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收缴的东西执法流程图
A. 城管收东西,商户能打110报警吗
回答:可以。复
只要是城管在制收缴你的物品时,未按照执法程序,或未对你下达执法文书,收缴的是你的经营物品而非经营工具,你不但可以报警,还可以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B. 城管是否有权力收缴小商贩的东西,以及是否具有拘留
合法性问题我们是这样解决的。三轮车是原告的合法财产,被告强行拉走原告三轮行为的内法律依据是什容么?有无经过法定程序?城管可能提出的理由是行政处罚。但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处罚程序,而城管在没收过程中,根本就没有走这个程序,他们如果以此抗辩,马上就有程序上的风险。城管在法庭上提出的抗辩是,强行拉走三轮车的行为,属于证据保全。法庭正确地提出,如果拉车行为属于证据保全,按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先经行政首长批准,而且必须向原告出具收据。这两点被告都有做到,法庭认为,被告程序违法。(按,法官如果想找行政机关的毛病,是很容易的。)
C. 各位大侠:市政管理执法时,收缴东西是否应该开据罚没单据
第三章 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 第六十条 市执法局实施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志。执法时必须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等权利; (三)执法人员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对暂扣的财物妥善保管; (五)应当听证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六)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单据; (七)实行罚缴分离制度,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八)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九)严格执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第六十一条 市执法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抄送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六十二条 市执法局适用一般程序查处案件,应当在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六十三条 市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属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管辖的违法案件,应当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属于市执法局管辖的违法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市执法局。 第六十四条 市执法局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需要了解有关事项、查询相关资料或作技术鉴定的,有关部门应予配合。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应当移送市执法局处理的案件不移送的; (二)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证明或者信息的; (三)阻碍或者干扰市执法局进行行政执法相关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权的。 拒绝、阻碍市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市执法局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严格、公正和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 请问:城管有没有权利收缴小摊贩的东西 国家有相关法律吗 去领东西需要缴款吗
1、没收物品应当是执法人员,有省政府法制局颁发的执法证,通过合法程序才能行使。
2、实践中,有的城管没有执法证,临时人员,穿着制服上街筹人数,暂扣物品不给手续,等几天,收看管物品费用,事后分成,出事拿临时工说事。
E. 城管可以随便没收东西吗
城管不可以随便没收东西,必须是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才可以没收。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九条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5)城管收缴的东西执法流程图扩展阅读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点 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F. 城管可以收缴东西吗怎么投诉
城管收缴东西,要法律上叫行政强制行为,是阶段性的,但其应当提出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
如果对此不满,你可以向市城管局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G. 城管收缴的东西最后怎么处理自己收了
能吃用的就吃用,不能吃用的放固定地方或让他们的关系户拿走。你去要就缴罚款,就是要回来基本就不能用了。
H. 城管执法时有权利没收商贩的东西吗
1、无权没收。没收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处罚权,行政相对人可以要求听回证。
2、关于城答管局的执法权问题。区县城管无执法权。
执法主体有三种:法定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定机关委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各省政府是否给区市城管局授权应当有文件依据,即使授权,区城管局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具备授权执法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