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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抓监督

发布时间: 2021-03-07 14:04:09

A. 如何加强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就可以了。

B. 乡镇干部上岗跟踪监督机制有关内容

坚持“编制就是法规”的理念,紧紧围绕“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这一主题,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探索创建跟踪监督机制,注重事前、事中管理,抓好事后监督,基本实现了督查工作全覆盖,确保了监督工作行之有效。
一、夯实基础,建立监督管理保障机制
机构编制监督工作能否产生良好的效果,前提是有一个完善的监督管理保障机制体系。为此我们一是建立领导责任追究机制。根据机构编制有关政策规定,我们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是机构编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设置机构、超配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对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相关责任者进行问责,并纳入县直单位和乡镇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二是形成部门联动督查机制。注重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在审批程序上,形成“一条龙”审批模式,规定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才能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预算并核拨经费,社会保障部门才能办理有关社会保障手续。三是推行机构编制管理公开监督制度。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原则、审批程序和机构编制审批事项,我们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并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监督电话等形式和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大监督力度,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公开透明,杜绝了公开招考、竞争上岗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强化日常督查,拓宽监督检查覆盖面
机构编制监督管理重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为拓宽监督检查覆盖面,我们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贯穿于机构编制事项受理、审批、办理全过程。一是整合力量,抓好事前监督。为规范办事程序,形成督办合力,我们印制了《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审批表》,要求所有受理事项,必须由编办内部各部门各股室联合审签。对申请单位提出的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等事项事前搞好充分的调研论证,使机构编制检查工作重心前移,加大了事前监督力度。二是巧用实名制,把好关前管理。按照中央要求,我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人员按编定岗,编制到人。实名制数据库指派专人管理,一月一更新,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形式等变化情况和人员增减、流动去向等都一目了然。同时,运用实名制,把好关前管理,通过部门协作,高效发挥了机构编制实名制在规范干部调配、人员录聘、工资统发、财政预算、缴纳保险等方面的龙头作用。
三、严格监督检查,厉行责任追究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活动是我们促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手段。一是开展重点督查,突破重点难点。二是运用常规督查,实施事后监督。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后,我们不是一推了之、撒手不管,而是多途径多方式跟踪监督,对其机构运转情况、职能履行情况、人员编制配备情况、事业单位登记情况等开展常规督查,实施事后监督,并逐步形成一种机制。同时,我们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每年纳入县委政府的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对编制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政府干预和新闻舆论监督,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办案,进行重点督查,专项清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在保障机构编制重大决策落实和加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中,高效发挥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C. 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哪些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4年12月上旬,威信县纪委组成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在当前反腐倡廉的新形势下如何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是乡镇纪委必须认真加以思考和研究的课题。

当前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现

(一)组织协调明显增强。各乡镇纪委积极协助党委严格执行《威信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威信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中共威信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等制度,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抓好日常督查、半年检查和年度考核,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监督执纪明显增强。各乡镇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大力整治“四风”问题。双河乡纪委采取指纹打卡措施对上班纪律松散、乡干部“走读”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治理;旧城镇、罗布镇、扎西镇纪委对参与成贵铁路征地拆迁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履职情况坚持10天巡回监督检查1次;水田镇、高田乡、三桃乡纪委采取明察暗访措施,坚决制止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长安镇、庙沟镇、麟凤镇纪委坚持每月检查1次,切实加大村务全透明公开监督力度。

(三)办案惩腐明显增强。各乡镇纪委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14年10个乡镇纪委共办案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办案数量和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提升。

(四)“三转”聚力明显增强。各乡镇纪委按照“准确定位、科学履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职能、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着力转职能,聚焦主业主责,10个乡镇纪委书记已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突出专司监督职责;着力转方式,改进方式方法,突出转变教育方式、监督方式、办案方式、执纪问责方式;着力转作风,打造执纪“铁军”,突出解决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能力不足、不敢承担责任、不敢大胆履职等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

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一)越位问题。乡镇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任何工作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导致乡镇纪委任务繁重,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还承担着政务和党务公开、民生资金监管、工程项目监督、征地拆迁督查、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等任务,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往往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二)错位问题。目前乡镇的一些“老大难”工作,常常让乡镇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认为只有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缺位问题。由于体制原因,乡镇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依靠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造成监督缺位。对下级党组织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空位问题。目前,有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机构不健全。有编制,但符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太少,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他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他要求达不到,导致有的乡镇纪委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加之,有的乡镇纪委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中出现人手不够现象。

强化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对策

(一)聚焦主业能监督。乡镇纪委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从繁杂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切实解决好当前存在的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来,重点聚焦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对主责部门履职行为合法性、执行结果有效性和操作过程廉洁性进行监督。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昭通市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完善“一案双查”制度,不断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的完整链条,确保乡镇纪委正确履行监督职责。要综合运用教育监督、谈话监督、考核监督、信访监督、公开监督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提高乡镇纪委的监督效果。

(二)借势借力会监督。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凝聚合力,善作善成。要处理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监督,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委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支持,确保监督顺利开展。要处理好与上级纪委的关系,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借助上级纪委强有力的支持,减少阻力,扫除障碍,推动监督工作落实。要处理好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关系,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其他监督主体工作积极性,又要进行再监督,督促其他监督主体依法履行职责。

(三)勇于亮剑敢监督。乡镇纪委要把监督作为最基本的职责,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会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主动担当起监督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警示谈话的警示谈话,该督办整改的督办整改,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要善于通过监督发现案件线索,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同时,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四)执纪问责严监督。一方面要铁面执纪。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要把严明党的纪律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遵守纪律无特权、执行纪律无例外,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使纪律真正成为“不敢腐”的带电高压线。另一方面要从严问责。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要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用好用活责任追究这把“利剑”,盯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领导干部心存敬畏,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以问责管理干部、教育干部、监督干部,规范干部的用权行为。

D. 乡镇纪委从哪些方面抓纪委工作

(一)强化考核,解决思想认识“误”的问题。一是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体系,加重在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比重。二是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到重要位置,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支持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是乡镇纪委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要在乡镇领导干部中形成“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不称职”的共识,变“不想查”为“积极主动调查”。
(二)完善机制,解决工作任务“杂”的问题。一是制定完善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权范围、工作对象、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规范乡镇纪委工作。二是健全乡镇纪委工作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量化内容、细化标准,在目标考核指标设计上,充分考虑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明确哪些考核党委、哪些考核纪委,真正实现从前组织带头落实到现在执纪监督落实的转变,让乡镇纪委真正从中心工作中剥离出来。

(三)配强队伍,解决组织机构“弱”的问题。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由区(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改变少数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不干事现象。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

(四)协同作战,解决案件办理“难”的问题。一是开展办案能手训练。每年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至少进行1次以上业务培训,有计划对乡镇纪委委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努力使他们成为工作的业务能手。二是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切实约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让他们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以及当好“忠诚卫士”的决心。三是探索形式多样的办案方式,案源线索由区(县)纪委统一梳理,办案人员由区(县)纪委统一调配,采取交叉、异地办案等有效手段,减少同级党委、政府、人情关系等外界干扰因素影响。

(五)创新管理,解决开展工作“怕”的问题。一是探索对乡镇纪委实行委派工作机制,乡镇纪委的人、财、物由区(县)纪委统一管理,乡镇纪委办公经费纳入区(县)纪委统一调配,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普遍存在的编制配备不足、专职不专用、出路不宽、无办公经费等问题。要让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权真正由区(县)纪委掌握(包括考核推荐),化解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提拔时被边缘化、“两不管”的担心,调动他们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化解人员不足的矛盾。二是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升去留及工作考核由区(县)纪委统一考察提出相关意见,尽量克服因纪检监察干部秉公办事遭冷落、被打击报复甚至受排斥而不得提拔重用的现象,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奖励制度,这种制度既要有物质上的,也要有政治上和精神上的。统一纪检干部的津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千方百计提高纪检干部的福利待遇,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E. 乡镇纪委书记如何落实监督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厘清责任脉络。乡镇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和农村党员干部,与群众离得最近,接触最多,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基础,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前沿阵地,在承担着执纪监督问责的同时还担负着兴一方经济、保一方稳定的重任。只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才能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深入学习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和我州实施办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乡镇纪委只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自己的权力和责任界线,才能更精准地发挥好监督责任。乡镇纪委要在进一步学习上级纪委“三转”有关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聚焦主业主责,制定出台监督责任清单,对自己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进行规定,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纪检监察工作重心集中到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上,避免实际工作中大包大揽,突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更好地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

(二)创新方式方法,健全体制机制。在履职过程中,要善于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在提高执行力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类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约谈制度和述廉述责制度,乡镇纪委书记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对直属办中心、站所、村(社区)“三委”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和约谈;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乡镇党代会上述廉述责并接受民主测评和质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权责清单、公示公开等制度。全面实行基层干部任前廉谈廉考、廉政承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探索在乡镇代管中心设立农村财务管理和内审机构,坚持基层审计工作常态化,在乡镇内审的基础上,有计划组织对村委会(社区)进行审计。探索组建巡查机构,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紧盯纪律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并严肃责任追究。积极为乡镇纪委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搭建履职平台,每名纪委委员负责联系1—2个单位和村(社区)的反腐倡廉工作,配合纪委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向纪委提交工作意见建议;注重收集村务监督委员在监督“第一线”掌握的问题线索和反映的意见建议。

(三)整合监督力量,严格纪律审查。善于组织和利用好基层有限的监督力量,形成办案合力,是纪检监察机关树立威信和落实好监督责任的有效方式。要把信访受理办理和立办案件作为履职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敢于亮剑。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基层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又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六个严禁”、基层“四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严查快处。深化“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严肃整治基层惰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委员、人大代表、内审、村务监督会等监督力量的作用,强化纪委同乡镇财政所、双代管中心、农经站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研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查办案件的有效办法和途径,紧盯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监控。重点严肃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和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用、移民搬迁、“两烟”生产、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惠农政策落实,以及脱贫攻艰、救灾救助、社会保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严重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和赌博、拉票贿选等违纪问题。畅通“五级联动”群众诉求渠道,完善受理群众信访工作机制,按照“五类标准”分类管理处置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积极探索“村案乡办”“乡镇交叉审查”等工作机制,采取协同办案、片区联合办案等不同形式,集中优势统筹使用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问题解决在农村基层,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四)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乡镇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基础保障。要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纪委委员、村务监督委员的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工作交流、学习考察、以案代训等形式,“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强化学习培训。培训工作要突出重点和有针对性,重点培训“两个责任”、廉洁自律、执法监察、纪律审查、问责纠风、监督检查、作风建设、公示公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配套制度;组织纪委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经常性地开展调研督查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通过开展培训和调研,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角色意识和责任感,为更好地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强化纪检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灯下黑”,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落实和实践执纪监督问责“四种形态”,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源头、从根本上去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不断强化监督职能。把作风督查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并延伸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建立明察暗访常态化制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督查力度。

F. 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有哪些

一、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主要做法 一是进一步夯实乡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认真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对乡镇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让监督落地、执纪生威。 二是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体系。不断加强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持续完善干部监督约谈函询制度,强化诫勉谈话警示教育作用。综合运用专项审计、重点监督、约谈等方式,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打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党内监督体系。 三是进一步抓好正风肃纪工作。通过座谈排查、征求意见等形式,认真查摆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工作紧迫感不强,作风浮漂、拖拉散漫、效能低下,不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串岗、上网聊天、玩游戏等问题由乡镇纪委监察室坚决查处,确保整改工作注重实效,坚决防止流于形式。 二、当前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缺乏足够独立性。乡镇一级虽设有纪委和监察室,却没有明确其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经费标准及来源,致使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对所在乡镇政府存在严重依耐性。乡镇政府对纪检监察组织有较强的掌控权和话语权,乡镇纪检监察组织难以独立行使职权,存在不敢、不能、不愿监督现象。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大多难以做到专职专用。目前在乡镇一级存在一个比较尴尬的现状:包括纪委书记在内的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兼职,纪检监察工作只是其工作内容之一,很多时间和精力都被其他工作所占据,再要求其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客观上有点力不从心。 三是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质普遍不高。究其原因,主观上包括其思想觉悟不高、自学能力较差、知识水平较低等,客观上则主要是缺乏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后期业务培训较少。 三、关于乡镇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思考与建议 第一,深化体制改革,增强监督独立性。重点是切实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明确乡镇纪委和监察室党内监督机构的职能地位,保障其在人事、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的相对独立,为其强化“主业”、发挥职能搭建一个良好的工作平台。 第二,厘清职责分工,突出纪检监察主业。要通过制度规范、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方式明晰乡镇纪委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职责分工,确保乡镇纪委不再承担与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帮助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卸下担子,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第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其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的首要前提。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要加强能力建设,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再次要强化作风转变,带头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优良作风彰显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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