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⑴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要求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哪些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回验和索证索票制答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⑵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与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什么区别
二者应用的范围不同,前者范围窄,后者范围广。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仅用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用于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⑶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对从事经营的有何前提规定违反第十条规定的将受到何种处罚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从事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即:前提规定为: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⑷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制售怎么界定
一、食品经营必须一地一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食品经营必须“先照后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3大类 :
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2.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四、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销售和制售两类10项:
(一)食品销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
(二)食品制售。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⑸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与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什么区别
二者应用的范围不同,前者范围窄,后者范围广。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仅用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用于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⑹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这是食品监管人员对一家企业进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得出的结论和检查出的问题点。9和15是他们检查出问题点重要程度项目,但具体是什么问题,无从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