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管图片
① 中国有没有城市管理法 城-管执法的依据是这个吗
中国有《城市管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届第29号)颁布。城管执法不是依据《城市管理法》,主要依据为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
《城市管理法》主要是针对城镇建设、规划及土地使用的法律,不是城管制服的依据。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简称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② 请问城管在我国是不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认可
城管
城管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城管的编制也不富裕,没有现在这么大的编制,所以大部分都是临时工,从社会上招聘来的闲散人员,所以人员结构十分复杂,混乱。正式员工就好很多,多是从其它机关转过来的。
城管队伍在很多城市出现了恶性循环,市场管理需要很多人,于是开始召集大量社会人员加入,而后为了养活这些没有国家补助的临时人员又开始大量兴建市场,同时有产生了更多的岗位需要新人加入。所以城管的队伍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混乱。甚至出现了靠市场敛财的城管人员。
随着问题越来越多,国家也开始重视这一问题。而后城管被定为协助其它部门管理。但这一“协助”并未彻底执行,但很多城市的城关也都被取消了执法资格,不具有“执法证”。
③ 农村房屋因为漏雨等,自己加盖楼层,结果城管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要求停工办理相关
首先你加盖楼层,需要规划部门审批。你危房加固和加盖楼层可以一并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但是加盖需要基础承载报告,比较不好弄,毕竟你是老房子,很少地基能承受加盖的。你可以申请危房加固。
④ 我家买来一宾馆现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说是违规建筑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0条和64条要强行拆除可以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如果罚款是根据第二句进行的,可以要求返还。不过拆除的同时还是可以罚款的。
⑤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以执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吗
城管局的执法权问题。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山东省政府没给给区城管局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中有没有城管拉东西的规定
市城管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 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城管不得扣押小贩经营商品
行政强制法草案对实施强制规定的原则
行政机关不得使用被查封财物
规定:在市容监管中除违禁物品外,行政机关不得扣押经营者经营的商品。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查封、扣押的财物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⑦ 店面装修城管也要管吗
城管也要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管图片扩展阅读: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⑧ 店面墙体装修是否要城管审批
店面墙体装修需要城管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管图片扩展阅读:
门面墙体装修需要注意:
一、招牌设计
店铺的招牌设计需要做到新颖、简洁,且与店铺内部设计融为一体。其颜色必须是醒目的,上面的字迹也要足够清晰。使得来往的行人可以从较远处都能清楚看见招牌内容。
二、灯光设计
店面装修注意灯光设计不同的波长,通过不同照明强度与不同色泽的灯光进行搭配使用,不仅可以为顾客酿造一个舒适的购物环境,而且其色彩也能达到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的目的。对于商铺内推出的新产品,可以将其进行特殊灯光照射处理,通过灯光的照射提升产品的品质感。
三、入口和橱窗应重点装修
店面装潢设计的时候应根据商店大小、位置的环境来确定店面的布局。入口和橱窗应该要重点装修,这样能让店面能具有明显的识别和定位。在入口和橱窗上可以装饰上具有特点的装饰品让顾客在经过的时候能不自觉被吸引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⑨ 我想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会怎么样。 城管
如果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着制服或者未着制服检查不出示任何执法证件的版话,可以投诉。
行政执法权人员如果为带执法证着制服检查。如果未着制服检查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这是国家规定的。城管有很多都是临时工一般都没有几个有执法证,只有正式工作人员有执法证件。城管是国家二级单位就是地方政府自己设立的行政执法单位。和国际一级行政执法单位区分开来,国家一级单位属于市执法单位直属执法单位。这种情况可以告。
⑩ 我在店门口放了一个缸,城管执法给我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要罚款吗,罚多少
瞎胡闹,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没有让你罚款,,,,,,,,可能是依据这个条款,给你把缸“没收”保管了吧,,,,,,,你的问题表述不清,真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