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官法吧
『壹』 监察委以后能走监察官制度吗待遇能高于普通公务员吗
监察委以后能走监察官制度,待遇能高于普通公务员。
这个部门是可以,这样的岗位一回般都是拿出来遴选,就是答公务员内部考试。从待遇上来讲,比一般的公务员要高。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参公管理)这个职位待遇在县里一般,在省市是可以的。相较于一般行政编制公务员,发展空间肯定是小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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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设立背景
此次宪法修改建议中,用一节对监察委员会作出规定,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充分彰显了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也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保证国家监察委员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中国共产党下定决心,练就“绝世武功”,建设廉洁政治。
『贰』 监察官以后需要法律职业资格吗
这个问题可以参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从该办法第二条第二款“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之规定来看,初任监察官不在规定之列,故不需要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叁』 监察官都有什么权力
权利有: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权力。
法律主要有《检察官法》、《刑版法》、《刑事诉讼法》等权法律及司法解释。
检察院在中国为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行使以下权力:
一、审查公安机关提交的刑事案件材料,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批准逮捕,对自侦案件决定逮捕。
三、对自侦案件进行侦查、起诉。
四、监督法院审判,可以提起抗诉。
五、最高检有发布司法解释的权力。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肆』 中纪委办公厅关于监察官法征求意见稿是真的吗
不论真假,有个问题你搞错了,一个单位所有部门里只有办公室(厅)有发文的权限,政策法规室负责起草,以此判定真伪,不足为据。而且这种文件内部征求意见的可能性较大。
『伍』 国家实行监察官制度,依法确定监察官的等级设置任免考评和晋升等制度,对吗
对。
监察官制度的关键所在是权责对等。要依据监察法的基本规定,立足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在吸收国(境)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国情,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监察官制度体系,对监察官履职的政治、道德、廉洁等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实现权力、责任、义务、担当相统一,有利于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工作的荣誉感,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贡献力量,这也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组织制度创新,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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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根据草案,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具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等情形时,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同时规定了被留置人员的合法权利,草案规定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字。
『陆』 怎样才能当法官,检察官
想要当上检察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根据《 中国检察官法》第十条规定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政法大学或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工作满二年的;或者获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不受上述工作年限的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柒』 想当检查官要学法学吗
需要两步:
通过司法考试,没有法学学位也可以考;
通过国家或省级的公务员考试。但是检察官岗位是要求法学学士或硕士
『捌』 监察官用污秽言语审犯罪嫌疑人,可以吗
检察官用污秽的言语审问犯罪人是刑事诉讼中所不允许的行为,询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玖』 2020年能否实施监察官法
监察官制度是在监察法中首次提出的,迄今尚未在部分地方或部门开展试点。
1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下简称《公报》)。《公报》明确,2020年要制定监察法实施条例,并推动研究制定监察官法。
今年将制定监察法实施条例
全会提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其中还提到要制定监察法实施条例,推动研究制定监察官法。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下简称监察法)。出台此法是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监察法起草组成员马森述曾指出,制定监察法,有利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今年是《监察法》正式施行第三年,中央层面提出要在今年制定监察法实施条例。
南都记者注意到,早在2018年4月,监察法通过施行不到一个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就印发《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创制政务处分。同月还制定出台《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六类监察对象的具体范围,列明了监委管辖的88个罪名,明确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管辖分工和协调等事项,为监察机关履行好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9年7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作为监察法的实施办法,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衔接,与刑事诉讼法、刑法等国家法律有效对接,将发挥推进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作用。
制定监察官法被纳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监察官法则在监察法表决通过的当年就已被提上立法日程。
南都记者注意到,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深刻把握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基本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条不紊推进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等法规项目的起草工作。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监察官法被纳入。
2019年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岳仲明首次亮相,介绍立法工作相关情况。
据岳仲明介绍,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岳仲明表示,2020年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将制定监察官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社会救助法、法律援助法等。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近日撰文指出,改革领域的立法通常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固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至今已近三年,但监察官制度却是在监察法中首次提出的,迄今尚未在部分地方或部门开展试点,在短期内恐怕也难以形成比较全面、稳妥、有效的经验做法。倘若匆忙制定,可能导致法律内容脱离现实,从而难以为预期的监察官制度提供良善的规范和指引。
秦前红建议,从立法思路层面考虑,制定监察官法宜遵循“宜粗不宜细”的思路,即只对相对宏观和实践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作出规定;至于更为细致的内容,可以先不做规定,经过实践探索后,今后可以通过修改法律的方式加以完善,以免规定过于细致限缩了实践探索的空间,以及实践突破规定的情形发生。
『拾』 依据公务员法法官检查官是否也算公务员
根据《中国改革报》的权威说明,法官、检察官等在公务员法中确认为属于公务员范围。
http://www.crd.net.cn/ShowNews.asp?NewsID=1831
(二)法官、检察官是否列入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法》在立法过程中,围绕法官、检察官是否是公务员,争论激烈。一种观点认为,不宜将司法人员尤其是法官纳入公务员的范畴。持这种主张的理由主要是,将法官纳入公务员的范围明显有悖于法官职业的特性和法官角色的科学定位,这种泛公务员的立法倾向不利于法官制度的改革。也有一种观点认为,法官、检察官应该列入公务员范围。主要理由是,法官、检察官与其他各类机关的工作人员一样,在履行职责、工作方式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但都是国家公职人员,在人事管理方面有着共同的特点和要求,完全可以用一部基本的法律来规范。
最后,正式通过的《公务员法》第2条表述为:“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是对我国公务员范围更明确的规定。据此,我国党政机关干部从事国家管理或者与执政参政有关的公共事务,使用国家核定的行政编制,从国家行政费用中支付薪酬,应该由国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持各类机关干部的整体一致性,也有利于党政机关之间干部的交流使用,所以有必要将我国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只要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所有工作人员,共产党机关、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法官、检察官均应纳入公务员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