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①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职称证书,为什么钢印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啊
考的是中级职称证书,应该加盖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的章。对于证的真伪,可到下面的地址咨询或电话咨询。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属单位中没有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成立于1994年1月,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处级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开展人事考试、人才测评服务工作。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
邮编:300211
电话:23394926
主要职责为:开展人事考试、人才测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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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书章的疑问也可打12333进行质询和查实。
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成立于2004年,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采用专用特服号码“12333”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提供信息查询和受理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
邮编:300171
电话:24236961
② 天津港保税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是什么,急,准确地址也行!!!
电话:25760129
③ 天津的人才交流中心在哪 电话是多少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三楼是专门办理档案户口的地方。如果有需要请到这里办里。南开区的应该在这。电话可打:23018720
④ 天津个人档案存放地
天津个人档案可以在市或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保存人事档案。相关规定如下: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人事档案应当由其户籍所在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免费存放。
三、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个人委托市或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保存人事档案的,相关单位应免收档案保管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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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1月1日起,本市辖区内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个人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费用。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应提供免费的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⑤ 天津人才教师招聘的用户名忘记了怎么办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的用户名忘记了,密码记得!!求助!!!!!
之前有用手机号码绑定过吗?尝试一下手机号码找回或者是身份证号码找回也有可能是邮箱找回,多试试。
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存放
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条件之一首要的是报到证,报到证上有写报到单位的。政府的人才市场是根据报到证接受档案的,没有报到证的,说明他还没具备毕业资格,没毕业资格就不能享受档案放人才市场的干部档案确认和管理。其次是个人身份证,以证实档案确实是本人的,与毕业证户口本无关。
携带身份证去人才中心填表,要求申请调档函。填写人员登记表(注意一定要确定档案所在单位全称),人才中心会弄好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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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像一般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都是保存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被机关单位录用的,毕业后人事档案应先存放在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见习期满办理转正定级后,再存放在当地的组织人事部门。
毕业前直接同国有大中型企业签约,毕业后其档案可以直接转往该企业。
⑦ 天津市经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 地址
天津市经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地址设在天津市河西区闽候路5号
邮编:300040
电话:23325925
⑧ 天津北方人才市场工作日上班时间是什么
周一到周五:早晨8:30——11:30 下午13:30——17:30.
周六、日有值班:早晨8:30——11:30 下午13:30——15:00.
天津北方人才市场
机构介绍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设在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天津, 天津 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一楼6--8号柜台,主要经营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于1994年3月8日在天津工商局登记注册挂牌成立,单位注册资本500(万元),在职员工55名。
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北方人才市场一楼6--8号柜台 。
电话:022-28013651、28013652 。
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津能电池科技院内。具体问题可以打人事代理电话问问:23018720/23018721
⑩ 如何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提户口档案
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自提,档案不能自提:
1、当事人的档案,必须有相应的接收单位后,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快递至档案的接收单位;
2、户口在有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办理。
调档案的办理程序:
1、领取《调档函》:
档案在原单位或其他职介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存档的人员,需领取《调档函》和《个人存档人员登记表》。
2、自谋或自由职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档案在街道的失业人员,持《求职证》办理自谋或自由职业就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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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1、查阅手续。正规的查阅手续包括以下内容:首先,由申请查阅者写出查档报告,在报告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的概况等情况;其次,查阅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最后,由人事档案部门审核批准。人事档案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给予批准。
2、外借手续。借档单位(部门)写出借档报告,内容与查档报告相似。借档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人事档案部门对其进行审核、批准。进行借档登记。把借档的时间,材料名称、份数、理由等填清楚,并由借档人员签字。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
3、出具证明材料的手续: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首先,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其次,人事 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最后,证明材料由人事档案部门有关领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