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三个监督
Ⅰ 全面加强党内监督中要监督三个责任落实情况是指什么
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的主要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内容,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抓住了主体责任,就是抓住了要害和关键。落实主体责任,具体来说,各级党委(党组)应履行好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聚精会神抓党建,强化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敢抓敢管、动真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区、市)党委要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党的市和*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的一律严肃查处。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受党治党、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领导,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确保党的工作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另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全力支持同级纪检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增强纪委履行监督职能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推动反**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到位,支持纪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配备与管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对党委*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党内监督必须抓住关键少数。要加强对党委*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管理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平时应该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要多设置一些监督制度,使领导干部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坚持抓早抓小,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体现组织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决不能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要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对集体讨论事项,每个班子成员必须亮明态度并记录在案。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同级党委(党组)要从落实主体责任出发,加强对同级纪委领导班子的党内监督,防止“灯下黑”。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上级组织也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的意见。下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也包含着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开展监督的职责。主要是对上级党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提出意见与建议,具体包括对上级党组织在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等工作的意见建议。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一般要以书面报告形式逐级反映,紧急事项或特殊情况可越级反映或多级反映。上级党组织要畅通党内情况和意见建议反映渠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下级党组织或党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当然,下级党组织对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必须遵守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Ⅱ 巡查是代表同级什么开展巡察监督
县级只能监督本地区城镇乡镇各单位。市级只能监督本地区所有单位。省级只能监督本省各级单位。中央或者委派地方监督机构给以视察全国各级机构。
Ⅲ 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发现问题。
巡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内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党容章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明确巡视职能定位;
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强化成果运用,完善体制机制,以巡视监督的实际成效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3)巡察三个监督扩展阅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一直在不断创新,巡视的工作人员、对象、内容、方式方法等都在与时俱进。可以说,创新是巡视工作的生命力所在,正因为中央巡视工作不断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巡视利剑才能越擦越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视工作创新也永远在路上。期待巡视与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专项治理、派驻监督、省区市的巡视巡察等衔接起来,与组织、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工作协同起来。
与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起来,更好地发挥“千里眼”“顺风耳”“侦察兵”作用。
Ⅳ 巡视巡察是党委的监督检查方式吗
巡视巡察是党委的监督检查方式的一种。
党委督查工作方式:
(一)实地督查。督查人员深入实际,到承办部门(单位),到现场检查、了解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促进决策落实。
(二)会议督查。召集有关人员,听取决策事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承办单位抓紧落实决策事项。
(三)发文督查。对部分督查事项发出督办通知,限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督办事项,并书面回复。
(四)电话督查。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党委主要领导专项指示批示、交办的事项,通过电话向承办部门(单位)了解决策事项落实的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进行落实。
(五)视频督查。依托视频督查网络平台,对各乡镇上班情况、节假日和汛期值班、领导带班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六)巡视督查。通过巡视来进行督查。
Ⅳ 三个监督指的是
“三个监督”指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Ⅵ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什么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村、社区党复支部工作纳制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三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二条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6)巡察三个监督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Ⅶ 关于巡察中如何把握政治巡察内涵的研究与探索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巡视工作从聚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到紧扣“六项纪律”,再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体现了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
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与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本质属性相同,将新修订颁布的《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与巡视工作一样,市县一级的巡察工作主体是市县一级党委,巡的是政治,而不是业务。从对象上说,政治巡察,巡的是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从内容上说,就是要从政治上看问题,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等问题,看看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够不够、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不强,是不是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不是在管党治党上体现“严”的要求。
1问 巡察怎么巡?
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进行。按照巡察全覆盖的制度机制要求,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对每届任期内所有单位至少覆盖一遍,县级还要做到对信访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且处理问题矛盾不力、软弱涣散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延伸式”专项巡察。巡察流程包括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组织整改督查、立卷归案等6个环节。巡察重点根据对象特点而定,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侧重“四个着力”“两个责任”的监督;对基层党员干部,侧重解决“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作风不民主、行为不守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具体实践中,应注重从三方面入手。
建立完善制度
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建立巡察组同纪检、组织、公检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为巡察开展备足“弹药粮草”。建立工作联动制度,根据巡察工作开展需要,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建立所涉及部门在必要时派员参与巡察机制,所派人员服从巡察机构领导,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监督。建立干部考评制度,以巡察发现和报告的问题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数量和质量为重要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对巡察干部实施绩效考核。
明确巡察重点
明确任务重点,贯彻落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注重把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败坏党的形象,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资金、涉农补贴等“微腐败”问题列为重中之重。明确对象重点,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延伸巡察行政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印证式、点穴式、调研式等方式开展专项巡察,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
注重方法创新
在统筹谋划上,重点做好“五个结合”,即注重把巡察工作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所在区域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以此倒逼工作落实。在工作方法上,重点用好“望、闻、问、切”“四步工作法”,在监督内容上突出“六项纪律”,严格对照违反“六项纪律”主要问题清单所列内容,逐项查找突破,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2问 成果怎么用?
要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巡察工作就要围绕成果运用最大化,坚持巡察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干部工作有序对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实现标本兼治。
在抓好整改落实上出实招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真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立行立改、从快从严上下功夫,出实招、动真格。压实“两个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逐项解决,逐一销号。抓好整改公开工作,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规定向党内和社会进行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同时,夯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整改报告真实性承诺书制度。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时,党委(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对整改报告的真实性签字背书。巡察机构对巡察成果严格实行“五账管理”(即巡察报告是“报账”,巡察反馈是“交账”,巡察移交是“转账”,巡察督办是“查账”,巡察整改是“销账”),避免出现挂账、呆账,并随时杀个回马枪,对能够解决而没有立行立改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党员群众的关切和期望。
在发挥治本效应上讲实干
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制度性规矩要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治本效应。一是全面集中整治,放大成果运用。建立牵头单位组织实施、配合单位积极参与、巡察办跟踪督办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全覆盖推动落实到位,增强巡察成果的辐射性,扩大受益面。二是分别约谈反馈,直面个性问题,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建约谈小组,“第一时间”分别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面对面”对巡察中发现的整改事项进行逐一点评,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快速移交问题线索,依托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典型案件。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纪律审查,到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再到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整改反馈,要做到“优先办、承诺制、短平快、速曝光”,整条程序链“闭环”运行,以确保“快查快办”效果最大化。
在深化成果运用上求实效
要通过初核、筛选,集中力量、集中人员查处有影响、性质恶劣的案件,切实发挥巡察的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评价情况,也作为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评价的重要依据;在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时,充分听取巡察办和相关巡察组的意见,彰显巡察利剑作用,达到持续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