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监察
❶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察有哪些内容
(一)“三落实”内容
“三落实”的内容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定期检验。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九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处罚。
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务院302号令颁发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该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该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特大火灾事故;
(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5)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2.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1)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是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可以是专职机构,也可以是兼职机构。同时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内应根据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及技术状况,配备具有特种设备基础和技术知识、懂得管理业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从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2)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根据特种设备各自的使用特点,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企业的管理层次、管理形式不同,制定的规章制度也有所不同,但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各级岗位责任制。这是使用单位最基本的管理制度之一,明确岗位责任制度有利于分清工作职责,确定各自的工作范围,便于实行技术责任、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考核。
②基本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的选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登记、备件管理、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技术档案管理和统计报告等制度。这些制度的贯彻实行,奠定了使用管理基础工作。
③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制度。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检验、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维修保养、改造、事故报告及接受国家安全监察等制度。
④操作规程。主要包括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这是保证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做到安全运行和维持正常生产(使用)的先决条件。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②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③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⑤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⑥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3.落实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这是国家对特种设备实施的法定的强制性检验,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及安全的缺陷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达到延长使用寿命,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因此,使用单位应做到:
(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下一次检验期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根据使用单位自身的特点,安排定期检验计划,确保检验工作如期实施;
(2)主动与有关检验单位落实检验时间和检验有关的工作要求,检验单位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
(3)尽量做到按计划的检验时间停车检验;
(4)检验后,应针对特种设备技术状况和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及时采取技术处理或改造更新等措施,对其技术性能符合使用要求的,及时办理使用手续,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两有证”的要求
“两有证”的含义是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或受权的县级安全监察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使用登记证(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这是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实现规范化管理的十分重要手段。
1.特种设备凭证(合格标志)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分为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三部分,实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办理使用登记证(合格标志)是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采取行政管理和实施安全监察的行之有效的手段。通过行政规定,逐台(套)使用登记,促进使用单位合法使用特种设备。在使用登记时,对安全技术状况较好,没有缺陷危及使用安全的特种设备发放使用登记证(合格标志),从行政和技术上明确了该台(套)设备在正常的工作条件下,可以安全运行一个周期,当然这并非表明特种设备在使用中绝对安全无恙。
为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除了对本体要求外,还必须根据特种设备的各自特点,装设必要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并进行定期校验、检修,保证其灵敏可靠,正常运行,达到安全保护的目的。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俗话说,人的因素决定一切,任何机械、设备都离不开人的监视、控制和操作。因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引起的机毁人亡事故屡见不鲜、不胜枚举。故对作业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使其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特种设备安全节能作业知识和达到“四懂四会”(懂特种设备的结构、性能、用途、工作原理,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或工艺生产记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拒绝执行违章的指挥,积极主动参与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使用与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三)正确使用
特种设备的存在价值在于使用,而任何特种设备都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和特定的工作条件,其使用寿命长短,生产运行效率的高低,又直接影响到使用价值。保证其正确使用的主要措施:一是正确确定使用条件,加强使用过程中技术要素的控制,严禁超压、超温、超负荷运转;二是合理制定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三是合理选用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动作可靠;四是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娱乐场所、旅游风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特种设备,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设置安全隔离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精心维修保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
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和b类的区别
1、具备相应来的专业知源识不同:
A类安全监察员应具有理工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参加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B类安全监察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参加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
2、工作经验要求不同:
A类安全监察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2年或从事特种 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工作3年以上;
B类安全监察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1年或从事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管理工作2年以上。
3、职责不同:
A类安全监察员从事包括行政程序类监察执法(特种设备 以及生产使用单位和相关人员、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是 否符合行政许可资格要求等等)和安全技术类监察执法(特种设备以及生产使用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等等);
B类安全监察员从事行政程序类监察执法。
❸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哪些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要内容
1、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制度;
2、对特种设备实现使用登记制度;
3、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现考核发证制度;
4、对使用单位实施以“三落实、两有证”等为主要内容
的监督检查制度;
5、对新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实行监督检验,在用
特种设备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6、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对违法违规行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8、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机制。
❹ 天津特种设备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是什么
你好,就是这个:
天津市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网址 http://60.29.81.72/jcgl/x32_application.htm
2.设备产权或使用企业以使用单位身份登陆进入系统,如公司购入新设备,安装单位需办理安装告知,须以使用单位身份登陆系统。(首次登陆时点击左侧栏目框中“系统管理”—设置“业务工作流”—“设备工作流程定义”—“定义新流程”—将工作范围全部选中)点击“设备录入”—选择录入设备类型—填写相关信息—“新设备信息入库”
3.安装单位以安装制造单位(生产单位)身份登陆进入系统,(首次登陆时点击左侧栏目框中“系统管理”—设置“业务工作流”—“设备工作流程定义”“行政许可流程定义”等—“定义新流程”—将工作范围全部、选中),而后点击“数据录入”—“设备告知”—选择录入设备类型—
填写“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 (提前保存好相关材料包括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特种设备制造监检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备录入时使用,填写过程中可随时“保存到草稿箱” ,未“送审”之前可通过点击“草稿箱”继续录入信息)—特别注意: “设备情况”填写,选择输入正确的使用单位,再“选择设备” ,输入设备代码,选择要告知的设备(此项必须是设备使用单位先行录入设备信息才可行,参考第 2 步)—材料填写完毕准确后“送审” 。
4.“送审”后如需查询报送审批情况,请登录后点击“申请信息”—“设备告知” ,即可看到送审信息
❺ ●●●什么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 国务院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宗旨是什么?
答:①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②防止和减少事故;
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④促进经济发展。
2、什么是特种设备?
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3、什么叫安全监察?
答:指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机关为了实现安全的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
4、 什么叫行政许可?
答: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七个环节是什么?
答:①设计;
②制造;
③安装;
④改造;
⑤维修;
⑥使用;
⑦检验检测。
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六个属性是什么?
答:①强制性;
②排他性;
③公正性;
④公开性;
⑤规范性;
⑥系统性。
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五项原则是什么?
答:①安全至上的原则;
②企业负责的原则;
③权责一致的原则;
④统一监管的原则;
⑤综合治理的原则。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机制是什么?
答:①部门依法监管;
②企业全面负责;
③政府督促协调;
④社会广泛监督。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三大制度是什么?
答:①特种设备的政府责任制度;
②特种设备的市场准入制度;
③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制度。
10、什么叫行政行为?
答: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11、行政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答:①行政行为是政府机关的行为;
②行政行为是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
③行政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
12、什么是行政违法行为?
答: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过错行为。
13、行政违法行为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①行政违法行为人要具有明确的法定义务;
②行为人要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并给社会造成一定危害;
③违法行为由行为人的过错造成的。
14、政府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应负哪些责任?
答:(1)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不重视的责任;
(2)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不布置的责任;
(3)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不督促的责任;
(4)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不检查的责任;
(5)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不落实的责任;
(6)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不支持的责任;
(7)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不协调的责任;
(8)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不解决的责任;
(9)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监管不力的责任;
(10)对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责任;
(11)对特种设备事故不调查处理的责任;
(12)对特种设备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不追究的责任。
15、行政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答:1)是一种依申请行为;
2)是一种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政行为;
3)是一种经依法审查行为;
4)是一种授益性行为;
5)是一种要式性行为。
16、政府行政管理的三要素是什么?
答:1)管理者:包括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管理者的活动:包括制定规范和采取行政措施;
3)对管理者及活动进行监督----政府责任制度:包括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17、行政许可的功能是什么?
答:1)控制危险;
2)培植资源;
3)证明和提供各种信息和机遇。
18、行政许可的种类是什么?
答:1)普通许可;
2)特殊许可;
3)认可认定;
4)考核发证;
5)登记注册。
19、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合法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便民原则;
4)救济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
6)监督原则。
20、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项目有哪几项?
答:1)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许可及设计文件的鉴定;
2)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
4)气瓶、罐车充装单位许可;
5)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资格核准;
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
❻ 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这个问题也忒大了,试着回答一下啊
事故的发生原因就亮点,一点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一点是物的不安全状态
所以,特设监察工作要仅仅围绕这两点来进行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才是特设使用的主体,监察员懂了管什么用呢,企业懂并且重视才是真的懂。
二、全面加大宣贯力度
特设知道的人本来就少,再不宣传,人们更不重视
三、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杜绝不管不理
四、邀请专家现场检查,解决自身业务能力不足问题
五、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力度,重点是整改的进度和整改材料的递交
六、全面杜绝特设腐败问题
❼ 特种设备监察制度怎样做
特种设备监察制度
总 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坚决贯彻《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认真搞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特种设备的类别
1.1 起重机械类:龙门吊、桥式起重机、电葫芦(一吨以上)、客、货、电梯;
1.2 锅炉压力容器:锅炉、空压机、分气缸、贮气罐;
1.3 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叉车。
2 特种设备的监察
2.1 由资产运营部与使用单位安全员每季度按安全性评价标准逐项检查。
2.2 凡发现特种设备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由资产运营下达隐患通知单,由使用单位负责解决。
2.3 特种设备的一般性隐患,解决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较大的隐患危及安全生产时不得超过一天。重大隐患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2.4 停止使用的特种设备,报请主管副总经理后由资产运营部查封。
2.5 各使用单位领导、安全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并报资产运营部。
3 对新购人特种设备的要求
3.1 购进特种设备时,(不含厂内机动车辆)必须审查设计单位、制造单位有无省级以上劳动部门允许设计制造的证明。
3.2 负责安装单位必须有省级以上劳动部门允许安装的证明。
3.3 购进特种设备应附有下列资料、文件:
3.3.1 省、市级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
3.3.2 设计总图;
3.3.3 技术性能使用说明书;
3.3.4 各机构装配图;
3.3.5 电气原理图;
3.3.6 安全装置及受力部位构件安全可靠证明;
3.4 使用单位将以上材料交资产运营部。资产运营部持上述资料到劳动部门办理建档备案手续。
4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4.1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为二年,电梯为一年。
4.2 特种设备的检验由所在地区劳动监察部门实施。
4.3 资产运营部根据上一次检验的时间提前与劳动部门联系报检。
4.4 定期检验前由资产运营部与使用单位共同对受检设备进行检查,做好检验前的准备。
4.5 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资产运营部、使用单位应派员随同进行。
4.6 特种设备检验后,对检验部门提出的各类隐患问题,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逐项解决。
4.7 资产运营部对隐患解决进行复查,并用书面材料报检验部门批复,领取检验合格证。
4.8 合格证应贴在特种设备的明显部位,不得毁坏。
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件的区别是什么
你好,主要区别是:
特种设备安全法高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回条例是行政法规答,特种设备安全法是法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构成为: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层次:行政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层次:部门规章事故处理规定等总局令
第四层次:安全技术规范各项技术规程、规则
第五层次:引用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引用的标准
❾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制定或参与审定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3)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条例》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有关的情况。
(4)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5)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他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6)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对每次安全监察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出记录,填写《特种设备现场检查记录》,并由参加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7)发现有违反《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书面通知。
(8)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时,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9)监督有关单位对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核发作业证。有权制止没有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保养、使用操作,有权制止其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章操作。
(10)有权组织、参加或进行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❿ 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都干什么呢月薪怎么样
省局和市局、县局是不一样的。
特种设备职能职责。
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等;按应急预案和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对全市范围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实施监督管理;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组织调查处理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月薪是公务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