查和内部审计力度,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岗位责职、公开办税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纳税定额、公开违章处罚、拓宽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 3、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在行使“两权”的各部门和“两权”运行的各环节,都要定岗定职、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建立部门责任制,实行“一岗两职”。 加强连环监保责任,定期汇报监保情况,分析“八小时之外”行为思想状况,针对性提出措施、不按规定制度执行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队、从严治政、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之过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对构成违纪或犯罪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Ⅳ 如何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一、把握上级工作重点,切准“脉”。上级院纪检监察部门是我们的直接领导机关,它对我们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说的这个“脉”,就是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和工作重点及社会普遍关心的敏感问题和自身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等。
二、围绕工作实际,找准“点”。这个“点”是在切准“脉”的基础上,找准各项工作开展的结合点。换句话说,就是一项工作从部署开始,我们是怎样设想的,应如何开展,活动的开展需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怎样的目的和效果。
三、突出时效性,及时“报”。
信息的时效性非常强,有些信息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有价值,过了这个时间段就没价值了,对大部分的信息及时编报就行了。比如,高检院、省院、市院的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要活动等常规性信息,时间到了或工作完成了就要立即编报,但要避免“超前报”,人为地把工作提前、把成绩夸大。
拓展资料:
纪检监察信息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某种载体的传递而获得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情况、情报等,它具有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对政策落实和工作部署情况的监测作用、对社情民意的反馈作用、对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超前预测作用。
在这里, 仅就基层纪检监察信息的现状及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谈点粗浅的认识和想法。
Ⅵ 如何做好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
法律作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社会和谐与秩序的重要规则,法官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古语道:“法平如水,见是非曲直” ,在这样的历史底蕴中,在国家审判机关中担负监察职能的纪检监察机关,更是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做到主题鲜明、思路明确,重点突出,使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能够相得益彰,真正把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抓实抓好。同时,从惩治司法腐败,树立司法权威的角度上讲,加强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也是当前司法机关提高司法公信力、捍卫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 近几年,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在领导重视程度、组织建设、制度建立等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由于传统思想和习惯做法的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改革进展不快,与当前的形势不相适应。这表现在思维方式不够新,工作力度不够大,改革招数不够多,源头防腐工作不够深,监督范围不够宽。笔者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对当前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一)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清,定位不准,观念滞后。 许多制度出台都是以裁判结果是否公正,不重视监督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否公正,也没有看到诉讼程序置于实际权利义务可能产生的巨大影响。在某些人眼里、在部分同志的头脑中,对纪检、监察工作有“偏见” ,认为纪检监察水平越高,抓的越紧,查的越多,就会误解越深,政绩越小,不良影响越大;有人认为,审判是法院主体工作,是主要的,其余都是次要的。只要搞好审判,纪检监察工作就不要过于认真、仔细,否则会增加办案人员思想负担,影响办案;有的认为,纪检监察查的严,就是让我们别干、少干,甚至不干,因为不干就不会出问题;还有的认为,过多地监督往往导致审判人员为了迎合监督者的意志而使裁判结果有失公正。种种现象反映部分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意义认识不清,歪曲了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 (二)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监督机构分工不清。 基层法院监督职能机构多,有监察室、立案庭、审监庭等。有的法院还设案件质量考评组。立、审、执、监分离后各部门之间还存在着监督效应的问题。有的发挥审判工作自身的监督制约功能,有的则是用行政手段监督审判活动,对人对事监督脱节,相互缺乏协调配合。监督职能的混淆导致监督功能弱化,使内部监督机制的运转和监督权力的行使缺乏合理的配套规范。从目前基层法院纪检监察现状来看,不少法院只有纪检、监察领导(主任、副主任),没有监察员,没有兵。有不少还和政工部门合署办公。督查组有的单位没成立,有的虽成立了,而把案件质量考评交给督查组,如同虚设。实际工作与理论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监督中存在着抓审判质量、评判裁判结果多,围绕法官的监督少;监察审执人员相对较多,监察财务、后勤人员相对放松,或者干脆不闻不问;对工作时间内检查多,工作时间之外少管甚至不管;对在院内管的多,对外出公务监督少。有的法院对群众来信来访管的多,而主动进行纪检监督少。有的闹上门来,也没认真查,一遮二挡,能拖则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上述情况反映了纪检、监察的监督范围不清,职责不明,工作还缺乏规范性,从而使工作的公平性受到影响。 (三)纪检、监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就实际情况而言,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缺乏力度。有顾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老同志情面的现象。对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怕得罪前任领导,影响法院声誉。总之纪检监察的工作力度还不够,查处执行得还不严,查出来的问题在处理上也避重就轻,特别对审判程序上问题处理就更少。综上所述,纪检、监察工作大多还停留在对干警廉政问题监督制约上。 (四)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组织建设还有待加强。 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室大多只有2个人,这与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加之业务上不熟练,只能按过去审理案件程序参照进行,工作开展困难很大。特别是审判方式改革在审判工作管理及控制向对法官管理和控制转轨时期,人员太少,任务太重。 上述四方面的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1、领导重视不够,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教育乏力。 有的基层法院不重视制度建设,管理跟不上去,使违法违纪者有隙可乘。有的对于法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缺乏研究,对一些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制度有“空档” 。有的对已有的制度,抓落实不得力,检查不到位。有的对出现的苗头倾向,教育不及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致发生较严重问题,影响法院形象。2、纪检监察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 具体工作中私心杂念做崇,怕得罪人,怕出问题,怕给领导脸上抹黑,怕影响单位政绩和荣誉。这几年各级法院采取了廉政“一票否决制” ,有的法院为了荣誉、声誉,生怕查出问题砸了牌子、掉了帽子,不愿查、不深查,有的为了眼前利益、本位利益、经济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全局利益、政治利益。只求过的去,不求过的硬。对上级规定寻找借口,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做表面文章,实际上没有落实。 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位置究竟放在哪个位置才为恰当?加强纪检监察是否与法官独立审判相对立?关系如何认识,位置如何摆,工作如何做?笔者认为审判工作的主体已经逐步转移到法官身上,法院的管理工作也应当转移到对法官管理上来。那么纪检、监察则是一条主线,通过对法官行为监督,从而实现对审判全过程监督。不要只是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意识上,而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在以监督法官行为为核心,对全院整体工作监察的地位上来。具体应当从下几个方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一)端正思想,更新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更新。对全体干警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针对基层法院情况,贴近工作实际抓苗头、抓源头、抓重点、抓要害。从领导到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必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即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需要,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是以制度管理法院的需要。同时要转变干警头脑中纪检、监察工作是整人的错误思想。纪检、监察工作的目的是规范法官的行为,维护审判纪律的严肃性,防止法官不良行为的发生,是对干警的关心爱护。其次要转变对纪检、监察工作与审判工作格格不入的思想。要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对法官行为的监督,并不涉及具体案件处理,也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相反由于加强对法官行为的监督,法官能够注意自己行为,规范其举止,是有利于司法公正和效率的。 (二)健全完善制度,改变工作方法1、完善和健全内部纪检、监察机制。基层法院现有监督规范不完善,必须对现有纪检、监察制度进行梳理、规范和完善,逐步使纪检、监察进入制度管理、规范运行、适时调控、定期检查的良性工作状态。对纪检、监察队伍加强建设,科学地设置内部机构和配备、增加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2、加强对审判行为的纪律监督。各审判业务部门和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的行为受审判监督的多,而受到严格纪律制约的少,致使少数审判人员滥用职权,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徇私枉法,损害法院形象,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审判人员在从事审判活动中所实施的行为是否严格依法,秉公执法,是否廉洁执法守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赃卖法,是否有欺压群众、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以国家法律、法规、法院纪律为依据,震慑个别越轨者,促进办案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和法院纪律,模范遵守党章,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的发生,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3、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坚决彻底地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有的案件,由于是同级纪检、监察室查处,被查处人满不在乎,设置关系网,阻力很大,顾虑和压力迫使办案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同在一单位,监督人员面对的是在同一院里工作的同志,低头不见抬头见,就存在着如何客观、公正评价和追究的问题。更何况查出问题后,惩罚同志、殃及领导、累倒自己,倒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来个内部消化。这种思想应及时杜绝,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姑息迁就。不能寄希望于问题不暴露,而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同时,要坚决支持保护审判活动中的合法行为,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法官要予以保护,对那些诬告法官、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要依法进行处理。4、加大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力度和日常管理。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政治学习的有利时机,把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与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把依靠各级组织进行灌输教育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教育效果。还要加强对干警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管理,经常教育干警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手中权力、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 (三)协调配合,处理好纪检监察工作几个方面的关系1、正确处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党组、当地纪委的关系。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在法院党组和当地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应当经常地向院党组和当地纪委积极反映情况,请示汇报工作,处理重要或者复杂案件时,在向院党组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当地纪委,以取得院党组和当地纪委的领导和支持。2、正确处理审判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工作,也是法院各项工作的重心。做好审判工作离不开纪律的保障。实践证明,如果在抓审判工作的同时,忽视了纪律教育,审判工作就容易出问题。因此,我们在大力抓好审判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花大力气抓好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要用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保障,促进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3、正确处理教育查处与爱护干警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要对违法违纪干警进行教育查处,教育查处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一些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是“自己人在整自己人” ,有意与自己过不去。法院干警应当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到纪检监察部门的教育处理是对干警的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对干警思想上的偏差进行纠正,对行为上的失范进行批评,未雨绸缪,防范未然,确保单位不出问题,确保干警不出问题。4、正确处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其他部门的关系。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其他部门的教育工作广泛交叉和重叠,有着十分密切的协作关系。法院监察部门要协助、会同法院党组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法院审判业务部门,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为主线,以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等内容进行教育,促使法院党员干部在审判执行活动中遵纪守法、廉洁高效。第1页共1页
Ⅶ 浅谈怎样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那么,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究竟该怎样开展呢?我认为,应当注意增强以下四个意识: 一要增强中心意识。相对于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主营业务”,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和部门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纪检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党纪、政纪,促进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纪检监察工作不是游离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之外的,而是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两者应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抛开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单纯地谈纪检监察工作,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谈,是错误的。纪检监察工作只有紧贴驻在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去开展,才有意义,才会有生命力。 二要增强预防意识。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只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预防力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使纪检监察工作体现出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一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教育,说到底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门艺术。只有客观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才能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地实施党风廉政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教育的效果。个别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都是富有针对性的教育的好形式。二要增强制度的有效性。一方面要监督现有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的执行,使之真正起到对权力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要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合实际的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这样的制度不需要多,不需要滥,管用就行。三要增强监督的权威性。既要主动监督,在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干部人事工作、内部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中主动履行职责,又要及时查处举报、投诉,对查实的坚决处理,对查不实的慎下结论,对经查与事实不符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通过及时认真的查处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 三要增强执纪意识。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要积极争取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有了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相对阻力就会减少,压力就会减轻。纪检监察的案件的查处,信访件的办理,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的开展,都应与党组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调查处理,不能护着、盖着,这就是讲原则;但在处理的幅度上可以根据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恰当的处理,给其以出路,这就是讲灵活。必须让驻在部门党组和党员干部看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成绩和实际效果。有了成绩和效果,纪检监察的地位和作用就会得到认可。 四要增强创新意识。纪检监察工作只有与时俱进,适应形势的发展,才会有广阔的前景。不创新,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就上不去、提不高。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途径有以下几种:一是工作思路的创新。每年的工作内容大同小异,如果试着换一种思路,工作或许会有新的起色。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这就是工作思路的创新。二是工作方法的创新。同样的工作,不同的人去做会有不同的方法。我们既要注意学习别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注意在实践中尝试新的独到的方法。三是工作举措的创新。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很多问题要通过改革的途径去解决,改革本身就是一种创新。 (作者:刘继东,系南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