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的职责
『壹』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内容是:
1、做好社区党总支的参谋和助手,协助总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履行纪委的四项职能,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我社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2、协助党总支采取多种形式,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
3、接待、受理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在党的纪律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反映等。
4、检查、审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改变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5、维护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6、授理控告和申诉,授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维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7、承办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拓展资料:
纪检监察定义: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不是党委部门,其规格高于党委部门(即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等),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
参考资料:网络纪检监察
『贰』 纪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纪委的主要职责来:
党的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监察的职责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地方各级纪委做了明确规定: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参考资料: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络
『叁』 监察厅的职责
一般地,监察厅(纪委)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主管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党内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市、地、州党组织和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地、州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悄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八)调查研究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政府各部门和市、地、州政府(行署)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会同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直属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市、地、州党委和政府(行署),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市、地、州的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纪委、监察厅派驻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直属各部门除“省管干部”以外的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的领导干部职务的任务;组织和指导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完成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党委、政府和中纪委、监察部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肆』 国家监察委员会职责
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各级监察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所有行使国家权力的公内职人员进行行为和容职责上的监督监察。
根据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根据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伍』 请问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主要目的是为了聚焦反腐败职能,将监察委员会负责履行的监督、调查、处置的责任、任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将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中关于监察委员会职责的改革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使监察委员会履职尽责于法有据。
(5)监察的职责扩展阅读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陆』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纪检监察员是否能够正确履行职责”:这没人能回答,要看具体的纪检监察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态度。2、“如何认真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 ”:提高个人业务素质,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观念,时刻想着为人民服务,认真服从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积极努力地完成专项效能监察的各项任务。
『柒』 监察局的职能
区纪委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受区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区监察局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接受区政府和市监察局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 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市政府以及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及其国家公务员,区属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 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组织并协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治本工作。
(四) 负责检查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党的组织以及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取消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五) 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区属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 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教育工作。
(七) 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本区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八)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对区属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和监察科长的任免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捌』 监察局的职能是什么
监察局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七点:
1、检查所分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情况,重点检查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2、巡视所分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受理对所分工部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按照市纪委、监察局赋予的权限,对所分工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5、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安排,对所分工部门(单位)开展效能监察。
6、受市纪委、监察局委托开展专项考核和检查。
7、完成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拓展资料:
监察局是地方政府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与中央政府的监察部、省、自治区政府的监察厅对口。在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县级(包括县级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中设有监察局(直辖市的区、盟、行署、铁路局设监察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玖』 企业监察工作内容有哪些
监察内容
1.监察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现有管理制度建设的充分性,检查内容包括:业务决策、执行、监督的岗位与职责设置、业务管理目标、业务过程标准、业务廉洁标准、业务过程相关岗位设置与岗位能力要求、业务风险评审与管理、业务执行制度规定、执行全过程的各环节、业务权限设置、业务复核、业务过程记录标准格式、业务检查监督、非相容岗位规定、业务记录档案管理要求、业务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公司对业务行为和业务制度的内部监督与纠偏、奖励、处罚标准等方面,分析是否在公司现有制度中均有制度规定,监察企业现有制度建设的充分程度。
2.监察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执行过程的符合性,检查内容是:抽取一定数量的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业务样本,检查业务实际执行过程是否符合企业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现有制度各项要求,分析判断业务过程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的符合程度。
3.监察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执行结果有效性,检查内容为:业务执行后实际达到的工作效果是否有效实现企业预期的管理目标,分析认证业务执行结果实际达到业务绩效管理目标的有效程度。具体包括: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业务绩效的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
4.监察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业务流程制度设计的适宜性,检查内容是:企业现有制度规定的业务流程制度在:(1)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流程的管理目标;(2)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执行过程的工作步骤;(3)每个步骤的责任部门与责任岗位;(4)每个步骤的工作内容;(5)每个步骤的工作记录;(6)每个步骤的工作标准(工作时效标准、工作内容完成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7)每个步骤的工作方法(工作依据、组织方式、业务方法技巧)等七个方面的制度规定是否合理适宜,合理适宜的要求包括:内控、清楚、简洁、直观、可操作、管用。
以上使用的方法为“四性测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