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城管嘛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属于国家行政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有几个单位整合而成的。包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拓展资料: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 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三) 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 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五) 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酒类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 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七) 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行为价格行为,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八) 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推进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九) 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责任;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十) 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十一)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事业和社会中介机构。
(十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发布地方标准和特区技术规范;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产品质量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查处和相关应急救援责任。
(十五)承担知识产权保护责任;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实施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担商标、特殊标志和著作权保护相关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指导著作权贸易活动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和代理机构工作。
(十六)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维权援助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一样。
❸ 市场监管局的市场监管是不是就是城管有什么区别
市场监管属于工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范围
❹ 市场监管局是不是干的就是城管的活
对,分工不明确
❺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和城管的区别
市管属于工商协同执法部门,城管属于市政部门。
❻ 行政工商管理局就是城管吗,城关有什么职能
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两个不同的单位。
城管的职能:
(一)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二)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是监管市场和行政执法。主要的职责有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辖区实际组织监督实施。
2.核准各类市场主体资格,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规范市场竞争和交易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侵害
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监督与行政执法活动。
4.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市场,查处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中的走私行为、假冒伪劣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5.监督管理辖区内经济合同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的其他合同,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案件,管理动产抵押的登记,监督拍卖行为。
6.对辖区内注册商标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和管理商标印制。
7.监督管理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对在辖区登记企业的广告经营资格进行初审,查处辖区内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8.监督管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其健康发展;参与有关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的制订和规划,保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发展的合法权益。
9.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团组织的工作。
10.承办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法律、法规确定的登记主管机关。负责确认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简称经营者,下同)的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依法履行下列登记管理职责:
(1)受理经营者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申请、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审查是否予以核准登记;
(2)通过年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经营者的登记注册行为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
(3)查处各类违反有关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管理职责。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经营者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关,负责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1)不正当竟争行为和违法的垄断行为;
(2)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3)投机倒把行为;
(4)其他违法、违章的市场交易行为。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合同的监督检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对企业以动产(航空器、船舶、车辆除外)设定抵押,订立抵押合同的,负责有关动产抵押物的登记,并对违反有关抵押物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同管理职责。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受理经营者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注册商标的转让、变更、续展申请,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核准注册;
(2)对注册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是否撤销注册商标作出决定;
(3)受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4)受理商标专用权出质登记;
(5)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6)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对商标评审案件作出终局裁定或者决定;
(7)指定或者认可商标代理机构并指导其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前款第(1)至(3)项职责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下同)名义行使;第(六)项职责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名义行使。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各类违反商标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各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登记及统计工作;
(2)对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中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查处其中各类违反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3)参与金融、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期货、文化等市场的监督管理;
(4)参与我国市场体系的培育、发展和有关市场布局的论证、规划。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指导其健康发展,并参与有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的制订和规划。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实施广告经营许可制度,对广告经营资格进行审批,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
(2)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3)制订并实施广告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4)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和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有关协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本章各项职责,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国务院决定或者工商行政管理规章执行。
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的指示,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单独或者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或者发布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工商行政管理范围内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规范。
1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以增强管理对象及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使各类市场行为依法有序地进行。
❼ 市场监督局是什么单位
市场监督局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的机构。
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7)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城管嘛扩展阅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