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城管打人后续
Ⅰ 城管殴打瓜农致死案最终结果如何政府如何处理
对涉事城管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遭被害人邓正加及其妻子黄细细的阻拦和谩骂,当被害人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时,四上诉人遂夺抢秤杆,并对被害人殴打,四上诉人的伤害行为诱发了被害人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卫昌、袁城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四上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对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可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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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临武县瓜农邓正加的意外之死把临武县推进了风暴眼。
邓正加是临武县南强乡莲塘村人,56岁(2013年),卖的瓜也是自己家种的,平时为人很老实,还曾经被临武县农业局评为种植劳模。
有网友称,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发当天下午,临武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稿称,临武发生一起群众意外死亡事件,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突然倒地死亡”。
网上的说法则与官方消息在细节上大相径庭。邓正加侄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县摆摊卖西瓜,期间两次与执法城管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推搡,邓正加当场死亡。其家人正在寻找能证明城管围殴邓正加夫妇,包括用秤砣打邓头部的目击证人。邓的侄女称,已找到5-6名目击者。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
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Ⅱ 河北保定路边卖花的城管打人怎么处理的
城管打人应该报警处理,要相信法律。
Ⅲ 城管追打女商贩被砍伤最终结果如何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一城管执法大队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执法时,与一占道经营的女摊贩发生争执。城管队员执法时情绪失控追打摊贩,被摊贩随手抓起的西瓜刀造成多处割伤。警方13日通报称,摊贩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予以警告处罚;但摊贩被追打时挥刀致城管队员受伤系正当防卫;城管队员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
“城管打人”是个老话题,但每次曝出相关事件,关注度都很高。原因在于,被城管打的大多为弱势群体,有些还是为了养家糊口而起早贪黑的低收入群体。整治占道经营是城管职责,市民也应积极配合,但如果暴力执法甚至对这些群体下重手,往往就容易引起舆论声讨。
发生执法冲突,与城管队员素质良莠不齐、城管部门管理有待加强密切相关。有些城管部门对少数人员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一些城管部门管理者为了“简单高效”,平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纵容了城管队员暴力执法。出现舆论事件后,对负责干部一批了之,或者对临聘人员一退了之,看似暂时平息了舆论,其实“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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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据报道,事发当天系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城管执法大队在对东海长洲片区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执法。据称,26岁,籍贯为四川平昌的水果女摊主杨某占道经营,城管队员将占道物品抬进店内并责令其不得再行占道,杨某表示不满,即与城管队员发生争执,并将果筐砸在城管队员面前,致城管队员杨某桥右手被果筐划伤。
事情到此,应该说水果摊女摊主杨某的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如果城管队员报警,由警方出面处置,或许是最好结果。但是,据报道,29岁的城管队员杨某桥却与杨某发生争吵,且情绪失控,前去追打杨某,女摊主杨某在躲让过程中抓起店内西瓜刀挥舞,致城管队员杨某桥左手多处切割伤及肌腱、神经断裂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