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资产监督
㈠ 村财务监督组织部干部如何产生
浅析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些年来,我镇始终重视并不断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推行了“村财村用镇监管”制度,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但从群众的反映和近期查处的村干部违规违纪案件剖析,村级财务管理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综合分析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现象特别突出。我镇74个行政村,大部分村能够将所有收支纳入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管理,但仍有相当数量的村存在着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有的村只将部分收入入账,另一部分资金则由村干部个人掌管,特别是除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直接管理的村级收入(转移支付等)以外的其他村集体收入(例如机动地发包收入),大部分由村支部书记个人掌管资金的去向及用途,形成了体外循环、账外账,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一些村不按规定到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报账、记账,临时在一张纸上记下收入和支出,形成“片片账”。二是有些村没有建账,有的即使建了也不全面,大多为一卷一卷的发票和单据,形成“卷卷账”。三是有的村干部人人染经济、个个都管账,村干部中一人一摊钱、一人一摊账,形成“摊摊账”。四是部分村班子上任不交账、下任不接账,形成“节节账”。五是个别村多年不记账、甚至“一人一本账”或收支不记账,形成“糊涂账”。六是个别村支出票据不规范,到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报不上账,就自设一本账,形成“账外账”。
(二)报销不使用正规票据,手续不规范。按照有关规定,村级支出必须要有正规有效的可报销支出票据,按财务规范进行会签后,才能准予报销。但在目前村级财务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票据只有审批人,而无经办人、证明人;或者有的大额票据只有审批人、经办人而无证明人;有的票据既无审批人又无经办人、证明人;有的无正式发票,不使用上级规定的规范票据,而是用白条下账,更无任何附件。从审计查处的几个村的账务看除了在城里吃饭的部分单据是正规票据外,其余的均为白条或自制现金支出单,造成报账员到支付中心报账不能通过审核,无法入账。
(三)民主理财小组不理财、难理财,形同虚设。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不健全,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推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人员直接由村干部任命,民主理财小组只是迎接上级检查时墙上的一个名单,从未行使过理财权利,履行过理财义务,对村级管理听之任之,不能代表群众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村民主理财专用章和民主理财组长的个人私章由村支部书记或者报账员保管,村干部自己花钱自己审查、直接盖章,致使民主理财小组不理财、难理财,形同虚设。
(四)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一方面以支代收。一部分村主要干部将自己所收取的村集体收入自行开支,年终用白条或发票和工资抵扣。村集体与农户的内部经济来往,不通过现金,而直接进行内部抵销,坐收坐支现象较为严重。另一方面,账款一人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账款分管。但是有的村不将收入上交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支部书记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包办代管,一个人说了算,报账员成了“记账员”,出纳成了“票据保管员”,支部书记的口袋成了财务室,报账员、出纳形同虚设,根本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更有甚者,个别村支部书记一手支出、一手捂钱袋子,有了发票放在抽屉里,没有发票记在日记本上,个人日记本成了村集体的凭证和账本;有的村多年不记账,有钱就花,花了就完;有的村干部把集体资产当成私有财产,一旦出了事情,面对组织调查,装糊涂、绕弯子,一问三不知,企图蒙混过关。
(五)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部分村财务公开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存在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的现象。能见“阳光”的事情就公开,见不得“阳光”的事情就不公开或者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有些财务公开表述不清、条理不明,与账面不一致;村里“小金库”的收支和账外账的情况从来不公开,千方百计躲避上级检查和群众监督,群众无法了解真实情况。
(六)村干部挥霍公款现象严重。一是开支随意性大。有的村一年集体收入很少,甚至连正常的运转都很难维持,但村干部在花钱时,从不考虑这项支出是否必要,有钱就花,没钱想办法贷款,信用社不贷给村集体,要么以个人名义贷,要么高息借贷私人的款。有的村干部以外出招商、追逃计生对象等为由,用集体资金外出游山玩水。从了解的情况看,多数村庄财务收支失衡,支大于收。二是非生产性支出过大。从审计查处的几个村的财务支出情况看,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吃喝招待等生活开支过大,成为个别村干部牟取失利的“灰色地带”。村“两委”干部都能随意安排钓鱼,一年的账面支出达2万多元。有的村干部用集体资金到城里吃喝玩乐。有的村超标准发放干部工资,以各种名义发放干部补贴和奖金,村干部丢牲畜、柴禾垛被烧等损失都用村集体资金补偿。
(七)盲目搞建设,村级债务有上涨趋势。自税费改革以来,村集体收入逐渐减少,上级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仅能够勉强维持村级的正常运转,部分村因欠债及利息、在职及退休干部工资过多,特别是非生产性开支过大及举债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等原因,造成村级债务化解难度大,且有不断上涨的趋势。
二、造成的后果
(一)滋生了村干部的腐败行为。由于村干部支配财务随意性大,加之对帐外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管,无形中给一些村干部乱支滥花、大吃大喝、铺张浪费造成了可乘之机,形成了村干部不廉洁的土壤,出现了公款私存、公款私借、挪用公款、侵占集体资金等不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村级干部队伍的形象,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二)淡化了党群干群关系。由于一些村村务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规范,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引发上访,造成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综合分析近年来的信访案件,多数是针对村干部财务不清的问题。
(三)干扰了村级工作的正常展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些村集体转移支付以外的收入较大,其账外循环造成的开支随意性和村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导致群众心不平、气不顺,直接影响了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三、产生的原因
上述问题的产生,归结起来,主要原因有:
(一)村干部的自律意识差。一方面私心严重。有的党员干部党性不强、意志不坚定,经受不住新时期权欲和名利的考验,时时处处“我”字当头,把党的宗旨、群众的利益放到一边。另一方面,无责任心。部分村干部认为身在农村再干也就是个村官,不如趁着自己有权抓紧结交一些朋友,处几个有权有势的“关系”,以后能派上用场。这样,便借工作之机、慷集体之慨,或请客或送礼或玩乐,认为只要不进口袋进“皮带”(装进肚子里),什么事都没有,不惜用集体资金挥霍浪费、假公济私。村干部之间、村与村主要干部之间有的是相互利用,集体资产管理不严,仅凭个人一句话就将村里的资产拱手相送。
(二)村级对财务问题重视不够。有些村干部普遍存在着“重任务、轻财务”的片面认识,认为当前的农村工作只要搞好计划生育和社会稳定就万事大吉了,岂不知财务管理不善,早就给村里稳定埋下了隐患。有些村干部不熟悉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认为自己虽然把钱花出去了,但为群众办了事,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至于记不记账、遵守不遵守财务制度无关紧要,上面一旦追查下来,只要把经手的日记本交上去就可以了,如此等原因造成财务管理新老问题不断。
(三)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一方面村级民主监督不到位。一些村因资金存在“体外循环”现象,造成财务公开的内容与实际不一致,公开力度不够,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民主理财小组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另外,分散的家庭经营,使不少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另一方面,镇里对村级财务监督检查的力度还不够大,使村级组织和干部在理财上存有较大随意性。
(四)财会人员队伍素质不高。一是人员不稳定,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但是,目前部分村的财会人员是由村干部指定,用的大多是自己的亲信。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还有一些村在挑选财会人员时,不是从工作考虑,而是完全凭个人好恶和感情办事,对那些坚持原则、不听自己话的财务人员随意更换,导致一些素质低下、根本不能胜任财务工作的人,被选拔到会计岗位上来。二是业务水平低。部分村会计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不高,业务水平差,办事效率低。三是政治素质差。有的村级财会人员与村主要干部结成利益共同体,浑水摸鱼,从中渔利,对村主要干部经济上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听之任之,更有甚者与村主要干部同流合污,虚报支出从中牟取私利。
(五)某些政策因素引发村级财务管理不善。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规定,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财村用镇监管”,村级开支由“拨付制”改为“报账制”,村级所有支出都要有正式发票、完善的手续才能到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报账,否则不予核准报销、入账。然而,从当前村级财务支出的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支出都没有正规发票,一些开支如维修生产路、使用零工等也无法取得正规发票,使一些开支无法在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报销。对这部分支出单据,村里便不得已地另设一套账,久而久之,村集体收入也不上交,造成账外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形成了村干部滋生腐败的土壤。
四、对策与建议
解决上述问题,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教育、监督、制度、惩处并重,努力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一)提高村干部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广泛开展党的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切实解决村级干部思想和观念上存在的问题,督促他们自觉端正思想,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高度来认识,积极探索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民主理财观念不强的问题。
(二)健全完善对“村官”权利的监督制约机制。现在,村级现金管理、民主理财等财务规章制度已经建立健全。关键是要落实好、执行好。一要严格“村财村用镇监管”制度。将村级所有收支纳入镇经管站管理,坚决杜绝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现象。二要改革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当前,民主理财的过程主要在村内进行,由于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干部指定,“民主理财专用章”和民主理财小组长私章由村干部保管,村级民主理财实际上是少数村干部集中记账后到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报账,村干部指定的民主理财小组人员无法参与民主理财活动。鉴于此,可考虑将现在的“村报账日”改为“村民主理财记账日”,在镇经管站设立村级民主理财中心,履行一定的程序后,将民主理财专用章由村级民主理财中心统一保管,各村财务会签人员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按照规定日期(一月或一季度一次)到镇民主理财中心,在镇经管站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集中审核上月收支票据,然后进行镇级审核入账。这样做,工作量虽然比以前大了一些,但避免了村级记账的暗箱操作,实现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保证村级民主理财的质量。三要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审批备案制度。严格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流程,所有村级民主重大事项决策要贯彻“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必须经过“四议一审”,即:村干部动议、村“两委”会议合议、党员大会复议、镇党委政府审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五个步骤。村里一次性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支出和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确需贷款,以及土地调整、工程发包、“四荒”承包、宅基地划分等重大事项,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形成决议后,要报镇党委、政府审批许可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违反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这样,村里的事,事前有人制约,事中有人把关,事后有人监督,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行为,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水平和工作透明度。四要加大村务公开力度。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干部报酬。水电费、招待费等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列项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针对村级财务运行状况,特别是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等现象,适时开展清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严厉查处。五要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考核。由镇经管站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村财务管理及执行重大事务审批制度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制定实施细则,严格程序操作,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差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增强村级组织和干部抓好财务管理的责任感。
(三)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适应全镇村级民主理财中心的工作需要,充实加强经管站的工作力量,把各管区、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分工明确到每个人。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推选,预备人员要经镇政府考核后任用。要保证财会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独立性,没有特殊情况,村级不得擅自调整会计和现金出纳员;村主要干部不得兼任会计或出纳员,现在兼任的必须立即调整,坚决避免任人唯亲的现象。要注重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各种形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素质优良、敢于负责的财会人员队伍。
(四)坚决制止村级债务的攀升。教育引导各村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考虑本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对各类建设项目要以不加重农民负担为底线,以不增加村债务为前提,不能盲目铺摊子、搞攀比,不能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更不能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坚决制止村级债务的增加。
(五)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严格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和法律责任,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庄镇经管站
2011年3月
经管站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二、认真审核和办理财务收支,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三、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正确及时地录入会计数据,形成会计分析报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网络安全。
四、按照张庄镇经管站农村财务管理的有关办法,严格把好资金进出关,对手续不全的票据,拒绝资金划拨和进行收支入账。
五、按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六、加强对各村报账员业务指导、监督,按时进行交接账工作。
七、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因工作失职,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管站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掌握金融纪律政策,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严格保守工作秘密,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不得对外泄露代管单位资金使用情况。
三、搞好现金管理,把好现金收付关,保证资金调度安全。
四、禁止坐收坐支现金,严格控制库存资金限额,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与会计、开户银行做好对账工作。
五、对造假、无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的票据;越权审批的票据等不符合制度规定的票据,一律不得给予报账和进行账务处理。
六、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承担法律责任。
㈡ 乡镇人大如何做好监督村级财物使用的议题
三管齐下:
1、乡镇人大:严格报账制度,制定各村财务公开制度(举报电话),开展廉政党风建设
2、村两委自检:资金使用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村上财产实时名册,制定会计岗位责任书
3、村民(党员)监督:村上应定期对财务使用情况向村民代表及党员说明,并公开资金使用明细,接受全村村民的监督,村民有异议的可向乡镇举报。
㈢ 村集体财务监管由谁负责
村集体财务监管由村民代表负责,成立民主理财小组。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村级应当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每届任期一年。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当选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代表群众意愿的人员。
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经全体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人员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民主理财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选举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工作由村党组织负责组织。
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
村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对本单位的下列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一)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财务计划和收益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
(三)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
(四)负责对本村已发生的财务收支业务进行审查。
(五)负责对村集体资产的变卖、出租、出让等情况进行监督。
(六)负责对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㈣ 农村的财务谁监管
村委会都有管财务的呀!书记,村长,会计,出纳,这四个最基本的位置都有配备人的,只是看你们村上有没有村务公开栏或者财务公示这些。
㈤ 村级财务管理为什么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困难
产生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原因
(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是村财乡管流于形式,村级账务未全面反映村级财务的收支情况。大部分只体现财政补助的村级公务费的使用情况及村干部工资发放情况,对村级其他收入、资产、负债等未完全入账;乡镇重记账轻管理,只记账,不审核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和开支合规性,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条得以入账。二是管理水平滞后,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远滞后于形势的发展,无法解决新形势下所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内控制度不健全,如部分开支无经手人、领导签字,未注明支出用途等。四是民主理财制度执行不力,财务公开未落到实处。
(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多数村委会会计人员学历较低,很少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会计基础工作较差,缺乏会计业务知识,会计记账方法止于“流水账”。二是村干部财经纪律意识薄弱,随意扣减农户专项资金。三是白条列支现象非常严重。四是坐收坐支现象严重,村级报账员未及时缴存收入和报销支出,出现公款私存、账面现红字的现象。五是资金、资产管理混乱。集体资金被村干部长时间随意个人挪用,成为呆账无法收回;未对集体资产进行建账管理,归属不清,部分集体资产逐渐变为私有,造成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三)认识不到位。
一是部分乡(镇)领导和村干部不够重视,造成各项制度执行和落实的力度不够。绝大多数村虽然制订了各项会计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却仅仅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没有落到实处。二是村干部理财意识淡薄。将民主决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都抛之于脑后,而不是从人民利益出发。
(四)缺乏监管。
一是对村干部制约不严。由于无有效的制度约束和惩处机制,加之村干部文化水平低,有的村干部不熟悉财会知识、财经法纪观念淡薄,导致村级财务个人说了算,长官意识严重。二是财务审计监督缺失。村级财务基本未接受过审计,村级审计监督成了“薄弱点”。三是会计监督不到位。乡(镇)对村级财务监督不到位,村会计的监督职责没有充分发挥,村级理财小组未履行监督职责,导致村级财务无人监管。四是村民法制意识薄弱,民主监督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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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站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啊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站属于是事业单位。
其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
1、不以盈利为目的。
2、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所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站属于是事业单位。
(6)村级资产监督扩展阅读: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站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意见。
2、对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界定、资产经营等工作进行指导。
3、对全区各镇、街道、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以下简称各街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资产经营、资本收益、资产保值增值、业绩考核等工作进行汇总、指导和服务。
4、做好镇村企业的财务管理、分配统计的指导服务,帮助各街镇建立健全清产核资、内部审计、产权登记、财务会计、资产报告和民主管理等制度。
5、协调处理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纠纷和资产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㈦ 关于加强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及村务公开问题调查研究
开展“三个中心”工作,即“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招投标中心”和“会计服务中心”,以此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不断健全和完善镇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明晰公有资产产权,明确资产主体范围,增强资产监管透明度,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增加集体收入,降低工程成本,遏制权钱交易,预防权力腐败;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不合理支出,是一项十分紧迫而又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一、通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盘点资产,摸清家底长期以来,乡镇、村两级国有和集体所有制资产、资源普遍存在管理不够规范、资产状况不清、账物不符、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等情况。 对镇村两级公有资产进行监管,加强和规范公有资产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的工作。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每年都投入一定额度的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农、林、水、畜、机”等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治理、农机更新、环境改善和科技推广,而这笔资金中大部分用于购建固定资产。近年来,审计发现由农业专项资金购建形成的国有固定资产存在流失问题,表现于:一是有帐无物;二是有物无帐;三是帐实不符,无形中造成固定资产管理失控和不同程度的资产流失。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领导对这部分国有资产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二是对这部分国有固定资产核算要求、管护措施、制度规定和具体责任不明确。三是固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工作滞后,对用农业专项资金购建的这部分国有资产尚未纳入监督范畴。5月10日,中国财经日报报道:国有资产流失最大的漏洞其实是监管漏洞——如果监管漏洞不修补,即便建立起企业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也不可能自然闭合。如果监管严密,国有资产流失就能有效控制;只有监管存在漏洞,才会导致效率低下或浪费、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从而演变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国有资产如是,企业如是,镇、村资产的监管亦如是。(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成立镇、村公有资产领导小组,可以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人大主席、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一名党委委员为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可下设公有资产监管中心,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公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确保镇、村公有资产管理规范,使用得当,处置合理。各村也相应成立监管小组,确定专职监管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产核资是公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各乡镇应当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站所、各村组织人员对所有的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盘点,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在建工程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等各类报表,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并填报相关表格。(三)实事求是,合理处置。摸清家底后,监管中心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指导村、站所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处置,具体在盘点清产的基础上,各村、站所对一些盘亏、盘盈、不实的固定资产逐一查明原因,拟定处理意见,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中心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四)明析台帐,管好资产。通过对镇、村两级公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中心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延平区峡阳镇江汜村村民王某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村集体购买的一台碾米机归还,并明确记载入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的监管台账。07年6月23日,江汜村将清产核资情况向村民公示后,有村民质疑这台碾米机的去向。经多方核查,村集体资产监管领导小组人员将碾米机从王某那追了回来,价值1万多元的集体资产重新归回村集体。水北镇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0份,标的额510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二、委托“招投标中心”进行阳光操作,处置家当在农村因小工程建设面大量广,如果监管不严,以权谋私的现象就会时有发生。如果将招投标制度延伸到镇、村,把镇、村数千元的小工程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让每笔经费的使用都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就能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实施招投标制度是镇、村政务公开的内容之一,通过公开招投标,既遏制了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维护了农村的稳定,又保证了干部廉洁从政,提高了民主法治和监督力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参与、公平竞争权,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一)建章立制,规范程序。近年来,由于镇村小工程规模界定不明确,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职责不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时有发生。“少花钱多办事,让基层群众满意”是推动这项工作的初衷。“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是要求各村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办理,各村不再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规定工程建设投资额2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标的1万元以上,山林权属转让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必要时还应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各村将相关资料统一报“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审核后,由“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 90年代末,邵武市水北镇就尝试以法律服务所为主、经管站协助和部门配合的模式,探索农村民主管理的试点工作。先后在大漠、龙斗村摸索林木、林地承包改革,在大漠打破集体林木招标转让的先河,实行每亩无偿上交2—3立方米原木给集体,林木价格按树龄、林种、质地不同,每亩200元—400元进行公开招标。投标那天,龙斗村竟有800多名村民参与投标承包,省民政厅一行在龙斗村调研见状赞叹:规模之大、秩序之好、积极性之高在全省实属少见。(二)严格监督,强化管理。为加强对小工程招投标的监管,必须组成专业的督查小组,对各镇村招投标情况不定期监督检查。同时组织成立由镇纪委牵头,人大、司法所、财政所、农村经管站参与组成的镇招投标管理小组,对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职权受理并查处招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来,山东省胶州市通过强化监督,先后取消了4个工程建设单位在本市承建工程的资格,对 6名主要负责人、9名直接责任人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水北镇从2002年开始,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全面参与资产、林木的评估论证,反复计算工程造价,千方百计挤掉造价中的水分,从而提高了评估和预算的准确度。(三)把好三关,公开公平公正。一是信息公开关。对纳入“镇村委托中心”统一运作的项目,必须在镇村公开栏进行公示,由“镇村委托中心”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二是标的评估关。各村要成立标的评估预算小组,由部分村干部、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保证工程项目预算评审和资产、资源价值评估结果的准确。三是现场运作关,在乡镇设置固定的招投标场所,将原先分布分散在各村的招投标活动统一集中到乡镇进行。“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负责主持招投标会议,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和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竞价和招投标活动参照《拍卖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则进行。在资产和资源转让过程中,采取“保留价”,即在评估底价基础上再设一个“保留价”,报价只有高于“保留价”才有效,防止围标、串标现象发生。三、依托“会计服务中心” 托管村账,规范收支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村民关心的热点,村财收支情况始终是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村财白条抵库现象屡禁不止,滋生了许多人情账、利益账。有的会计科目使用混乱,出现账实不符等现象,会计资料失去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基层班子的团结和党群、干群的关系融洽。成立“会计服务中心”,从财政、经管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各村的分帐户。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的帐户,由服务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一)做到“三个统一”。一是统一银行账户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原则,在委托授权的基础上,对各村银行账户进行集中管理,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在金融单位设立“村集体专户”,各村的自有资金、国家下拨财政性资金、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变现收入等,全部纳入“村集体专户”,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以村为单位和分户记账核算。各村收入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由“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进行核对、核销,资产按时上缴“村集体专户”。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禁止资金体外循环。 二是统一支出审核把关。实行村集体账户集中管理后,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其限额根据各村规模大小、可用资金存量等情况,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核定。日常小额支出项目,从领用的备用金中列支,村级重大项目开支,要经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同意,报“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审核后,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拨款手续。 三是统一由中心代理记账。各村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改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每月向村级会计服务中心报账。每张入账票据须经过村组织负责人审批、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然后再经过“村级会计服务中心”代理会计的复核和中心主任的审验后方可入账。(二)把好“三个关口”。一是严把资金收入关。村“两委”组织收入时,必须按照村级收入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收取前由村报帐员编制收入明细表一式三份,由村负责人、村报帐员及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分别签字盖章后,一份张榜公布,一份由报帐员存查并据以收取款项,一份报代理中心存档并据此领取收款收据。村级各项收款必须使用市农业局和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款收据,否则交款人有权拒付,镇财务代理中心不予记帐;收款收据只能由村报帐员一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给他人使用;各村领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登记镇村两级票据领用登记簿,填写票据起止号码,并由领用人签字盖章,用完后将存根交回经管审计中心核对无误后,办理销号手续,换领新收据;收取的款项必须在三天内交代理中心代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准坐支。二是严把大额资金支出关。村级财务代理后,取消或变更原村级银行帐户,由代理中心统一在银行分村开设帐户,留存代理中心和村级双方印鉴,对资金实行双重管理。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代理中心根据各村实际规定500—1000元的备用金。村级发生支出时,必须从备用金或预算审批拨回的资金中开支,严禁坐收坐支。对村级大额资金支出,先经村“两委”研究、村民理财小组同意之后,填写预算资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村民理财小组和村“两委”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镇经管审计中心审核,由镇分管领导或镇长审批后,由代理中心出纳员按审批额办理拨款手续,拨付资金。对村级一般非生产性开支1000元以上、工程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开支10000元以上支出,由镇长审批;对村级一般非生产性开支1000元以下、工程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开支10000元以下支出,由镇分管领导审批。三是严把现场审接关。镇代理中心审接员在各村每月的固定审接日定期进村现场审查接帐,由村负责人负责召集村“两委”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民主理财会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有2/3以上参加;否则,审接员不得审接,村负责人必须择日重新召集。四、“三个中心”对监管“三资”的积极作用近年来,用“三个中心”来管理“三资”的办法深得干部的欢迎和群众的拥护,不但使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壮大,而且铲除了以往村级经济诱发腐败问题的土壤,让村干部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增加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章理事”的格局基本形成。山东省胶州市从干群最为关心的农村财务、工程、资产三个重点问题入手,建章立制,使之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建立起村级经济活动规范的运作机制,不但使集体经济获益,而且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增强了村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按章办事的格局基本形成,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保护了干部,也赢得了民心。水北镇原村集体购买国库券近万元,长期财务挂帐;通过这次清查,一任追一任,有60%已有着落,原镇政府干部宿舍30多套,住宿人员调换失控,房租几年无从收取,有的甚至私人转租收取租金,通过这次清查核收,为镇政府收取租金3-5万元。(二)提高了村级“三资”管理的有效性,“有钱办事”的条件日趋成熟。在过去的财务管理方式下,乡镇经管审计中心对村级日常经济收支事项的审计,往往停留在业务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备性上,而对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的确认上却存有较大难度,因而难免出现一些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现象。实行村级财务代理后,代理中心人员会同村民主理财小组人员、村“两委”成员、村报帐员一起对村庄经济业务来往就地审计,有效杜绝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了非生产性开支。南平市在推行“三项制度”后,使村集体“三资”监管有了具体的抓手和载体,借助这一平台,解决了目前南平市乡镇监督人手少,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截至2006年底,南平全市共开展了1608场招投标活动,为村集体增收节支6372万元。邵武市水北镇从92年开始执行公开招标制度,已组织了土地林地承包、林木转让、道路硬化、校舍工程招标400余场,增加集体收入达700多万元,节约工程支出200多万元,避免集体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特别是2005年招投标委托中心成立以来已组织了14场工程发包,标底251万元,节约工程支出28万元,增值150万元(三)促进了村级民主理财,“有人管事”的目标初步实现。实行村级财务代理制度,使广大农民群众通过村民理财小组落实了对村级“三资”活动的决策权;通过“审接日”审议、公开公平进行集体资产处置落实了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权;通过财务公开、村级小工程公开唱标阳光操作落实了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知情权,真正做到让群众事前参与,把好决策关;事中介入,把住执行关;事后评议,把握奖惩关,使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找到了切入点,激发了民主决策的热情,增加了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山东省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胜利村是个拥有集体资产2.2亿元的富裕村,近几年年年都有大小工程建设。2005年农贸市场、佳乐家超市两个大项目投资额达2亿多元,幼儿园装修等6个小工程标投资额达6700多万元,大项目由市里组织招投标,小项目由办事处和村进行招投标,从项目论证、落户到验收、资金拨付,全过程都有村民代表和理财小组参与,一切皆在群众眼皮底下操作。南平市通过“三个中心”的监督把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阳光作业”,有效阻断了村干部“暗箱操作”的机会,近三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村主任干涉“三资”管理使用方面的违纪案件77件,与实行“三项制度”前三年相比,案件总数下降了34%。总之,“三个中心”相辅相成,成为了管理集体“三资”的制度有机体,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了村务管理,有效遏制了腐败之风,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了新农村的和谐发展。资产监管中心、招投标中心、会计服务中心这三项制度紧密相连,环环相扣,整合了镇村两级力量,改变了以往单一的监督管理体制,实现了镇、村两级协同运作和镇、村、民三层监督格局,使农村基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由过去的“单兵突进”到现在的“整体推进”,达到既监管钱物、又监管资产和资源,既监管“三资”使用结果、又监管“三资”使用过程的目的,使农村基层“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从不完善到完善,制度建设也从不规范到规范。该体系的建立,变“三资”由过去的“粗放式”管理逐步转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督管理轨道,开辟了新时期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管理的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当前乡镇与建制村关系中容易出现的“直接管理越位、疏于管理漏位、间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使农村基层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㈧ 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
创新公开机制,严把“清理登记关”
实行“三个确定”。一是确定各村党支部及村委会为农村“三资”清理的主体。二是确定清查的原则。注意把握好两点:第一点是尊重历史,比如土地面积要尊重过去的习惯亩,不能死搬硬套标准亩重新丈量;第二点是维护稳定,不能因此次清查登记工作引发新的矛盾,导致群众上访。三是确定摸底方法。实行统、分结合的方法进行清查登记,全县统一制作清查摸底登记表格,统一统计口径,统一工作进度,统一公示,统一检查评比;分村分类摸底登记,资金、资产、资源分阶段分类摸底登记,建立台帐。
采用“三种公开方式”。一是采用公开栏进行公开。将清查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针对部分群众反映村务公开“看不清、弄不明”的问题,积极推行“语音公开”、“点题公开”、“村务质询”等做法,用通山方言播报村务公开内容,用普通话表述村务公开台账,开设“点题公开”栏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面对面地接受群众的质疑。二是采取图表文字进行公开。针对集体资产较多的村(社区),积极推行“图文并茂”的做法,把村级集体资产拍成照片,汇制成一览图表和以不同颜色标识的资产分布示意图,张贴在村委会办公场所最醒目的位置;经营性资产还注明承租人、租期、月租金等相关信息。三是实行网上公开。凡是能上因特网的地方,都可以查询“三资”管理信息,极大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从而把资产、资源公开办成村委会与群众双向互动的平台,使广大群众从原来的“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的抵触情绪,转变为“公道不公道,一看便知道”的认同感。
建立“三套台帐”。清理结束后,各村采取多种形式将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充分公开,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到边到角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群众无异议,按照资金、资产、资源三种类别,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形成“三资”管理三套台账,每套(册)台帐一式三份,一份由村本级保管,另两份台账,一份交由村纪检小组存档备查,另一份交由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保管,并输入微机,采用电子网络化技术,在“三资”运行中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证、证证“五相符”。
创新管理机制,严把“经营处置关”
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出租和发包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出租、发包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过程中,如发现出让价格、出租和发包标的有失公允和合同存在违规的行为,一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议定,村与承租(包)方重新修订合同;二是对标的金额较大,群众和承租方对标的金额意见分歧较大的,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在双方无异议后重新订立合同;三是对存在违规的合同立即叫停,依法注销合同。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如土地、矿山、林地、水面和房屋等资产资源使和权进行出让、出租和发包时,实行“阳光操作”,向社会公开招标、拍租最大程度地推向市场。
集体资产资源经营逐步推行商业化管理。在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底数的基础上,引导农民更新观念,既要守住自己的财富,又要想法子如何使财富增值。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和处置,先由村“两委”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共同讨论提出意见,按“四议两公开”程序民主决策后实施。全县186个村、17个社区的集体资产资源经营都在逐步探索商业化管理模式,盘活集体资产资源。
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处置实行规范化操作。《通山县林地二次发包暂行办法》、《通山县30万元—100万元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采用简易招标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和处置规定了操作流程。农村基本建设和资产资源的经营和处置,严格按程运作,公开、公平、公正,实行规范操作。对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标的较小的先由村民代表大会商定提出方案,报乡镇纪委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批准后,乡镇纪委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派人参与,由村“两委”会自行组织竞标,成交后,签订规范合同。
创新监督机制,严把“责任追究关”
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按照通山县“三资”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组建了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相关部门、乡镇纪委书记组成的巡视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村)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巡视组通过查看资料、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三资”运行管理的有关情况。在“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结束前,巡视检查组还将通过个别谈话、进行村民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考核,并将日常巡查掌握的情况、村民满意度测评情况等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形成检查考核情况综合汇报材料。
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巡查组开展“明查”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开展“暗访”。一方面充分发挥村纪检小组的作用。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由村党员大会选举政治素质高、有工作热情、敢于得罪人的无职党员参与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和党风监督员的作用。各村把“三资”清理情况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告乡镇“三资”清理监管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通过县财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征求党员干部和村民对“三资”清理监管的意见和建议。部分乡镇还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对“三资”清理监督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加强了监督的有效性。
坚持责任追究与结果运用相结合。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有效推进,严明工作纪律,县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做到县乡村“三资”清理监管代理责任追究对象、内容、形式、权限、结果运用“五个明确”,并加大责任追究工作力度,有效解决了过去农村财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账目设置混乱、转移挪用资金、隐瞒收入、随意开支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