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的含义
行政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政党、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公民以及行政系统内部,依法对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的监察和督促的行为。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按行政系统的组织层级或专门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系统自身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的监察和督促的行为。我们这里介绍的是广义的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行政监督主体由三方面主体构成。一是法定监督主体;二是法律、政策的授权的行政监督主体;三是委托监督主体。
(2)行政监督的内容是指行政过程中的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的行为和与其相关联的机制。
(3)从形式特征方面。行政监督是一种“整体性”的监督活动。所谓整体性,包含三方面:一是方法和技术的多样化;二是行政监督的双重性;三是行政监督结果的综合性。
(4)从价值特征方面,揭示行政监督是一种“整体配置效益”和“效率与质量均衡性”的监督。
『贰』 简述行政监督的特点
行政监督的特点:
(一)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二)监督对象的特定性;
(三)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叁』 简述中国行政监督的方式
行政监督的种类P8。常见的分类有:
(一)、以监督主体作为标准进行分类:
1、 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依法作为监督主体对政府及工作人员实施的行政监督。这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共产党对国家生活进行领导的一种重要形式。
2、 国家监督——是指依法作为监督主体的各类国家机关,运用自己享有的国家权力,对政府及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如人大对政府的监督等。
3、 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各种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工作人员的监督。如:政协对政府的监督、社会团体对政府的监督等。
(二)、按监督主体不同分为:
1、 内部行政监督——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即政府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相互实施的行政监督。这是行政监督体系中最直接、最经常采用的一种监督形式。
2、 外部监督——是指来自政府机构以外的行政监督。如中国共产党、政协、社会团体对政府的监督。
(三)、以行政监督的层次作为标准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监督又叫高层、中层和基层监督。
(四)、以行政监督的方式分为:放任型、适中型和琐细型监督。
(五)、以监督主体同监督对象的关系为标准分:直接监督,如上级对下级的监督;间接监督,如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政府的监督。
(六)、以实施行政监督的时间为标准分:
1、 事前监督——是指制定行政决策之前由监督主体对制定行政决策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目的是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2、 事中监督——是在监督对象执行行政决策的过程中,由监督主体对它实施的监督。目的是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
3、 事后监督——是指在监督对象执行决策的过程基本结束以后由监督主体对它实施的监督。目的是在于全面检查决策的预期目标是否达到,是否有违和不当之处,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七)、以监督的专业性作为标准分:
1、 一般监督——指的是监督主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全部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
2、 专业监督——指的是对某一类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主管的某种专业工作的监督。如财务监督、人事监督、卫生监督、海关监督等。
六、 行政监督的范围P10。
行政监督的范围涉及面广,不断不变化的。目前有两种阐述:
(一)、按照行政管理运行的不同阶段,行政监督也相应地包含如下一些相互联系的环节,即从行政管理运行的不同阶段来阐明的行政范围:
1、 对行政组织体制及行政机构设置实行的行政监督;
2、 对行政决策实行的行政监督;
3、 对行政执行实行的监督;
4、 对行政领导人实行的行政监督。
5、 对一般行政工作人员实行的行政监督。
(二)、从国家行政管理所包含的业务部门来阐述:
1、 对经济方面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的行政监督;
2、 对人事、军事、外事等方面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的行政监督;
3、 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的行政监督;
4、 对其它方面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的行政监督。
『肆』 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
行政监督方式
(一)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
事前监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机构进行行政决策、开展行政行为之前进行监督。最典型的事前监督是听证会制度。听证会是由立法机关、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和某些行政事业性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召集社会各阶层、当事人或有关受益、受害者进行交流、沟通的会议。一般有立法听政、价格听政、决策听政、调查听政等种类。听证会的举行,具有使社会公民和团体了解政府行为过程和信息,参与决策,监督政府行为的作用。
事中监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机构决策与执行过程中所进行的监督。为了防止行政管理过程中决策的失误和执行出现偏差,必须开始事中监督,即在决策过程中对决策活动进行监督,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从决策过程来看,这种监督是对决策者进行的面对面的监督,有助于及时发现决策失误或决策不当,并对其及时予以纠正;从执行过程来看,这种监督有助于及时了解执行情况,及其向决策中心传递相关信息,不仅有助于纠正执行偏差,而且有助于及时修正原有的不当决策。
事后监督是指行政决策或者行为作出之后,相关监督主体进行的监督活动。现代社会管理日益复杂和多元化,为行政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和压力,因此,行政行为往往具有一定先定性,以保证行政权力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这就使得人们不能对所有行政行为进行事前监督,这样,就有必要进行事后监督。最典型的事后监督是国政调查。国政调查是立法机关就国家官员的行为、重大事件进行调查。现代世界各国,无论宪法有无明文规定,均普遍承认立法机关拥有国政调查权,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国政调查程序。
(二)长期监督与暂时监督
根据监督活动开展的持续时间不同,行政监督又可以分为长期监督和暂时监督两种。
长期监督是由常设的行政监督主体对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的监督活动,上下级之间的日常监督和行政监察监督都是属于长期监督。长期监督一定会伴随相应的、稳定的监督主体和规章程序。
暂时监督是指为某一项特别行政事务、行政决策或者突发事件进行的监督和调查。由于暂时监督变化大,产生突然,所以一般不具备一致不变的监督主体和规章程序。权力机关代表的质询活动是一种较为典型的暂时监督。质询是立法机关对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督的一个主要方式。所谓质询,是对被质询机关的工作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地方提出质问,要求被质询机关作出澄清、解释的一种活动。在我国,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提出质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的一项重要职权。按照法律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必须有l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才能提出质询案;在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省级、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才能提出质询案。
『伍』 试述应该从哪些方面来理解行政监督
试述应该从哪些方面来理解行政监督?
1、行政监督的含义
2、行政监督的必要性
3、行政监督的可行性
4、行政监督的内容
5、行政监督的意义
『陆』 简述苏区行政监督的主要形式答案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行政监督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证行政监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合法性原则:行政监督的合法性是行政监督主体从事行政监督的必要条件。这种合法性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主体的合法性、行政监督活动符合法定程序、行政监督活动符合法定方式三个方面。 (二)经常性原则:行政监督作为一种经常性活动,存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具体贯穿于决策、协调、执行等各个环节。经常性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政府行政组织和公务员在处理公务中的不当行为、违法现象,并及时纠正和处理,避免增加社会成本。 (三)平等性原则:依法监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会主义行政监督的基础。不论是领导机关还是被领导机关,不论是专门监督机构还是一般机构,不论是领导者还是一般公民,在进行监督的权利和接受监督的义务上完全平等,不存在不受监督的特权或享有特权的监督。 (四)广泛性原则:主要指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监督范围的广泛性。行政监督的性质决定了全体公民对政府的公务活动均有实施监督的权利,这种广泛性还表现在行政监督要对一切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措施、行政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五)有效性原则: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督实施后的结果如何。有效的行政监督就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做到违法违纪必究,执法必严。[
『柒』 论述题什么是行政监督我国行政监督体制是怎样的
行政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1 )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 )行为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其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决定、命令的情况。
(4 )其性质是一种依职权、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
(5 )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
1执政党
行政监督
党对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的方式有五个方面:一是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来实现党对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二是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具体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的过程实行监督;三是通过推荐优秀党员干部担任政府重要职务来实现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四是通过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来实现党对政府公职人员的领导和监督;五是通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和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实行监督。
2权力机关
我行政监督国权力机关监督政府的方式和内容主要有以下九个方面: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审查政府的法规、决定和命令;质询和询问;视察和检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申诉和检举;罢黜职务。
,3司法监督
司法监督包括: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两类。检察院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实行监督的范围是:法纪检查;经济检查;侦查监督。审判机关监督的方式和种类有:通过宪法诉讼进行的监督;通过行政诉讼进行的监督;通过国家赔偿诉讼进行的监督;通过刑事诉讼进行的监督。
4内部监督
(一)行政监察:国家行政监
行政监督
察机关为行使行政监察职能,履行下列职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及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检查,以判断其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审计监督是一项专门的财政经济法律监督制度,是一种经济监督。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事实依据,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财政预算的执行和财政决算;信贷计划的执行及结果;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的财务收支;国家资产的管理情况;预算外资金的收支;借用国外资金、接受国际援助的财务收支;与财政财务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收益;严重侵占国家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经济利益的行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责任的有关审计事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5公民监督
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主要包括:批评和建议;控告;检举和举报;申诉;信访。
6社会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新闻舆论监督;公众舆论监督。
『捌』 试述行政监督的作用是什么
可以及时反馈法律、法规实行的社会效果,为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回除提供实践依据。答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实践,最常见的行政监督方法有:检查、审查、调查、检验、勘验、鉴定等。
行政监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它可以及时反馈法律、法规实行的社会效果,为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除提供实践依据;可以预防和纠正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证执行法律、法规,实现行政目标的具体行政行为。
(8)试述行政监督扩展阅读:
行政监督的相关要求规定:
1、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防止行政权力运行中的腐败,预防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
2、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玖』 试述行政监督的作用
行政监察是国家行政系统内部由专门监察机关实施的,对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廉政、勤政和执法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职能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行政监察法》)第2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