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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换届风气监督

发布时间: 2021-03-14 17:59:14

Ⅰ 谈谈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九个必须换届组织原则的理解

以“零容忍”态度正风严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我市昨日召开的换届工作暨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会议上,专门印发严肃换届纪律《告诫函》和《提醒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警示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铭记严格遵守“九必须”组织原则,绝对不可逾越和触碰“九严禁”换届纪律的“高压线”。
违反“九严禁”者 实行“九个一律”处理
中央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严纪,明确提出“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处理规定: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组织原则挺在前面 严守“九必须”
省委强调把组织原则挺在前面,要求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组织观念、严格组织程序、执行组织制度,严守“九必须”组织原则: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必须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对组织观念不强、政治表现不好的干部,坚决不作为换届提名人选,并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作出组织处理。对违反组织程序决定的事项,坚决予以纠正或撤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反组织程序的个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委作出的决定的,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

Ⅱ 如何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如何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充分发扬民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肃换届纪律,是实现换届目标的三项保证举措,而发扬民主、推进改革都离不开严肃纪律。纪律不严、风气不正,就会歪曲民主,就会破坏改革,就会降低选人用人公信度。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到,风气不正是干扰集中换届工作的最大危险,严肃纪律是集中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切实把严肃换届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坚决态度和有力措施,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全市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圆满完成。这就要求做到一要严格落实换届纪律工作责任。只有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到位,才能做到分工有序,有条不紊;二要认真抓好换届政策纪律的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定。三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积极探索完善初始提名、差额选任、信息公开等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四要加强换届全过程的监督。紧紧围绕民主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强化对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通过专项督查和暗访检查,加强对各县区各单位执行换届政策、严肃换届纪律情况的督促检查。五是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那么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或群众,这就要求自觉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推选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不选那些跑官要官、拉帮结派的人,不选那些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人,不选那些以权谋私、争名贪利的人,切实为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Ⅲ 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六个凡必

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实行“6个凡是”:凡是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信访举报件要在10天内查结;凡是上级的立项督查件,要在15天内办结;凡是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凡是反映候选人预备人选问题的,要在换届选举前办结;凡是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和纠正;凡是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披露的问题,要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
加强换届纪律监督“6个必须”:一是有用人权单位的一把手调整时,必须对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离任检查。二是民主推荐时,必须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三是确定考察对象时,必须与纪检机关沟通,征集干部监督信息。四是考察对象公示时,必须把是否违反换届纪律列为一项举报内容。五是组织考察时,必须了解考察对象是否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并请考察对象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六是换届选举时,必须由候选人书面报告履行职责、廉洁从政和遵守换届纪律的情况,并组织代表和委员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

Ⅳ 如何遵守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2016年,省、市、县、乡、村(社区)“两委”五级党组织将自下而上进行集中换届,是集中换届之年。换届是一项政治任务。换届风气,直接关系到党员干部在民众中的形象,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关系到政治生态建设成效。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换届成败。因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切实把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从一开始就要把纪律和规矩始终挺在前面。各地要及时成立换届纪律监督工作组,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要严厉打击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重点要防止国家公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利用自身影响直接或间接干预、参与组织策划干扰换届工作。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让拉票贿选者得逞,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换届一开始,要对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进行一次专题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带头严守换届纪律。要大力宣传拉票贿选的严重后果,要广泛、深入开展换届纪律宣传,发放《约束清单》,让干部明白、群众知晓。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干部群众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县市可结合实际探索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现问题和线索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同时采取务实有效的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不断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要规范候选人竞选行为。在换届中,要全面党委与候选人谈话、“全程签字”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制度,通过签订承诺书、开展公开承诺等,促使候选人自觉遵守纪律;要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群众见面,公开竞职陈述,公平公正竞选,让候选人不愿拉票贿选;要抓住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确有必要的,可组织纪检、组织、政法、民政等部门参与监督,让候选人不能拉票贿选;要完善选举办法,将严禁拉票贿选和行为查处写入选举办法,对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行为,选举前查实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让候选人不敢拉票贿选。
整合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要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要派出督查组,对换届工作进行巡回督查和现场督导。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利用“12380”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问题处理不及时的,要对各级党委书记和组织部长进行约谈;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调整和诫勉谈话;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责任。

Ⅳ 如何精准高效开展换届风气的督查督导

一、督导的要求

通过开展换届风气督导,推动被督导地区认真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全面落实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和措施,实现规定广泛知晓、纪律严格遵守、风气有力监督,保证换届健康顺利进行,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提高。

1、掌握情况、督导落实。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被督导地区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情况,督促被督导地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有益经验。

2、发现问题、督导纠正。注重发现被督导地区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违反换届工作政策法规、纪律要求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督促整改、纠正和查处。

3、评估工作、督导提高。科学评估被督导地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和换届风气状况,着重掌握换届纪律知晓率、换届风气满意率、治理拉票满意率,促进被督导地区增强执行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做好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工作。

二、督导的内容

全面了解被督导地区贯彻落实《通知》和视频会议精神,特别是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加考核的情况。主要了解省级、市级党委对县、乡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县、乡换届风气情况。

1、严密组织的情况。重点是被督导地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的情况;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职责与协调配合的情况。

2、严明纪律的情况。重点是被督导地区以文件、公告等形式明示“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上级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况;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纪律要求的情况;针对换届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办法的情况。

3、严肃教育的情况。重点是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具体要求,对有关人员开展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情况;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严肃换届纪律要求的情况。

4、严格监督的情况。重点是在换届工作各个环节中落实监督措施的情况;执行有关监督制度的情况;组织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和结合巡视加强监督的情况。

5、严厉查处的情况。重点是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的情况;坚持举报换届问题专人值守制度的情况;实行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的情况;落实查核责任制度和查实案件通报制度的情况。

6、严加考核的情况。重点是开展换届纪律要求问卷调查的情况;换届风气测评的情况;运用调查结果和测评结果的情况。

7、治理拉票效果专项评估。着重了解被督导地区治理拉票采取的重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层次、各方面人员对治理拉票的反映。

(《换届风气督导内容要点》见附件1。)

三、督导的方法

本着简便可行、管用有效的原则,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做到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影响地方的正常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发布消息

各督导组进驻省(区)时,在当地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公布督导组工作联系电话和受理举报电话。(消息通稿见附件2。)

(二)查阅材料

1、请省(区)和抽查的市(州)县(市、区、旗)乡镇(以下简称市、县、乡)提供关于换届工作安排情况和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

2、查阅地方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方面的文件和资料。(查阅文件和资料的主要内容见附件3。)

(三)个别访谈

根据工作需要,与被督导地区的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地方各级派出的换届工作监督检查组组长等,进行个别访谈,了解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在被抽查的市、县、乡,约请有关方面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基层组织负责人等,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换届风气等方面的评价和反映。

(四)暗查暗访

1、电话暗访。督导组随机抽取部分领导干部和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以电话访谈的形式,了解他们对换届纪律要求的知晓情况,对本地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看法,对本地换届风气的评价,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反映。(提问口径见附件4)。

2、约谈暗访。督导组选择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作为考察对象但未被提名人员、换届选举落选人员,以及新闻单位驻当地记者,以个别约谈的形式,听取他们对当地换届风气的看法。

3、随机暗访。督导组成员不亮明身份、不让地方人员陪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直接接触一定数量的干部群众,了解对换届风气的反映。

4、暗访举报人。督导组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为线索,直接走访实名举报人员,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五)调查评估

1、抽查换届纪律知晓率。在部分领导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中,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重点测试对换届纪律要求的知晓率。(《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5。)

2、测评换届风气满意率。分层次组织开展换届风气测评。(《换届风气测评表》见附件6。)

3、评估治理拉票满意率。按照省(区)市、县、乡4个层级,通过发放《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表样见附件7),分别对治理拉票效果进行评估。

(六)问题查核

对群众举报的和督导中发现的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督导组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了解,或责成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督导组可建议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组织调查。

(七)汇总反馈

每个省(区)督导工作结束后,向省(区)纪委、党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反馈,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反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督导工作的主要情况;对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总体评价,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换届风气测评、治理拉票效果评估的结果;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主要特点和成效;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反馈稿后附《换届纪律知晓率统计表》、《换届风气满意率统计表》和《治理拉票效果评估统计表》(表样见附件8、9、10)。对每个省(区)督导结束时,反馈稿经组长审定后,即可反馈,督导工作完成回京后,送交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以便掌握。对涉及的重要情况,在反馈前要与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沟通。

四、督导的具体安排

每个省(区)的督查时间一般掌握10至15天。抽查2个市、4个县、8个乡。把换届纪律知晓率较低,或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较多的地方,列为抽查对象。每个省(区)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换届风气测评表》、《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各掌握在500份左右,发放对象应包括各层次人员。

1、在省(区)的主要工作

(1)向省(区)纪委、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说明来意;与省(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共同商定具体督导工作方案,并确定抽查的市。

(2)查阅省(区)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3)个别访谈省(区)纪委、党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4)利用省(区)召开的有关会议、举办的培训班等机会,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针对县一级的《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开展调查评估时的说明稿见附件11)

(5)电话暗访部分省(区)直单位和市的领导干部,一般20人左右;约谈暗访部分中央新闻单位驻当地记者和当地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
2、在市里的主要工作
(1)向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督导安排,确定抽查的县。
(2)查阅市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3)个别访谈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有关成员,以及上级派驻的换届工作监督检查组组长。
(4)利用市召开的有关会议、举办的培训班等机会,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和针对县一级的《换届风气测评表》。
(5)电话暗访部分市直单位和县的领导干部,一般20人左右;约谈暗访部分省级新闻单位驻当地的记者。
3、在县里的主要工作
(1)向县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督导安排,确定抽查的乡。
(2)查阅县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3)个别访谈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成员,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上级派驻到县的换届工作监督检查组长以及县派到乡的监督检查组组长。
(4)可约请部分县乡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召开座谈会。
(5)结合个别访谈、专题座谈,以及利用县召开的有关会议、举办的培训班等机会,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和针对县一级的《换届风气测评表》、《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
(6)电话暗访部分县直单位和乡的领导干部,一般30人左右;约谈暗访“两代表一委员”、作为考察对象但未被提名人员、换届选举落选人员,一般10人左右;根据情况,暗访实名举报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随机暗访。
4、在乡里的主要工作
(1)查阅乡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文件和资料。
(2)个别访谈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党委有关成员。
(3)约请部分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村党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召开座谈会。
(4)结合个别访谈、专题座谈,并向乡机关干部,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换届风气测评表》、《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一般各掌握在30人左右。
(5)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干部群众中进行随机暗访。
五、督导情况汇报
1、及时形成督导情况报告。对每个省(区)的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及时分析、综合有关情况,逐个省(区)形成换届风气督导情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督导工作的主要情况和各地对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开展督导的重点评价;对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总体评价,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换届风气测评、治理拉票效果评估的结果;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主要特点和成效;被督导省(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及对有关问题查核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每个报告后附《换届纪律知晓率统计表》、《换届风气满意率统计表》、《治理拉票效果评估统计表》、《地方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有关情况汇总表》、《2011年12月以来受理查核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情况登记表》、《督导工作情况汇总表》(有关数据汇总和统计表见附件8、9、10、12、13、14),以及被督导的省(区)纪委和省(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同志,市(州)县(市、区、旗)党委书记谈话要点。对督导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可形成单独附件材料。
除督导情况报告外,督导组还要报送以下材料:一是被督导省(区)提供的关于换届工作安排情况和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二是被督导省(区)干部群众在个别谈话、专题座谈、问卷调查、暗访中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三是其他需要参考的材料。
2、汇报督导工作情况。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督导组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集中汇报督导工作情况。

Ⅵ 做好换届工作及严肃换届纪律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建

一、全面学习,吃准、吃透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精神。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1月15日,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就强调,要严肃换届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坚决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中纪委机关、中组部和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相继以中组发〔2016〕1号和皖组发〔2016〕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对严肃换届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两个文件的主要精神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二是严明纪律规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换届一开始,各级党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等进行一次专题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带头严守换届纪律。要加强纪律和规矩教育,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要围绕本通知要求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及时将换届纪律规定印送给与换届相关的领导干部和参加民主推荐、选举的有关人员等,要求其认真学习、自觉遵守。通过主要新闻媒体,认真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和监督。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换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四是及时查处通报。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注重利用“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实时监测和了解所辖地区的换届风气情况。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查核组,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必要时,上级组织部门要派员督办或者直接查办,确保一查到底。严格执行查核工作责任制,对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营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调查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实行网上监控和督办,通过“12380”中央、省、市、县四级直联互通平台,对下级组织部门受理和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情况进行在线监控,加强网上督办,确保调查处理到位。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五是强化监督指导。聚焦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实效。加强上级督导,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派出巡回督查组,对所辖地区换届风气及其监督工作进行巡回督查。注重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对换届风气进行专项巡视。大会选举期间,上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落实全程纪实监督,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换届期间所辖地区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看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二、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下面,结合中央、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有关文件精神,就我区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自觉性

集中换届往往成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换届的纪律如何、风气如何,不仅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还关系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形象,关系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关系选人用人公信度。换届风气不好就会扰乱干部群众思想,就会偏转科学发展导向,就会破坏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就会使老实人吃亏、投机钻营者得利,就会歪曲民主,破坏改革,降低选人用人公信度。风气不正是干扰这次换届工作的最大危险,严肃纪律是换届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中央和省、市委对换届纪律工作高度重视,从刚才文件中大家就可感受到,一个“严”字始终贯穿整个换届的全过程,中纪委、中组部下发的文件中提出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要求,这些都是硬杆杆,是高压线,跨不得,碰不得。所以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严肃换届纪律的明确要求和有关规定,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作风、得力的措施,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增强维护换届工作的坚定性。严明纪律,对于确保换届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提出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委的要求,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也将制定我区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和巡回督查组。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也要参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做法,制定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方案,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先学先行、带头遵守。一是教育要抓早。从现在开始,各地就要抓好换届纪律的学习教育,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围绕中组发〔2016〕1号和皖组发〔2016〕2号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换届期间,教育还要反复抓,使党员干部清楚地了解不能做什么、做了的后果是什么,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要通过新闻媒体、会议、公开栏、集中学习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及时宣传严肃换届纪律的做法和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换届纪律的具体内容,积极有序地参与到换届纪律的监督中来。二是教育要到人。要把换届纪律教育到与换届工作相关的所有人员,实现全覆盖。要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通知》和省、市委的换届纪律要求及时印送到每一名领导干部;要抓住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主体,做好宣传教育,确保不漏一人。三是教育要入心。要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换届工作开始前,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和本地、本单位管理的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一方面,对严肃换届纪律提出要求,引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另一方面,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畅通言路,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要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不越“雷池”。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换届工作实施的严肃性。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一要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民主推荐、发布公示、组织考察、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的风气如何,与换届纪律密切相关。各地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换届纪律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换届期间,区委组织部将会同区纪委成立换届纪律督导组,对各地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和现场督促指导。二要切实加大查核问责力度。要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各地各部门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责任到人,明确办结时限,组织力量重点查办。对换届过程中查实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到位、问责到人;对查处不力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各地要充分发挥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换届期间,区委组织部“12380”举报电话将安排专人24
小时值守,各地也要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确保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要注意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Ⅶ 换届"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四必看,四必谈,四必训"有哪些内容

一、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一书一片做到“四必看”

1、《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

2、《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

做到领导班子成员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两代表一委员”必看。

三、谈心谈话做到“四必谈”

各级党委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与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本级班子成员必谈,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重点岗位干部必谈,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四、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做到“四必训”

各地都要开展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专题培训,学习有关换届工作精神、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做到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干部监督机构人员必训,换届考察组成员必训,人大、政协和纪委、统战部等有关方面参加换届工作人员必训,“两代表一委员”必训。

(7)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扩展阅读

一、2016年4月中旬,中组部负责人就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良好换届环境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出,各级党委书记和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

1、做到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

2、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

3、重点岗位干部必谈;

4、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通过“四必谈”,提醒督促他们严守换届纪律,进一步扣紧压实责任。

二、2016年4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关于集中学习中组部换届纪律教育“一片一书”实施方案》,要求把“一片一书”作为进行换届政治纪律学习教育的必备教材,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之一。换届前做到“四必看”:

几大班子领导必看;

1、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

2、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

3、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

Ⅷ 怎样开展党委换届现场风气监督工作

(1)建立健全严肃换届纪律的工作责任制。各地既要抓好本级严肃换届纪律各项措施的落实,又要加强对下级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机构承担、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人负责,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主动抓落实。省区市要对市一级换届风气负责任,市要对县一级换届风气负责任,县要对乡镇一级换届风气负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层层负责。

(2)建立评价换届风气的指标体系,层层进行考核。乡镇换届结束后,县里要及时考核,县一级换届结束后,市里要及时考核,市一级换届结束后,省区市要及时考核。通过严格考核,使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换届工作一开始就把严肃换届纪律紧紧抓在手上,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3)把“换届风气”列为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内容,作为考核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看三个指标结果:一是看教育预防的深入程度,重点看广大党员干部对“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知晓度。二是看监督措施的落实程度,重点看换届选举期间代表和委员对换届风气的测评情况。三是看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重点看民意调查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

(4)把换届风气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换届风气不好的予以批评,出现严重问题的还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Ⅸ 县委书记在换届风气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一、开出“补脑丸”,带头学习贯彻。严格落实领导和把关责任,凡是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县委书记都要求在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县委班子以常委会、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体学习等方式,先后5次学习研究中央及省市关于换届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相关文件政策,为加强对全县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领导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服下“暖心汤”,带头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并将约谈工作适当延伸,带头对县“四大家”班子成员、县法检两长及其他副县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及县纪委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换届纪律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了干部的思想动态,征求了党员干部对换届、班子建设及加强换届风气的意见建议,提醒督促谈话对象严守“九个必须”组织原则和“九个严禁”纪律规定,通过谈心谈话,宣传了纪律,统一了思想,理顺了情绪,凝聚了人心。

三、打好“预防针”,带头检查督办。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原则,把思想教育工作做在换届之前, 组织县换届办电话抽查全县“九个严禁”“九个必须”掌握情况,并在大会现场通报; 主持召开了全县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督办会议;组织县纪委、县换届办相关人员一行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形式,先后到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督办,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现场换届风气知识测试,进一步传达强调了县委关于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通过对各单位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多形式密集检查督办,拧紧了全县党员干部严守换届纪律的螺丝。
县委书记亲自起草致全县党员干部的公开信,要求全县领导干部知晓并遵守换届相关纪律要求,对“九个严禁”“九个必须”等换届纪律规定熟记在心、自觉践行,共同维护好秭归对外良好形象,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在换届中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工作,把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认认真真干好本职工作,以奋发有为的姿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使换届风清气正在各单位得到很好的体现,共同营造好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和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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