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监督体系
Ⅰ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监督体系包括哪几种监督形式
法律监督体系,是指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力量法律监督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建立起严格的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是从组织制度上给予法律实施以最有力的保证。法律监督体系包括以下几种组成部分: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2)行政机关的监督;
(3)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
(4)社会监督(包括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
(5)党的监督。
(1)法治监督体系扩展阅读
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方式主要有:
①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②审查文件,指对“一府两院”(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呈送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议;
③质询;
④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⑤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并进行处理;
⑥开展执法检查,这是当前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开展法律监督所经常使用的一种监督方式,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可以及时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实施的对策;
⑦视察,是指由人民代表有组织地对法律、法规、有关决议和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或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视察;
⑧督促办理人民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⑨审议撤销职务案;⑩专题监督,“即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某一热点问题,某一重大事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这样可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Ⅱ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需要有监督的机构监督的标准监督的程序监督的体制机制吗
书上原文: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个机制专,一靠民主,二属靠法制。具体来说,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人民能够真正约束掌权者的行为;加强法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实行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掌权者办事具有可遵循的统一规范,确保权力按法律行使,合理运行。 如果简答就是民主和法制
Ⅲ 依法治国的建设体系是什么201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为未来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期应知为您解读。
专家解读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内涵
四中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框架,这五大体系是统一的有机体。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2011年3月10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3个层次。
专家建议:
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首先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法律法规的系统性,解决因体系性不强导致的法律规定在逻辑上、价值取向上相互“打架”的问题。
其次要重视发挥立法对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变政策引领为立法引领,坚持改革于法有据,使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再次要改进立法体制,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去除立法部门化,使立法真正成为凝聚社会共识、调整利益分配的过程,更好地体现广大人民的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法律能否得到有效实施,不仅取决于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严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执法的机构必须权责清晰,执法人员必须素质良好,能够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专家建议:
科学立法是基础。立法要克服部门本位主义,超越部门利益,制定出公正合理、操作性强的“良法”。
严格执法是关键。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机构、充实基层执法、强化综合执法,做到严格高效执法。
合理的激励、评价制度是动力。应运用“法治GDP”考核、提拔、任用能够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干部。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法治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六大环节,其中最重要的是人大监督,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常用的监督方式是对官员的质询。其他环节分别是纪委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督查监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司法对公权力最重要的监督形式是行政诉讼。
专家建议:
建设法治监督体系必须以法律为前提,任何机关、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干扰、阻挠甚至破坏法律的实施,这是法治监督必须遵守的前提和原则。
要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形成全天候立体监督模式,让执法者须臾不敢忘记法定的职责,司法者丝毫不敢违背法律准则,确保法律的严格、公正实施。
监督主体之间必须衔接到位,要明确规定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权、监督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明确监督机构的分工和相互关系,绝不能出现法治监督方面的空白。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法治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宪法法律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法治保障系统主要包括法治人才队伍,法律纠纷、争议化解机制,国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等。
专家建议:
首先,应加快推进省以下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其次,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办案组织体系,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司法职权配置科学化。
再次,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推进司法职业化。
同时,加快推进人权司法保障法治化,完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法治的核心。将党内法规体系视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尤其对保证依法执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为执政党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确立一个明确的坐标。
专家建议:
一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过程,强化腐败的制度治理。
二要以宪法原则为指导,始终贯彻依法执政理念,实现党内法规法治化,使党的权力结构及其行使方式符合国家法治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要注意处理好与宪法法律的关系,把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作为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一体推进。
相关链接
健全制度推进法治实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明确了重大任务。这些部署,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充满了新意和亮点。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名词辨析
从法律体系
到法治体系
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从立法层面谈,法治体系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有机完整的体系,而法律体系、法制体系是相对静态的。法律是指载有法律规范的书面文件,法制是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则是指运用法律和制度治理国家、治理社会。
另一方面,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相对于法治体系,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是为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服务的。我国法治建设的任务,已经从以立法为中心转向以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为中心。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实现了从制度到制度实践的飞跃。从形成法律体系到形成法治体系,是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认识的深化。
此外,一些专家认为,法律体系、法制体系的“法”包括规范公民行为、社会生活和市场秩序的法,也包括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但前者是其最大、最主要的部分。而法治体系的“法”主要是指规范国家、政府、政党治理行为的法,也就是说,法治的“法”主要是指治官的法。
Ⅳ 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体系包括
法律监督体系包括以下几种组成部分: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2)行政机关的监督;
(3)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
(4)社会监督(包括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
(5)党的监督。
(4)法治监督体系扩展阅读: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涉及各级各类监督主体、监督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上来,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不断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推进党的建设,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日常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监督作用,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全过程。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把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坚定斗争意志,把握斗争方向。
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增强斗争本领,通过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监督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要坚持权责统一,抓好问责条例贯彻落实,以精准规范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政治担当,主动开展和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二)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要突出党内监督政治属性,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和常态化。
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坚守职能定位、践行职责使命,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健全制度机制、提高治理能力,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要补齐日常监督短板,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要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充分彰显巡视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要完善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
上级监督必须加强、同级监督不可偏废、下级监督必须支持,这三点做好了,“关键少数”就能盯紧盯牢。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施策,完善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
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推动主要领导干部决策和用人情况等在适当范围内公开,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三)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保障作用,必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统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能力。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实行派驻机构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
深化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真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
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把依规依纪依法体现在各方面各环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四)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已由前期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的全面推进、积厚成势,进入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
各领域各环节监督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每一种监督都会对其他监督产生重要影响,也都需要其他监督协同配合,必须上下统筹、联动推进。要紧紧围绕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着力加强党对监督体系建设的统一领导,牢牢掌握主导权。
着力消除对公权力行使的监督空白和盲区,把所有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着力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视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汇聚监督合力。要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Ⅳ 舆论监督在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1,舆论监督在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舆论监督与国家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新闻记者被喻为“无冕之王”。人民通过舆论工具监督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我国宪法赋予的权利。
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具有广泛性、及时性等特点,是现代社会进行法制监督的强有力手段。通过新闻舆论的监督,可以使许多违法行为暴露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视野之中,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对违法行为的揭露和追究,而且可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因此,在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应当加快民主政治的步伐,让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使他们敢于通过舆论工具检举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
另外,新闻机构的改革也需要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使新闻舆论敢于揭露违法的行政行为,震慑违法行政者,真正发挥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
(我的搜索和综合归纳,不一定完全符合....)
1.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享有监督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专门行政机关以及一般公民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职权和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行为实施的监督。由于监督的主体对行政的监督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等一系列制度实施的,所以称为行政法制监督。
•2.行政法制监督体系 •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由以下七类主体构成,它们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中的专门机构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审判机关,社会力量为主体的群众或社会组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
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什么内容
内容:
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充分的规范供给为全社会依法办事提供基本遵循。一方面,要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另一方面,也要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
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要特别注意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实施资源的配套性、法律规范本身的可接受性以及法律规范自我实现的动力与能力。其次,要研究法律实施所必需的体制以及法律设施,国家必须为法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体制、设施与物质保障。再次,要认真研究法律实施所需要的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为法律实施所需要的素质和能力的培训与养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机制。
又次,要研究法律实施的环境因素,并为法律实施创造必要的执法和司法环境。最后,要研究如何克服法律实施的阻碍和阻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程序设计、制度预防和机制阻隔,针对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必要把排除“人情”“关系”“金钱”“权力”对法律实施的干扰作为重点整治内容。
三、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任何法治形态的基本要义;公共权力具有二重性,唯有法律能使其扬长避短和趋利避害;破坏法治的最大危险在一般情况下都来自公共权力;只有约束好公共权力,国民的权利和自由才可能安全实现。
四、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
(6)法治监督体系扩展阅读
这个概念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要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Ⅶ 推进法治监督工作规范性 程序化 制度化 应该发挥哪些监督的合力
推进法制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应该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共同努力。
Ⅷ 健全权益救济机制为什么属于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的要求
十八届四明确总目标、五体系、六任务总思路其五体系具体包括:形完备律规范体系、高效治实施体系、严密治监督体系、力治保障体系形完善党内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