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A.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和纪检年终总结有何不同
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
B. 如何落实党内监督责任
首先,找准监督途径,确保监督责任到位。一是着眼责任落实抓日常监督。把驻在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点,利用“一岗双责”、“签字背书”、提交述廉报告、述责述廉、社会评价、廉政谈话、签订履责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党组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强化督促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使“软”指标“硬”起来。二是着眼落实重大部署抓专项监督。通过组织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深度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比如,作为外事侨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重大外事侨务活动审批和港澳援建、华侨捐赠爱心资金使用的督查。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采取电子监控、社会评价、座谈调研和聘请行风监督员等方式,查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三是着眼财经纪律抓审计监督。纪检监督自身力量有限,通过引进第三方专项审计方式,对直属单位和资金密集的责任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督促遵守财经纪律,落实好管理制度。四是着眼积极预防抓教育监督。通过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坚持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警示教育,真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是着眼履职尽责抓考核监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六是着眼发现问题抓巡查监督。利用年初工作部署、年终检查考核、定期调研、专项抽查和组织座谈、个别谈话、检查账目等形式,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针对薄弱环节完善措施,狠抓整改监管。
第二,理顺监督关系,确保形成监督合力。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同时,还有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能,也是共同落实责任的“合作”关系。一是要理顺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党组的关系。加强与党组书记沟通,给党组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及工作部署,协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和安排;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向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为党组分忧解难、监督把关。二是要理顺主责与专责的关系。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责情况和决策过程的监督;通过转方式,落实对重大事项的专项监督,对职能部门行政行为进行履职监督,实现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再监督,做到既不大包大揽,又不越位缺位,使自身回归职能本位,切实从“过程参与”转变为执纪问责。三是要理顺组织协调与牵头主抓的关系。加强与驻在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对驻在部门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坚决把不该管的交给主责部门。同时,采取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等方式,对牵头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对职能部门主抓的工作切实监督到位。
C. 如何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力度。
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好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
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3)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扩展阅读:
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的地位作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地位、设置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归结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
纪委负监督责任,履行监督职责,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条件下,对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各级纪委只有履行好这个“专责”,才能真正成为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捍卫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者。
落实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监督重点,注重加强对“一把手”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经常性、监督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把信任激励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使全党同志逐渐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坚持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监督责任
D. 求一篇如何落实监督责任的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紧紧围绕中共惠东县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东委发电〔2015〕4号)文件精神,以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注重创新、注重实效为原则,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具体落实。现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构建,以加强局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自觉性、更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责任分工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责任,部门责任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
“一岗双责”责任。
三、工作措施
1、组织领导方面。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县委、县纪委相关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听取汇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成立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领导小组。
2、宣传教育方面。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内容不少于2次,党组主要负责人做专题辅导或讲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
3、责任分解方面。根据《惠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具体抓,认真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4、责任清单方面。每年年初,党组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责
任,明确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责任清单;年中,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年终,对照责任清单,认真总结责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到责任主体。
5、风险防控方面。围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监督防控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防控措施,创新风险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预警提醒,保障主体责任落实。
6、台账管理方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台账管理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化管理,登记内容涵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方面。“主体责任”重点记录领导班子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一领导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责任等情况;“监督责任”则重点记录纪委纪检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等情况。
7、联系群众方面。组织相关人员带着问题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联系信访群众制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信访工作,班子成员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8、督导检查方面。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实行半年一督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从实督导,聚焦重点对象从细督导,及时通报,指出差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9、支持纪委方面。全力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创造良好条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促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
E. 局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有哪些措施
一、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核心是党委的主动担责。一是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扎好教育巩固“篱笆墙”。三是要深化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制度。四是严格执行责任制,落实目标、细化内容、强化措施,实现全覆盖、全监控、全防范、全教育。五是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
二、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中心在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作为主要负责人就要带头尽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一是要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委书记必须要有强烈的担当意识、尽责意识、落实意识,做到履行主体责任“不甩手”。二是主要负责人要把重大问题研究透,把上级的具体要求体现到行动上,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力支持纪委工作。三是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四是要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五是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三、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基础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有效分责。一是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四抓”,经常过问上手抓,深入调研用心抓、具体问题具体抓、重大问题齐心抓;做到“四勤”,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勤沟通情况。真正做到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当好助手,在履行监督责任上主动作为,加大推进“三转”工作。三是要把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重视“责任担当”、“责任考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
四、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关键点是共同担责。一是共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落实,党委定方向、目标、任务,纪委抓具体、措施、监督、落实,形成合力、压力、动力。二是共同承担教育的责任。三是共同承担惩处的责任,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割毒瘤动手术,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敢于惩处。四是共同承担预防的责任,要扎篱笆定规范、建高墙定制度,为防止腐败打育苗,找抗体。
五、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落脚点是严肃追责。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是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二是分解责任,层层追究。三是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比问。
六、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成败点是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于发展的关系。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做到维护不破坏、维修不更换。二是要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处的威慑力和改革的推动力共同作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当中。三是要正确处理监督和协调的关系。监督要有力,协调要有效。敢于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协调就是做好牵头工作,当好参谋,在协调中强化监督,牵头不包办、督促不取代、协调不越位。四是要正确处理查处与保护的关系。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营造一个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环境。
F.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意见建议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是一则文件,2014年12月发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意见建议如下:
1、加强日常监督。对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解、抽查或重点检查,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住房、出国(境)、休假、兼职、配偶子女从业和收受礼品登记等方面情况及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
2、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指导下级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加强信访处理。及时研究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4、深化巡视监督。强化问题导向,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5、实施专项检查。围绕选人用人、干部作风、职业道德、招生考试、科研经费、国有资产和所属企业、采购、基建项目、评审评比评估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协调或参与开展专项检查。
6、严格责任追究。对于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发生的责任问题,不因时间、岗位、职务等的变动而免予追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