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管堆
1. 什么是电子监管码
不要搞混了,电子监管码和条码都是要反应一个唯一数字,是没有区别的,我们就是做电子监管码赋码的,就是条码,不过你要是查询这个条码可以到电子监管网去查询
2. 电子监管码怎么分级,一级二级...是怎么分
第一,根据赋码包装分级,最小赋码包装为1级,包装级数越高,级别也越高,如两级赋码包装,小盒--大箱,则小盒码为一级码,大箱码为二级码,如三级赋码包装,小盒--中包--大箱,则小盒码为一级码,中包为二级码,大箱为三级码,又如两级赋码包装,中包--大箱,中包为一级码,大箱为二级码。
第二,根据条码质量分级,共分为5个级别,A B C D F,国家要求电子监管码质量应在C级以上。
3.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 该监管码已经被多次查询
你可以查看第一次查询的时间,如果是你查询的,那就是真的。如果第一次查询的时间不是你查的,可能是假的。 电子监管码当你多次查询同一码的时候,此时查询记录是累加的。
电子监管码是每件产品是一一对应的。
现在利用电子监管码造假的方式有:造假着直接买一个厂家出的真品,将上面的监管码复制出多个,粘贴在假冒产品上,当你查询监管码时,回复你的信息也和厂家出的真品信息一样,但是如果有人在你之间查询过此码,查询系统会告诉你此码多次查询。
4. 电子监管码到底是什么
电子监管码是一个信息查询码,采用一物一码制或一包装一码制,能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的生产日期、批次、证号等起一定的追溯作用。由于其通过国检中心的赋码系统生成,由生产厂家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激活,因而具有较高的防伪性能。
质检总局于2000年左右开始成立专门的班子推广此监管系统,并于2003年起先后发文要求对6类69种产品强制赋码,各地纷纷跟进,北京、浙江等地即要求食品全部纳入电子监管。最近,药监部门又要求药物全部纳入电子监管。真不明白有些地方还以省政府的函头要求推广,到底有没有质疑过这一部门规章的合法性。
从法理上说,电子监管没有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并未明确实行食品电子监管制度。同时,申请电子监管码必须先申请商品条码,而商品条码本身也是自愿申请,由此强制推行电子监管实际上也违背了商品条码的自愿原则。
从实际意义上说,电子监管码表述的信息全部包含于产品标签,是一种简单的重复,对影响食品安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过程及储存流通过程并无监管意义。有专家指出,中国的商品标签上,证书证号多的达到二三十个,可见评审监督项目之多,但品质却并未得以承责式保障,外国消费者觉得很滑稽、很荒唐。
电子监管码的应用效果也是众说纷纭。已经“被监管”的企业往往言其好,因为钱已经交了,甚或顺便可以取得些微竞争优势。大多数企业则持反对态度,因为姑且不论其监管效果有限,就其实施而言,引起的成本之伤是难以忽视的。大企业尚且难以承受,中小企业就更难堪了。
法律界和企业界普遍认为国家质检总局滥用行政权力,推行无法理依据的电子监管,有不可明言的商业目的。但质检总局的态度很模糊,一方面取消了推进办等机构,另一方面既未取消03年通告,而且还在继续开展电子监管业务。
收费大约与商品条码相平,但要交密钥费600元,具体你可以搜索相关网页。
取消强制监管是必然,但时间尚是未知之数。因为这是中国。我们每天将优化投资环境、净化市场秩序挂在嘴边,但做法上却总是一相情愿,越俎代庖。从长远看,这纯粹就是消弱民族产业的竞争力,增加无数消费者的负担,甚至可以说是物价上涨的推手之一。有质监部门的人员就说过,成天都在完成各种认证、评审指标,根本无暇去做企业监管。
真正要监管到位,靠的是政府、企业与消费者建立信用环境下的长效机制。但正如治理环境污染,这是匡日持久的工程。如果您是企业人士,就多想想公共责任,把质量服务做好,顺便配合配合这些幌子工程,因为毕竟你没精力跟监管部门周旋折腾;如果你是消费者,就善尽上帝的责任,利用已有的监督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督促企业把食品做好;如果你是政府部门的,就拜托你不要国外搞什么你就学什么,多想想中国的实际,多掌握点专业知识,多想想老百姓,不要出外行监管内行和形式主义这种洋相。
5. 列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监管的药品有哪些
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基本药物目录中所有药品均要入网
6. “电子监管码”为何要删除
一个成熟的现代法治社会,各种利益群体是普遍存在的,立法者的角色就是在利益群体之间寻找平衡、保持中立,立法就是平衡、规范社会的一种公器、一种规则。这种规则必须要得到各种利益群体的广泛认可才有内在的规范力度,“删除电子监管码的条款”可谓立法民主的良性显示。过去那种闭门造车式的部门立法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直接的不良后果是,许多部门把自己的利益融入“法律制度”之中从而获利。
7. 怎样办理电子监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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