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采购
① 如何监督采购
蒋国民: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板,现在我对公司的采购加工部门不太放心,公司的采购价格比其它企业要高,采购部门的理由是采购数量少,拿不到大折扣。但我担心是他们与厂商串通好,拿走回扣,然后报高价过来。请问,我应该如何对他们进行监控?有什么好的机制吗?
周博士:首先采购人员的任用一定要慎重,采购主管必须是采购出身,考察其个人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加强采购人员的管理。采用多个供应商,公开报价。确定供应商和实际下单的人员不同,轮流负责各个供应商(一到两年轮流一次)。加强监督,定期请内部审计人员审计,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发现收取回扣者,开除或扣奖金工资。
完善价格监控制度。价格要公开,和大的供应商有良好沟通,管理层要了解价格信息和价格渠道。仓库建立每种产品历次采购的单价表,采购单价公开,采购权限放开,谁都可能提供供应商,只看价钱是不是往低走。如价格提高,采购人员要接受质问,这样通常不会拿得过高,有些人还不敢拿。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价格、成本体系。你的销售价格、成本水平是衡量你经营、采购、运作水平的标准。在这个行业,你的销量、利润率等会计指标可以综合地反映出你的大体采购水准。相对整个行业,过高的采购成本或资金压力说明采购业务有问题。
严格按ISO9000的要求控制采购流程,是既科学又有效控制相关业务的好办法。
目前采购拿回扣已经是普遍社会现象,但不是所有的采购员都是拿回扣的,关键看公司的管理制度和采购人员的自身素质。对采购可以监督,但不要用有色眼光监督,信任是第一位。采购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水平。
http://wenku..com/view/23a13bd184254b35eefd34aa.html
② 纪检监察如何对物资采购实行再监督
烟草在线专稿 烟草行业纪检监察部门,在物资采购工作中发挥着再监督的重要作用。那么,纪检监察再监督的工作原则是什么?再监督的内容与程序又是如何?笔者简要介绍如下。 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对物资采购再监督的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过程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既要对烟草行业各监督主体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又要注重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控。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与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三是再监督工作检查与加强烟草行业管理监督、治本抓源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四是建立内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与建立和专卖制度相适应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对物资采购再监督的内容与程序 烟草行业纪检监察部门,主要是对各监督主体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一是各监督主体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情况;二是监督是否到位。 烟草行业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对物资采购的投诉与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凡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的,如实记录并及时向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报告,重大问题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汇报。举报、投诉内容涉及需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协助上级部门认真处理。 烟草行业纪检监察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核实与查处。对物资采购项目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应由两人以上组成调查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经调查核实,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署名举报投诉的,应将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向举报投诉人反馈。 对物资采购活动公开情况进行再监督。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程序是否规范? 专项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对物资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专项检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单位招标采购活动的专项检查。 实施专项检查的具体程序是:对需要进行专项检查的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予以立项;向项目实施机构送达专项检查通知书;派出检查组实施专项检查;写出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提出专项检查结论和建议。 物资采购项目实施机构收到专项检查通知书后,要按要求做好准备并提供相关材料。【字号:大中小 | 颜色:浅深红| 打印】
③ 浅谈如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的管理
目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在事前参与、事中控制、事后核查监督检查中滞后,造成许多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监督部门在事前参与监督显得更为重要。因此,笔者认为,要从以下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政府采购的事前参与和监督
在机构设置上,实行管理主体与采购主体分离,即实行采管分离的原则。在采购资金结算上,实行采购、付款相分离的原则。即政府采购负责采购计划的备案,付款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性的监督。岗位设置要相互监督和牵制。如操作岗位与合同审核岗位、决策岗位与执行岗位之间等等,要保持相互监督和牵制的关系。防止少数甚至一人说了算,从而从制度上堵塞了采购操作上的漏洞,避免暗箱、违规操作的发生。
对采购人员定期轮岗制度的监督。对采购人员建立岗位纪律要求,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同时,加强采购人员的培训工作及从业资质认定。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着政府采购的质量及效率。因此,要对采购人员的理论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其实务操作多加指导,以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
加强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监督。信息、公告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执行的。加强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关心相关的政府采购事项,这就相对扩大了对采购操作的监督力度。对评标委员会的监督。评标委员会在招投标活动中担负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决定着每一个投标单位的命运。对评审专家的使用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执行。
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工作的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要求,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最基础工作,各采购单位应严格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按计划采购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前期参与和事前监督最有效的监督方式。
加强采购预算的监督。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的前期工作,对于后续工作的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肃性,凡是没有上报预算或虽然上报预算但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应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而擅自组织采购的,采购单位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发票,财政部门拒绝拨款,审计、监察部门对违纪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对采购活动进行事中的有效监督
对政府采购的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电子监控。电子监控材料必须保证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要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案件时,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供该项目的电子监控材料。
对采购供应商监督。政府采购市场,对社会各界合法生产和经营的商家机会是均等的。但由于市场经济和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必须有一个资格审查的过程,以保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产品合法、资格合法、经营合法、履约能力适当。
在采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跟踪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事后检查。一是采购合同的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合同签订。二是合同执行监督。三是合同项目验收及售后服务监督。
加强审计、监察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涉及面广,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涉及财政、财务、工程决算、法律等专业知识,对于涉及专业知识的部分也要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定。
定期进行检查。政府采购检查应由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和政府采购管理等部门共同参加。监督采购机构是否按照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等合规性监督外,还要注重本身的采购质量,看其是否在采购的过程中本着节俭高效,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减少不必要开支,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加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档案是反映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决策的记录完整妥善地保存采购档案,可以为政府采购的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接受监督检查、处理纠纷、制定相关政策等项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加强对政府采购机构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促使其强化服务意识,忠实履行采购执行职责,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实现物有所值、物美价廉的采购目标,并公布考核结果,增强社会监督。
④ 如何有效监督采购,实现合理控制采购价格成本
1、确定采购渠道减少中间流通环节
实行采购前的供方评定制度,确定采购渠道,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供方评价是实施采购成本控制的准备阶段,企业应广泛收集市场信息,掌握主要物资信息变化,除有特殊要求的原材料采购外,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供货单位,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加以比较,并审查其资格,最后确定最优供货渠道,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2、控制质量降低采购损失成本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市场占有率,而原材料质量是决定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原材料采购首先要保证好的质量。一般情况下质量好价格高,质量差价格低,如何做到质优价廉,只有做到货比三家,建立采购成本优化模型:对于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原材料,实行质量检验和验证,严把质量关;对于主要的材料物资,建立质量与成本跟踪系统,适时调整供货方,在比质比价的基础上,寻求最优采购成本;对于日常耗用量比较大且对产品成本影响不大的材料物资则侧重于其价格的比较。以低价采购。
原材料库存的控制
原材料库存的控制与物料采购密不可分,它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中必须适时调整的一个动态变量,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库存物料的价值会随着市场价格的涨跌而增减,预测价格走势。掌握价格变化的规律,适时调整库存,显然能获得生产加工效益之外的收益。但是,要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在预测价格下跌时,也要保证一个最低库存;在预测价格上涨时,也会有一个最高库存,并且要考虑它受制于库存容量的大小,资金调节用量的限制,涨价幅度与资金利息率的比较,以及在投入生产消耗完之前价格是否回落等因素。
⑤ 监察部门究竟该如何实施采购监督
对此,笔者认为: 一、纪检监察部门要“走出”现场监督的误区,以防监督的触角带有片面性,人为形成监察“盲区”,从而使监察工作丧失了质量和效果。政府采购活动涉及到采购当事人的方方面面,只有以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相结合方式,从多个角度、不同的方位,对包括采购当事人在内的所有参加对象都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才能有效地规范好采购行为,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的纪检监察部门却把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仅仅理解成或操作成是“现场”监督 ,而实际上,大量的腐败行为或违法乱纪问题都是暗箱操作的,都发生在“现场”之外,如果一味地实施“现场”监督,就会形成监督的“盲区”,使监察工作失去了全面性,从而直接影响到了采购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准”自己的监督对象,以防工作中越俎代庖,不得要点,造成重复、交叉式监督,降低了监察工作效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虽然都有权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执法的目的也基本上都相同一致,但他们的监督职责却各有“侧重”,并不“雷同”或重复,应当各司其职,在《政府采购法》的第六十九条也明确地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由此可见,监察部门实施采购监督的对象应该是“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及“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因此,其具体的监督措施就必须围绕这些监督对象去开展,而在实际工作中,就存在着不少的监察工作人员,不做自己的“正事”,却插手介入了应由财政部门实施的或应由审计机关行政的职能之中等等,如参与了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对采购操作环节及资料的核实、对采购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实施了检查等等,从而使监督工作“越俎代庖”,该自己行使的监督职责没有做到位,不该自己实施的监督职能却“越位”行使,从而造成了交叉、重复式的监督,严重地扰乱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行使,降低了监督工作效率。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从自己的职能出发认真“选择”监督角度,以规范执法,有效提高监察工作效率。各执法部门的职责不同,其执法依据、执法角度就应该各不相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应该是从正面直接对采购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监督的角度主要应从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等等方面入手,而纪检监察部门则应该是从侧面间接地实施监督,主要应从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等方面去开展工作,通过对工作人员遵守党纪条规情况的监督,剖析其行为是否已影响到了政府采购工作,从而达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目的,这些角度包括查访有关工作人员是否参与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工作人员是否接受了供应商等的礼品、礼金,或接受了有关方面的不正当权益;工作人员是否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等等。 四、纪检监察部门本身要“带头”执行党纪条规,严格履行监察职责,防止各种“走过场”行为。在众多人的心目中,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很容易给人一种公开、公平的感觉,因此,监察部门必须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严格实施执法监察,以防有人利用监察部门参与现场监督来作“档箭牌”,暗地里却大搞舞弊行为,这就要求纪检监察人员本身要有一身“过硬”的素质和本领,目光敏锐,铁面无私,忠于职守。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监察人员参与采购监督时,却既吃又喝,还拿取“专家费”等等,这就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听人的心软等等,从而导致他们难以严格地履行监督职能,使相关的监察活动只能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监督效果。 五、纪检监察部门要与其他执法部门“协调配合”,以形成打击腐败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合力,共同推进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大家都很清楚,纪检部门主要是从“人”的角度去实施监察的,因为“人”是采购操作的实施“主体”;财政或审计部门则主要是对采购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的,因为操作环节是容易滋生违法乱纪行为的“土壤”,他们的监督职责是不同的,而腐败行为总是同违法操作联系在一起的,可以想象,如果采购当事人存在或发生了某些腐败行为,就有可能会导致某些暗箱操作或舞弊行为的产生,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要与财政、审计等执法部门相互协调与配合,及时交流与沟通监督信息,只有这样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配合,才能从不同角度,在更大的范围内对政府采购活动形成一种“立体式”的监督合力,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乱纪和腐败行为,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遏制违法行为的滋生与蔓延的目的。
⑥ 怎样监督采购部门
在材料采购管理环节设置了三道防线:一是设立相互监督制约的材料采购管理机构,将集中的权力分散化,隐蔽的权力公开化。项目部设立由项目领导班子和试验、工程、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对供建材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及所需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与此同时,设立了以项目部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财务、安质部门负责人以及二名工人代表组成的物资询价领导小组,负责市场询价、购货地点价格和质量的抽查,以及项目物质材料采购清单的公示和上报,接受项目全体职工和公司的监督。二是建立材料采购责任追溯机制,严格规范材料采购业务的运作流程。要求各项目部必须对材料采购操作过程和操作结果信息完整地进行记录的同时,其经办人必须签名确认。确立了谁采购谁承担供应责任和质量保证的原则,明确了各级领导除特殊原因外不准介入物资材料采购具体业务,任何单位(部门)未经物资主管部门批准,无权办理施工物资采购业务的纪律。并对采购计划编制、供应商选择、采购价格确定等关键业务的决策环节,应当遵循的原则、标准、程序和工作方法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物资采购的各个关键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实施采购价格公示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各个项目部物资材料采购单价与网上询价价格的对比表,并予以公布,接受全公司监督。
⑦ 求助:内部审计如何有效监督采购招标过程
1、明确招标,采购做了什么;
2、针对采购做的,做好监督;
3、假设自己是采购,可否做的更好;
4、目前招标流程或过程是否存在不合理;
5、一些招标的常见问题——参照内控应用和评价指引。
⑧ 谁知道咨询:怎样监督采购部门
按以下方式监督:
1、市场部定样,采购部招标、谈价,各分公司收货验货。版
2、市场部指定权样品时就已经产生漏洞,指定供应商的样品;采购环节还要回扣。
3、对公平竞标时中标的供应商,采购部马上将产品转型,说原来的供应商供货周期有问题。
4、采购部门故意拖延竞标时间,临阵抱佛脚,自己突然找到供应商直接采购。
5、在回款上拖延时间。
6、故意采购产品价格不透明的产品,以次充好。
7、明码实价按返点提成。
⑨ 如何做好采购询价的监督
(1)尽可能采用招标方式,多部门联合监督审批.
(2)如果不采用招标,那么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首先让你要大致了解做采购询价的物料的基本特性, 明白这些物料对单价影响最大的是哪几个要素,(比如,原材料的价钱, 人工成本, 生产效率, 还是不良率,报废率等等), 首要抓住重点要素,最好能有一个基本成本展开表,来帮助你初步计算,以便心中有数.
2. 必须让你手下的采购员,做到货3家最少, 最好5家,其中要求至少有1-2家行业前端的厂家参与报价,另外几家可以放宽要求.
3. 拿到报价后,相互比较, 听取你的采购员的见解和分析; 再结合你自已的分析做判断是否合理.
⑩ 如何在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中发挥纪委的监督工作
在招标过程中,纪委监督责任体现在对招标文件的审核、招标信息公示、评标过程的监督、评标结果的公示等主要环节。如何针对前面所提及的问题,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工作是一项具有意义和作用的课题。在此,笔者借助本单位的一个招标案例,对如何发挥纪委监督责任提出几点建议。
(一)案例情况
1.招标事项:因工作和管理需要,省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省站”)需对员工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底价为30万元。
2.立项招标:项目立项前,省站通过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上级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了招标项目的立项。招标文件通过本单位和上级公司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标信息。4家服装制作单位前来报名投标,投标单位答疑工作中,收集了相关单位信息,并告知具体的要求和开标时间。
3.开标情况:按照“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评分小组”形式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严格评标要求。4家投标单位出现了“一家单位未能在开标评标会议时间到会、一家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等不符合项目时,监督小组做出“不符合评标条件,废标”的审核。采购项目按实际情况进入重新采购招标流程,并未放宽条件进行邀请招标。
4.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接受6家公司报名投标。
5.第二次开标:通过“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评分小组”共同开展评标会议后,最终评选出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
6.确定中标单位:经本单位和上级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中标单位,对外发布中标单位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各方监督。
在本案例中,纪委监督责任贯穿于整个招标过程,并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笔者认为,要发挥好纪委监督责任,则必须抓好“招标前、招标中、招标后”三个阶段工作。
(二)抓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企业的物资采购行为不可能是单一行为,也不可能是阶段性工作,它是伴随着企业发展的过程而不断推进的一项工作。虽然物资采购的内容是不确定、可变的,同时负责物资采购的部门也可能是非唯一的、交叉的,但物资采购招标的流程、要求和制度是统一的。为此,要注重抓好“招标前”准备工作。
1. 要编制和形成本单位招标流程文件,明确招标过程和相对应的制度、规范,成为招标工作的“行为指南”。省站作为广州市长途汽车公司属下二级单位,根据交通行业招投标要求及长运公司招标工作制度,理顺了招标程序和文件,并整理了一套“制度汇编”。它既是物资采购部门的行动指南,同时也是其他相关部门协助的依据,更是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引。如案例中第一次评标会议出现不符合开标会议要求时,按规定必须做出“废标”决定而不是为了赶进度放宽开标条件,可见制度规范的重要性。
2. 定期组织学习。纪委监督责任既然是负责整个招标工作的监督,就要对招标流程和监督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省站每年都有物资采购招标项目,这对于负责监督工作的人员来说,既是一个常规工作又是一个业务挑战。为此,对参与监督的人员要定期开展招标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工作,这样能更好地确保他们熟练掌握招标流程和监督要求,主动负起监督责任而不是流于形式地参加会议。
3. 建立评标专家库。省站的各项招标评标专家,都是从长运公司专家库中按要求进行抽取的。这个专家库是由总公司统一建设,通过自荐、推荐等形式,由企业内部各岗位人才(涵盖公司属下各分公司)组成。专家库成员都具备岗位熟练技术要求、一定职业资格要求,并在公司内部拥有认可度和公信力,并由公司统一审核、评定和管理。每次遴选专家库成员都是按照严格的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选取。省站评标会议前一天,选取非本单位的专家库成员进行抽签选定评标人员。这样可以避免本单位评标人员作弊的可能,也更有利于评标工作的公平性。
4. 做好廉政风险防范。2015年,省站在上级公司的指导下,对车站涉及的23个权力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工作流程进行廉洁性评估,查找出103个廉政防控点,制定了223项防控措施。2016年5月,省站对96个岗位(涵盖省站所有工种)236个权力事项进行廉政风险清查,共查找423个廉政风险点,其中高风险点39个,中风险点286个,低风险点98个。针对风险点情况,共制定了1137条廉政防控措施,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正是有了详细的“权”、“责”要求,确保“人、权、责”相对应,省站物资采购招标工作才能顺利地完成。
(三)做好“招标中”的实施工作
招标信息的公开、招标文件有效性、评标会议的监督、评标结果的审核、中标单位决策、招标结果的公示等各个环节,都有纪委监督的身影。如何做好这些环节的监督,也不是一件小事。
1. 明确招标中各环节纪委监督的“权”与“责”。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监督责任之所以重要而有效,就在于制度和流程赋予它的权力和责任。只有明确了每个环节中监督的责任和要求,才能有的放矢地去落实。省站的招标工作,在开标前采购部门都会与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业务沟通,明确纪检监督人员参加招标评标的任务和要求,共同商讨相关事宜,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招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权分立”原则。一直以来,省站都是严格按照“招标权、监督权、评判权”分设的原则,设置招标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评标小组,并由这三个小组共同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确保权力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互不干涉和影响,并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3. 抓好程序监督。监督人员在明确监督责任后,对招标环节中的每一个必须监督事项上严格监督,对是否符合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审查。省站招标项目从立项开始,纪检监督就贯穿整个过程。如案例中招标文件的审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上,纪委即加入了审查;各项公示文件中,纪检监督电话也相应进行公示并接收各方意见;抽取专家库成员时,纪检监察员负责做好全程监督,确保符合要求,准确有效。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认真对待和严格监督,才能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有效。
4. 省站招投标各环节中的监督行为会形成原始材料,既确保了监督的有效,同时又作为监督人员履职的重要表现和评价依据。
5. 省站纪检监察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招标中的各项签字背书材料负责审查和对不符合的内容提出建议,严格执行监督作用,确保监督效率。
(四)做好“招标后”的验收工作
招标工作的完成并不代表监督工作的完成,省站纪检监察部门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还发挥如下作用:
1. 接收各方监督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省站纪检监察部门还必须负责接收投标方、代理、群众监督等各方意见,做好监督信息审查、调查、立案等各项工作,确保做到“招标后”的验收把关。
2. 负责对参与招标人员、专家等进行监督意见反馈,完成对他们的履职监督,并作为他们责任考评的依据。此外,省站还将根据实际,建立“黑名单”,对未能达标的人员进行“黑名单”惩罚,与其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
3. 对物资招标后采购行为负责监督,防止“先中标后变更”等情况的出现,避免追加条款或转包等问题。省站纪检监察部门还参与物资采购项目的合同管理监督,在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前,必须签订一份《反商业贿赂协议书》,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明文条款协议,对违约行为和违约方进行严格的约束,有效保障了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纪委监督责任在物资采购招标前、招标中、招标后都不可或缺,要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从行动上强化监督,以制度规范为指引,用铁的纪律、公开的标准去落实抓好纪检监督工作,保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防范工作就跟进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