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群众监督
『壹』 媒体会接受群众的监督吗
媒体当然会接受群众的监督。无论任何机关,任何单位都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贰』 各级纪律检察机关必须自觉接受什么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王岐山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 所以,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加强自身管理,另外,还需要从制度上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纪检干部的监督职责。
(2)接受群众监督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2004年2月17日中共中央的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一定要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
参考资料:网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叁』 为什么我国政府的工作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好,就会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就会贻害无穷。为了防止权力被滥用,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政府接受监督是由政府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要接受人民的监督。
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
政府自觉接受监督,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防止以权谋私,保证清廉;有利于建立有权威和公信力的政府。
『肆』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任何时候
《湖南省新闻从业人员“十不准”》,为全省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设立了“道德底线”,划定了“行为红线”;这份旗帜鲜明的“自律宣言”也展示另一种勇气与决心:不行空文, 不玩虚招,言出必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是党和人民对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这也意味着,从拿出采访本、扛起摄像机那一刻起,新闻工作者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经得起法律和道德的审视,经得起方方面面的检验;从发现新闻线索,到采访新闻现场,到生成新闻产品,新闻从业人员作业的全过程,源于社会,成于社会,归于社会,自然应该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意识和作风建设,是加强新闻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省委领导多次强调,新闻媒体要始终坚持把正确导向摆在首位,把队伍管理作为抓导向的第一道工序,不断提高新闻从业者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整体素质,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记者队伍。近年来,经过清理整顿,一批害群之马被“驱逐出境”,一些违规消极现象“遁于无形”,新闻从业者队伍雾霾消散,清风扑面。当前,我省新闻从业人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政治业务过硬,富有理想追求,乐于奉献担当,是一支有战斗力、执行力的队伍。当然,也无需讳言,采访不深入实际、凭空想象、索拿卡要、有偿新闻等新闻乱象并未绝迹,匡正新闻正能量、树立队伍新形象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加强新闻从业者队伍建设,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这次出台的“十不准”,既是“自律”,是新闻从业者的自我约束、自觉遵循;又是“他律”,主动、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通过监督,发现、揭露违反“十不准”的不良行为,支持正常采访报道活动,共同创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伍』 媒体如何接受群众的监督
在中国任何组织都要接受群众监督的,如发现问题可以向他的主管部门或他的上一级部门反映,如发现大问题,可以向纪委反映,也可以打政府热线12345。
『陆』 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的下联是什么
上联: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下联:克勤克俭经营领导
上联: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下联:克勤克俭经营百姓
上联: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下联:克勤克俭学习人民
上联: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下联:克勤克俭经营个人
『柒』 公务员为什么要接受群众监督
公务员接受群众监督:一是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无论是“班长”还是班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位高权重,责任大,滥用权力造成的危害也大,更要对其运用权力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坚持民主作风,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之下。
二是积极拓宽渠道,强化民主监督。公务员生活在群众中,其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建立健全专业部门监督、人大、政协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创造了不少经验。这些制度措施,为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提供了有效保障,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广大党员群众也要切实履行起监督职责。要敢于监督,敢于提意见,敢于提反面意见,尤其敢于提领导难听的意见。还要善于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对权力实施监督的各种制度。对于我们已经确立的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内容,包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抑制各种腐败问题发生;坚持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促进党政机关和公务员工作作风的转变;建立代表委员直通车制度,积极发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依法监督作用等,今后要继续加以完善,抓好抓实。
评价权力运用得好坏,关键要看三个“怎么样”。一要看推进发展抓得怎么样。发展不快,发展不好,就是失职;二要看为民办事干得怎么样。让老百姓满意和高兴是我们党执政的坚实基础,也是用权的最终目的;三要看廉洁自律做得怎么样。只有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群众才会信任和支持我们。
总之,只要我们始终不渝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一定会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捌』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意味着什么多选题
你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意味着在处理公众事务,接受来自各方的意见与批评,自己的处理方式是在阳光下运作,是能够经得起他人的检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意味着对于群众的意见,不能忽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国家行政政策处理事务。对于批评的声音不是隔绝,而是欢迎,努力的纠正自觉的不足
『玖』 怎样理解"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这条准则
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按照工作需要,对领导人提供某些合理的便利条件并保证他们的安全是必要的,但绝不允许违反制度搞特殊化。
在我们的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
必须坚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决不容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允许超越党组织所赋予自己的权限,侵犯集体的权限和别人的权限。所有的党员都是平等的同志和战友,党的领导干部要以平等的态度待人,不能以为自己讲的话不管正确与否,别人都得服从,更不能摆官架子,动辄训人、骂人。由于上级领导人员的缺点和错误,使下级的工作出了问题,上级要主动给下级承担责任,首先作自我批评。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持和发扬我党艰苦奋斗,与群众同甘共苦的光荣传统。要坚决克服一部分领导干部中为自己和家属谋求特殊待遇的恶劣倾向。禁止领导人违反财经纪律,任意批钱批物。禁止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在升学、转学、晋级、就业、出国等方面谋求特殊照顾。禁止违反规定动用公款请客送礼。禁止违反规定动用公款为领导人修建个人住宅。禁止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的财物。
党的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自觉地严格遵守关于生活待遇的规定,同时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如果违反了有关规定,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必须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任何领导干部,不得违反党的干部标准和组织原则,将自己的亲属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得让他们超越职权干预党和国家的工作;不应把他们安排在身边的要害岗位上。
为了保持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防止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由人民的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必须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党组织和群众对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的监督。要监督他们是不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不是遵守党纪国法,是不是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不是搞特权,是不是在生产、工作、学习和对敌斗争中起模范作用,是不是密切联系群众和为人民谋利益。要表扬那些觉悟高、党性强、表现好的同志,批评教育表现差的同志。
要在充分走群众路线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对干部的考试、考核、奖惩,轮换、退体、罢免等一整套制度。通过实行这些制度,真正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听取所在单位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评论。各级党组织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中对领导干部、党员的批评和意见。党组织要将党员和群众的评论、批评和意见经核实后报送上级党委,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拾』 如何使群众监督真正发挥作用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 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反腐倡廉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必须从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入手,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必须要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问题。首先,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合理的监督,合法的监督,有效的监督。人民群众合理的监督,就是监督要尊重客观事实,要结合客观实际,要合情合理,要公平公正。不能捏造事实,发泄私愤。人民群众合法的监督,就是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要合乎法律要求,要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实施监督,要通过法律程序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不能感情用事,胡监督,乱监督,甚至违法监督。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就是监督要有效果,要起到监督的作用,要达到预防腐败行为,纠正不正之风,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目的。监督不能只做做形式,搞搞过场,摆摆样子。其次,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让人民群众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是不是存在乱用职权,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违法腐败行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好比是交通道口的电子眼,监督是全天候的,是公正的。谁在工作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优亲厚友,违法乱纪,办事不讲原则,损害人民利益,弄虚作假,任人唯亲,贪赃枉法,人民群众看的清清楚楚。再次,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是涉及工作人员调动,行政审批事项,物资调配发放,干部提拔使用等比较敏感的公务活动,更应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四,要让人民群众敢于监督,敢于说话。让人民群众监督,就是让人民群众说真话,说实话,说公道话。让人民群众说话,给人民群众说话的机会,就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是搞人民战争,不是搞阶级斗争,不是搞上纲上线,不是搞人人自危,而是要在公务活动中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预防违法腐败现象发生。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可以从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务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监督机制。
公务活动中实施阳光工程,就是在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务、政事公开、账务公开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提高办事决策的透明度,让公务活动和重大决策事项在人民群众知晓的透明公开的阳光下进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并且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一种长期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公务活动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一,公职人员要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等各种利益关系,要人民利益至上,不与民争利。第二,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要敢于对人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三,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公”字当头,办事要公道,处事要公平,不任人唯亲,不优亲厚友。第四,坚持政务公开,政事公开,要形成一种制度,一种气氛,一种惯例,一种规则,一种机制,不是大会小会讲一讲平时嘴上说一说就完事。在公务活动中实施阳光工程,说白了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公务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办事公平不公平,“老百姓心里有杆秤”。假如办事不敢公开,不敢透明,不敢让人民群众知道,就是心里有“鬼”,工作中有“猫腻” 那么就是不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如果办事公正,自然就敢办事公开,如果办事敢公开,自然就会公平。如果办事公正公开,社会就能公平正义。没有完善的人民群众监督制约机制,就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发生。没有社会的公平公正义,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拓宽交流渠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民情民意合理表达机制。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就是让人群众站出来说话,允许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拓宽交流渠道,就是拓宽人民群众民情民意表达渠道和反映问题途径,扩大与人民群众交流对话窗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民情民意合理表达机制,就是在充分发挥现有的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网页的公众留言板、领导信箱、社区论坛等网站,包括领导接待日,群众听证会,民主座谈会,以及民政、信访、纪检部门受理群众上访案件等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窗口作用的基础上,对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制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并成为一种长期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让人民群众发表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拓宽人民群众民情民意表达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一是要拓宽人民群众民情民意沟通表达的渠道,增加人民群众发表意见的机会。二是要充分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狠抓落实,要实行问责制。三是要把人民群众民情民意的合理表达方式制度化和常规化,并形成一种完善的制度和机制。拓宽交流渠道,就是扩大与人民群众交流的窗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就是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拓宽人民群众交流渠道,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民情民意表达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可以有效的预防腐败,提高公信力,取信于人民。
(三)打造和谐氛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
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能极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热情,更好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净化社会空气,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热情,积极同各种违法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和谐社会氛围,就是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热情,伸张正义,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就是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共同管理社会事务,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就是在现有的听证制度、列席制度、旁听制度、新闻发言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第一,要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给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会。第二,要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积极性,同各种违法腐败行为作斗争。第三,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第四,要让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通过旁听、列席、讨论、表决、听证等参与管理手段,并使之经常化,制度话,规范化,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参与就是管理,参与就是监督。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高,监督腐败现象的眼睛就多,腐败分子就无处藏身,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就会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可以防患于未然,使预防腐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能有力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四)打防并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
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方面。只防不打,腐败就不会根绝。打击不力,腐败依然会滋生蔓延。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治理。防治结合,打防并举。并且,打击和处理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要让人民群众知道,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否则,腐败分子就会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可能写个检查,做个检讨,大化小,小化了,最终不了之。甚至有些腐败分子背靠“大树”好遮阴,出了问题易地做官,“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边服刑边“主事”,长期逍遥法外。治理不严,打击不力,漏网之“鱼”就会东山再起,继续兴风作浪。反腐倡廉建设要发挥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作用,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社会生活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打击邪恶,捍卫公平。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就是要在现行的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一是要依法保护检举揭发人的合法利益,防止打击报复。二是要对违法腐败问题的查处结果公布于众,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要对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问题,严查严办,一查到底。四是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袒护、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腐败问题,既要追究行政责任也要追究法律责任,不能用行政手段取代法律手段。五是要在制度上和体制上不断创新和完善,形成有效的一种监督制约机制。人民群众对违法腐败问题的检举揭发,就是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即使再狡猾的“狐狸”,也难逃过“猎人”的掌心。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腐败现象不除,社会难以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作用,是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违法腐败的手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式方法也要随着情况的变化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