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监督
1. 执法监督的定义是什么强化执法监督有什么重要作用击及意义全面一点啊!
一、执法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党规和法律,对党组织及其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纪现象进行纠举和惩戒,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同时促使监督对象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勤政高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执法监督的地位、作用和特点
执法监督在整个纪检监察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执法监督的地位与作用
1、执法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又是纪检监察机关实现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和工作方式。它能够充分体现和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势,能够更紧密地贴近监督对象,对其行为的内容、行为的程序、行为的结果等各种活动实行有效的监督。 2、通过执法监督,能够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纪,保证党纪、政令畅通,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执法监察不受只有在发现问题或严重违纪才能实施监督检查的局限,而是可以主动地出击,超前防范、同步跟踪地实行监督检查,这样就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命令、决定的贯彻执行,能够保证党和政府的重大决定和决策的正确实施,做到令行禁止,党令政令畅通。3、执法监督能够依法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执法和守法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检查,促其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正确积极地履行职责。 4、执法监督能够深入到被监察对象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各种活动以及一些重要的环节中,实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广泛地听取群众的反映及意见。所以,执法监察是发现问题、揭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手段,对于深入开展各种案件的调查工作是非常有利的,也能把查办案件、惩治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5、通过执法监督工作还可以发现和揭露党政机关在管理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实行宏观调控、监督、协调和服务,正确履行党政机关职能。
总之,执法监督工作是一种高层次的监督检查工作,它是针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执法执纪情况、并着眼于宏观、全局、方针、政策的问题,对被监察对象实行制约和监控,规范其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查处。通过执法监察可以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执法,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既廉政又勤政,提高素质。
2. 如何强化专卖人员执法能力 提升市场监管效率
烟草在线专稿 摘要:县级局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执法水平的高低。本文从“三突出”、“四强化”、“五夯实”三个部分,论证了素质教育对提升专卖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的重要性。 县级局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始终面临着市场法则、利益博弈的严峻考验。因此,如何保护、激发和调动基层每一名专卖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升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有效推进县级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是当前县级局烟草专卖队伍建设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那么,如何提升专卖人员的执法能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专卖执法队伍,以此来提升市场监管效率呢?本文从“三突出”、“四强化”、“五夯实”三个方面来进行研讨。 一、突出“三个重点”,提升综合素质促规范 检验一支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员工的综合素质显得非常之重要。特别是专卖执法人员,面对市场和客户及广大社会民众,要求更高。因此,不断提升专卖人员的综合素质,不仅可以提升市场监管效率,更能够树立好烟草行业的执法与服务形象。 (一)突出素质教育,增强基层专卖执法人员思想先进性。思想决定行为,正确的思想来自于实践,来自于永不满足的努力进取,加强理论教育是提高基层专卖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基础和前提。 一要狠抓基层专卖人员的思想教育。专卖管理岗位,其工作重心几乎都在市场上,客观上存在着监管难的“瓶颈”,一旦教育不力,很可能造成监管“空白”放任自流的现象。所以,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企业的管理者要加强对专卖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崇尚爱岗敬业,摒弃敷衍了事;倡导文明执法,反对滥用权力。同时,专卖人员长期日复一日地在固定区域内与固定的零售户接触,机械性地做着重复工作,很容易产生厌倦情绪甚于失去工作的热情。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管理失控,教育不到位,人的“惰”性就会无意识地表现出来,那种消极、散漫的工作作风就会蔓延。这样不仅会使市场管理、终端服务流于形式,而且会严重影响企业形象。 二要强化学习意识。牢记“业精于勤荒于嬉,形成于思毁于随”的话,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与计划性。企业要营造一种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以此来增强专卖人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执法能力是专卖人员所要具备的基础能力,企业在这方面要舍得出资金、花本钱,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才能让专卖人员的身心从市场回到室内,踏踏实实地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捧起书本,促进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要建立学习制度。行动是指南,制度是先趋。没有良好的制度作为保障,任何一项工作都难以100%落实到位,素质决定能力,能力决定水平。市场瞬息万变,只有不断地强化自己、不断地完善自己,不断地充实自己,才能更好地驾驭市场、服务客户。专卖人员要想提升素质,除了加强各种知识的涉猎外,企业还要经常性地举办一些技能大比武、岗位大练兵等劳动竞赛活动,并形成一定的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和引领,营造一种你追我赶的良好学习和竞争氛围。同时,要以考促学,形成学习档案,把学习情况作为考评专卖人员实绩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形成专卖人员自觉学习的保证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增强基层专卖执法人员执法公正性。机制建设是规范基层专卖执法人员行为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素质的有效措施。 一要深化量化管理制度。把队伍建设、能力建设、行政管理、效能建设等诸方面内容融入到量化管理措施中,加强检查督促,落实评分、公布等制度,从而形成统一的运行机制。在制度建设和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形成一定的指标和数据,而不是用模棱两可的语言,这样,不仅不利于考核和管理,也不利于促进专卖人员争先创优。量化后的指标,一定要考核、落实,并且和专卖人员的绩效挂钩,评出优劣高低,定期公布上墙,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要定期开展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大检查。为进一步推动专卖人员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执法,合理做好区域划分工作,责任到人,考核到人,不吃“大锅饭”,不搞“大乎拢”。专卖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正确履行市场检查、违规品登记保存职能,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促进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不断完善专卖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提升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形象,为建设“责任烟草、和谐烟草、诚信烟草”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要组织开展执法大讨论。规范办案程序,促进公正执法。要围绕行政执法、职业道德、执法风纪、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执行不力、工作质量不高以及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简单、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排查工作差距,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大讨论将文明执法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专卖人员的心中。 四要强化业务教育培训,着力在岗位练兵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采取灵活的教育方式,着重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育培训不仅是员工的福利,更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变被动为主动,不断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机会、让他们不断进步,不断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才能适应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市场需求。与此同时,还必须在实践中锤炼队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把责任落实到行动中,使队伍在实践中提高整体能力。 五要着力抓好基层专卖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认真落实专卖文明执法规范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教育,使专卖人员成为品德高尚的执法者。 (三)以加强监督为重点,增强基层专卖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性。专卖人员要自觉防腐拒变,带着廉洁自律,把廉洁自律当作一件“防弹衣”,时刻警惕各种“糠衣炮弹”的侵袭,在执法过程中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树立烟草行业执法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要实行基层专卖执法人员工作、生活全程监督制。廉洁自律,防微杜渐,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见眼生情,不贪图小利,不仅要自律,而且还要做到他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这样做一方面能够树立良好的烟草执法形象,取得了零售客户的信任和支持;另外一方面,也保护了自己,锻炼了自己,正视了自己。要以合适的仪表、礼貌的态度、有效的沟通方式来实现对违法行为的督察,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二要落实案件跟踪监督制。要按时发布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公布并要求及时整改,严把案件归档关,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或案件质量不高的案件要发回重新补充卷宗,借此强化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意识。 三要推行廉洁从俭月报制。专卖人员整天在市场上和零售客户打交道,和违法犯罪作斗争,手中有着一定的权力,如果监管不到位,极易产生腐败。为了守牢专卖人员的思想防线,就要不断地“敲边鼓”,推行廉洁从俭月报制度,推行行风监督员为专卖人员打分制度,推行零售客户监管制度,可以有效防止腐败苗头的发生。 四要完善基层专卖执法人员考评制。只有努力建立和完善一套组织有力、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专卖执法监督考评体系,才能更好推动烟草行业专卖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再上新台阶。因此,在专卖人员的考评上,企业的管理层要敢做“铁包公”、拒做“佬好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要姑息。 五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家庭、社会监督为防线,以健康活动为导向,帮助解决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的实际困难,形成单位、家庭、社会的防范网络,保证基层专卖执法人员廉洁、公正、依法行政。 二、强化“四种能力”,力促工作质量增亮点 作为烟草公司前哨阵地的一线专卖人员,对稳固执法权威,稳定卷烟销售市场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强化专卖人员的工作能力益发显得非常重要。 (一)创新应变能力。随着形势不断发展,卷烟市场管理也日益复杂,非正常渠道经营卷烟亦呈现隐蔽性、复杂性和多变性。因此,在专卖执法活动中常会发生一些突发、紧急、棘手事件,暴力抗法行为在现实专卖管理活动中已屡见不鲜。因此,新形势下的专卖人员要有高超的应变能力,要有敏锐的洞察力与反应力,头脑要冷静、经验要丰富,对社会性事件要沉着冷静,果断处置,尽力化害为利,抓住机遇,推动专卖执法健康发展。 专卖执法中的应变能力非常重要,特别是在特殊环境下,需要有冷静的思维来应对突发事件,从而达到化干戈为玉帛,让形势向利于己方的势态发展。要做到既要能应变,又要能创新,就要专卖人员开创性的发散思维,针对现实中经常或不经常出现的问题制定防制预案,并且加强演练,增强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专卖管理队伍的战斗力和震慑力。 (二)战略思维能力。专卖人员必须认清自己的职责,正确定位好自己,把握好坐标和方向,把“两个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作为考虑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善于研究和解决事关全局的具体问题,也要善于研究和解决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 思维能力说起简单,做起复杂,专卖人员整天在市场上动嘴、动脑的多,这就需要大家做到“三思而后讲”,不要信口开河,战略思维能力可以影响执法时的知觉与判断,思维决定行为,正确的思维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专卖执法的质量,提升被执法人的满意度,缓解和化解因执法过程中引起的不快情绪。因此,专卖人员要重视思维能力,遇事爱动脑、勤思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时刻以“两个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为准绳,避免粗暴执法、简单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组织宣传能力。加强组织宣传工作是树立专卖形象、弘扬队伍正气的需要。要通过组织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专卖部门“该干什么”、“正在干什么”、“干得怎么样”,让广大群众看到或感知专卖人员服务的热情、执法的辛劳、维权的真诚,从而在了解的基础上理解、信赖和支持专卖工作。 专卖人员主要职能是宣传、服务和执法,具有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作用。但专卖人员面对市场和零售客户过多使用执法权,而忽视宣传和服务。这种偏见,也带来了执法难度大,零售客户不配合的现象,但我们过多的抱怨零售客户素质低、不懂法,却难以从自身找原因。如果专卖人员对法规、政策和措施宣传到位了,零售客户知法、懂法,当然就能守法,执法难度亦相应减轻。 (四)交际协调能力。专卖人员要有通权达变的熟练的人际交往能力,善于与机关、部门、上级、同事、零售客户和社会民众交往,正确处理个与他人的关系,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自觉服从上级安排,主动与同级合作,认真维护批零关系。专卖人员还需要有协调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善于处理各种矛盾,协调各种关系。 三、夯实“五项基础”,推动专卖管理上水平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当前,随着品牌整合、终端建设、改革重组等工作纷至沓来,市场管理任务艰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一线专卖管理工作更是压力“山大”。但是,专卖管理依然要事无巨细,依法行政,各尽其责。要认真、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做到管理有基础,工作有主线,干事有业绩,心中有成就,社会有口碑。 (一)认识坚实。各级专卖管理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充分认识加强专卖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建设在专卖管理工作中的“根基”和“基石”作用,牢固树立“强基固本”意识,把提升专卖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作为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在现实的工作中,专卖人员好比“变压器”,专卖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措施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上面的要求,还需要细化解码,考虑市场的实际承受能力,制定合理计划,让专卖管理这部机器能够高速高效地顺畅运转。市场形势复杂、情况差别很大,管理基础也大不一样。因此,在管理工作中要因地施策,因地制宜。这就要求对待市场和区域释放“流量”时,要考虑市场的实际需要和承载能力。否则,工作不能扎实推进,“电压”不稳定,市场没管理好,上级交代不了,两头不落好。 (二)目标切实。各级专卖管理部门在制定提升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工作目标时,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选定提升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的具体内容,并制定科学的目标。要围绕“卷烟上水平”的基本方针,按照“严格规范、固本强基”的发展基调,全面贯彻落实“与客户共创成功”的工作要求,制定确实可行的目标,突出抓好专卖管理各项工作,为零售客户营造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三)措施扎实。要按照“可行、有效”的原则制定实现提升专卖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目标的措施。首先,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营造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市场主体,提高市场控制力、把握力与运作力;其次,要做好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能成为浩瀚的波涛,一个人只有融入集体之中,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众人拾柴火焰高,众人划浆好行船,才能攻无不克,无坚不摧;另外,要加大市场规范力度,做到既“管外”,又“规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烟草法律法规及有关典型案例,利用多种渠道做好专卖内部管理监督,深化“请零售户监督,让零售户放心”举措。 (四)工作抓实。在日常工作中,目标明确、措施得当,但达不到预期目标的现象屡见不鲜。其根本原因就是执行不力、工作不实。因此,在执行过程中要本着脚踏实地的精神,干好每一件事,完成好每一项任务。要围绕“真”字、“实”字、“干”字下工夫。“真”就是要敢讲真话,实事求是;“实”就是要作风踏实,求真务实;“干”就是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用心巧干。 (五)责任落实。提升专卖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能力工作涉及面宽、涵盖面广,因此必须落实责任,任务落实、检查落实、奖惩落实。专卖管理,要求高、担子重、责任大,抓好抓实责任落实是提高专卖人员执法能力的前提,也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只有严格规范、狠抓落实,才能维护烟草专卖体制,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3. 质量振兴纲要的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十三)完善质量法制。加快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法规。
(十四)强化质量监督。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城乡住房的质量监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行为。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大对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查处力度。强化国家监督抽查力度,并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依法严厉惩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厉制裁包庇、纵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责任者,坚决消除地方保持主义或部门保护主义。
(十五)建立健全质量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质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十六)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完善监督手段,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增强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4. 如何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识和民本理念,增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识,使规范、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发要求。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坚持从民警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执法标准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民警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借助信息推力,加强执法监督。构建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并以警务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尽快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4)强化执法监督扩展阅读
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
1、从加强源头防控、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的一系列措施要求,通过建立系统化、实时化、常态化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对执法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2、一是严格源头防控。落实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实现接报案、受立案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流转,落实受案立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深化法制员制度,进一步发挥基层一线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派驻配备的法制员的作用,负责对案件质量审核把关,建立起保障执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线。
2、二是严格过程监督。全面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由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统一审核,在审查起诉环节统一与检察机关对接,这项工作已经在部分地方试点,效果已初步显现,下步将进一步探索、完善。
3、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并着力打造覆盖接处警、现场执法到案件终结的整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机制,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同步记录、实时监督;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等措施,提高公安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4、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对民警违纪违法行为的督察机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对触碰“高压线”的事,一经查实,坚决严肃查处。
5. 如何加强对城管执法的监督
一、创新监督机制,构建严密的内部监督体系
内部监督是城管执法监督中最直接、最经常、最主要的监督形式。有效的内部监督是城管公正执法的基石。笔者认为要构建科学严密的内部监督体系,应建立完善以下七项机制。
(一)建立执法教育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执法人员素质高低决定其执法水平的高低。要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执法权力,必须狠抓教育,着力提高队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一要加强宗旨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端正执法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服务观,摒弃特权思想,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二要加强法制教育,着力解决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努力提高依法执法的自觉性。三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经常举办各类培训班,认真学习城管执法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网上练兵、以案示教和执法业务竞赛活动,让执法人员熟悉法律知识、清楚执法程序、掌握办案技能,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二)建立执法约束机制,规范执法行为。随着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城管队伍要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创新和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各项执法活动和队伍的执法行为。当前,一是要认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对有明显缺陷的要抓紧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强制性和权威性。二是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任务要求,围绕保证政令畅通、促进执法公正、实现执法为民这个主题,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执法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和群众纪律,对不服从上级决议和命令,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关系的人和事,要坚决严肃处理,并用制度的形式进行规范,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权力制衡机制,强化集体决策。必须建立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对权力结构作适当分解和合理调整,实现权力制衡。一是实行决策制衡。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使集体领导原则具体化和制度化,确保重大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实行制度制衡。进一步规范各项执法工作的程序,完善操作流程,推行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案件审批权限、查处分离、会审、备案等制度,提高办案透明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分解和制约执法人员的手中权力。三是实行职务制衡。执法工作是城管队伍的中心工作,应实行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制,做到共同审核把关,尤其是对重要案件的审批,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共同审批签认,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在主官配备上应做到职务平衡,防止党政领导“一身兼”,特别是在基层中队,要尽量避免正职中队长配副职教导员的现象,便于开展监督工作。
(四)建立跟踪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到位。要建立完善执法督察制度,强化对队伍日常执法活动和履行职责、队容风纪、礼节礼貌、遵章守纪等日常行为的监督检查,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要建立完善执法检查考核制度,做到每月有检查、季度有考核、年中有考评、年度有评比;综合运行各种监督手段,采取提前介入、跟踪参与、明查暗访等方法,加大监督检查频率,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要建立完善案前教育、案中监督、案后回访制度,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一线执法、现场取证、立案、办案程序、案件审批和财物管理等“六个关口”实施跟踪监督,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减轻处罚等问题发生。要建立完善谈话制度,采取谈话、诫勉、打招呼、亮黄牌等方式,勉励和警诫执法人员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做到勤政廉洁。
(五)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增强队伍活力。抓好队伍建设,搞好执法工作,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以考核成果选用干部,努力形成“以群众公认论实绩,凭群众满意用干部”的用人导向,调动和激发执法人员争先创优、真抓实干的创业热情。二是实行竞争上岗制度,扩大和保障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真正把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想干事、求上进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干部进行交流、对执法热点和重要岗位的队员进行轮岗,以便相互交流经验,相互进行监督。
(六)建立监督责任机制,强化监督责任。搞好执法监督工作必须增强监督责任,解决好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监督责任机制。一要建立完善执法监督组织。支队和大队要在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同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中队要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小组,强化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二要建立执法监督责任制。既要明确各级领导的执法监督责任,督促各级领导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发现和纠正下属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又要明确一般队员的执法监督责任,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督促队员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三要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既要对失职渎职或监督不力以及严重失察造成下属严重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又要实行执法过错连带责任制,对应监督而放弃监督或知情不报的一般队员进行责任追究。
(七)建立奖励惩戒机制,弘扬队伍正气。要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完善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执法能手、文明执法标兵、勤政廉洁先进典型的具体办法,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奖励机制,完善各项奖励规定,对认真负责、依法行政、执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评先评优、提拨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惩戒机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惩戒措施,细化惩戒办法,对责任心不强、消极应付、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玩忽职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进行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理;对实施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追究有关人员的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总之,通过建立奖励和惩戒机制,增强队员责任心和使命感,树立队伍正气,形成有利于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二、拓宽监督渠道,构建畅通的社会监督体系
(一)建立执法公示制。公开是监督的前提,知情是监督的保证。为了让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便于监督,城管队伍应建立执法公示制,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采取印制宣传册、建立触摸屏、开设城管网站等方式,将城管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执法依据、办案程序、工作时限、处罚标准、服务承诺以及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纪律规定、责任追究办法、投诉方式等内容公布于众,方便群众查阅、监督。主动邀请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司法机关、新闻媒介、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代表参与执法活动,让群众在知晓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更好地进行监督。实行执法人员佩戴工号、出示执法证等措施,自觉把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对于群众的投诉情况和处理结果,也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兑现承诺,努力营造群众热情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社会评议机制。为方便群众对城管队伍及执法人员的投诉和监督,各级城管队伍应设立举报箱、意见簿、电子信箱和举报电话,建立信访举报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认真办理信访和举报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广纳民言,建立社会评议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服务对象的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经常开展走访、座谈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信函、电话、走访等形式,定期征求社会各界对城管队伍公正执法、服务态度、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清正廉洁等方面的评议;同时,应建立案后回访制度,主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收集他们对队员执法情况的反映,及时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三)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城管执法涉及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工商、市政管理等多个部门,并且存在队伍内部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要搞好执法监督工作,必须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一是要建立支队纪检监察部门与区大队纪检监察部门、支队纪检监察部门与市纪委监察局、区大队纪检监察部门与区纪委监察局之间的纵向联系制度,定期分析队伍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协调研究解决办法,适时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活动,齐心协力搞好执法监督工作。二是要建立支队纪检监察部门与区纪委监察局,城管队伍与人大、政协、业务主管部门的横向联系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消除监盲点,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方位监督。
(四)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城管执法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媒体机构对此十分关注,曝光率较高。因此,城管队伍要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媒体机构的联系,建立完善舆论监督机制。一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大力支持新闻媒体对执法中存在的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揭露,促进队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二要密切与媒体机构的关系,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共识,力争主动。三要建立监督回应机制。对新闻舆论反映的问题尤其是批评报道,要反应迅速,处理果断,客观公正,给媒体和人民群众以答复,绝不能漠然处之。对失实或不全面的报道,应及时与媒体沟通,说明真相,澄清事实,消除误解。
三、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一)强化监督意识,端正监督思想。当前,在城管队伍内部仍然存在着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氛围不浓的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全体队员的监督意识,切实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一要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念。教育大家城管执法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权力与责任、权力与监督是相互统一的关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有权力就必须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背离行使执法权力的宗旨,丧失权力的基础。加强执法监督是确保队伍正确行使执法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重要保证;是预防职务犯罪,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措施。切实增强监督意识,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念,使开展监督与接受监督成为全体队员的自觉行动。二要摆正监督工作位置。监督工作是执法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监督本身也是一种执法活动,与执法工作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因此,要教育大家克服重执法、轻监督的思想,自觉把监督工作与执法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三要端正监督思想。实践表明,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露矛盾既是赢得反腐倡廉工作主动权的前提,也是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执法效益,促进队伍发展、提升队伍形象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克服监督影响执法效率、揭露矛盾损害队伍形象的错误认识,树立监督出效益、监督出形象的思想,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大胆揭露矛盾,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求发展、树形象。
(二)理清监督思路,突出重点难点。城管执法工作范围宽、内容多、任务重、点多面广、权力分散,监管难度大。因此,必须突出重点,抓住难点,盯住关键环节,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一要突出监督重点。近年来城管队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从执法人员看,大多发生在大队长、执法科长和中队领导身上,而且职务越高,违纪金额越大;从执法内容看,主要发生在查控“两违”和建筑工地管理执法方面。因此,必须把大队长、执法科长和中队领导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把查控“两违”和建筑工地管理执法工作作为重点监督内容。二要盯住关键环节。城管执法工作从发现案情到结案包括多个环节,而现场取证、立案、审批和暂扣罚没物品是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为有效预防有案不查、有案不立、大案变小案、中途撤案和随意减轻处罚等问题发生,必须紧紧盯住现场取证、立案、审批和暂扣罚没物品四个关键环节。三要抓住监督难点。当前,城管执法监督工作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个别执法人员为了谋取私利,故意逃避监督,存在着有案不查、有案不立的问题。从已查处的几起案件看,大多没有进入立案程序,而是滥用职权,进行私下交易。因此,必须抓住这个难点,围绕这个难点下功夫,找对策,切实堵塞“放水”源头。
(三)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监督力量。一要理顺城管队伍管理体制。目前城管队伍管理体制不顺,市、区都具有执法主体,区大队接受支队和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区委区政府管人事、管经费。这种管理体制,必然造成执法监督工作协调难、落实难等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区大队受制于区委区政府,在处理一些信访案件、督办案件中,存在着能拖则拖、能推则推的现象。因此,理顺城管体制,显得尤为重要。二要完善内部监督机构。当前部分区大队没有设立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由政工科兼管。但由于政工科人员少,完成自身业务工作尚有困难,难以承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急需成立监察科(室)。三要搞好内部监督力量的协调与整合。引入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立由纪委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以人为主、法规部门以事为主、执法部门以履行职责为主、信访部门以信访举报为主、督察大队(中队)以现场执法检查为主的监督职责和工作模式,切实解决监督职责不清、工作内容交叉、监督对象疏漏、综合效能不佳的问题。
(四)搞好执法保障,营造良好环境。当前困扰城管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因素很多,既有法律法规滞后、执法范围、职责、权限不清的问题,又有政治地位不高、人员编制不足、经费保障困难、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较差的问题;既有执法任务重、工作强度大、队员身心疲惫的问题,又有执法环境差、暴力抗法事件多、人身安全缺乏保障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搞好执法保障工作,尽快解决上述问题,为城管队员创造一个安心执法、放心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环境。
(五)提高科技含量,增强监督效果。城管执法点多面广、突击性、临时性任务多,监督管理难度大。因此,应借助高科技手段,加快建立城管执法网络系统,实行网上办案,使执法行为在城管内部全面公开,监督部门可在网上对基层执法办案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队伍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同时,在城管网站上,开通网上投诉信箱,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率。
6. 如何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
嘉善公安局 金海龙 近几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逐步深入,民警的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队伍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地解决,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有了明显地提高。但是,由于公安机关人员多、队伍大,民警素质参差不齐,且执法执勤活动分散,经常会接触社会阴暗面,容易受到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和侵蚀,执法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严重地影响了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和正规化建设的进程。因此,如何加强和改进对民警执法权力的有效监督,确保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已经成为当前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四警一化”警务机制建设所面临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重要核心问题。下面,本人针对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涌入,社会治安问题越来越多,各种社会矛盾急剧凸现,多种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公安机关保卫任务异常艰巨。而警力增加跟不上经济社会的发展,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民警经常超负荷工作、疲于应付,执法工作容易出现问题。从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和在执法质量考评中自己检查发现的情况来看,执法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民警由于平时手头案件多,办案任务艰巨,经常会对其中个别案件顾及不周,而有的民警因执法水平低、办案能力差,遇到稍微疑难案件便无从下手,甚至有的民警工作责任心差,缺乏敬业精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等,部分案件调查取证不够及时,错过取证最佳时机,最后造成证据不足无法结案,引起当事人不满投诉。 2、案件降格处理。公安机关执法本应以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但现实执法也会因种种因素限制、干扰而偏离执法的初衷。如民警在办理一些故意伤害案件时,如果出现证据不足无法结案等情况,通常就会想方设法以调解方式处理,此举虽然有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并达到结案目的,但有时难免会使某些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 3、弱化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目的都在于能够更好地调查取证,促进案件顺利侦查办理。但检查中发现,个别民警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没有在刑拘或取保候审期间积极开展认真的侦查工作,有存在简单审讯应付检查现象,有的案件最终导致侦查工作陷入了僵局,既损害了受害人的利益,又变相地纵容了违法犯罪。 4、个别民警履职还不够主动、自觉,漠视群众受到的侵害。少数民警对群众的报案求助推诿拖拉,造成群众不满;少数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宗旨观念淡薄,漠视群众受到的侵害,甚至一些合理的诉求也不太在意,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其中有一起投诉,群众就反映我们民警对其报的盗警案件非常冷漠,说“这样的案件现在很多,破也破不了”之类的话,伤害群众的感情。 二、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的几点想法 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不仅肩负着特殊的职责,而且拥有特殊的公权力,每一项执法活动都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自由、权利和生命,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就要以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注重监督实效,在增强监督意识、健全监督机制、建强监督队伍、完善监督措施等方面多下功夫,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执法监督体系,由事后处理向源头治理转变,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纪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荫芽状态。 1、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民警的依法履职的思想观念和自我监督意识。 提高基层所队领导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意识。执法监督首先要从领导抓起,特别是基层所队领导,通过教育促使各基层所队领导充分认识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治国的目标和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执法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职”职能。 逐步提高民警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解决执法问题,首先需要解决影响民警正确执法的思想认识问题,从而达到正本清源,改变队伍面貌的目的。大量案例表明,一些民警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因此,要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执法执勤纪律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打牢全体民警遵纪守法、依法履职、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切实增强民警主动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要通过教育,引导全体民警树立起正确的监督观,即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甚至保护腐败;在公安机关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也没有不受监督的民警;公安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应延伸到哪里;监督也是一种保护,是有效预防违法违纪和执法腐败,避免民警犯错误的关键,逐步增强民警自觉接受监督、参与监督的意识,不断提高民警防腐拒变和抵制违法违纪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执法问题发生。 要纠正执法偏差、解决执法问题,实现警务工作的依法运行和良性发展,除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之外,还必须依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实践证明,制度建设更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有了制度约束,民警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才会随之增强。因此,要从工作制度、管理机制上查找漏洞和不足,积极探索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努力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扎扎实实地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促进执法质量和队伍素质同步提高。一是月考评制度。每个月对各办案单位的执法情况组织一次考评,重点检查接处警、如实立案、执法台帐、案件质量以及对上个月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实地进行考评指导,帮助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全程考评、全程监督、一案一评、一事一扣分制度。在日常的案件审核中,要把审核与开展指导、纠正偏差相结合,以案施教、以案释法,帮助民警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从根本上转变民警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工作习惯,促进执法进入良性循环状态。三是定期通报制度。对于考评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汇总并定期进行通报,促使办案民警自觉改正、杜绝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四是执法质量与绩效考评相挂钩制度。通过建立个人执法台帐,对民警个人执法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对执法质量好的民警及时予以奖励,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 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明确执法责任,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一旦出现执法过错情况必须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对于一般的执法问题,在执法考核时,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对成绩突出的民警,予以一定奖励,并在晋职、晋级时优先考虑;对执法质量差的民警进行通报批评、奖金扣罚;对违法失职问题,认真开展倒查,弄清情况、分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执法过错责任,并将查处情况进行通报,警钟长鸣,教育全体民警,从中吸取教训。 3、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监督能力。 配强监督队伍力量。要挑选一些年富力强、执法经验丰富、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的民警充实到法制、督察、纪检、信访等各执法监督部门,公安机关的领导要支持监督部门全面履行职责,树立监督部门的权威,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进一步调动执法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战斗力。 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监督能力。如果没有一支过硬的、高素质的监督干部队伍,就不可能真正履行公安机关内部监督职能,就不可能开创执法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因此,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标准,通过学习培训、个案分析、经验交流等方法,不断锻炼提高监督队伍的知识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 4、全面落实监督措施,确保公安执法规范运行。 充分发挥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常规监督。由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所队和执法办案部门,对警风、廉政、执法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二是专项监督。结合公安队伍建设、公安业务工作等某一方面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如治理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问题的监督检查,涉案财物管理的监督检查,治理治安难点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等,及时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不足并督促进行整改。 三是现场监督。对重大警务工作、各种保卫工作执勤、集中整治行动等执法活动进行实地督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切实抓好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工作。 重视社会监督力量的监督效能。要做好社会监督,就要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 一是聘好特邀监督员。各级公安机关应聘请有代表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领导、治安积极分子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邀监督员,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通过采取定期报告、个别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组织明查暗访等形式,收集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监督员来发现问题,并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完善警民恳谈制度。公安局和基层所队要积极开展“警民恳谈.问计于民”活动,要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常住(暂住)群众及企事业单位、辖区场所特业代表参与活动,加强与群众代表的互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特别是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在解决群众对社会治安所需所求上下功夫,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制度。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代表、司法系统等各界代表定期交换意见、定期检查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拓宽活动内容,邀请社会各界群众通过“警察开放日”等活动,实地查看民警执法警务活动,让他们了解警务执法活动内涵,在提高监督有效性的同时,便于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
7. 浅谈如何加强监狱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做好监狱、劳教所的改造教育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监狱负有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劳教所负有教育感化挽救劳教人员的职责,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劳教所的工作负有法律监督的职责。监狱、劳教所和检察机关职责不同,但工作目的都是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因此,监狱、劳教所和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为提高改造教育工作质量、推进国家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工作配合,规范监督制约机制 检察机关和监狱、劳教所要转变观念,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检察机关的监所检察部门和派出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在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中,要积极配合监狱、劳教所的改造教育工作,支持监狱、劳教所的改革举措;监狱、劳教所要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各项检察监督。监狱在向人民法院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或者向监狱管理局呈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时,劳教所在向劳动教养管理局呈报劳教人员加减期、提前解教、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的同时,应将拟提请或者呈报的罪犯、劳教人员的名单和提请裁定或者呈报审批的意见,书面通报派出人民检察院或派驻检察室 派驻监狱、劳教所的检察人员,要坚持经常深入罪犯、劳教人员劳动、生活、学习三大现场,了解掌握改造教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狱、劳教所通报,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监狱、劳教所要认真研究检察机关的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并明确给予回复意见。监狱、劳教所要将有关罪犯假释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和劳教人员所外执行或所外就医决定书及时送达当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利于检察机关及时掌握了解有关监管改造工作情况,及时有效地开展检察监督工作
三、协同开展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工作 查办监狱、劳教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是惩治司法腐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严格执法,严明办案纪律,依法取证,对于查处的案件,要按规定向监狱、劳教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检察机关在办案取证时,监狱、劳教所要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为依法办案提供便利。检察机关的监所检察部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协同监狱、劳教所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并针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劳教人员加减期、提前解教、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等工作中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认真进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堵塞漏洞,健全预防机制。对监管干警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检察机关和监狱、劳教所要派员调研解剖,适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监管干警职务犯罪预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预防对策,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
四、严厉打击罪犯、劳教人员的犯罪活动,维护监狱、劳教场所的改造教育秩序 监狱对罪犯又犯罪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批捕、起诉罪犯的犯罪案件,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对应当依法立案而未立案的,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立案监督。派出人民检察院和派驻检察室与监狱、劳教所应当定期分析罪犯、劳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改造状况,定期对关押地点和劳动场所进行安全防范检察,保证监狱、劳教场所的稳定,维护罪犯和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监狱、劳教机关实行动态管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动态监督 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所要经常互通情况。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加快信息交流。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省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与省级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派出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与监狱、劳教所均应当实现微机联网,信息共享,各负其责,及时掌握有关改造教育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和信息动态,实现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动态管理和动态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人民检察院与对应的司法行政机关及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派出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与监狱、劳教所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必要时也可以随时召开,及时通报监狱、劳教所发生的重大情况,分析监管活动和执法监督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保证公正执法和文明管理工作的措施,分析罪犯、劳教人员的改造教育情况,以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督水平,提高改造教育质量。
七、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干警执法水平 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将培训干警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培训计划,相互派员授课,对干警进行多层次分期分批培训,提高监所检察人员和监管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干警严格、科学、公正、文明执法,以适应新时期改造教育工作和执法监督的需要。
8. 如何强化标准的实施与标准质量的监督
一、完善综合执法体制,发挥综合执法优势,全面提高质监行政执法的整体效能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的要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实行“多位一体”的综合执法体制。专职执法稽查机构受行政机关委托统一开展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代码、条码等行政执法活动。各单位要以行政执法工作为龙头,发现违法问题,对发现重大文法问题,在实施行政处罚、制止违法行为继续对社会构成危害的前提下,要将案情及时反馈到业务管理部门和技术机构。使行政执法工作与相关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业务管理部门要指导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技术机构应当积极主动配合行政执法工作,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出具科学公正合格的检验检测结论;法制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各部门应当形成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沟通,加强信息反馈,确保运转协调,共同发挥优势,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整体效能的行政执法机制,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扩大质监工作的社会影响。严禁技术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委托的情况下单独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不得任意分解专职执法机构的执法力量和执法权限。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1、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每季度组织领导干部学法讲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和法制意识。每年对持证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业务教育培训,
2、继续实行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制度,严格持证上岗。2006年对持证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和重新登记。执法人员岗位调整的,要在调整后10日内向市局书面备案,办理领取和收回执法证件手续。凡未参加年审、年审不合格、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由市局统一收回执法证件。
3、试行行政案件主办人制度。经市局考核选拔优秀的执法人员作为案件主办人,案件主办人负责整个案件的检查和调查取证,对案件的处理提出主导意见,并对查办的案件负全面责任。
4、严肃执法纪律,纯洁执法队伍。调研出台《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禁令》。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结合实际,认真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在此基础上明确执法岗位和责任,公开各项工作办事程序。重点是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考评奖惩。逐步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必追究的执法责任监督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1、建立行政首长负总责的执法监督制度。行政首长是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探讨建立以对执法办案质量、办案数量监督和执法办案错案责任追究为主体的行政执法监督考核体系。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和执法人员年终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
2、继续实行案件调查、审理、决定相分离制度。要依法建立健全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并落实具体的工作机构和责任人,选配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能适应工作的执法人员负责案件的预审和案件质量把关。坚决杜绝案件受理调查、审理、决定不分的现象。
3、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根据基层推荐,市局组织评议与考试,择优录取,颁发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证。负责对本单位和全市系统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4、逐步建立行政案件公开公示制度。定期对案情影响面大、案件货值高、行政处罚能反映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力度的案件主要案情、处理结果实行网上公示。
五、建立重大案件事前报告、事后备案和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
1、重申凡进入市政府直通车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外国独资、合资企业的执法检查,应在介入检查前必须向市局报告;对上述企业符合行政听证条件行政处罚的,应在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前向市局书面报告拟处罚意见,由市局审查把关;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5日内书面报市局备案。
2、对查获涉嫌产品货值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案件,要在查获后24小时内向市局书面报告,市局视案情介入指导,并按有关规定向国家总局和省局报告。
3、对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自接到相关通知材料等法律文书3日内向市局书面报告:
4、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和向其他行政部门移交的案件,应在移送移交后5日内向市局书面备案:
5、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本单位本年度查办的较大典型案件,典型案件要选择涉案货值高、行政处理社会影响大且能充分反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和社会影响的案件。
六、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过罚相当、公正执法
以《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为指导。在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时,要对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合法、合理、适当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或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当事人证照齐全、管理比较规范,并属初次违法,且不存在主观故意的,应当按照低限处罚;对违法情节较重,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或给他人造成严重的人身损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可接近行政处罚的高限进行处罚;对明知固犯,故意违法和的产品质量在一定时期内经常出现问题,屡教不改的、违法产品(设备、器具)数量多、价值大、危害性大的、或产品已经销售,造成严重后果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照处罚幅度的高限处罚从重处罚。
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从重处罚,应当依法取证,查明事实,并记录在案。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调取证据结束后,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书中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提出建议,并说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确保行政处罚体现法律本意,公正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1、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必备条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查封权、扣押权。
2、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经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在事后24小时内补办相应手续。
3、实施行政强制权的期限一般应控制在30天内,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对有保质期和失效日期的产品,封存、扣押期限不得超出保质期和失效日期。
4、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理由及救济途径,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查封、扣押清单应一式两份,由当事人和执法单位分别保存,现场检查笔录和清单应由当事人、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不在现场或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在现场笔录中注明,实施查封时,现场检查笔录及清单中应填写财产保管人,就地查封的一般由当事人签名保管。
八、切实做好听证、复议、诉讼及案件移送移交工作
1、认真做好行政案件听证工作。对于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应依照法定程序,认真组织进行;听证会应由持有山东省行政听证主持人证件的人员主持;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基础上,坚持执法必严、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意见。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一是各单位在出现复议、诉讼案件时,应在收到相关通知材料3日内向市局书面报告;二是加强与地方政府法制部门和法院的沟通;三是严格履行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及时纠正被撤销或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从中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措施,提高执法水平;四是对阻挠当事人复议、诉讼,对当事人进行打击报复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3、做好案件的移送、移交工作。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行政案件,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接受移交的案件,要依法认真进行落实和调查,重新核实违法事实,调查取证,依法做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移交单位;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移送前应当主动与当地检察机关沟通,听取检察机关的指导意见;凡属本单位移交移送的案件,必须经过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要主动争取当地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与经济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紧密配合,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理解。
九、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努力实现许可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
1、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文书。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等各项程序,不断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实现行政许可的合法化和有序管理;二是在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时,应使用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统一制定的格式文书,无统一的格式文书,使用省局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格式文书。
2、努力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政务大厅集中统一受理、统一送达。按照“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和要求,在政务大厅设立行政许可窗口,集中办理和送达行政许可事项。
3、加大对行政许可工作的法制监督。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对行政许可工作的法制监督,特别是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依法集体讨论决定,对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的实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实现对对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和监察。
十、严格规范执法抽样程序
要加强对产品抽样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按照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的抽样方式抽取样品;抽取的样品应从在市场上销售或企业的成品仓库中经过检验合格的待销产品中抽取,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抽样时应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或抽样人员参加,在企业负责人的配合下当场填写产品抽样单,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记录产品的生产日期、采用标准等相关必要信息,抽样单应填写齐全,特别要重视抽样基数填写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注意抽样基数与现场笔录内容的一致性。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保管好样品和备用样品。
十一、切实加强对产品标准的学习与研究
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产品抽样人员学习和研究产品标准,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出版标准、强制性标准的学习和研究。在查处一类(种)产品前,必须首先了解企业生产该产品采用的标准,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对该类(种)产品的具体规定和解释,研究和把握新旧标准的衔接和差异,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标准的产品名称、制定本意、重点内容、条文含义、适用范围、适用期限等;对产品标准的理解有歧义或上下标准规定不一致的,应及时与标准化管理部门和法制部门沟通,以便达到正确理解标准、正确适用标准、正确判断产品质量的目的。
十二、准确搜集认定事实证据材料,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七类行政诉讼证据的取证要求和审核认定的原则,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证据的合法性要求:一是证据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要求;二是证据的取得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三是没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证据的真实性要求:一是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已查证属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二是所取得的证据应有当事人的确认;三是证据应为原件、原物,是复制件、复制品的,应与原件、原物相符;四是提供证据的人或证人应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证据的关联性要求:一是每一证据都是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能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二是案件的每一个情节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三是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四是全案证据形成的体系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并具有排他性。
十三、加强对罚没物品的监管,依法规范罚没物品的处置程序,
严格执行国家总局《质量技术监督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建立严格的罚没物品交接、保管和处置程序制度。对罚没物品统一登记造册,设立专用场所和专门的保管人员,对罚没物品实行统一保管。执法人员应当在没收物品后三天内凭罚没物品清单将罚没物品交给保管人员。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对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的罚没物品,应当在半年内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核同意后统一处置。罚没物品的处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罚没物品的不同特征采取监督销毁、拍卖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时,由罚没物品保管人员与物品处理人员办理出库手续。对罚没物品进行销毁的,应当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同意后及时监督销毁。销毁时应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并制作销毁笔录,需拍照、摄像的,应当拍照、摄像存档。
十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做到执法监管到位,重视行政执法的整体效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要牢固树立从源头抓质量意识,加强与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政府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交流与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追查违法产品生产源头,彻底铲除违法行为发生的根源。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执法为手段扰乱经济秩序的现象发生。
二是重视行政执法的整体效果,树立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各单位的行政执法监管要以执法稽查为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作用,不得任意分解专职执法机构的工作;不得以罚没款作为行政执法的目的,不得搞罚款放行,放纵违法行为;严禁以收代罚,严禁罚款放行;要正确区分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的界线和过失违法和故意违法的行为,对故意违法行为和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问题,要予以严惩。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跟踪后处理结果;对限期责令整改为前提的,应当明确期限提出整改意见,逾期不整改的方可实施行政处罚措施;对责令改正的,要严格落实后续整改监督措施,并配有相关材料,使责令改正真正落实到位,监管到位。切实树立和维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建设。
9. 如何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执法监督
一方面该院业务部门干警从思想上摈弃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牢固树立实体程序同等重要的执法理念。另一方面依托案件管理与检察信息化建设,组织业务骨干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办案流程管理、法律文书填写、装订等细节问题着手,对评查出来的不规范行为督促整改,达到“查出一个问题,杜绝问题再次发生”的目的,使规范执法行为落到实处。
10.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意见与建议
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主要体现在:
1、以“民本警务”理念为指导,让民警进一步认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提高基层民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自觉性;
2、开展执法培训,提高基层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和办案能力。;
3、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制度,确保每个办案环节和民警的执法行为做到有章可循,从而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民警的执法质量和水平;
4、加强执法监督,把执法监督始终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和完善案件审核监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监督制度。并建立完善的执法考评和执法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