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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舆论监督网

发布时间: 2020-11-22 22:18:16

Ⅰ 为什么说李玉春是商业毒害

2006年5月25日,孔子故里,寒风萧瑟。

河北省唐山市原新区物价局副局长李瑞芳,因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原新区政府一名领导和新区劳动局一名领导的经济问题,遭到打击报复,被冤判有期徒刑6个月。

而同是河北的举报人刘晓灵,因为举报一个全国人大代表,并牵涉到前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程维高,被以“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监狱里度过了792天之后,直到程维高被“双开”才被“宣布无罪释放”。

李玉春的命运与上述二人有着类似的相同之处,不同的是前两者均“熬出了头”,得到“昭雪”,李玉春的牢狱之苦刚刚开始,结果未卜。

一个副厅级的副市长当着相机痛苦涕零,甚至屈膝下跪,让既让国人“开了眼”,也让海外友邦开了“洋眼”,其“丢丑”行为且不说养尊处优的为官者为之震惊羞辱,单就平头百姓,也难以承受下跪之重。经过网络和媒体一年多不间断的热炒,下跪副市长的事件已远远超过了事件本身。

然而,即使全中国的人都在“盯”着,一个巴掌大的县区级法院照样判了李玉春的刑,而且一判就是5年。而下跪的副市长李信,据说被有关部门认为有“立功”表现。

于是笔者想到了关汉卿笔下的窦娥,想到了那一句哭词:“为善的受贫穷命更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初次听到这句唱曲,笔者的鼻涕眼泪立即就流了出来,一个无助的弱女子,哭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那声声的哀怨,绝望的悲凄,至今久久难以忘怀,我可怜的父老兄妹哟。

中国的老百姓,信奉“民不与官斗”:有着半口粮,就不反皇上;不逼到万不得已,无路可走,很难想象到处烧香磕头的小民会变成矢志不渝的“举报大户”、“上访专家”。有人曾说,上访举报是条“不归路”,举报人的腰里都会装着一封遗书,很多时候,被举报的没倒,自己先倒了;被举报的倒了,自己也要脱层皮,不家破人亡也要搞个残疾。

即使如此,我们仍然看见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各部委的信访办里挤满了人,每天、每时都人多为患。也会看见,在21世纪的中国,拦车高喊“青天大老爷作主”下跪的老人妇孺比比皆是,似乎古代拦轿喊冤的事例日夜轮回,恒古不变。

谁来救赎你,我可怜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

举报人李瑞芳说,从2000年9月30日他发出第一封举报信开始,直到他于2001年6月被抓,前后9个月的时间里,他向中央、省、市有关单位一共寄出了150多封署名举报信,但很多举报信最后都落到了被举报人手里。

已近知天命的刘晓灵被冤入狱没有哭,在监狱里苦熬792天后被施放的那一刻,他热泪横流:“10年了,没人能查出问题,如果中央不查这个案子,我这辈子就冤枉到底了”。

举报下跪副市长的李玉春,一年间,先后向山东省人大、山东省政协、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纪委、济宁市委、济宁市政府、济宁市人大、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检察院、济宁市纪委举报。随后举报升级,李玉春大量向国家纪检、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举报,同时大量向媒体反映举报。虽然收到举报的单位和媒体不下上千家,但均石沉大海,甚至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做好了最终也没播出来。

举报过程中,临邑县公安局的一个副局长亲口对李玉春的姐姐说:“不要再和李信作对了,你们老百姓能对付得过当官的吗?”。举报两年间,李玉春的母亲心脏不堪重负去世,李玉春的弟弟被逮捕入狱,李玉春的兄嫂被李信收买与其反目成仇,李玉春散尽几十万家财,受尽殴打折磨和追杀,被迫走上“亡命天涯举报路”,其后又被捕入狱,获刑5年……

李玉春有幸,得幸识于天不怕地不怕的李新德,凭着李新德的“中国舆论监督网”的一篇网文、几张照片,下跪副市长终成众矢之的,最终被绳之以法。但“中国舆论监督网”却从此惹祸上身,网站被封了又开,开了又封。

李玉春不幸,不幸于尽管国人万众瞩目,强大的舆论声援还是未能使她幸免于牢狱之灾。

与死在举报路上的相比,这已是不幸之万幸。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只做好事,莫问前程”、“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是中华民族之古训,几千年以来,中华民族在祖宗的戒言下,修身治国平天下,繁衍生息,朝代更替,虽世事变迁,人言已旧,但精神犹存。

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的民族文化和价值观,中华民族历来都不缺乏思想者之说,儒道法三教、墨纵横等九流,虽各有千秋,但其要义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歌颂真善美,鞭挞假丑恶”,主张赋公于民,赋理于众,天道不可违。

法制社会,崇尚以法治国,然而,法制的最高境界,在于治法于民而还于民,最终不治而大治,这其中,须辅之以礼义仁爱教化,教之以公平、公正之法则、伦理是非之标准,无论以儒治国还是以法治国,莫能例外。

是非曲直,自有公断。从法律角度,李玉春被受争议的“窝藏罪”使其判刑“罪有应得”,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这罪是否判的过重了些?从伦理角度,李玉春举报贪官李信有功,是理应被奖赏的对象,然而一年间,其上访投诉单位尽千家,无人受理,无人过问,没有慰藉,只有冷言冷语和数不尽的追杀……

在李信落马,众多媒体报道披露的情况下,李玉春一度让人们“天真的”以为她终于“熬出了头”,然而5月25日的一纸宣判,便将那基于美好愿景的想象击的粉碎。

李玉春一案牵动着国人的心,翘动着公众良心的基石,也挑战着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良知。在此,笔者对着自己的照片宣誓:好人有好报,只做好事,莫问前程

Ⅱ 李新德所参与de所有案件曝光

李新德---民间反腐“第一人”“我不是法官,我可以用笔来说话,把事告诉人们。”
“我不是法官,无法对冤假错案进行纠正,但是,我可以用笔来说话,把事实真相告诉人们。”就是怀着这样的豪情,李新德笔耕不辍地揭发出一个又一个贪官阴暗的那一面,被称为民间反腐“第一人”。

李新德真正开始撰写反腐败和舆论监督方面的文章,始于他弟弟的一场官司。

李新德的弟弟李新民在安徽省临泉县开了一家企业,出口创汇额在安徽省阜阳市排第二。李新民承租临泉县面粉厂,租期5年。面粉厂换厂长后,厂方要求增加租金,李新民不同意,面粉厂开始停水停电,李家损失惨重。李新民与面粉厂对簿公堂,法院一审判决面粉厂赔偿李家246万元,厂长被拘留15天。被告提起上诉,不料,二审时风向突变,法院判决李家赔偿面粉厂38万元。李家上诉到安徽省高院,高院最终裁定谁也不用赔谁。
李新德接受澳大利亚人报记者采访
李新德接受德国记者采访

官司打了两年,弟弟的公司垮了。让李新德气愤的是,“法律成了有权有钱人手里的面条,想粗就粗,想细就细”。李新德愤而书就《再就业明星望眼欲穿盼公正》,刊发在《检察日报》上,完成了他撰文反腐的“处女航”。

同时,这件事让李新德悟出一个道理:只有懂法,才能护法。于是,李新德上了一个法律大专班。边学法,边为报纸写舆论监督文章。为了学好法律和新闻写作,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有时一个星期不迈出大门一步。

一晃三个春秋过去了,李新德不但拿到了专科毕业证书,而且发表了各类反腐败报道和法制新闻近100篇,远近百姓遇到不平事首先想到的是李新德。
建网站,喜获舆论监督的特效武器

2000年8月11日晚,18个农民敲开李新德的家门,见到李新德马上齐刷刷地下跪……
原来,这18个农民都是安徽省太和县的村民,他们的26亩耕地被镇领导以兴建专业市场为名,强行盖了房子,失去土地的农民一纸诉状将县土地局和镇政府告上了法庭。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太和县法院的判决竟然认定镇政府占用耕地“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院判决的依据是县政府的政秘(1996)66号文件,农民们怀疑这份66号文件根本就是假的,可找不出什么证据,因为打听到李新德曾凭两篇报道帮农民打赢过官司,就抱着一线希望来找他了。

李新德当时的身份既不是律师,也不是记者。1980年从部队退伍后,他被安排在临泉县吕寨文化站做负责人。1986年,他停薪留职开始做药材生意。由于平时常给报社写点豆腐块文章,他被《中华工商时报》聘为见习记者。但,为了那地动山摇的一跪,在妻子丁巧叶的支持下,李新德决定为这18名农民到太和县闯一闯。

当李新德费尽周折找到政秘(1996)66号文件时,发现文件所述的内容与土地规划工作毫无关系。他连夜赶写了一篇《丢了土地“命根子”》的新闻稿贴到网上。

第二天,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栏目组给李新德打来电话,希望他配合电视台采访这起“假造文件坑农案”。

官司打赢了,18户农民高兴得不得了,他们派人给李新德送去一袋枣、一筐梨和5公斤面粉。两名农民用长着老茧的大手紧紧地握住李新德的手,一遍又一遍地说:“谢谢,谢谢……”说着说着,热泪从他们黝黑的脸上淌了下来。李新德也哭了,他觉得这是自己有生以来做的最有意义的事。

网络的快捷,给李新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后不久,“反腐败网哨”网站邀请其担任记者调查栏目的主持人,使他对网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李新德总结为:网络的力量放大了舆论的监督作用。渐渐地,李新德萌生了建一个自己的网站的想法。

2003年10月,“中国舆论监督网”应运而生。

之后,他的电子邮箱成了全国各地民众举报贪官的法宝,网站则成了他向外发布和揭露贪官的罪恶和丑行的平台。

为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李新德一如既往地坚持“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的原则。尤其是在撰写反腐败和法制新闻一类的文章时,他总是认真核实、反复调查,在保证事实清楚的同时,快速发稿。李新德的品行赢得了同行们的尊重。随之而来的便是“中国舆论监督网”上的稿件90%被各报刊采用,而多年来除了因惹恼某些人使网站数次被封,李新德没有因为稿子而惹上过官司。
不懈努力,
46天扳倒下跪副市长

2004年4月的一天,李新德收到一封电子邮件,发信人李玉春在电子邮件里说,她是生意人,偶然和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兼开发区主任李信认识,李信要她帮忙洗黑钱,被她拒绝了。从那以后,她遭遇了一段非人的经历:先是被李信带人绑架到一个秘密的地方囚禁了7天,公司账上的360万元被李信秘密转走,接着李信向她下跪磕头,求她不要告发,并给她100万元封口费,再后来李信派人追杀她,她被迫亡命天涯。

李新德立即给李玉春回话:5月26日下午在北京会面。

Ⅲ 李新德的李新德——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

李新德和他的同道深谙舆论监督在中国的作用,时下闹得沸沸扬扬的“副市长下跪”事件,就是由他率先在个人网站上披露,此后传统媒体有关此事的报道细节亦多源于此
李新德习惯性地叼起一根烟,“我干这活,就像抽烟一样,越来越上瘾。”烟雾缭绕中,因为熬夜而充满血丝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线。烟灰落在已穿了四年的T恤上,他用手轻轻掸掉。
从7月22日开始,传统媒体终于打破沉默,开始披露山东济宁“下跪副市长”李信的丑行。而有关此事的来龙去脉,之前已经在一个叫做“中国舆论监督网”的站点上挂了42天。
正是此类“重量级”的报道,使这家成立仅10个月的网站点击次数已超过100万,访问者遍布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
李新德是这个网站的创办者。 李新德出生在浙江南部,在海军航空兵的一座军营里长大,幼时家贫,读完小学5年级,他就开始了“不安分”的人生之旅:11岁回到安徽老家,借了5毛钱,步行几十里路,考入县剧团;16岁时,放弃了稳定的工作参军;改革开放之初,开始做中药生意,成了当时人人羡慕的“万元户”;随后又放弃生意,选择了从小就喜欢的新闻事业。
虽然已过不惑之年,但军人出身的李新德并没有改变仗义执言的秉性,突然之间提高八度的话音,常常会令听者感到意外。
李新德有两个网名,一个是“单刀走天涯”,一个是“孤独雁”,其中流露出来的孤单与他的性格多少有些不符。
“文如其人”,一位熟悉他的朋友这样评价,“爱打抱不平,天生就痛恨腐败。”发生在李新德身上的两个小故事可以作为佐证。
一次是在洛阳火车站,李新德看到一青年女子不停地哭,身边的男人只是恶狠狠地训斥,没有丝毫同情和怜悯。经过了解,他确认这个男人是人贩子,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并配合抓捕、审讯,他自己却险些耽误了上车。
另一件事发生在2003年的农历小年。为了帮家乡一名因公导致胳膊伤残的打工妹讨个说法,李新德冒着雨雪前往广州,他的精神甚至“感动了当地法院”。结果打工妹获得了应有的赔偿,而当时李新德自己“吃、住都成了问题”。 习惯打抱不平的李新德,在自己弟弟遭遇了一场官司之后,才意识到舆论监督的必要。
官司发生在1998年。当时,他的弟弟李新民在老家与外商合资成立了一家食品公司,租用了县城面粉厂的闲置厂房。由于公司经营得当,订单不断,事业如日中天,李新民本人也因此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年科技星火带头人标兵”、“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各种荣誉称号。
然而,面粉厂仰仗当地一位领导撑腰,第二年就撕毁了为期5年的合同,给李新民造成3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安徽和中央级媒体对李新民的遭遇进行了持续关注,但仍没有排除行政干预。李新民虽然赢了官司,却没有获得一分钱的赔偿。
这件事深深地刺激了李新德,他拿起了笔,写了一篇题为《再就业明星望眼欲穿盼公正》的稿子,该稿件被《检察日报》刊发。
“我不是法官,无法对冤假错案进行纠正,但是我可以用笔来说话,把事实真相告诉人们。”李新德就此开始了以文字为武器揭露腐败和社会不公的历程。 “经年不变的正义情结”促使李新德从不写表扬稿,但舆论监督类文章又往往很难找到合适的发布平台。两次偶然的经历,使他茅塞顿开。
安徽省临泉县宋寨村村支书私藏枪支横行乡里,群众稍有不从便动辄开枪,致使两人重伤,多人轻伤,群众不断上访却频遭报复。李新德了解了情况后,先后与镇政府、县政府进行交涉,但是一直没有下文。他于是撰写了《村支书动辄开枪,众村民日夜难安》一文,发表在省内的一家媒体上。
稿件通过网络迅速传播,当天便被数家报纸转载。案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将其定性为地方恶势力案件,不久公安部门就将包括村支书在内的11人抓获归案。这篇报道使李新德名声大噪。
随后又一次让李新德“感到很兴奋”的经历也和网络有关。2000年,安徽省太和县的18户农民向李新德反映,当地镇政府为了搞“开发”,在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28亩良田上的青苗连根拔去,土地转让给了开发商。
李新德经过调查,拿到了确凿证据,在二审中帮助18户农民赢得了官司。而他所撰写的相关报道又通过网络被传播,包括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和《新闻30分》在内的各路记者从网上看到文章后,纷纷关注此事。
“网络的力量放大了舆论的监督作用”,李新德至今仍为自己当时的发现兴奋不已。他很快申请了QQ号、电子邮箱,并开始担任“反腐败网哨”网站“记者调查”栏目主持人。
2003年,力举民间舆论监督大旗的李新德,选择在共和国生日这一天开通了他的个人网站——中国舆论监督网。从此,个人网站成为李新德新的舆论监督阵地。
由于所发文章大多是他采访调查得到的第一手资料,所以原创性和批评性成为该网站最大的特色。“我就是想把自己做成一个品牌。”李新德说。他不同意“网络不可信”的观点,“如果一个网站能够立身严谨,同样也可以在舆论监督上做出好文章。” “我李新德并不是一个人,我身后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李新德说有些人低估了他的力量,“他们以为强势媒体没去做(报道),个人监督就没有力量。”《下跪的副市长》一文发表后所产生的影响,让他这样说的时候更多了几分自信。
今年6月初,一个网名为“青春无敌”的女子在多次投诉无果后找到李新德。“青春无敌”就是举报“下跪副市长”李信的李玉春。
身为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的李信,为了洗钱,用假身份证和李玉春“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李玉春发现问题后准备退出,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李信先是威胁李玉春继续“合作”,继而在感到危险后“由硬转软”,向李玉春下跪求饶,至少有4次是在不同场合对着相机下跪。李信还拿出100万元给李玉春做“封口费”。
李玉春将李信涉嫌贪污、受贿、绑架、洗钱和故意伤害等多项违法违纪行为的材料寄给了李新德,材料中还附有李信下跪的照片以及李信亲手写的保证书等。随后,李玉春又将相关录音及100万元“封口费”的账户和密码提供给了李新德。
在确认举报材料的真实性后,6月10日,李新德写下《下跪的副市长——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一文,发表在中国民间舆论监督网上。
这篇文章一上网立即引起轰动,先后被国内多个网站转发,很快成了网民关注的焦点,多家媒体先后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半个月后,终于有了结果,李信于6月24日被“双规”,7月28日被正式批捕。 李新德的办公室里空空荡荡,惟一值钱的东西就是一部恒升笔记本电脑。“网站现在主要靠我以前做生意赚的钱来维持运作。”他说。
李新德曾接到一位山西群众的上访材料,考虑到旅途费用,最终没有去成。“目前经济条件不允许我到更多的地方去采访,但是我尽可能地把采访做得扎实到位。”对那些信任他的投诉者,李新德感到愧疚,他希望在经济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补上这份情债”。
从网站成立到现在,李新德的舆论监督网先后三次被封,最近一次就发生在揭露李信之后。
《下跪的副市长》一文发表6天后,济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曾给他发去一封“辟谣”邮件,称该文“内容纯属伪造,所附照片纯是个人拼接而成。李信同志作为济宁市副市长、济宁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作风公道正派”。邮件还称,文章“对李信本人造成了极大伤害,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该文作者和有关站点涉嫌诽谤”。
这封邮件同时还发给了转载该文章的网站,由于不明真伪,许多网站很快就把相关的文章撤了下来。当地公安部门以“诽谤领导”的罪名,查封了网站。
“如果李信认为我站侵犯了他的权益,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而不应利用权力维护自己的私利,说穿了,就是做贼心虚。”李新德说。
经过努力后,网站恢复了正常。“被封怕了。从目前情况来看,网站能不能存在,能坚持多久都是个问题。”
除了网站被封,李新德还遇到了人身威胁,但他并不害怕。一度传言,济宁有人出100万要买他的人头,听到这个消息,李新德只是嘿嘿一笑:“危险是无处不在,走在大街上还有被车撞的危险呢。” “我们的网站被封都是个别地方政府的非法作为,我对本届中央政府特别有信心。”李新德对中央政府充满了期待。
近期中纪委、中组部第二巡视组重视从“民间故事”和群众口碑中寻找腐败线索的做法也令他颇为赞赏,“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新一代国家领导人对反腐的信心和决心。”
如今,李新德已经结束了“光杆司令”的时代。网站现在有了5个加盟记者,还有专门的法律顾问。“我们不去做道听途说的事,我们只是普通公民,对于调查一些高层官员的腐败现象可能在财力、精力上都不现实,我们将主要集中在目前反映的一些问题上。”李新德说。
李新德的长远打算是将更多的民间舆论监督网站联合起来,制定一个公约,以便更好地开展舆论监督。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已有25年党龄的李新德信心不改,“党的反腐力量是很强大的,我并不孤单。”

Ⅳ 聊城李桂昆

基本属实,我们都见过.可以为你做证.

Ⅳ 权正良与权俊良是什么关系

安徽省六安市副市长权俊良遭遇舆论暴力

打着反腐维权的旗号,号称民间反腐英雄,却恶意歪曲事实、实施舆论暴力,背后甚至涉及金钱交易,很多“草根记者”正越来越偏离公平正义,成为社会一大毒瘤。安徽省六安市副市长权俊良日前就遭遇了一场舆论暴力,深陷流言漩涡而受到伤害,而这一事件也暴露出应对舆论暴力目前还缺乏有效的手段。
副市长遭遇软暴力
一个在境外注册的网站,于今年6月2日,在首页用最显眼的字号发表了一篇文章:《六安副市长堂弟当老板,欠农民工工资四百万》。
网文称:六安市副市长、霍邱县委书记权俊良有个堂弟叫权正良,权正良在霍邱搞房地产开发,因为背靠堂兄,权正良违法改变土地规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而政府各有关部门则积极配合,对权正良的行为一路开绿灯。
“权正良这个人我不认识,纪检部门已经查明了,我跟他根本就不存在关系。”对于网文称自己有个权正良堂弟之事,六安市副市长、霍邱县委书记权俊良很是气愤,十分明确地予以否认。
权正良同样也感到很委屈:“网文作者从来没有采访过我,所谓的违法改变土地规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都是无从生有,别有用心,其真实目的是当地的施工单位企图推翻合同,增加工程款约一千万元,故意捕风捉影扭曲事实。”权正良说,他与权俊良没有亲属关系,当地有数万人姓权,所谓“堂兄弟”完全属主观推断。
权正良表示,关于与施工单位霍邱三建公司的合同纠纷,目前已向法院起诉将依法解决。
舆论暴力强奸民意
但是,就是这样一篇没有事实依据、没有进行求证的文章,还是堂而皇之地刊登在了这个在境外注册的网站首页上。
而从这篇网文的“出笼”过程,也可以看出现在很多所谓的“草根记者”正越来越偏离社会道德底线,操控舆论,实施舆论暴力,从而使得舆论成了他们谋生的工具。
深入分析,很多“草根记者”实施舆论暴力的惯常做法是:先注册一个网站,为了躲避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一般将网站注册在境外。然后以投诉者的口气抛出话题,接着以记者的名义进行采访,再将采访的内容都一股脑儿写进文章里。文章发表在自己注册的网站的同时,在圈内博客、论坛等广泛发帖,形成舆论影响力。
这种看似有过“采访”痕迹的舆论暴力,其实与新闻报道完全不是一码事。首先,新闻报道都是客观真实的,新闻报道只对投诉者投诉内容属实的部分进行报道和监督;投诉内容不属实的,要么是捏造,要么是诽谤,如果发表出来,就是一种舆论暴力。
其次,新闻报道是舆论监督,而不是操纵舆论。很多舆论暴力实施者背后往往都潜藏着一定的经济目的,舆论成了谋财的道具,总是通过各种手段操控舆论,强奸民意。
政府部门积极澄清
尽管这是一场舆论暴力,但对于网文中所提及的问题,霍邱县相关部门依然十分重视,立即展开了调查。
而调查结果显示,网文中所谓的权正良违法改变土地规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都是投诉者一面之词,有的问题还是凭空捏造,完全不属实。
关于“堂兄弟”的问题:经霍邱、寿县两地公安机关调查了解,权俊良原籍系寿县三觉镇,现居霍邱县城关镇师部社区。权正良原籍系寿县三觉镇,现居合肥市包河区。权俊良与权正良虽为同乡、同姓,但不属于同一行政村,两人没有亲属关系,从无来往。
关于容积率调整问题:霍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经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县城同类老城改造项目调整容积率,企业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该项目土地出让金已在规定时间补交到位。网文所述内容不实。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没有接到任何个人欠薪的投诉,农民工工资已兑付,网文称拖欠农民工工资四百万与调查了解的情况不符。
霍邱县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工工资”是一根高压线,触碰不得。但现在,“农民工工资”似乎已成了一种筹码,常被一些施工方用来解决与开发商之间纠纷的杀手锏。这种筹码的过度使用,往往会对经济合同形成破坏,“情大于法”的现象经常发生。
应对手段苍白无力
政府部门的相关调查报告出来后,这场舆论暴力并没有平息。歪曲事实、捏造事实的网文依然在网上广泛流传。不仅当事人被伤害,政府的公信力也受到严重挑战。
有关专家认为,舆论暴力,无论是舆论事件的当事人,还是参与舆论暴力的网民,抑或是整个社会,其实都是受害者。当事人要承受来自外界的压力甚至是侵犯,而参与舆论暴力的网民则要花费时间与精力,卷入本该远离生活的无关事件,参与一场不耻的批判与对他人的侵犯。
也有专家表示,这种网络失范行为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政府、社会、网站和网民共同努力加以清除。广大网民要从自身做起,文明上网,让“网络舆论暴力”无立足之地。
不过,针对“网络舆论暴力”,有学者认为,应创造更多更好的渠道让民众表达他们的意见,更全面的意见表达和反馈机制,可以冲淡、中和那些极端言论,使人们得到更广泛的信息,从而在判断上趋于理性。

Ⅵ 有人说“我国反腐的关键在於网络反腐”。运用《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对这观点进行评析

伴随着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到一个新的信息时代,其中网络已渗透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存方式。 网络的功能已远远超出其诞生时的初衷,特别是当网络与政治连线时,直接导致各种网络政治现象层出不穷,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在于网络被直接应用于政治参与,成为政治参与的新途径、新场所和新工具,直接影响着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 在诸多的网络政治参与现象中,“网络反腐”日益呈现出强大的功能,展现出诱人的魅力。 本文拟从政治学理论的角度对“网络反腐”的内涵、机理、机制构建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网络反腐的内涵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网络反腐是指社会政治主体为了追求现代社会的核心政治价值,通过网络揭露、曝光和追查各类腐败行为的活动。 据此,网络反腐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涵:一是网络反腐的主体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作为社会组成单元的个体成员的网民,作为网络团体形式的网络共同体,以及作为社会核心层次的国家专门机关,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它们共同构成了网络反腐的主体;二是网络反腐的基本动因在于政治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 在现代社会中,“正义”、“平等”、“自由”、“民主”以及公民社会的价值等被视为核心政治价值。 社会政治主体出于对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对腐败行为进行监督、追查、谴责,以便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平、正义;三是网络反腐的载体是互联网络。 网络反腐是通过网络这个公共传媒发布、传播、反馈信息,进而形成网络舆论,引发舆论监督,引起国家专门机构的关注,从而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 二、网络反腐的基本机理 在信息时代,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型的反腐形式和途径,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反腐形式,具有其独特的机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反腐实质上是一种网络政治参与行为。 网络政治参与主要是指在网络时代,发生在网络空间,目标指向现实社会政治体系,并以网络为载体和途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一切行为。 我们也可以将其理解为“网络上的政治参与”,或者简言之“网络参政”。 依照我们对政治参与的一般理解,我们可以从政治参与的主体、政治参与的目标、政治参与的形式和手段等几方面分析网络反腐问题。 从主体看,网络反腐的主体与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不过网络政治主体又有其明显的特质。 例如,在网络上公民是以网民的身份出现的,网民本身具有虚拟、匿名等特质,恰恰是网民的虚拟特征,使得他们可以打消现实社会中反腐过程中的种种顾虑,公开揭露各种腐败现象。 从目标看,网络反腐的目标指向在于社会政治体系及其组成部分(包括机关和官员)。 从形式和手段看,网络反腐和网络参政都是民主、监督的体现,只是网络反腐的载体是一种利用新型公共传媒进行的权利反腐形式。 网络反腐的基本动因在于政治参与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参与观认为,人们之所以参与政治,是建立在切实的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这里的“利益”既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利益,更包括社会的公共利益,而这些利益是由“正义”、“平等”、“自由”、“民主”等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维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反腐的基本动因就在于政治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 正是基于社会政治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导致了网络反腐现象的出现和发展。 网络反腐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舆论监督。 一般而言,反对腐败可以分为国家机关利用公权力反腐败和利用公共传媒和社会舆论进行的反腐败,网络反腐本质上属于后者。 社会监督的种类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社会权力制约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 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共传媒,由于其特殊的组成结构特点(无中心、无边界),造就了它与其他传统平面媒体不同的特质,可以发挥更加强大的舆论监督作用。 对网民和网络共同体而言,网络赋予他们更加自由、独立的话语权,网络信息的互动有效性增强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实效性和便捷性,一旦网民在网络上通过发贴、发表评论文章、撰写博客、网络举报等形式提供反腐线索,曝光腐败现象,抨击腐败行为,引发广大网民的关注时,就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场,从而给有腐败行为的官员以巨大的压力,进而引起专门机构的关注,对腐败行为实施追查和制裁,达到反对腐败的目的。 网络反腐的关键在于阳光透明和及时反馈。 舆论监督的有效性取决于监督的透明度和监督信息的反馈度。 以公众对举报方式看法为例,中青报社的调查显示,公众对有效举报方式的排序为:网络曝光(35.8 )、传统媒体曝光(31.3 )、向纪委举报(17.2 )、向检察院举报(11.4 )、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3.3 )、向公安部门举报(0.5 )。 1 显然,舆论监督形式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其中的原因在于舆论监督更具透明度。 另一方面网络反腐是否有效还取决于监督信息的反馈度,包括社会公众对监督信息的反应和专门机构对网络监督信息的反馈,一般而言,社会公众对监督信息的关注程度直接关系着舆论监督的有效性, 也直接影响着专门机构实施反腐行动的进程,而专门机构对监督信息的反馈度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网络反腐的实效, 从这个意义上说,网16 “网络反腐”的政治学分析络反腐的关键在于监督信息的透明度和反馈度。 网络反腐的持续有效性在于长效机制。 网络反腐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廉政教育和集中整治行动,它是一种长效机制。 网络监督不同于传统监督形式,监督主体的匿名性极大程度消除了公众的顾虑,监督信息表达的自主性突破了传统媒体的种种限制,监督成本低而监督成效高助推了监督主体通过网络反腐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监督信息的互动有效性进一步强化了网络反腐的功能。 传统的廉政教育和集中查处整治行动可以使腐败分子有所收敛,但风头过后又会死灰复燃。 网络反腐是持续的、不间断的、“阳光普照”式的监督模式,它对国家公职人员产生着持续威慑作用,可以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是一种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网络反腐形式与手段的多样性增强了网络反腐的效果。 从网络反腐目前所表现出的形式和手段看,已经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网络论坛、网络博客、网络播客、反腐网站、电子邮件、人肉搜索、网络举报、网络公示等等形式层出不穷。 可以预计的是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每一项网络技术的突破和发展,都会被运用于网络反腐,都会进一步增强网络反腐的效果。 纵观我国网络反腐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看到,从 2003 年的“孙志刚事件”、“宝马撞人案”的网络论坛发贴举报,到 2004 年的“下跪的副市长”事件反腐败网站“中国舆论监督网”的建立,再到 2008 年的房产局长“天价烟事件”等等,网络反腐的形式更加多样,效果更加显著。 三、网络反腐的特点 相对于一般意义上传统的反对腐败的诸多形式而言,网络反腐表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一是虚拟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网络反腐活动所依附的空间是一种不同于现实的电子空间,网络空间看似是虚拟的,甚至网络反腐的主体往往是以虚拟的网民身份出现的,但从网络反腐的表现看,网络反腐关注的确是现实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具有显著的现实性。 这是由于网络空间作为信息时代人类生存空间的进一步延伸和现实社会的再创性反映,与现实社会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 因此,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实施反腐行动,总是反映出现实的社会问题。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并不能直接带来反腐的有效性,有时可能出现虚假反腐信息的出现,只有当网络反腐的虚拟性与现实性实现有机统一时,才能实现网络反腐的有效性。 二是知情权与监督权的统一。 网络的发展为实现网民的知情权提供了技术上、物质上的保证,根据网络所提供的信息,网民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从而获得知情权。有人曾形象地将网络比喻为社会监视器,网民的监督权往往具体化为网民对各级官员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对他们的腐败行为进行大胆的揭露,从而实现其监督权。 但是,这种监督权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监督,也不是政治学所讲的权力制衡,它本身属于社会监督的性质,代表着网民的政治权力,是知情权与监督权的统一。 三是数字化与在线化的统一。 网络中的反腐信息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在网络中传播的,网络通过将各种反腐信息变成为由“0”和“1”组成的数字信息在网间传递,又通过数字技术将数字信号转变为文字、图像、声音等信息展现在政府和网民面前,形成信息的互动和交流,表现出“数字化”的特征。 与此同时,“在线参与”成为网络反腐的基本方式,网民们可以坐在家中通过网络接收、发布反腐信息,参与社会热点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引发公众舆论和相关部门关注。 因此,离开“在线”也就无所谓“网络反腐”,实时在线成为网络反腐的基本特征。 四是平等化与有效化的统一。 在信息时代,网民们具有平等的主体地位、平等的政治权力、平等的参与机会,以及平等的话语权。 在网络上,不论你在现实社会中的地位如何,贫富差距怎 17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0 年第 9 期样,都可能在网络上为公众所认识、认同,甚至是拥戴。 正是由于地位和权力的平等化,使得所有网民均有机会和可能参与网络反腐。 也恰恰是平等化的参与机制,可以有效地拓展网络反腐的覆盖面,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监督和强大的社会“舆论场”,进而提高网络反腐的有效性,使腐败分子“望网却步”。 四、网络反腐机制的构建 1、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法律保障机制,实现网络反腐法治化。 人类社会发展的无数事实雄辩地证明,实现社会治理的法制化是保障社会有序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法律保障机制,实现网络反腐的法治化既是规范网络反腐行为的需要,更是网络反腐合法化的需要。 互联网开放与平等的特点,在给网络反腐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可能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必须对网络反腐行为进行法律界定和规范,必须建立一整套既有广泛约束力,有具有针对性的,符合网络空间特点的《网络法》及其配套法律体系,通过法律明确界定网络反腐行为的范围、方式、途径,通过法律规范网络反腐行为,使网络反腐在法制的框架内得以健康发展。 2、加强技术创新,构建专业网络反腐平台,畅通网络反腐渠道。 维护网络反腐的正常秩序,不但要依靠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同时也离不开强制性的技术控制手段。 我们应当看到,网络反腐中出现的诸多不利因素,往往是与网络技术本身的不断发展相伴而生的。 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由于技术来了的问题最终还需要技术创新本身得到解决。 要通过技术创新构建专业的网络反腐平台,畅通网络反腐渠道。 构建从地方到中央的专业网络反腐平台,可以有效解决网络反腐信息反馈滞后、网络攻击等问题,克服网络反腐的随意性弊端,保障网络反腐平台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构建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网络反腐的效率。 作为网络反腐的重要主体,国家专门机关,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要建立网络舆情监督的快速反应机制,设立专门舆情分析系统以及部门和专业人员实时浏览网络,可以在第一时间应对“网络曝光问题”,监控网民对公职人员的反腐信息。 换言之,有效解决政府监督与社会民主监督之间的信息对称问题是实现网络反腐有效性的必然选择。 通过快速反应机制,网络反腐主体及时在线监控网友对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等方面的举报信息。 一旦发现,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即时发布信息回应,使举报信息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从而有效提高网络反腐的效率。 综上所述,网络反腐实质上是一种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其基本动因在于政治参与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作为一种社会舆论监督,网络反腐成败的关键在于反腐信息的阳光透明、及时反馈和长效机制的构建。 “网络反腐”具有虚拟性与现实性、知情权与监督权、数字化与在线化、平等化与有效化相统一等特点。 促进网络反腐的健康发展必须从法制、技术、机制等方面实施综合治理。

Ⅶ 新闻调查与中国舆论监督网的区别

新闻调查是那的?

Ⅷ 我要写宪法论文

有一篇差不多的宪法论文,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

关闭民间举报不利于“公民社会”的形成

因为涉嫌违反《刑事诉讼法》,沈阳首个民间举报网站——“中国举报网”被关闭了。从创建到关闭,这个网站的“寿命”总共1个月零7天。(《华商晨报》 2004年09月06日)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下发的《通信网络断开接入决定书》写道:经沈阳市公安局检查认定,你开设的“中国举报网”涉及的以电子邮件形式,接受群众举报信息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个人无权受理公民举报和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属违法行为。根据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断开违规使用和经营通信网络接入管理办法》第三条五款之规定,决定从2004年8月27日起,断开对你单位的通信网络接入服务

笔者查阅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从该规定来看,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向司法机关报案或者举报犯罪,但并没有禁止单位和个人向其他个人举报犯罪,按照“公民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理,怎么也推导不出“个人无权受理公民举报和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及开设举报网站属违法行为的结论。因此,只要不从事传播黄、赌、毒及危害国家安全、侵犯他人名誉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公民个人和单位都可以开设民间举报网站。当然,民间举报网站在从事监督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但这不是取缔其的理由,因为如果网站涉嫌侵权,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相反,关闭举报网站涉嫌对公民言论自由和监督权利的侵犯。《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因而,公民在向国家机关举报犯罪的同时,向其他公民和媒体举报犯罪以寻求援助,其他公民有权接受这种举报进行核实,都是公民行使正当权利的体现,关闭举报网站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剥夺的公民言论自由和监督权利。而且,如果按照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的逻辑,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和进行了舆论监督的各大媒体全部最好关门了事,见义勇为者也趁早回家,因为他们不是国家司法机关,而他们监督和与犯罪斗争的前提大多是要有公民的举报和求助及进行核实,而这是“属违法行为”,多可怕的一顶帽子!

开设民间举报网站非但不违法,而且还更有利于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对权力的监督。我们看到,近些年来,民间举报网站借助网络的力量,在反腐败斗争中起到了国家机关和传统媒体不可代替的作用,受到民众的广泛欢迎。民间举报网站为涌现更多负责任的公民,培育监督政府和在更大程度上自立、自主、自我管理的“公民社会”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和渠道。中国舆论监督网对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李信的腐败行为的揭露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正是该网站的揭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李信才得以被及时查处。

因而,用对《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来解释关闭民间举报网站的理由是掌握权力的部门的一种权力话语霸权和“强盗逻辑”,其本质是惧怕公民权利意识的崛起和贪恋权力对社会控制的无所不能,其结果必然会打压正在形成的“公民社会”。笔者建议,“中国举报网”的创办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争取自身的合法权利。

还有其他比较多的文章,http://paper.lw365.com/Html/01400/01402/index.shtml
你看看里面有没有可以帮到你的

Ⅸ 联系实际讨论作为社会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的舆论监督所具有的功能

个人讨论提纲: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

舆论监督不是新闻监督,但舆论和新闻是紧密相连的。新闻媒体是传播意见进而形成舆论的工具,但新闻本身并不就是舆论,所以舆论监督并不等于新闻监督。

舆论监督的功能作用:

第一、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 第二、舆论监督的社会调整功能。 第三、舆论监督的社会控制功能。 第四、舆论监督的社会制衡功能。 第五,舆论监督是一种动态平衡的社会监督。由于社会监督对滥用权力的行为及其责任者有要求国家对其进行法律制裁的权力,由此体现了社会监督的惩戒功能。

实际例子:
2003年3月20日,湖北青年孙志刚因未带证件,在广州收容所被打致死。4月25日,《南方都市报》率先对此进行披露。5月13日,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缉捕归案。此后,《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又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了深入反思。6月20日,实行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

原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济宁开发区主任李信,在贪污受贿等丑行败露后,采取一切手段迫害知情人,甚至下跪推脱罪行。2004年6月10日,“中国舆论监督网”刊登了相关文章和李信的下跪照片,随后,《南方周末》等媒体全面报道此事,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7月26日,李信被依法逮捕。

2003年8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黑道霸主”刘涌死缓。21日,《外滩画报》刊登题为《对沈阳黑帮头目刘涌改判死缓的质疑》的评论,各媒体也相继发表评论,质疑刑法专家的意见。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刘涌案并最终判处其死刑。

Ⅹ 穆祥友案件不明

我今天在天津看见了声势浩大的讨伐,怎么新闻上没有,是不是被压了!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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