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监督制度
李某是某水泥厂的职工。在水泥制作的过程中,李某发现,有一批水泥里面的填充物并不是水泥,而是塑料和泡沫。针对厂家的这些违法的生产事项,李某决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举报水泥厂。但是李某并不清楚举报的渠道。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怎样的举报制度呢?李某应该怎样做才能将已知的水泥厂的违法事项举报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呢?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让单位和个人有举报的渠道。完善相应的举报渠道,让举报者敢于举报,举报有方。《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本案中,李某发现水泥厂的制作掺了假,存在着安全的隐患,所以想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举报水泥厂,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依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公开的举报电话进行电话举报,可以写信举报,也可以发邮件举报。这些举报方式的多样性也给了举报者更多的选择,使举报更顺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只有建立健全举报方式,才能使举报制度更完善,才能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时及时地举报。举报是每个人拥有的权利,在发现违法行为时公民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法律要尽可能多地规定举报方式,形式不再单一的情况下举报才有可能顺利进行。
Ⅱ 信访举报制度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唯一途径。 [ ]
× |
Ⅲ 建立完善监督举报机制用以受理违法违规举报并及时处置应当开设哪些举报途径
目前有信访部门,纪委部门负责此事。
Ⅳ 什么是信访举报制度
信访举报制度
第一条 为保持保护区管理局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保护区管理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自然保护区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电报、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保护区管理局反映问题,举报违法行为,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保护区管理局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信访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认真负责、详细办理;
(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三)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 信访人可以向保护区管理局提出下列信访事项:
(一)反映自然保护区管理管护的有关问题
(二)举报自然保护区管理管护违法行为
(三)对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控告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五)对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要求
(六)其他依法应当由保护区管理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第六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表明被反映者的基本情况和信访要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在管理局设立或者指定的场所提出。
第七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需要走访的,由推选的代表提出,代表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人。
Ⅳ 举报制度
举报制来度:是指受理举报源的机关和组织对公民或者单位举报的线索,依照法律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制度。举报制度一般由宣传、受理、分流、审报、转办、初查、催办、保护、奖励、答复与具体制度组成。这些具体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贯彻执行,保障了举报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