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利监管
1. 金融风险防范短板找到了会对市场造成怎样影响
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殷勇日前直陈金融领域风险防范的短板,以及如何补短板。他说,我国金融体系之所以积聚风险,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制度短板,尤其是在监管套利、金融体系关联复杂、乱办金融、刚性兑付等四方面表现明显。
“下一阶段在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完善的过程当中,刚性兑付问题应该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我认为还是要让市场机制发挥主导的作用,要让价格波动去提示投资者和消费者投资有风险。”殷勇表示,要大力弘扬尊重契约和法律的精神,要践行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制度安排;控制恶意逃债以及过度投机的道德风险。“如果我们不能打破刚性兑付,那我们在金融监管上就应该更加严格。”
金融市场存留的后患不解决,很难打开局面,纠错、监管等等都会给后续工作带来麻烦。
2. 什么是银监会提出的“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
1、三违反: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
2、三套利: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
3、四不当: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
所谓“三三四”专项治理是银监会2017年提出的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的简称。专项治理,同时实施治乱象、防风险的综合治理方案,坚决整治市场乱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导金融机构严守市场秩序、依法合规经营。
(2)套利监管扩展阅读
2017年8月18日,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通气会上表示,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三三四”专项治理已经完成自查,将对屡查屡犯的机构依法从严、从重采取监管措施。
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副局长李琳介绍称,下一步,银监会将按照工作部署,从多方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首先是开展问题整改。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全方位“查漏补缺”,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着力构建内控合规文化。
其次依法从严监管。坚持违法必究、纠查必严,坚持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并重,坚持机构处罚与人员处罚并举,重拳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治理各种银行业乱象。
同时还要弥补监管短板。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加强顶层设计,缺什么补什么,完善法规制度。同时,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3. 如何破解银行强监管与业绩的矛盾
要求银行开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自查,主要是检查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要求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各种套利手段,对假出表、调节监管指标、信贷与票据业务中的绕道监管、理财与同业的空转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覆盖;最重要的是对“不当创新”、“不当交易”的自查,与前面“三套利”有所重叠,但侧重点有差异。其中“不当创新”强调银行的创业业务方面是否有完备的制度建设,而“不当交易”方面的内容比“三套利”更为细化。
4. 什么是银监会的"三三四"专项治理
银监会的"三三四"专项治理:
“三三四”特殊治理是中国银监会今年提出的一系列特殊治理行动的简称。
中国银监会组织了“三违规”(违反金融法规、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内部法规)、“三套利”(监管套利、闲置套利、关联套利)、并“四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不当)专项治理,同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治理混乱、防范风险,坚决整顿市场混乱,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督金融机构严格遵守市场秩序和法律。
”三三四十“:
针对银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2015年“两强两压”的基础上,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初先后启动了“三三四十”(“三违规”指违法行为);“三套利”指监管套利、闲置套利、相关套利;“四不当”指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不当;“十乱”是指股权与外资、机构与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行为、行业诚信风险、监管、内外勾结与非法市场混乱等)治理行动。
特别治理取得分阶段成果:
2017年,中国银监会大力开展一系列治理行动,其中中国银监会发布了“3340”政策,针对当前银行业混乱较为突出的领域。其中,“三违规”是指违法、违规、违规;“三套利”是指监管套利、闲置套利和相关套利;“四不当”是指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以及不当收费;“十乱”是指股权与外资、机构与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行为、行业诚信风险、监管、内外串通、非法金融活动等十方面的市场混乱.
目前,专项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数据显示,“30340次”检查发现约6万个问题,涉及金额17.65亿元。其中,各级监察机关在“三通”专项治理中共发现问题11534个,涉及资金415万元;在“三通”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4060个,涉及3.78万亿元;在“四大不当”专项治理中,发现各类问题1.28万个,业务616万亿元;在“十大干扰象”治理中,发现问题(次)31300个,涉及资金3560亿元。
从中国银监会对“三违规”的整顿来看,信用、票据、同行、财务管理等具体业务领域的问题最为突出,内部控制和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同时,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如处理不当、设立机构、利益传递、信息披露、报告等,其中有些是典型的。
资料参考:央视新闻网
5. 疯狂期货:私募 ABS 模式存在着哪些监管套利风险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银行私募ABS的定义: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设计与银行信贷ABS类似,但不在银行间市场公募发行的银行信贷ABS产品(肯定是表外非标资产业务类型)。一般而言,银行私募ABS的基础资产为银行信贷或类信贷资产,主要可以分为:(1)自营贷款(2)自营非标资产(3)理财非标资产。
面对央行与银监会对银行表内表外业务的严格监管与控制(银行标准资产ABS业务效率低且资产出表限制较多),很多银行(以近190家城商行及800多家农商行为主)希望业务创新并增加业务收入,纷纷关注私募ABS产品(发行私募ABS规模是银行标准资产ABS的数倍就是一个缩影)。
广义的来看,银行信贷ABS(含私募ABS)按发行场所区分,可以分为银行间、交易所、报价系统、银登中心、无发行场所五类。其中银行间发行的为公募产品,其余为私募产品。
银行标准资产ABS和私募ABS的主要区别为:(1)可入池资产范围;(2)审批机构及发行效率;(3)产品性质(这一区别也体现在不同场所发行的银行私募ABS中)。
下面说说私募ABS的套利风险:
1、非标金融资产风险: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设计和发行此类“类资产证券化产品”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规,但考虑到其特征,这类产品不是资产证券化产品,不能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对待,只能作为非标金融产品对待。
2、金融杠杆风险:以某城商行私募ABS产品为例,如果是直接投资,按100%风险计提,ROE(净资产收益率)为47%。做成ABS之后,风险按16%计提,ROE为400%(也就是说通过金融杠杆用更少的资金可以获得更大回报),这是套利监管的核心。
3、发行机构风险:资产证券化(ABS)运行机制中最核心的设计是其风险隔离机制,而风险隔离最具有典型的设计是设立一个特殊目的机构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是一个专门为实现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信用级别较高的机构,它在资产证券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目前中国没有详尽的SPV监管机制,部分银行,证券或信托公司在私募ABS产品结构中担当此角色,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4、信息登记风险:北京银监局发现某法人银行投资的私募ABS类产品中,89%为银行间线下交易,11%通过证监会的“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交易,系统仅登记产品名称、发行时间和票面利率,不登记基础资产、评级报告等实质信息,需要买方向卖方咨询。因此投资客户在信息不尽透明的环境下通过银行资金通道投资此类产品自然有风险。
综上所述,相关金融监管的下一步措施和有关建议:一是明确银行投资此类产品优先级部分的风险权重为100%,不得混淆概念;二是对以本行理财资金承接此类产品劣后级的发起银行,要求按基础资产“证券化”前情况计算资本。
6. 学习银监会"强监管,强问责"有何认识
中国的七大套利来模源式
1、空间套利或地理套利
2、时间套利或持有成本套利
是指在一个时刻低价购买某种商品,在未来的另一时刻以高价卖出某种商品。
3、税收套利
是利用不同纳税主体的税率差别,通过买卖某类商品,将利润从高税率的纳税主体转移到低税率的纳税主体以获得利益的方式,或是将利润从税率高的地区转移到税率低的地区以获得利益的方式。
4、风险套利
指通过汇集不同风险从而使得整体风险下降,赚取风险溢价的套利方式。
5、期限套利
利用金融市场中其他条件相同而期限不同的产品的收益率不一致,通过将产品复合成或拆分,转换不同期限的产品,获取利润。
6、流动性套利
即指通过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利用商品价格在其他条件相同而市场流动性不同时的价格差异套利。
7、产品转换套利
金融产品可视为一系列特定的现金流,而产品转换就是指分割或组合特定金融产品的现金流,以构建成新的现金流系列也即新的金融产品,利用新的现金流(金融产品)价格与原有现金流价格(金融产品)价格的差异,进行套利。
7. 什么是监管资本套利
监管资本套利(Regulatory Capital Arbitrage)是指金融机构在不违背监管资本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金融交易在不降低金融机构的业务规模和整体风险的同时降低监管资本要求。由于监管资本往往被视为一种监管税收,是金融机构的成本和负担,金融机构具有从事监管资本套利的动机。现代信用组合管理中的贷款销售和资产证券化交易通常成为金融机构从事监管资本套利的常用工具。
8. 如何通俗易懂地解释监管套利票据业务是如何进行监管套利
一、 如何通俗易懂地解释监管套利?
最近银监会出台了 '' 三违反,三套利 '' 系列文件,大段篇幅提及监管套利,原文件中说 '' 监管套利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违反监管制度或监管指标要求来获取收益的套利行为 ''。
通俗一点解释,我认为是一种经济目的一般可由多种交易手段达成。由于监管层对不同的交易手段的合规性规定不同,因此金融机构可以采用能够达到规避监管规定、节省资本、少提拨备、规避信贷额度控制、扩大业务量等套利目的的交易手段。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银行自营资金想投资非金融企业股权,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购买企业股票,二是间接购买(例如银行先委托券商成立资管计划,该资管计划再来购买企业股票)。实际上,直接购买是监管禁止的,那么银行可以通过间接购买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认为这就是监管套利。
二、 票据业务是如何进行监管套利?
鉴于 '' 三违反、三套利 '' 文件基本已经列出近年来票据市场监管套利的基本情况,我们可以逐条进行分析。
(一)存在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理财业务未按照 '' 穿透性 '' 原则和 '' 实质重于形式 '' 原则,准确进行会计核算、风险计量并足额计提资本的情况
(二)转贴现卖出票据、卖断附带追索权的票据业务未按照规定计提资本
(三)存在以拆分时段买入返售相同票据资产,减少风险资产占用
(四)存在利用第三方机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替代贴现,随意调节会计报表并减少资本计提
(五)存在利用票据业务,以票吸存虚增存贷款规模
(六)通过违规办理同业代理转贴现业务,隐匿信贷资产规模
(七)存在利用 '' 卖断+买入返售+到期买断 ''、'' 假买断、假卖断 ''、附加回购承诺等交易模式,调节信贷指标
(八)与中介合作,离行离柜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贴现非法牟利
(九)通过票据业务为他行隐匿、消减信贷规模提供 '' 通道 ''
第(六)、(七)项中的银行 B 提供通道
(十)存在将本行票据业务完全授信给第三方非金融机构办理
9. 如何加强监管整治“脱实向虚”乱象
资金在金融机构内部交易,如果不支持实体经济,就好比车轮打滑,虽然转得很快,但车子并没有前进。为了促进金融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改变脱实向虚的乱象,2017年3月,中国银监会专门安排部署“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专项治理。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说,这一系列“强监管”行为有助于促进银行业机构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下一步要抓住完善公司治理这个基础,从股东资质、关联交易、组织架构、考核激励等方面着手,理顺和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董希淼说。
10. 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是什么
1、“三违反”即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
2、“三套利”即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
3、“四不当”即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
2017年,为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三三四十”等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三三四十”具体指,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银行业存在的十个方面问题。
(10)套利监管扩展阅读:
2017年,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三三四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下大力气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各级监管机构发现问题5.97万个,涉及金额17.65万亿元。
同时处罚金额和行政处罚责任人数创历史纪录,全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52件,罚没29.32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547名,对270名相关责任人取消一定期限直至终身银行从业和高管任职资格。
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金融风险高发多发态势依然复杂严峻,市场乱象生成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发生根本转变,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的任务仍很艰巨。
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银监会将落实强监管的政策导向,充分考虑到金融市场的敏感性、脆弱性和外部性,合理把握力度和节奏。同时,总的来看,当前金融创新不是过快,而是相对滞后。
不是过多过度,而是相对不足。银监会将鼓励银行业发展那些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防范化解风险、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创新业务,同时,也列出明令禁止的负面清单,对于以套利为主要目的的“伪创新”,坚决予以整治和取缔,让违法违规者得到应有惩处,让套利者无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