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范围没收了东西怎么办
城管没权损坏物品,严格来说,城管执法只能暂行扣押违法经营工具,而且必须写《暂扣版通知书》权,上面有让当事人前去处理的日期等等。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一个部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
城管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2. 城管执法时有权利没收商贩的东西吗
1、无权没收。没收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处罚权,行政相对人可以要求听回证。
2、关于城答管局的执法权问题。区县城管无执法权。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
3. 城管总没收东西,怎么办
在我们这里,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没收东西,是要给处罚人开具处罚书的。上面罗列了没收的物品,方便以后归还。没有处罚书的行为不能叫执法,叫抢劫。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城管的执法行为不合规不合法,可以到该城管机关的上级主管机的关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说的大兴是区一级政府机构的话,就到该区政府)。
另外,你需要有证据证明抢你们东西人是的城管的便衣,不然他们很可能否认他们的人有过相关执法行为。
如果到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也会要求你先到相关的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所以我认为跟他们争论具体的法条是怎样规定的,没有什么意义。不如息事宁人,让他们罚了款,把东西拿回来吧。
4. 当,城管把老百姓的物品没收后怎么处理
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暂扣物品措施时,现场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暂扣物品时,城管执法人员应当进行现场清点,并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的类似暂扣清单,说明暂扣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等事项,由当事人在《暂扣物品告知书》上签名后,将其中一联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签的,要载明拒签的原因或旁证人。
当事人在规定的日期缴纳罚款后,城管部门应退回被扣押的物品或钱财。
《行政处罚法》同时规定,第五十三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 城管没收东西不给处理怎么办
好多地方的城管都是这样,因为城管的上级部门对其缺乏管理,所以造成民众对城管不信任,甚至有抵触情绪,当然,做的好的也有。对那些管理不力的地方的城管,你就是找他们的上级部门也没用,因为他们的上级也一样无能、乱作非为,只能诉请法院。
“只说让等”,等什么——等你求他、等你送东西、送钱给他!!!!
6. 明白人指点 城管没收来的东西他们是怎样处理的
楼上正来解,但不全面,城管在有的自地方时公务员,有的地方还是事业单位。还有,没收的东西七日内必须保存完好,(易坏物品为1~3天),七天之内,物主可以到当地城管办公地点(一般为街道办公室综合执法科)接受处理,再接受教育或者罚款后可以领回物品。罚款上缴国库,有正规国家发票。如果七日后(也有十日的)物主未处理,那么暂扣物品中,食物一类的东西送敬老院,其他的就送垃圾站了。对于有的人会说城管把那些东西卖了发工资什么的,拜托用脑子想想,现在城管工资3000+,那些卖掉的东西加一起一个月能给他们加个多少钱?废铁现在一斤9毛,卖1000斤才900块,一个城管中队有20人左右,分到手一人50不到,累不累啊?呵呵,我是合肥市的政法干警,考上公务员之前干过3个月城管,不要骂我呵呵,但是,没有见识的就不要跟着乱说话咯
7. 城管可以没收东西吗
他们没有按照法律程序没收人家的财物,是没有权力的!按照行政处罚法,比如:先出示证件,再没收财物,还要打收条(写清楚没收的物品以及数量,没收的单位等),还要告知被没收人的权利和法律救济途径。否则,诉讼后,城管应当败诉!因为执法程序错误,即使实体正确也要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