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城管服务 » 监管细则

监管细则

发布时间: 2020-11-28 14:13:36

Ⅰ P2P最新的监管细则有哪些

一是界定了网贷内涵,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贷活动基本原则,重申了从业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
二是确立了网贷监管体制,明确了网贷监管各相关主体的责任,促进各方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效力;
三是明确了网贷业务规则,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
四是对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实行客户资金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制度,明确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
五是注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明确对出借人进行风险揭示及纠纷解决途径等要求,明确出借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六是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发挥市场自律作用,创造透明、公开、公平的网贷经营环境。网贷机构应履行的信息披露责任,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定期披露网贷平台有关经营管理信息。
为避免《办法》出台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办法》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机构规范发展。
其中负面清单、第三方存管、限制借款集中度是主要管理措施。

Ⅱ 为什么要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为切实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质监部门权力运行监管,扎实推进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工作,确保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地生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建立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是确保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地生效的重要措施,是解决长期以来“重审批、轻监管”问题的有效途径。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将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作为推行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职责

要切实履行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成立工作专班,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突出重点,合力推进。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不同类型的政府权力事项,把握监管重点、措施、要求的差异,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监管内容,确保有的放矢、管用有效。要主动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衔接沟通,注重学习借鉴。

要注重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编制的实务指导,真正实现上下级政府间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编制体例的基本统一。县编办、法制办等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和调度,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三、严格程序,按时完成。

按照“试点先行、范本引领,市县协作联动、分级同步推进”的工作模式,有序推进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时限要求,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确保全县同步全面完成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

Ⅲ 8月24日银监会发布p2p监管细则后对宜信有什么影响

细则中对p2p的信息中介定位,银行存管,十三条红线……8月24日正式落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宣告P2P网贷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对行业而言,网贷平台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开展业务,但同时也进一步加速了行业的优胜劣汰。易通贷CEO康文对媒体表示:正式稿发布标志着行业已经正式进入“淘汰赛”阶段。
《办法》明确重申了P2P网贷信息中介的性质,并以行业始料未及的借贷上限将P2P网贷框定在小额范围内。多位行业专家分析,这是监管层强调P2P网贷与传统金融行业互为补充的地位,希望划清P2P与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各司其职,共同服务经济发展。
针对个人20万元、法人和组织机构100万元的限额,行业普遍认为是参照刑法中对非法集资的量刑且,该量刑确定的时间较早,已经不符合当前的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何况100万元就目前来说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略显杯水车薪。
而从平台运营角度看,大部分平台都会面临为适应新规而需要调整业务模式的压力,或许会因此有更多平台转型或者退出行业。
实际上,行业的优胜劣汰开始于今年年初。据第三方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7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为2281家,相比6月底下降了 68家,环比下降2.89%。虽然行业平台数量有所减少,但是另一个关键数据却说明P2P行业洗牌并不意味着P2P行业在走下坡路。数据显示,2015年 P2P行业成交规模达到了9000亿,而2016年1-7月累计成交量就达到10252.58亿元。平台的淘汰出局,以及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将不断促进行业的发展,但同时也考验着P2P平台的运营能力和应变能力。可预见的是,在监管细则落地后,还将会有相应的条例等逐步公布,届时,P2P行业将面临更深层次的管理和更为严峻的考验。
所以,监管细则对宜信影响肯定是有的。
目前已经有一些平台对监管条例做出反应,可能会选择转型或者退出,但也有一批坚持P2P的平台在积极调整。以易通贷为例,易通贷定位纯线上信息中介,目前已经在行业内平稳运行了5年,始终没有触及监管红线。早于2014年,易通贷即获得ICP许可证,目前银行存管也正在系统调试中。易通贷的官网和APP显示,在监管落地之前,易通贷已经开始小额化趋势,尝试上线了小额信贷业务。目前,易通贷自然人借贷的新标的均低于20万的最高限额。对于此,易通贷负责人表示,易通贷的定位和经营策略均基于对行业的基本分析,致力于成为“小而美”的网贷平台,本次监管细则的公布只是促使他们更快推进小额化进程。

Ⅳ p2p监管细则要求直接与银行进行存管吗

最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Ⅳ 网贷监管细则是否意味着房地产股权融资不能做了

其实,根据我国相关金融法律规定及实践操作,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基本模式主要有三大类: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以及混合型融资(即融合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而其间,又可以根据适用范围及风险点控制等因素的不同具体细分出十数种操作方式来满足房地产企业或项目的不同融资要求。笔者认为,开发商融资难点并不在于缺乏融资渠道,而在于不了解融资渠道或是缺乏必要的融资基本条件,以及未对企业未来的融资需求作必要的规划和安排,导致一种渠道受阻时无法及时启动其他融资渠道。
下面笔者分别介绍一下除银行贷款、民间借贷以及公司间拆借之外的几种典型融资模式。
(一)债权融资
1、典当
典当是指当户(需要融资的房地产企业)将其动产、财产权利或其他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资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后取回典当物的行为。
典当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渠道和方式,相对于银行贷款,优点在于门槛低、手续灵活简单,融资简便、快捷、省时省力。对于资金需求不大,又有适当的典当抵押物的情形下,是房地产企业解决燃眉之急的一种有效方法。
2、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是指信托公司通过众多创造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后,以信托贷款的形式贷款给企业,操作程序上和银行贷款并无本质空间不同。但在当前宏观迅速腾达调控银行银根紧缩的大背景下,信托贷款相比银行贷款容易获得。
3、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的本质其实是公司向广大投资者借款,之后按照事先约定的利息归还本息的一种借款方式。
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框架,公司债券的发行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主要针对上市公司。
4、企业债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其他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企业债券的性质和公司债券并无不同,依据目前中国的法律框架,企业债券的发行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主要针对非上市公司。

Ⅵ 银行理财监管细则落地转型迎来阵痛吗

银行理财新规和资管新规细则“出炉”,明确了相关监管要求。但对投资者来说,将有越来越多的理财产品达不到此前公布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可能会不得不承担投资产品表现不佳导致的亏损,需要尽快适应理财市场新的变化。

中国工商银行资管部副总经理高翀对记者表示,银行理财新规和资管新规细则“出炉”,明确了相关监管要求,尤其是细化了过渡期的安排,消除了市场不确定性,也为业务转型指明了方向。在他看来,银行业要在保持相关业务规模稳定的前提下,实现相关业务和产品的成功转型。

显然这并不容易。北京高华证券公司近日发布的一份研报指出,在过去两个月里,由于监管新规细则不明,一些银行在发行合规的新理财产品或清理现有理财产品时遇到了困难。因而,债市和股市都在短期内经历了挤出压力。

平安证券分析师陈骁认为,严监管切中了银行理财业务整改的3大焦点——资金池、非标和净值化管理,在相关业务调整真正取得成效前,表外业务收缩的阵痛期仍将延续。

业内人士认为,从长远趋势看,非标产品规模下降趋势不可逆转。不过由于开放了公募理财产品渠道,使得非标调整的压力得到一定缓解,对银行理财业务转型起到正面作用。此外,理财产品的分级问题得到进一步确定,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级产品,相关业务会进一步规范。

Ⅶ 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测评是必须的吗有没有专门的出台了法律法规监管细则规范了这件事

1、能不抄能自己测评要看你的等级袭保护备案时的级别,2级以上都要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测评的。
2、等保很多要求标准在不断修改中,建议在对自己的信息安全整改过程中,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这样会比较容易些。 二级及以下可以自己测评,也可以不做测评。3级以上必须经过测评。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三级的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

Ⅷ 中国证监会对p2p网贷行业监管细则有明确规定的条例吗

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官网公布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该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金融行业行为标准,也进一步升级了监管政策。
该条例对目前的P2P网贷行业总体来说有如下三点影响:
第一,该条例与最近公布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以及《高法》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是一脉相承的,为P2P网贷的细则制定确定 了法律基础。该条例特别说明了网络小额借贷管理需遵照此办法执行,因此对P2P网贷来讲也具有牌照监管含义,可以想象P2P网贷的细则将是非常严格的。
第二,该办法规定所有非存款的放贷组织可以将资产对机构做债权转让和资产证券化,但并没有允许对个人转让,或者有类似吸收存款的行为,这会对现在很多线下吸收资金的P2P网贷机构产生影响,迫使其把线下资金端向线上转型。
第三,该办法强调组织信息的共享和报备,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征信体系,有望结束目前放贷机 构重复授信和混乱经营的局面,对p2p机构的长期稳健发展是一大利好。
资料参考:迪蒙网贷系统网络。

Ⅸ 新发布的P2P监管细则涉及哪些信息安全工作

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共同负责

各有关部门,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并监督从业机构落实整改要求、第三方支付业务

(1)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情节严重的。工作稳扎稳打,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

4,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提高安全监控能力,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账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虚假违法宣传、阻碍和隐瞒,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力化解。

积极稳妥、期限错配。

2、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不得与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宣传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查找问题、稳妥处置风险。以适当方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分类处置、反不正当竞争等制度,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人数众多的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或短时间内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安全防护服务、分地区整治中。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

Ⅹ P2P监管细则什么时候出台

已经出台了,2017年12月8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第57号文件《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你直接网络搜索看看具体的细则吧。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