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通知书
① 检察院发了受理通知书,请问立案通知书要哪里决定发出,大概多长时间
立案决定书一般以纪检监察机关名义发出。即使是同级党委、政府批准的立案决定,也应当以纪检监察机关名义制作立案决定书
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② 纪委下函询通知给个人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纪委要先拉人去调查,调查后再通知下达处分给本人。
收到纪委函询领导干部该怎么做:
1、首先确认该函询是否合法,例如是否加盖公章等。
2、如果该函询确实是依法作出,则按照该函询要求,实事求是的进行书面答复。
具体如下:领导干部在收到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的函询通知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就函询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包括对问题的解释说明、具体整改措施等。
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领导干部须报经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函询的内设机构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回复时间。同时,《党内监督条例》规定,领导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组织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讲透彻,接受组织监督。
3、需要注意的是, 对不按规定对待组织函询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给予严肃处理,相关领导干部将承担产生的后果。而且,对回复问题模糊,问题解释不清楚,综合整改措施不具体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再次发函询问。
对不如实回复函询问题的欺骗组织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被函询领导干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对函询后不知止、不收敛,打击报复等违纪行为,依照相关党纪规定予以从重处理。
(2)纪检监察通知书扩展阅读:
纪委谈话函询"五问"指的是:
1、拟立案类,主要是指经过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要立案调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类的线索。
2、初步核实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拟进行核查的线。
3、谈话函询类,主要是指对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体现“抓早抓小”精神。
4、暂存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暂时存放备查的线索。
5、了结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失实或无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
网络-函询法
③ 实名举报的处理结果纪检只是当面口头告知,没有出具书面告知,我可以要求其出具书面告知函么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程序》的“工作流程”中的规定,“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但这个“反馈结果”,并没有明确必须是“当面口头告知”或是必须要“出具书面告知”的规定。
这也就意味着关于纪检的“实名举报处理结果”,只需向实名举报者反馈即可,并非强调
必须要如何反馈的形式。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④ 责成立案通知书和监察通知书的区别
如果国土所给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而没有专人监督实施,其行为涉嫌行政不作为,你们可以向纪检部门投诉。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涉嫌渎职犯罪。
⑤ 被纪委留置,已经给家人下了通知书 请问还要多久才可以出来
为二十四小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回当在拘留后的答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5)纪检监察通知书扩展阅读:
刑事诉讼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3、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⑥ 纪检监察和审计的区别
1、部门性质不同。
纪检监察为一套班子,两块招牌,即纪检委党委机构、检查为政府部门。审计为政府部门。
2、职能不同。
纪检监察主要职能是负责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构,监察是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的机关。审计的职能是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
3、隶属部门不同。
纪检监察分别隶属同级党委、上级纪检委和同级人大。审计隶属同级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管理。
(6)纪检监察通知书扩展阅读:
纪检监察办案程序:
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
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
3、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双规”“两指”)或请示同级党委与公安、检察院、审计、财政等单位或部门协查,进一步取得有力证据;
4、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报告;
5、形成见面材料,并要求被调查对象签署意见和姓名并盖手印;
6、要求被调查对象写出书面检讨;
7、由纪委调查组派2人以上到被调查对象所在党支部、党委召开专门会议,逐一听取党员同志对被调查对象的处理意见,并实行全体举手表决。由所在党支部将会议记录和处理意见形成文字上报纪委;
8、将所有旁证材料、调查报告、见面材料、本人检讨和立案调查程序材料分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及“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处理。
9、通知被调查对象进行审理谈话,告知其违纪事实及量纪处理情况,并要求签字盖模。如果是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由同级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10、下达处分文件。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
11、案件调查及审理终结。将调查卷及审理卷材料分卷装档保存。
⑦ 纪检监察常用审理文书格式的目录
《纪检监察常用审理文书格式》有关问题的说明
案件审理报告
请示专
批复
处分决定书属
免予处分决定书
处分决定通知书和免予处分决定通知书
纪律检查建议书
监察建议书
备案报告和备案案件审查表
案件审理意见书
函
附录一:关于实行《纪检监察常用审理文书格式》的通知中纪办[2000]142号
附录二:关于监察文书格式标准文本的补充通知监发[2000]8号
附录三: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附录四: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附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后记
⑧ 中央纪委提出的“二十四”字方针是什么
中纪委提出的“二十四”字办案方针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具体来说就是:
1、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后果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等应清楚明确;
2、认定的每一案件事实都应有经过鉴别属实的充分证据;
3、确定错误性质和提出处理建议,均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4、案件检查的各个环节都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并履行相应的手续,收集的证据和形成的案件材料也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拓展资料:
中央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
纪检监察的办案程序:
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
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
3、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采取必要措施(包括“ 双规”“两指”)或请示同级党委与 公安、检察院、审计、财政等单位或部门协查,进一步取得有力证据(包括调查笔录、调查证明、公安检察 询问笔录复印件、有关帐务、票据及复印件、实物等),所有材料必须盖章、签名。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盖模。到组织或人事部门抄录被调查对象个人情况,组织部门盖章生效;
4、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报告;
5、形成见面材料,并要求被调查对象签署意见和姓名并盖手印;
6、要求被调查对象写出书面检讨;
7、由纪委调查组派2人以上到被调查对象所在党支部、党委召开专门会议,逐一听取党员同志对被调查对象的处理意见,并实行全体举手表决。由所在党支部将会议记录和处理意见形成文字上报纪委。如果被调查对象是支部书记,则免予开会表决,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交上级纪委。
8、将所有旁证材料、调查报告、见面材料、本人检讨和立案调查程序材料分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严格按照《 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及“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处理。
9、通知被调查对象进行审理谈话,告知其违纪事实及量纪处理情况,并要求签字盖模。如果是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由同级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10、下达处分文件。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
11、案件调查及审理终结。将调查卷及审理卷材料分卷装档保存。
⑨ 纪委下函询通知给个人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纪委要先寻人去调查,调查后再通知下达处分给本人。
收到纪委函询领导干部该怎么做:领导干部在收到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的函询通知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就函询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包括对问题的解释说明、具体整改措施等。
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领导干部须报经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函询的内设机构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回复时间。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规定,领导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组织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讲透彻,接受组织监督。
(9)纪检监察通知书扩展阅读
纪委下函询通知给个人的性质
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的一种重要方式,并非接受调查,其核心是了解情况和提醒教育。随着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构建,这种方式用得也越来越多。
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内设机构对反映领导干部有关违纪问题的线索进行分析研究,对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或解释的,报经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被反映领导干部发出函询通知。
如果函询对象是党员,那么需要将通知书分别送本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审查签字,如果不是党员,那么需要将通知书送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再将函询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实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