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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监局监管

发布时间: 2021-03-16 12:17:17

A. 卫生监督所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区别

卫生监督所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区别是监督范围不同,主要职责不同,机构职能不同。

一、监督范围不同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的监督范围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范围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不同

卫生监督所:对所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的卫生法令、条例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卫生法规并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

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三、机构职能不同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是加强卫生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是主要的卫生监督管理执行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监督的具体责任部门。卫生监督工作通过监督检查等手段来实施。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方的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B. 卫生监督局的职责是什么

1、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内情况和医疗废物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C. 卫生部 卫生监督局 卫生监督中心 卫生监督所区别 谢谢

卫生部是主管全国卫生业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

卫生监督局是卫生部内设的一个司(局),主管全国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起草文件措施,组织制定执法方案等行政性工作。

卫生监督中心的全称是“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是卫生部下属的事业性执法单位,代表卫生部行政行政执法权,卫生监督局组织制定的执法草案等具体执法工作均由卫生监督中心来执行。

卫生监督所是地方卫生厅(局)下属的执法机构,卫生监督所与卫生局的关系,就好像是卫生监督中心和卫生部的关系。(见下图)

D. 卫生监督局是个什么单位管什么的好不好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 当然好了。具体业务你可以参照石家庄的看看。
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全局行政事务及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考核、准军事化管理的组织、协调,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开展检查;
2、负责各处室计划、总结的收集,并起草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文件;
3、各类行政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决议和议定事项的记录、督办和落实;
4、审核来往文电,负责文件的收发、拟办、运转、归档及印鉴管理,对各种文件材料的文印进行审批、管理;
5、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记载本局重要工作、重大事件;
6、对外联络服务工作及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7、财务管理,配合有关处室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8、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事处(党办室)
1、负责日常党务工作、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
2、组织全局党务会议的召开并记录,负责决议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和落实;
3、负责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工会、老干部、统战、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5、负责全局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人员聘任、调配;
6、全员人员职称、工资和人事档案的管理;
7、人事考勤管理;
8、配合有关处室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行政后勤处
1、负责房屋、水、电、暖的维护等后勤工作,对职工宿舍进行管理;
2、负责车辆保障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办公、劳保用品的购置和配发;
4、负责局机关消防、保卫等安全工作;
5、职工食堂的管理,单位内环境卫生、绿化和美化;
6、配合有关处室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7、罚没物品管理;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稽查考核处
1、负责全局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工作综合管理及考核。
2、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登记、案卷报批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报送等相关工作。
4、负责全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管理工作。
5、协助市卫生局进行卫生行政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
6、协助市卫生局进行卫生法规、规章立法草案的起草审修。
五、卫生应急处
1、负责对重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等突发性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汇报,指导并协助县(市)区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2、负责食品快速检测及检测标准方法的研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3、负责重大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
4、协助其他监督执法处室及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查处重大卫生违法案件。
5、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全市中小餐馆专项整治工作。
六、医疗卫生监督处
1、对市直管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相关投诉、举报及市直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违法案件的查处;
3、对各县(市)区相关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督查、业务指导和培训;
4、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传染病防治与饮水卫生监督处
1、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采供血活动以及菌(毒)种管理等实施卫生监督检查。
2、负责市直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上述单位卫生许可申请进行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拆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对消毒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单位的消毒产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4、负责管辖范围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5、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八、食品卫生监督一处
1、负责京广铁路以东区域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不含直管学校食堂及校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4、负责管辖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九、食品卫生监督二处
1、负责京广铁路以西区域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不含直管学校食堂及校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4、负责管辖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处
1、负责商场、旅招、洗浴、娱乐、美容美发等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2、负责商场、旅招、洗浴、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等单位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3、负责商场(不含食品商场、经营食品的超市、商场内餐饮单位)、旅招(不含餐饮)、洗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4、负责上述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及验收;
5、负责公共场所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管辖范围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7、对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业卫生监督处
1、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进行卫生监督;
2、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工作场所、设备和放射从业人员的卫生监督管理;
4、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5、负责管辖范围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
6、协助做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7、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的检查、督导;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学校卫生监督处
1、负责市直管大中专院校内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以及相关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
2、对上述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小餐桌”相关公共卫生的督导检查;
4、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施卫生监督;
5、对学生传染病、常见病防治工作实施卫生监督;
6、负责学校内投诉举报及相关公共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7、对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信息宣传处
1、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编辑及相关业务资料的统计、上报;
2、《石家庄卫生监督信息》及快讯的编辑、印刷、发放;
3、卫生监督宣传资料收集、汇总、制作并向媒体发送;
4、卫生监督报告卡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5、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6、卫生监督网站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全局计算机的管理、维修;
7、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督办;
8、图书管理;
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卫生许可处
1、负责相关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业务咨询;
2、负责相关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转办及卫生许可证件的送达;
3、负责相关卫生行政许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4、配合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听证工作;
5、全市卫生许可工作的业务指导;
7、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科教培训处
1、负责全局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定继续医学教育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局科研管理工作。审查、申报科研项目、课题,对科研项目、课题的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跟踪管理,负责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全局卫生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考试,制定内部教育培训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卫生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
4、负责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根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等单位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卫生法规、知识定期培训。

E. 卫生监督所主要是管什么的

以广东省卫生监督所为例,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省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行使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受理卫生许可以及健康相关产品的申请;

3、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

4、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中毒事故、医疗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5、承办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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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人事职责:

1、负责党务、人事、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群众团体、统战、退休人员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督查和反馈党总支部决议的贯彻情况。

2、负责落实党总支部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完成党总支各类公文起草修订工作和党内文书、保密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制订并落实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同时负责受理、调查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

5、组织制定并落实党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负责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统计和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6、负责所内设科室职能和编制管理,做好人员的配置、调配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

F. 卫生监督局职责是什么

卫生监督所的职责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和其他回范围的监督。其中答,卫生行政许可包括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卫生监督所职责范围

公共卫生监督包括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等。

医疗卫生监督包括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等。

其他职责范围包括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等。

G. 如何投诉 卫生监督局

1、向管辖该局的卫生局投诉;
2、向该局的上一级卫生监督局(所)投诉;
3、向其所在地的监察部门投诉。

H. 卫生监督的职责是什么!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根据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2011年全国设置化学性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点480个,对19类10.2万份样品进行监测;设置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点716个,对9大类5.3万份样品进行监测;在465个医疗机构设置监测点,开展食源性疾病试点工作。

2、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

根据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下同),2011年,职业卫生实际监督7.2万户,监督覆盖率50.1%;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9.7万户次,合格率99.1%。依法查处职业卫生监督案件1586件。

放射卫生实际监督2.8万户,监督覆盖率62.3%,进行经常卫生监督4.6万户次,合格率99.2%。依法查处放射卫生监督案件633件。

3、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

2011年,公共场所实际监督73.3万户,监督覆盖率58.3%,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35.7万户次,合格率99.4%。依法查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案件11000件。生活饮用水实际监督3.3万户,监督覆盖率67.9%,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7.3万户次,合格率98.8%。

监测生活饮用水样品3.2万件,合格率92.1%。依法查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案件340件。

4、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

2011年,学校卫生实际监督13.7万户,监督覆盖率63.7%,经常卫生监督22.3万户次,合格率99.9%。依法查处学校卫生监督案件135件。传染病防治实际监督7.6万户,进行经常卫生监督10.5万户次,合格率99.7%。监测消毒产品7.9万件,合格率96.3%。

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监督案件6480件。

5、医疗卫生和血液安全监管。

2011年,医疗卫生实际监督39.4万户,监督覆盖率66.3%,进行经常卫生监督65.4万户次,合格率98.3%。依法查处医疗卫生监督案件12469件,无证行医案件6477件。采供血机构实际监督594户,监督覆盖率76.0%,进行经常卫生监督1583户次。依法查处采供血卫生监督案件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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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的分类

1、食品卫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划归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管理

2、环境卫生。

2004年全国27个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55.1万户,监督率97.9%,监测合格率93.8%。全国21个省(区、市)共抽检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化妆品产品24942件,合格率为94.1%,其中进口化妆品合格率95.2%,国产化妆品合格率94.0%。

3、劳动卫生。

2004年,全国15个省(区、市)各类职业病发病4423例,其中:尘肺3166例,慢性职业中毒483例,急性职业中毒265例,职业性眼、耳鼻喉疾病267例。据19个省统计,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测定点25.7万个,实测率61.8%。

2004年,全国23个省(区、市)共有24483个放射工作场所接受经常性卫生监督,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后健康体检率78.6%。

4、学校卫生。

2004年全国27个省有48239所学校(包括高校、中专、技校、中学及小学)接受经常性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频次为1.66,合格率为45.4%。全国学校共体检3万余次,参加体检的学生人数为2449万人,学生体检率47.4%。

参考值资料来源:网络-卫生监督

I. 卫生监督机构有哪些卫生监管模式

一、综合监督局的成立及其机构、队伍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相对集中卫生计生监督职能,提高综合监督效能,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了综合监督局。卫生计生监督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正常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目前卫生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计划生育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法制机构承担。全国已建立2900余个卫生监督机构,有人口计生法制机构3200余个。一个从中央到省、市、县(区)各自相对独立的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已经形成,并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为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基础条件。全国共有卫生监督员6万余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17万余人。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组织保障,强化教育培训,严格管理,发挥专业优势,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明显提升。

二、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及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卫生计生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要求,整合卫生计生系统的监督执法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综合监督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3年12月,我委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力求做到监督执法机构名称统一、明确职责任务,重心下沉、队伍壮大。

为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有效履行综合监督职责,规范综合监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做好委内相关业务司局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我委制定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工作协调制度》,确保综合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序推动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我委印发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根据规划要求,2014至2017年期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要完成7部卫生计生法律、17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综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加,一些地方医疗服务市场混乱、个别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的问题屡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根据当前各地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10月-2014年9月,我委联合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6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医托行骗,严肃查处“两非”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重拳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重点督办了辽宁、山东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案件,北京特大医托诈骗团伙,浙江王华璞、王二敏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处各类案件9.3万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2亿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26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833件,刑事立案1256起,刑事拘留1373人,打掉犯罪团伙32个,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加强了部门协作与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得到巩固,强化了群众安全就医意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觉性得到提升。

(二)完成首次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我委印发的《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安排,2014年5-8月我委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确定了217项具体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涵盖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机构、医学考试机构以及部分行业组织、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通过监督检查,提升了卫生计生系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推动了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学校落实法律责任,营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2014年下半年,我委继续开展对《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今后三年中,我委还将开展对《献血法》等5部卫生计生法律、9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步骤地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一遍。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完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计生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提高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起到推动作用。

(三)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各项监督工作统筹推进。

——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加强。公共卫生监督覆盖率明显提升,2013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和学校255万户次,监督覆盖率达到80%,查处违法案件2.4万件,罚款近3000万元,均较2012年有所增加。对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和二次供水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5万家,责令整改9000家,为实现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目标打下基础。组织开展了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了2378家生产企业和1442家经营单位,抽检产品546件,曝光17件不合格产品。加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力度,开展城市和农村学校自建设施集中供水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3.2万所,责令整改4800所。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对514所学校的教学环境、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完成综合评价,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做好准备。进一步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行为,共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近8000家,抽检了9万余套消毒餐具,向工商部门通报1100余家无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保障了餐饮具卫生安全。

——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应询全国人大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工作。主动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共检查疫情发生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7.5万余户次。在2千余家医疗机构开展以医疗废物管理为重点的分级监督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以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和医疗广告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56万余户次,立案查处2万余家,罚款2600余万元,促进了医疗服务规范管理。全国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强,2013年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57万余户次,警告1.1万余家,罚款1500余万元;检查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49万余户次,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规范化水平较2012年有所提升。 ——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逐步深入。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监督工作规范的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基层监督执法资源得到积极整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常规监督进行了规范。加强计生监督培训,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组织参与了打击“两非”等多起计生重要案件的督查督办,推进了计生工作有关法规的落实和依法行政。,

——许可取消下放后的监管工作平稳有序。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要求,推进委本级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审批制度改革,对取消下放的上百家企业的850余个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分类提出处理原则,指导地方有序做好衔接工作。印发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三新”判定依据,完善审批管理办法。各地及时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实现了行政许可和职能转变的有效平稳衔接。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国家监督抽检,2013年共抽检1348个消毒产品、1254个涉水产品,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处。

(四)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每年选择不同重点开展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2014年,我们以行政处罚案卷为重点,稽查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中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执法程序实施、自由裁量权使用及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督促各级监督机构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采取措施提高监督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对照法律规定全面监督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工作情况,为卫生计生工作的有效开展,为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保驾护航。

J. 卫生局和卫生局监督所有什么区别

一、二者行政地位不同

卫生局是政府里面的组成部门,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

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局二级机构,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职能的执行机构,受卫生局委托进行卫生行政执法。

二、二者职责职能不同

1、卫生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四)负责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当地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五)负责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研究监测各类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重大危险、致病因素。

(六)负责对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七)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八)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九)负责制定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十)研究制定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制订当地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当地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当地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收集、发布当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有关卫生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组织开展医学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管理干部保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局。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为: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三、二者下设部门不同

卫生局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

卫生监督所下设部门及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全所行政管理、综合协调、计划、总结、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应急、办公物资采购、应急物资管理供应、水电暖后勤保障、食堂及车辆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人事科:负责党务、精神文明、宣传报道、普法教育、团员青年以及人事和退休、离岗人员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科:负责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业务管理科:负责全所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计划和总结,组织业务工作考核与检查。组织全市重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和网站管理;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负责全所科研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制稽查科:负责处罚案件材料的初审、案件合议、报批及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工作,承办案件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务;

负责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监督员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回复。指导全市法制稽查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预监审核科(许可受理审查科):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按照规定参加或组织竣工验收;负责职责范围内卫生许可的受理、资料审查,并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现场审查以及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

按照市卫生局要求,承担市卫生局行政审批大厅工作。指导全市预监审核和卫生许可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传染病监督科: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医疗废物的卫生监督;负责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卫生监督;负责全市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指导全市传染病监督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医疗机构监督一科(计划生育监督科):负责采供血卫生监督及查处非法采供血行为;负责相关区县医政监督、计划生育监督、放射诊疗机构卫生监督及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指导全市采供血卫生监督,指导相关区县医政监督、计划生育监督、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全市计划生育监督、采供血卫生监督工作;

医疗卫生监督二科(放射卫生监督科):责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卫生监督,负责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

负责相关区县医政监督、计划生育监督、放射诊疗机构卫生监督及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指导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指导相关区县医政监督、计划生育监督和放射卫生监督;组织协调全市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饮用水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负责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卫生监督(不含市所直管公共场所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负责学校的综合卫生监督;指导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公共卫生监督科: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及市所直管公共场所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负责消毒服务机构的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公共卫生监督、消毒服务机构卫生监督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妇委会:负责妇委会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团支部:负责共青团及青年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二者类型不同

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

卫生监督所是原先地方上的防疫站卫生监督所是隶属于卫生局的行政执法机构,代表卫生局进行行政执法。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卫生局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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