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
答:《复动物防疫法》制赋予职能,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一般分为省市县三级,从事的具体工作不同,主要都是负责动物防疫法负责的职能,及近期又将瘦肉精等内容划分给我机构
❷ 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做些什么
动物卫生监督是指国家动物卫生监督和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法规要求,对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活动。动物卫生监督是一种政府管理的行政行为,目的在于发现、制止、纠正、处理违法行为。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对动物防疫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检测;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动物产品实施卫生监督;对动物检疫证章、标识、标志的管理。
❸ 青岛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哪!!
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10号12楼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❹ 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1、依法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督工作;
2、负责依法查处全县重大动物防疫案件;
3、依法对兽药生产、销售、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负责进出境动物及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
5、负责检疫监督有关票、证、章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等;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是指国家动物卫生监督和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法规要求,对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活动。动物卫生监督是一种政府管理的行政行为,目的在于发现、制止、纠正、处理违法行为。
(4)动物卫生监督所扩展阅读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巡查的内容:
1、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
2、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明;
3、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情况;
4、遵守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情况;
5、诊疗病历填写是否规范,病史资料记载是否完整;
6、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❺ 动物卫生监督所是行政机关吗是什么单位
一般情况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动物防疫法》授权的从事动物防疫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当然也要看各地的机构设置情况,有的省区参照公务员管理,有的还没有参照管理,但无论怎样,只要符合行政执法主体的构成要件,就是合法的,就可以开展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工作。
❻ 你知道动物卫生监督所吗
一般为事业单位,可能参照公务员管理。
从行政主体的角度看,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但不排除其成为受委托组织的可能性。
❼ 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如何改
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动物卫生监督所目前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等行政执法职能,动物检疫属行政许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属行政处罚,因此,将按照第一类的“承担行政职能”类别改革,最可能的改革方式是参公管理,也有可能形成中央直管单位,加入公务员序列。
❽ 动物卫生监督所隶属哪个单位
有的归专门的兽医局,有的归农业局,以前多数是农业局下属机构,在国务院有是与卫生局相似的两个不同的部门。一个管人,一个管动物。
❾ 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干吗的
一、参与拟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措施、应急预案;
二、负责动物疫病诊断、疫病监测、预报、报告,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
三、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
四、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
五、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
六、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
七、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
八、依法受理和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检疫法规的案件.
❿ 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干吗的
动物卫生监督所是依照法律和法规要求,对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活动的单位。
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责包括:
1.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各种动物检疫证明的征订、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及监督;负责动物检疫验讫印章、检疫检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动物产品检疫专用标志监制、发放、使用及监督管理。
2.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许可
负责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产地检疫)、畜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屠宰检疫)的检疫许可;承担跨省调运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检疫许可。
3. 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承担农业部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本市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组织、实施以及结果的跟踪处理。
4. 公路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全市27个公路兽医卫生检疫监督站实施公路运输检疫监督工作;承担动物防疫监督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5. 铁路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
承担全市8条铁路线27个铁路货运站、4个铁路客运站和9个5000吨以上级铁路专运线冷库发运和到达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
6. 航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
承担首都机场国内航线发运和到达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7. 动物防疫监督执法
负责组织对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兽医实验室执行动物防疫相关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
8. 兽医医政和药政监督执法
负责组织实施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动物诊疗及兽医从业等方面的执法检查。
9. 种畜禽、饲料监督执法
负责组织实施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及其他有关畜牧管理的执法检查。
10. 重大违法案件查处
负责组织指导动物卫生、兽医医政和药政、种畜禽、饲料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承担本市突发的、重大的、跨区县的违法案件的查处。
11. 执法人员培训
承担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兽医医政和药政、饲料、种畜禽等执法人员的培训。
12. 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
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承担染疫动物扑杀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