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专责机关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❷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哪些监督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
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1、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工作进行监督;
2、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的常委、委员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3、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基层委员会委员,对本条第(1)、(2)项所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党委常委会、同级纪委常委会提出或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反映;
4、中央委员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或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1、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2、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3、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本条第(1)、(2)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常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常委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4、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反映。
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2、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3、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4、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5、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2)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要性:
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党组织和党员反映的问题,应当认真处理。
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
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党组织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接到检举、控告,认为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
各级党委、纪委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❸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承担的具体任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扩展阅读
2016年11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习近平就《准则(讨论稿)》和《条例(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全会强调,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情况。
❹ 什么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❺ 什么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什么职责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四章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5)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扩展阅读:
典型经验:
河南焦作纪委监委:工作推进到哪,监督就跟进到哪
焦作市纪委监委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主阵地,每月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今年以来,机关党委已组织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微党课等活动11次。
案管室党支部结合被查处的纪检监察系统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巡察办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到红色文化展览馆、晋冀鲁豫野战军第九纵队旧址等地进行参观学习,集体追寻红色记忆,重温入党誓词。
通过家访,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日常生活中,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体现严管厚爱。今年以来,各党支部已进行家访49人次。
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什么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6)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扩展阅读
第二十七条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
❼ 统一领导的党内监督体系包括哪些方面
党内监督体系包括: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
党员履行监督义务包括: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7)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扩展阅读: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❽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其职责是什么。
第一,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条例(试行)》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定位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第二,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承担的具体任务。《条例》规定了3项具体任务。该项规定明确了纪委的监督对象包括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委的工作部门、下一级党组织和同级党委直接管理的干部共4类,既包括领导机关,也包括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8)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地方各级纪委做了明确规定。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❾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承担的具体任务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9)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扩展阅读: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
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❿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还是专责机关
专责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