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监管
Ⅰ 请问公司债和企业债有什么区别
一、定义不同
1、公司债是由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发行
2、企业债多数是由央企,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
二、流动场所和定价不同
1、公司债,我国目前只在证券交易所流动,开放度较大,所以定价是发行公司和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的
2、企业债,直接按照不高于同期居民定期存款的利率的40%来定价,流动场所主要在银行间市场流动
三、发债资金用途不同
1、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
2、企业债发债基本上是为了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项目
四、信用基础不同
1、公司债的信用基础不及企业债
2、企业债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
五、发债额度不同
1、公司债最低限大致为1200万元和2400万元
2、企业债发债数额不低于10亿元
六、管制程序不同
1、公司债监管机构往往要求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和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特别重视发债后的市场监管工作
2、企业发债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审批,要求银行予以担保,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则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
七、市场功能不同
1、公司债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
2、企业债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每年的发行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
Ⅱ 企业债券是由国家发改委的财政部监管吗
企业债发行需要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通过省级发改委审核,报国家发改委会签。记忆中好像不用财政部会签。
Ⅲ 请问发行企业债的代理人银行和监管银行可不可以是同一家银行,急
当然 如果不是有特需的情况 代理行和监管行应当是同一家银行 发债涉及银行对企业的授信及其他评估 目前没有文件限制必须有第三方监管 银行正常都是有本行或本行分支机构管理发债过程的具体事宜 望采纳
是的。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由发改委监督
Ⅳ 企业债券资金募集成功后,托管至银行,监管银行可以有多少间
企业债的相关政策并没有托管银行这一概念,只是要求在银行设偿债资金专户(参见: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文)。但实务中一般是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债权代理人和偿债资金专户监管人。监管人一般不会有多个,否则监管义务就会比较混乱,但托管银行应该是可以由不同几家来做的,没有法规约束。
Ⅵ 企业债与公司债有什么区别
从分析角度看,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有六个方面:
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与此不同,各类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授权机关审核批准。
第二,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第三,信用基础的差别。在市场经济中,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是公司债券的信用基础。由于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虽然,运用担保机制可以增强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但这一机制不是强制规定的。与此不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
第四,管制程序的差别。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所以,在申请发债的相关资料中,不仅要求发债企业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而且要求有银行予以担保,以做到防控风险的万无一失;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就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了。这种“只管生、不管行”的现象,说明了这种管制机制并不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
第五,市场功能的差别。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只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为此,不论在众多的企业融资中还是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Ⅶ 公司债与企业债有什么区别
发行主体区别:公司债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企业债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窄。
发债资金用途差别:公司债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企业债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的审批项目直接相关。
信用来源差别:公司债的信用来源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等;而企业债不仅通过“国有”(即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担保机制,实际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
发债额度差别:公司债最低限大致为1200万元和2400万元,企业债发债数额不低于10亿元。
管制程序差别:公司债监管机构往往要求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和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特别重视发债后的市场监管工作;企业发债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审批,要求银行予以担保;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则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
市场功能差别:公司债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企业债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每年的发行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 。
(7)企业债监管扩展阅读:
企业债是指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一般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最终由国家发改委核准。
参考资料:网络-企业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