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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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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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 是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监局是一个部门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监局是同一个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为药监局或食药局,主要负责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销售监管。
2013年3月22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网也同步进行了更名,一律改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英文简称由“SFDA”变成“CFDA”,就连原先的官方微博“中国药监”也改成了“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历史沿革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
2003年4月16日,根据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经2003年4月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是时为国务院直属单位;
2008年3月,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卫生部管理,为其直属机构。
省级叫某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级叫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级目前多数已经和工商局合并,某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㈤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址址在北京市具体什么地方
没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职能分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由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监管,发改委价格司等),药品监督职能单独组建药品监督管理局。
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药监局设11个内设机构。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工会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派驻。
㈦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告诉你吧,全国就北京特殊,只能叫“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食品”二字!
㈧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在哪找
北京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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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什么是北京市药监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级,简称市药监局)。市药监局是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 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转变的职责。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评审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监督管理,并监督实施质量规范,牵头负责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依法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药品以及非处方药物目录的初审工作,参与地方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处方 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负责实施中药、民族药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法监督管理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和特种器械。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许可,负责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定,并监督管理。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工作。
审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的资格审批及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的行政保护。
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开展与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办市政府及北京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