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人被砍后续
这个问题要看城管是否按照规定执法、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被摊主砍伤、责任就不在摊主身上。
㈡ 城管追打商贩被砍伤,城管被行拘,这样是否合理
城管追打商贩被砍伤,城管被行拘,在我个人看来合情合理更合法,这样才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据媒体报道,在重庆发生了一起城管执法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城管人员在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执法中,因水果摊主杨女士将葡萄放在店门口被认为是占道经营问题,随后与杨女士发生言语冲突。
也就是说城管执法队伍并不是国家的暴力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即使遇到了摊贩的武力抵抗,城管执法人员也没有权利武力执法,可以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也不能用暴力代替执法。
各位朋友,你认为此事合理吗?欢迎留言。
㈢ 被城管追打,重庆女商贩持刀反击,到底谁违法
女店主面对正在对自己发生的不法侵害,持刀与其对抗,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他在门口打我第一拳时,我的眼 镜就被打到地上了。我是700多度高度近视,到现在为止,我都不晓得打我的究竟是哪个,没有看清楚。”9月9日,“重庆商贩被城管追打后持刀反击”当事人杨女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该城管把她压在桌上后还打了她头部,“我就顺手拿了个东西,也不晓得拿的是什么,拿起来就是为了让他不打我。”
近日,几则重庆城管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起网民广泛关注。9月9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事发水果店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东海长洲小区。与城管发生冲突的水果店店主杨女士目前还在武警重庆总队医院住院治疗,其出示的诊断证明显示,她轻微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杨女士回忆9月7日当天的事发场景说,她本打算拿筐子去收捡店外的水果,捡到筐子里再拿到店内,“大家都晓得,水果容易损坏。”
“我看他们搬水果,说损坏了找你们赔。”杨女士说,一个城管说赔什么赔,“我就说,这都是我私人物品,当然找你们赔。”
杨女士回忆,当时有城管说那你自己来捡,她便说本来就说自己捡,接着有个城管把筐子扔到店里。“当时我的情绪有点激动,就把筐子扔回去了。”杨女士说,“都说了喊我自己来收,还丢我的东西干嘛。”
“有个城管说你把筐子扔出来我们就要收走,我说收走就收走。”杨女士说,当时她转头准备进店,没想到一名城管就开始打她。
此外,杨女士的老公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当时想进店劝架的那位黑衣男士是一位附近的摊贩。
针对这起冲突,9月9日上午,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致电重庆南岸区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事件的具体细节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暂时还不便对外公布。
据上游新闻报道,事发前,涂山镇城管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及协管队员在东海长洲片区例行开展市容环境清理整治工作,当执法整治巡查到“七点生鲜”门店时,发现该店占道经营,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于是才有了后续的城管队员将水果抬到店内以及双方冲突。冲突发生后,公安机关接警赶到现场,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岸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采访称:“南岸区城市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同时,将加大队伍教育管理力度,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瑞福律师针对这起事件分析认为,城管作为执法人员,打人属于违规执法。
㈣ 城管追打女商贩被砍伤最终结果如何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一城管执法大队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执法时,与一占道经营的女摊贩发生争执。城管队员执法时情绪失控追打摊贩,被摊贩随手抓起的西瓜刀造成多处割伤。警方13日通报称,摊贩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予以警告处罚;但摊贩被追打时挥刀致城管队员受伤系正当防卫;城管队员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
“城管打人”是个老话题,但每次曝出相关事件,关注度都很高。原因在于,被城管打的大多为弱势群体,有些还是为了养家糊口而起早贪黑的低收入群体。整治占道经营是城管职责,市民也应积极配合,但如果暴力执法甚至对这些群体下重手,往往就容易引起舆论声讨。
发生执法冲突,与城管队员素质良莠不齐、城管部门管理有待加强密切相关。有些城管部门对少数人员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一些城管部门管理者为了“简单高效”,平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纵容了城管队员暴力执法。出现舆论事件后,对负责干部一批了之,或者对临聘人员一退了之,看似暂时平息了舆论,其实“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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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据报道,事发当天系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城管执法大队在对东海长洲片区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执法。据称,26岁,籍贯为四川平昌的水果女摊主杨某占道经营,城管队员将占道物品抬进店内并责令其不得再行占道,杨某表示不满,即与城管队员发生争执,并将果筐砸在城管队员面前,致城管队员杨某桥右手被果筐划伤。
事情到此,应该说水果摊女摊主杨某的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如果城管队员报警,由警方出面处置,或许是最好结果。但是,据报道,29岁的城管队员杨某桥却与杨某发生争吵,且情绪失控,前去追打杨某,女摊主杨某在躲让过程中抓起店内西瓜刀挥舞,致城管队员杨某桥左手多处切割伤及肌腱、神经断裂伤。
㈤ 重庆城管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是怎么回事
9月7日,重复庆市南岸制区涂山镇城管大队一名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目前,受伤队员在医院治疗,当地警方介入调查。
9月8日,涂山镇城管大队队长吴厚川告诉记者,针对前述事件,当地派出所已介入处理。另据该大队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受伤执法队员在医院治疗,具体情况需向涂山镇党政办了解。
据荔枝新闻稍早前报道,监控视频显示,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在水果店里追打一名女子后被其拿刀砍伤。有目击者称,当天上午系执法队员整治占道经营,双方发生冲突。随后,涉事女子被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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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与商贩的矛盾
有时候城管并不主动撵人,但个别不自觉的商贩会把路堵死,从而影响交通影响居民出行,如此就会有人打城管的热线电话投诉,然后城管就会加大力量处理投诉,把投诉地的商贩全部撵走谁都无法继续经营,这根本就是殃及池鱼,很多时候如果不是这些不自觉的商贩带来了投诉,城管还是很好说话的。
所以,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症结不在管不管,而在于如何管,既然商贩不能完全取缔,是否可以折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占道经营,关于这点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大智慧的决策。
㈥ 警方通报城管追打女商贩被砍伤说了什么
近日,重庆一城管执法过程中与一水果摊主发生冲突被砍伤,警方发布通报称:9月7日9时40分许,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城管执法大队在对东海长洲片区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执法时,一水果摊主杨某(女,26岁,四川平昌人)占道经营,城管队员将占道物品抬进店内并责令其不得再行占道。
杨某不满,遂与城管队员发生争执,并将果筐砸在城管队员面前,致城管队员杨某桥(男,29岁,南岸区人)右手被果筐划伤。城管队员杨某桥与杨某发生争吵,情绪失控上前追打杨某。杨某在躲让过程中抓起店内西瓜刀挥舞,致杨某桥左手多处切割伤及肌腱、神经断裂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经全面调查取证,已查明,杨某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处罚。杨某被追打过程中挥刀致杨某桥受伤的行为系正当防卫。杨某桥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依法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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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贩同意社区进行调解:
女商贩杨漓说,在9月10日下午,当地兴隆湾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来到医院,询问杨漓是否愿意调解,杨漓答应了。“我肯定也愿意,我也不想把这个事拖太久了,毕竟我现在也是上有老下有小,拖久了对家庭也不好。”
杨漓还说,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将在9月12日晚12点前给她一个结果。“他们说,能不能调解,都会给我个答复。”
另外,在沟通过程中,社调委工作人员还提出希望让杨漓不再对事情经过接受采访,并最好注销自己的今日头条账号。
“社区说网上的舆论对那个城管队员和他的家庭影响太大了,我也理解,所以就答应了不再对事情经过接受采访。但没有答应注销账号。”杨漓称,因为事情还没有解决,所以她不愿意答应。
对此,杨漓也询问过,这个诉求是否是当事城管本人提出的,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并未做直接回复。
㈦ 重庆一城管追打店主被砍伤,算正当防卫吗
重庆一城管追打店主被砍伤,我认为这是正当防卫,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遇到危险时,要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这件事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危害时,一定要采取措施对自己进行保护,特别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如何运用好法律对自己进行保护是很重要的,这件事中的店主的行为就是正确的正当防卫行为,因为你的人身安全高于一切,当别人危害你的人身安全时,你就有权利进行正当防卫。
㈧ 城管打死瓜农后续警察打百姓怎么处理
处理结果为: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处理分为三个阶段:
一、城管获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二、二次审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上诉人廖卫昌、骆威平、夏际玉均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而上诉人袁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害人倒地时他并不在现场。
三、终审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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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
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湖南瓜农死亡案
人民网-北青报:“城管打死瓜农”事件,还原真相才能消弭对立
人民网-评瓜农被城管打死事件:最重要的是城管无权打人
㈨ 郑州城管打人被掀翻三车处理结果是什么
苛政猛于虎,城来管大于法。自
特别提醒:你的提问中有敏感词“城管”,小心被封贴,因为牵扯到我国特有的,外国没有的,世界独一无二的,最牛b军队------城管的机密了。
城管的权利无所不及,上管天,下管地,中管人。还能想打谁就打谁,想抢谁的东西就可以抢。
简介:
中国城管是我国秘密发展的准军事化组织,平时对那些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进行严厉打击,锻炼游击战术;战时可编入正式军.是一支可冲锋,可侦察,可游击,能吃苦,能忍耐,能奋战的优秀后备军.五角大楼秘密报告称:中国城管队伍是一支具有强大潜力,能单靠一辆破面包车或皮卡就能全天候作战的可怕准军事组织。(为了避免产生“中国威胁论”我国庄严承诺对外不首先使用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