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拆违可破门而入吗
⑴ 在什么情况下警察可以破门而入
公安执行拘留、逮捕或追捕等时,必要时可以采取破拆来排除妨害,其他情况需要持有搜查证才能够破门而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凡有被指控有犯罪行 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可以将其带到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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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查房情况,《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在中国的法律里,旅馆房间究竟是属于住宅还是公共场所,却没有任何的规定,而且不同的人也衍生出完全不同的立场。“例行查房”的规定是人治时代的产物,侵犯了公民的居住权及隐私权。如果司法部门在有证据或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作案的情况下,当然可以破门而入。
⑵ 一楼违建 ,我们业主该怎么办如何取证
针对违建业主拒绝城管进门调查的情况,昨日,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无奈地表示,查违建调查取证阶段“业主不让进门,城管‘没招’”。
不给进门“软暴力”城管只能自己扛着
据称,即使是公安部门,也要有搜查令,才能进入私宅。城管仅仅怀疑谁家里有违建,是不能破门而入的。城管只能尽量地做说服工作,请业主配合。
当然,他表示,业主不配合,从理论上说不是完全无能为力。因为城管查违建是行政执法行为。遭到拒绝时,可申请公安协助。而情节严重的,公安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认定业主为“妨碍公务”,然后终止其违法行为,并作拘留或罚款处罚。
“但现实查违建过程中,部门之间缺乏联动默契,”该负责人称,以他查违建的工作经验,从没有在调查取证阶段公安就协助城管“破门”的案例。“公安在防止暴力抗法过程中作用很大,但拆违往往遭遇类似不给进门的‘软暴力’,城管只能自己扛着。”
查违建多部门联动不够规划报建只管监督备案
针对宏业径13号别墅业主的堂弟林先生所递交的《关于对历史遗留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个案的情况反映和要求给予办理有关许可手续的紧急申请》有关情况,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称,即使业主方获得越秀区城管分局办公室的签收回执,证明城管接收了这样一份申请文件,但城管部门在规划报建审批环节无法作为,因为“我们只是监督部门不是审批机关”。
所以,城管部门只会把宏业径13号的申请备案。备案的意义在于证明“城管部门已经知道你想干这个事了”,宏业径13号业主应该把《申请》递交到规划部门。南都记者询问,城管是否具转告规划部门的义务?“这就涉及到部门之间配合的默契度了”,该负责人坦言,在查违建的问题上,相关的多个部门之间联动不够。
律师说法
广州中泽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
二手别墅交易前 应增违建认定环节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监管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指出,目前二手房交易环节,政府监管的内容主要是产权过户,不会去核查交易的房产是否存在违章建筑。
广州中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玉忠律师指出,宏业径13号暴露的问题凸现出二手别墅交易环节违建监管缺位。他表示,房产证登记的是房屋建成规划报建时的情形。但历经多年,到二手房交易时,上一手业主是否搞过违建或处罚过并不需到有关部门登记。二手业主去房管部门只能查到房产证资料,而看不到该房是否违建的历史。业主都是非专业人士,单凭房产证确实很难判断自己买的房产是否有违建。
“在二手房交易之前,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增加对房屋是否违建的认定环节,”他称,如果规定必须经规划部门二次验收合格才能买卖,恐怕违建业主在出售之前早就自觉主动把违建拆掉了。
“这个违建认定环节可以由政府承担,也可由市场介入,”周玉忠称,可以由有资质专业人员成立第三方监理机构介入,帮助买家对房屋二次验收,在二手交易环节杜绝违建发生。他还建议,现阶段为避免扯皮,二手房交易双方最好在合同中约定“日后被查出违建,如何处理”的条款。
⑶ 城管队员拆违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吗我家原有围墙,平台拆除重建
具体的实践操作不太清楚,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执行。
确实是违章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是判决书和裁定书),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如果城管在拆除非法建筑是上诉的材料都没与出具,是违法的。
⑷ 行政执法把人家门砸坏,破门而入是违法的吗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和住宅主权人允许,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根据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1.故意行为才构成犯罪,过失不构成犯罪;2.行为人构成犯罪的标准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读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3.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城管非法侵入住宅的情况看,还未达到上面标准所以无须追究刑事责任。对一般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但对于行政执法局的城管,公安局不会进行处罚。
你可以先打110报警,再市政府信访,或者直接找行政执法局要求赔偿。如果不能解决问题,你可以到法院行政诉讼,至于你怎么告,你自己耍些手段吧。最后当然是都接受调解,和谐嘛!!
主要目标不是把官司打赢,而是把行政执法局名声搞臭,遵循这个原则,你自己考虑利益的最大化问题。比如,不要赔偿,要求自己违章建筑合法化(不合法但存在也不错)。
⑸ 私家院落,城管有没有权利破门而入
不能 这是私闯民宅了啊
⑹ 城管局依法拆违时遇到群众恶意阻挠怎么办
既然是要强拆,之前肯定下过行政处罚决定了,如果相对人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处罚生效以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⑺ 城管该如何面对拆违心里的胆怯
只管我家富与贵,哪管他人死与伤!打!谁阻挡打谁!打出城管的气势!
⑻ 我们城管集体去拆违时,由于我是内勤,只去过现场一两次,然后现在发了补贴,同事昨天把这钱转给了我
只要这个补贴是本单位决定并组织下发的,你就应该取得。因为虽然你是内勤不去现场,但这只是分工不同,你在内勤岗位上和他们相处的工作人员一样,是通过分工合作共同为单位高效圆满完成工作做出贡献的。
⑼ 举报了违章建房,城管和拆违办都不处理怎么办。。。
这个首先你要确定执法部门到底是不是不作为。这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执法人员根本就没去。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当地的纪检委举报。第二种,执法人员去了,但是没有解决问题。这个要特别说明一下,很多关于拆违的都有这种情况,就是执法人员去了现场进行执法,但是违建户并不买账,拒不按照法律自行拆除违建,那么此时执法部门就会启动强拆程序,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一套法律手续走完至少要半年的时间(我在内蒙古,其它省市的我不太清楚),也就是说即使是强拆也要等到半年以后。这么说你明白了吗?遇到第二种情况你可以向执法部门询问是否已经启动强拆程序,并有权看部分的法律文书。如果已经启动,那么你要做的就是等时间,如果没有启动,你可以要求立即启动或向纪检委举报执法部门不作为。
⑽ 城管执法拆违章可随时随地的砸了走人吗也没有事先通知和告示贴出来吗不按城管的要求就是违法 ∵
这样的做法是违法行为,主要是违反了执法的程序,城管在执法拆违前必须下达整改通知等程序,整改日期到达后才能强制执行拆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