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与自律
Ⅰ 监管与自律哪个重要,为什么
呵呵!
当然自律
监管有用就没有监守自盗这个词了!
人可以自律
太阳都会打西边出来!
Ⅱ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区别是:A
第一,性质不同。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是一种强制管理,带有行政管理的性质。自律组织对投资银行的监管具有自律性质。自律组织是通过制定公约、章程、准则、细则,对投资银行的活动进行自我监管的组织,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是最主要的自律组织。自律组织一股采取会员制,符合条件的投资银行可申请加人自律组织,成为其会员。
第二,处罚不同。政府监管机构可以对违法违规的投资银行采取罚款、警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其从事某项或所有证券业务的资格,如日本最大的投资银行野村证券在操纵市场和贿赂、勒索机构投资者的丑闻暴露后,被曰本大藏省处以停止自营业务一段时间的处罚。相比之下,自律组织对投资银行的处罚较为轻微,包括罚款、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依据不同。政府监管机构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来对投资银行进行监督,自律组织除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外,还依据自律组织制定的章程、业务规则、细则对投资银行进行管理。
第四,范围不同。政府监管机构负责对全国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管,自律组织主要针对成为其会员的投资银行及这些投资银行的发行和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Ⅲ 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有哪些
监管是指相关行政机关管理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
自律就是行业内单位及个人的自我约束。
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是指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单位或个人的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两者是平行关系,都要一起抓。
Ⅳ 比较政府机构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异同
政府机构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异同:
一、不同点:
1、性质不同。
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带有行政管理的性质,自律组织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具有自律性质。
2、监管依据不同。
政府监管机构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来进行监管,自律组织除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外、还依据自律组织制订的章程、业务规则、细则等对证券市场进行管理。
3、监管范围不同。
政府监管机构负责对全国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管,自律组织主要对其会员、上市公司及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4、监管的具体内容不同。
政府监管机构主要是制定全国性证券法规,拟定监管条例,监管自律组织及证券中介机构,对重大违规案件进行查处等。自律组织主要是对其会员或上市公司及证券交易等进行一线监管。
5、两者采用的处罚不同。
政府监管机构可以对违法违规的证券经营机构采取罚款、警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从事某项或所有证券业务的资格,对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可以决定终止其上市;自律组织对其会员或上市公司的处罚较轻微,包括罚款、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二、相同点:
监管目的一致,都是为了确保国家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维护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二者的联系:
1、自律组织在政府监管机构和证券市场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
自律组织为其会员提供了一个相互沟通、交流情况及意见的场所,可以将会员面临的困难、遇到的问题、对证券市场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监管机构反映,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政府监管机构还可通过自律组织对证券业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2、自律是对政府监管的积极补充。
自律组织可以配合政府监管机构对其会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使会员能够自觉地贯彻执行,同时对会员进行指导和监管。
3、自律组织本身也须接受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
自律组织的设立需要政府监管机构的批准,其日常业务活动要接受国家监管机构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Ⅳ 辩论赛,关于自律与监督,哪个更重要
自律更重要,是主动的,主观上更容易实现成功,品格上更好。
Ⅵ 集中型监管和自律型监管体制的区别
监管属于自上而下的一种模式,然而自律监管属于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管。后者是从自身出发,是一种主动监管的方式,相对的来说,如果两种监管都能施行的话,后者会比前者的效果要好的多。
Ⅶ 证券管理原则的政府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原则
制约和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必须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各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包括由政府设立证券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和由证券经营机构等成立自律性组织进行监管两种模式。我国实行政府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模式。《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Ⅷ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区别和联系
政府监管属于自上而下的一种模式,然而自律监管属于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管。后者是从自身出发,是一种主动监管的方式,相对的来说,如果两种监管都能施行的话,后者会比前者的效果要好的多。
Ⅸ 新三板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区别
《国务院决定》明确指出,证监会应当比照《证券法》关于市场主体法
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法,对虚假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
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实施行政处罚;
全国股转系统要制定并完善业务规则体系,建立市场监控体系,完善
风险管理制度和设施,保障技术系统和信息安全,切实履行自律监管职责。
处理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关系的基本原则是:
1、依法明确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的内容与边界,两者不得相互替代;
2、能够通过自律、市场、公司自治解决的事项,行政力量原则上不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