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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监察厅

发布时间: 2020-11-30 22:12:04

Ⅰ 安徽省一生态环境厅普通监察员工资多少

我也不知道。

Ⅱ 请问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机关地址在哪里

到安微合肥找安徽省委办公地点即可找到,省纪委、监察局都设在省委办公地点,找到省委就找到省纪委监察局了。

Ⅲ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正处级): 全称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 按照《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 省编办 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Ⅳ 环保局的投诉电话

环保局的投诉电话是12369。

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12369的受理范围:

1、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2、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3、一些并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例如城市垃圾处置,12369并不会派专人到现场,而会转给有关部门来处理。

(4)安徽省监察厅扩展阅读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上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发现向下级交办的举报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督办:

(一)办结后处理决定未得到落实的;

(二)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反复举报的;

(三)办理时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五)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Ⅳ 2014年安徽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局局长是谁

2014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是: 潘海滨
望采纳我的回答。

Ⅵ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政治部。
承办机关和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综合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
(三)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方面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审批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四)质量管理处。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标准化处。
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对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地方标准的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和发布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的有关工作;
管理全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六)计量处。
管理全省计量标准;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省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全省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管理全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产品质量监督处。
拟订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工作;拟订重点监督的省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九)食品生产监管处。
拟订全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承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及市场准入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承担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
(十)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处。
承担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并指导全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相关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评审和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
(十一)科技处。
拟订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本系统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执行;开展有关科研、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的统计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
(十二)计划财务处。
拟订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财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及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省纪委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 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Ⅶ 今年安徽省对村务监督的新举措有哪些

安徽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着力强化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

第二章组织性质与设置

第三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村级事务管理、村务公开等实施监督,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任期与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相同。换届选举工作一般与村“两委”同期举行,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举行。
第四条各村级办公场所大门前增挂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牌子,名称统一为“××县(市、区)××乡(镇)××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规格和式样与村民委员会牌子相同。
第五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等村务监督组织职能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若干监督小组。
第六条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一般应是党员,可由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兼任。

第三章委员任职条件及产生方式

第七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三)热心本村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文化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能正常履行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中应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第八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任职实行回避制度。除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外,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或与村“两委”成员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通过以下方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一)提名。通过村党组织推荐、村民代表联名推荐或村民本人自荐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审核。乡镇纪委和村党组织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结构和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要求,做好产生委员候选人的组织和审核工作。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
(三)选举。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具体选举的程序和方式参照同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
乡镇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组进驻村现场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和纪委备案。

第四章委员会职责与监督程序

第十条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级事务管理和村干部行使权力情况实施监督,收集和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村“两委”做好有关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对村务决策进行监督。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程序进行,及时发现、反映和督促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
(二)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主要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监督村务“点题公开”、公开质询制度的落实。
(三)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行监督。主要对村集体财务收支事项按月或按季度进行审查,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对村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监督。主要对项目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对村干部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对涉及村务管理和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室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具体监督事项。
(二)调查和建议。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监督落实。及时将调查了解的结果、工作意见和建议向村“两委”反映,提出实施监督的意见和要求,必要时可直接向乡镇纪委、监察室反映,督促村级组织改进工作、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结果反馈。通过公开栏、个别反馈等形式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五)民主评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每年至少提请村民委员会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主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职务终止;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聘用人员,应予解聘。

第五章委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列席村“两委”有关会议,特别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事项的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事项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二)询问、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三)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四)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有关村务事项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或认为决定违反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模范遵守村规民约,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二)坚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三)认真完成工作职责确定的监督事项;
(四)每年向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和乡镇纪委、监察室报告工作,接受乡镇纪委、监察室的工作指导和村民代表会议的信任度测评。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或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四个半天。根据监督需要和村党组织意见,工作时间可以自行安排。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
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室以及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第十五条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要重视和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支持和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建立完善村“两委”工作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双向通报制度、乡镇包村干部指导协调制度、乡镇纪委、监察室监督与协调处理机制,及时妥善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经费及委员的误工补贴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其中误工补贴实行打卡发放,确保补贴到人。
乡镇纪委、监察室应把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定期培训、督查指导等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
村“两委”应当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落实必要的办公条件,帮助其做到“六有”,即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
第十六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行终止,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委员:
(一)村民代表会议测评中信任票数达不到实到会人数一半的;
(二)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三)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情形的。
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室可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履职尽责、群众满意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称职甚至违纪违法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应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农村建制村。拥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城市社区参照本规定执行。各地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Ⅷ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安徽省监察厅)有什么不同,是不是一个机关单位

1993年起,地方各级监察机关与当地同级党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
简单说一个班子挂两块牌子,不存1楼所谓谁大谁小,分别归谁领导的问题。
此外1楼,党的机构不属于国家机关,高中政治常识问题。

Ⅸ 安徽省教育厅举报电话

安徽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551-62816949。

该电话号码公布在安徽省教育厅官方网站“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页面的“联系方式”栏。

此外,安徽省纪委纪检监察组在安徽省教育厅的其他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政编码:230061。

工作电话:0551-628277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9)安徽省监察厅扩展阅读:

安徽省教育厅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值班电话:0551-62814453(夜间)、62826732(白天)。

传真:0551-62814453(夜间),62826732(白天)。

Ⅹ 安徽省监察厅驻省粮食局监察室主任是什么级别

您好!安徽省监察厅驻省粮食局监察室主任是正科级公务员。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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